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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是增强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能力,丰富人民银行履职手段的创新性工作。2011年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系统成功上线后,人行武城县支行及时调整评估机制,出台了武城县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专项评估制度,评估工作采取人民银行评估、金融机构自我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确保了相关信贷政策在辖内的传导。
一、现场评估的主要做法
1.及时成立领导小组。行里成立了分管行长任组长、信息部主任任副组长的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估方案的制定,组织开展现场检查评估,对评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信息部抽调4人组成现场评估小组。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县支行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部署。首先,深入学习上级行文件精神。深刻领会要求要领,将上级行的工作要求作为开展评估工作的纲领。其次,仔细翻阅《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现场评估工作在内容、程序和方法上合法合规。再次,广泛查阅资料,多方借鉴中支已有的经验,丰富支行的现场评估工作的完整性。有效克服了基层人民银行履职面临的手段匮乏和虚而不实的问题,使人民银行在履职方式上更为具体,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时也锻炼了 队伍,丰富了基层人民银行的履职手段。
3.采取多种方法开展现场评估。一是现场评估和非现场评估相结合。除了主要执行办法中的现场评估以外,在现场评估过程中,以及在评估结论的界定中,都要融取非现场监测所掌握的一些典型情况,主要是重大事项报告情况、配合人民银行工作情况。此增强现场评估工作的客观性。二是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对金融机构内部管理类的指标,以查阅制度制定完善情况以及制度施行记录情况为主,以定性的方式逐层评估。而对于资金营运类的指标,则以查阅会计账簿,核查相关数据为主,依据数据资料进行评估。三是多种现场方式综合施用。即对金融机构通过进点会谈、调阅资料、实地观察、问卷调查、抽查询问等方式获得第一手资料,记录工作底稿,以工作底稿为依据完成评估工作的后续内容。
二、现场评估工作几点体会
1.对评估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修订完善。评估办法中将哪些指标确定为核心指标,目前主要依据监测经验来确定。同时,对指标权重的设计是否合理也要在探索中完善,要尽量减少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制度设计偏差。如对涉农信贷政策导向评估定量指标得分表中设置的制度建设、金融创新指标中,工行、中行、建行、农发行得分均为0分,因为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在股改后,为节约成本,实现扁平化管理,大规模撤并县级机构,或是上收其信贷审批权限。基层网点数的减少,金融服务方式和手段的落后,导致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
2.评估内容应以定量评估为主,定性评估为辅。在定性评估的时候缺乏准确的评价依据,因此应减少定性指标占比,将定性部分指标也通过定量数据反映出来。我们将定性与定量指标分值比设计为3:7。同时增加定量指标,将业务经营合规性等可以用具体数值反映的,调整到定量指标中。
3.受客观因素影响,对一部分定性评估指标难以把握评判尺度。比如,贷款投向限制性行业一项,被检查单位将贷款投向了房地产、融资平台等,具体扣分标准就难以把握,是有此类贷款该项就不得分,还是按一定的比重,进行扣分。类似的情况很难在有关制度、办法规定中找到相应条款,在评估实际操作中难以评判轻重。此外,对特殊的事项或者非专业事项的评判也有难度。比如,安全管理事项中的设施配备和技术程序,人民银行评估人员很难作出评判,只能依据公安部门和金融机构内审的检查结论找寻蛛丝马迹。
4.需要进一步提高现场评估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现场评估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决定着现场评估工作的有效性和评估质量的高低。建议上级行要加大对县支行分析评估人员的培训力度,重点学习了解金融机构的业务内容和管理制度,熟悉掌握现场评估的方法。同时,加强支行间的经验交流,尽快提高评估人员综合素质。
5.争取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信贷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权。在信贷实施中存在人民银行与金融办、银监部门信贷政策导向不吻合现象。目前,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主要通过开展窗口指导活动落实信贷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社会薄弱环节的信贷投入。银监部门出于自身利益和职能角度,对人民银行牵头制定的信贷政策一般不认真履行相关监督检查职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一般难以获得相关业务监管信息。鉴于此,有的金融机构往往积极执行银行业监管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消极执行人民银行信贷政策。加上商业银行出于营利目的,普遍弱化了社会责任。同时地方政府陆续设立金融办,牵头制定一些区域性信贷政策,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制定和执行区域性信贷政策有所冲击。建议人民银行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依法行使宏观信贷政策制定和实施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