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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客突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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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敢说,未尝过“库斯库斯”,枉到突尼斯。

“库斯库斯”相传由马格里布地区的柏柏尔人所创,远在13世纪西班牙摩尔人的食谱中已有记载。它是一道加工程序繁多的莱肴:首先将经过加工的麦粒,用上汤蒸好,再洒上香喷喷的肉汁和配菜,拌咸了一片金黄,才可“登堂入室”。片言只语实在难以描述烹饪过程的繁多和讲究。作为突尼斯最具代表性的一道传统名菜,它不但是普通大众举行节庆活动时的宴会佳品,而且还是北非马格里布地区各国国宴中款待外宾的必选之菜。因此,“库斯库斯”在突尼斯享有“国莱”的美誉。

“库斯库斯’作为主菜,以一大盘的方式登场,在突尼斯较为西化的地方,餐具是勺子;而在传统一点的家庭,只需用右手,把“库斯库斯”揉成一团,往嘴里塞便是了。最重要的原则,就是从大盘子中一勺一口地吃,不要一次性舀一大堆到自己的小盘子自顾自地吃,吃的时候,无须客套,在突尼斯大口大口地吃是对主人的最大尊重。

在突尼斯,“四海之内皆兄弟”,因此,大家一起分享是“库斯库斯”最基本的精神。阿拉伯人的祖先是游牧民族,在严酷的沙漠中,过着共同求生、一起作息、守望相助的集体生活。因此,时至今日,家族观念仍然非常浓厚。能进同一个门,共处一桌用餐,主人家早已将客人等同家中的一员。

我在突尼斯品尝过的“库斯库斯”品种繁多,包括羊肉和牛肉两大类,一般入口都很香甜,每一道“库斯库斯”都各有不同:不同的厨师,不同的配菜,甚至不同的季节,均有不同的口味。炮制这道传统菜式,各师技法,不拘一格。肉类可以用羊、牛、鸡肉,不过,最少不了的是当地特产――大量的鸡心豆、葡萄干和香料,有时配上大青椒,有时配鸡蛋、橄榄、番茄、洋葱、胡萝卜,以及各种蔬果等。突尼斯人还喜欢把海鱼烹入“库斯库斯”中,成为当地的一道传统名莱。

据说,“库斯库斯”在法国某杂志的民意调查中,高居十大最受欢迎的莱肴之一。法国人精于美食一向闻名于世。早年,法国殖民者带来了法国的饮食文化,令北非莱法国化,然后他们将“库斯库斯”从北非带回法国,北非各国独立后众多的北非移民定居法国,“库斯库斯”随之落户欧洲,并令法国菜北非化。这恐怕也算是一种民间的文化交流和融合吧。

在突尼斯作客,不仅仅要大口大口地吃,更要大把大把地用手抓着吃。食的文化,除了视觉、嗅觉、味觉以外,还有触觉。

有朋自远方来,无论是亲人或老朋友,甚至是素未谋面的陌生客,主人家的女人们不由分说,第一时间端上美食,这一份热腾腾的菜肴,代表了阿拉伯人热腾腾的心意。

突尼斯人吃饭的餐具除了刀叉外,更多的是自己的手指。不过“指法”却相当独特――只用3只手指进食!别以为用手吃的最直接,更容易;3只手指,等于3只筷子。要吃得有滋有味,其中大有学问。

第一步:拿起面包,每次掰一小片。突尼斯人喜欢吃香吞的面包皮,每一片都要善加利用。当地人最常吃的是欧式面包和圆形传统面包,掰面包时必须双手并用。左手不洁的禁忌,不如印度严格(印度人也习惯以手代叉)。第二步:以食指、中指和大拇指捏着小片面包,无名指和小指屈曲收在掌心内,3指垂下,夹住面包皮的一面,由外到内在盘中的酱汁中推进。理论上,食指和中指始终在外面,应该不会弄脏才是。第三步:大拇指同时把菜肴拨到面包上,捏牢它。请注意:和使用筷子的原理一样,得用阴力,过犹不及。捏的力度过强,反而易使食物滑走,肉汁四溅。这个动作看似简单,实施起来绝不容易,必须反复锻炼。第四步:顺势将食物送入嘴巴,一气呵成。每吃一口,需吮一吮大拇指。这个时候,脸上要露出满足、享受的神情,那就算学地道了。

需要注意的是,食指和中指滴汁不沾才算“合格”。不但如此,饱餐一顿之后,餐具应该如同洗涤过一般,盘子上的莱肴和酱汁被面包完全擦干净。根据阿拉伯传统,在荒瘠的沙漠里,浪费天赐的食物罪大莫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