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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家三少被读者打赏1亿起点币,折合人民币100万啊!”近日,网络文学界因这笔巨额“打赏”再起风波,网友纷纷表示“太可怕了,读者是土豪吗?买一本小说也就20块吧”。在网络文学界,为表示对作者的喜爱,许多读者购买网络币“打赏”,春节期间,粉丝们更是慷慨解囊、大派红包。(《西安日报》、《新疆都市报》,2月13日)
“打赏”,曾经是旧时盛行的风俗——艺人在街头卖艺,看客看得兴起,往往会叫声“好”,然后扔几个铜板。想不到,如今“打赏”在网上复苏——读者购买虚拟货币赠给网络,文学网站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再折合成现金返给。比如某网络去年也曾被“打赏”100万人民币,据说在与网站分成、扣税后拿到了60多万。笔者认为,读者“打赏”作者之风不可长,它会让网络文学的商业味越来越浓,铜臭味也越来越浓。长此以往,极有可能影响网络文学的长远发展。
读者不理智“打赏”,会误导网络文学创作越来越媚俗,让本就饱受诟病的网络文学质量进一步下滑。即使是网络文学,仍是精神产品,需要安静地写、安静地读。在“土豪读者”一掷几万、十几万甚至上百万的“打赏”刺激下,肯定会有“勇夫”奔着“赏钱”去创作,以更快的速度更新内容,比如某文学网站一天的产出量,竟与一家出版社一年的出版量相当;或讨好“打赏”者的低级阅读趣味。如此炮制出来的速朽玩意儿,还有多少文学价值可言?
在一些作者热衷被“打赏”,或直接发帖求“打赏”,纷纷向金钱妥协之时,一些能够沉下心来写作的优秀作者,反而可能被这股浊流淹没,难以出人头地,要么黯然引退,要么难以洁身自好,也走向追逐“打赏”之路。这恐怕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事实上,这绝非杞人之忧——一些读者拼命砸钱“打赏”作者,或煽动他人“打赏”偶像作者,早已不是出于对文学本身的喜爱,不是因为作品价值,而是不允许偶像的风头被别人盖过,“为了争一口气”,才下了血本。
此外,“打赏”也有可能成为网络、文学网站联手炒作、欺骗读者的游戏,自己“打赏”自己博宣传,或网站找托儿“打赏”作者博眼球,用以提升网络和文学网站的知名度。那一笔笔看似高得离谱的“赏钱”不过是无中生有,或从左手换到右手而已。网络文学就在这一片喧嚣之中,陷入到“打赏”的疯狂,砸钱如流水。为长久发展计,有远见的文学网站,应该少玩这种游戏。要知道,喧嚣是文学发展的大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