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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电力工程规划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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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一种“管理性”规划,它是进行建设项目许可的重要前提条件,直接为规划管理人员服务。电力工程规划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根据多年来参与控规编制的工作经验,总结一些工作心得,提出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希冀与同行交流获益。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电力工程规划、工作流程、问题探讨、节能减排

引言

依据新版《城乡规划法》的定义,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其成果表现为规划文本、附件和图件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就在于为规划的管理提供依据,并引导城乡开发的顺利进行,而且它也是城乡规划政策的载体。

在我国的规划体系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心价值在于“承上启下”,它以量化指标将总体规划的原则、意图和宏观的控制,转化为对城市土地乃至三维空间的定量、微观的控制,从而具有宏观与微观,整体与局部的双重属性,既能继承、深化和落实总体规划的意图,又可对城市分区和地块建设提出直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导则。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一种“管理性”规划,它是进行建设项目许可的重要前提条件,直接为规划管理人员服务。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电力工程规划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的一部分,是城市电力规划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与其他电力规划相比,在规划内容、深度等方面存在自己的特色,并且在规划管理及规划组织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内容和深度

依据《城乡规划法》,各省市都制定了编制导则或技术规定。《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中电力工程规划相关内容有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强制性控制内容,电力设施用地控制和高压走廊控制。第二部分为市政公用设施控制内容,①电源:明确地块范围内的主供电源(35千伏等级及以上变电所、电厂)、主变容量、建设规模。②用电负荷:按地块用地类别分地块预测用电负荷。③电力线路走向:明确35千伏等级及以上高压线的走向,标注高压线走廊控制距离,标明线路进、出起讫地。④变电所、开闭所:明确35千伏等级及以上变电所的位置、用地范围;根据地块用电负荷的计算结果,确定10千伏开闭所及配电所的设置原则、位置。

1.工作流程

根据笔者多年参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经验,将控规中的电力规划工作分为以下5个流程。

3.1现状调查阶段

通过现状地形图、到实地现场勘踏、咨询专业部门等方法进行现状调查。调查的内容有:用电量、用电负荷、现状电力设施等基本情况。

形成的阶段成果有:现状电力负荷说明、现状电力设施说明、现状存在问题分析。

3.2收集资料阶段

通过甲方(一般是建设单位)或走访专业单位、规划管理部门等收集资料。收集的资料包括:现状设施资料、在建工程资料、专业单位近期建设计划、专业单位编制的相关专业、专项规划资料、上层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以及专业规划)。

形成的阶段成果有:规划信息汇总与现有规划的评价及分析。

3.3方案阶段

将现状重要电力设施、上位规划确定的规划电力设施等进行汇总作为土地规划的规划条件提交给控规项目负责人。

在土地规划方案形成比较稳定的方案后,由项目负责人提供土地利用规划方案图、用地强度、规划人口等规划信息。电力工程规划人员再进行负荷预测、电源规划、电力线路规划等工作。完成初稿后,需与用地规划人员共同讨论确定电力设施位置、电力线路敷设形式及路线等对用地规划影响较多的内容。之后,电力工程规划方案还需与相关专业部门沟通,以便较好的结合建设计划与专业规划内容。

形成的阶段成果有:负荷预测、电网规模、电网规划方案。

3.4报审成果阶段

征求地方政府、相关专业部门意见,必要时征求公众意见后,修改完善方案成果,编制强制性执行规定,执行细则图则和附件,形成初步成果,供专家审查或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形成的阶段成果有:电力工程规划总则文字、图纸以及配合完成相关细则图纸,附件文字、图纸。

3.5报批成果阶段

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以及公众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成果,形成报批成果。

3.6成果验收归档阶段

根据批复意见和规划局要求制定批复成果,按要求归档。成果数据经验收、入库校核无误,并完成相关资料归档后,规划编制工作方可结束。

2.需注重的几个问题

4.1注重现状调查

现状调查是整个规划工作的基础,现状调查的细致与否、深入与否可能直接影响规划结果(尤其是现状有一定基础的建设区)。需要注意的是现状调查不仅是对现场已形成的电力负荷、电力设施的调查,还应当充分与专业单位、当地政府、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沟通以了解规划基地内和规划基地周边的潜在电力负荷、在建和已批待建以及意向性电力设施建设项目。

4.2注重与相关专业部门沟通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是直接为规划管理提供依据,并引导开发建设。因此,控规中的电力工程规划一定要强调可行性。而注重与相关专业部门沟通正是提高规划可行性的有效手段。这里的沟通并不是开一次会就能解决的事情。这里的沟通应当贯穿于整个规划编制过程,从现状调查、收集资料、方案讨论、规划报审、规划报批、成果归档,每个阶段都要全方位充分的与专业单位沟通。需要提醒注意的是成果归档阶段,规划编制结束了一定不要忘记将全套成果提交给专业部门归档备案,以便专业单位依据规划合理的安排建设计划。

4.3注重建设时序问题

城市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电力工程规划应当结合用地开发建设的时序做到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尤其重要的是考虑好近期建设的电力供应,即要经济便捷,又要结合远期规划,避免过多的改建、重建的重复投资。

4.4注重电力设施对用地布局的影响

电力设施是重要的市政基础设施,是城市发展建设的强劲动力,但是由于电力设施的电磁特性,其对周边地区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一般大的电厂、高电压变电站都位于远郊对城市建设影响较小。承担高压配电的110千伏变电站(大型城市中220千伏变电站),由于要尽量靠近负荷中心,所以站址必须“进城”。现状高压送电架空线(220千伏)由于资金、技术可行性等问题改为地下电缆有一定难度。变电站和架空线对周边用地的影响主要有:噪音、可能存在的电磁辐射、防火安全以及对地块完整性的破坏和地价的影响。因此在用地布局规划时应充分考虑电力设施的影响。

当然,在规划电力设施时也要考虑到上述影响。一般情况下,变电站规划站址最好结合停车场、环卫设施用地等其他交通市政设施用地安排(燃气、电信设施除外),应避免安排在学校旁边、居住区中心、景观要求较高地区。电力架空线的布置应尽量归并走廊,利用河道、道路绿化带,并布置在用地边缘,尽量减少深入地块中心和横穿用地。

3. 存在问题探讨

5.1缺少专业规划支撑

控规应当在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以及专业规划的指导下,落实和细化上位规划。但现实情况是,有的城市总规中电力工程规划只做到220千伏及以上等级,而控规要求落实35千伏及以上等级的电力设施用地。专业单位的专业规划往往是计划式的,基本是解决近期建设问题的,缺少远期规划或者远期规划比较笼统无法使用。

由于缺少专业规划支撑,控规中的电力工程规划往往会出现系统性差的问题,与周边地块衔接不好,比如变电站的布局没有和周边地块统筹考虑,没有充分预留与周边地块变电站联络的电力通道等。

在控规编制过程中,规划人员只能加强与专业单位的沟通,再根据经验依据电网设计导则进行规划。但无法完全解决这一问题,希望规划管理部门和专业单位引起重视。

5.2规划目标与专业单位要求之间的矛盾

控制编制经常遇到的另一个问题是,规划部门制定的规划目标比较理想,而建设单位具体实施起来难度较大,尤其近期的建设项目。例如规划部门从景观和用地的角度考虑经常会提出电力线以电缆方式敷设,专业单位则从投资以及工程技术难度考虑往往坚持架空形式。此时作为规划编制人员可以多做些沟通的工作,加强规划部门和专业单位的相互理解。在规划方案上,要综合考虑规划部门和专业单位的意见。例如工业区一般电力线采用架空方式,而居住区、商业中心采用电缆方式。还可以近期建设规划和远期规划的形式兼顾前瞻性和可实施性。

4.如何在电力工程规划中体现“节能减排,低碳经济”

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环境下,全球都在全力部署低碳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中国也在积极走向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在温室气体减排的政策领域提出了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将其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激发内生创新活力紧密联系。现在“节能减排,低碳经济”已渗透到全社会各个行业、关系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在这样的背景下, “节能减排,低碳经济”应全面影响电力工程规划的编制方案。以下从几个方面论述。

6.1用电量及负荷预测指标的选取

用电量及负荷预测是整个电力工程规划的基础,用电量及负荷预测指标的选取又直接影响到整个电网规模的确定。在国标《城市电力工程规划规范》中对用电量及负荷指标只提出了指导范围,并且范围区间较大,这是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地区发展差异巨大。例如,用于指导总体规划的人均综合用电量指标,同是用电水平较高城市,人均综合用电量指标范围为6001~8000千瓦时/人•年。因此,电力工程规划人员在指标的选取上空间很大。

以往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在高标准的规划目标下、在“适度超前”的规划原则指导下,我们通常会选取较大指标,这直接导致了整个电网的规划规模偏大。在偏大规模的规划指导下,电网建设投资、城市的土地资源都会造成一定的浪费。这一点,经过前十年的电网建设热潮目前已有所体现。其中最典型的体现就是,经历了几年的负荷增长,还有大部分的变电站负载率非常低。

当前,“节能减排、低碳经济”以成为国策,这必将影响到各类用电指标的选取。节能建筑、节能家电将会使人均居民生活用电增速减慢。倡导“低碳经济”,会影响产业类型,低能耗产业比例加大,工业用电指标可适当减小。当然,钢铁、冶金等高耗电产业应当作为点负荷单独考虑。

6.2电源的选择

虽然在可预见的规划年限内,传统的以煤炭为燃料的火力发电仍是城市电源的主要部分。但随着煤炭资源日益减少,和煤炭火力发电的温室气体及有害气体对大气环境影响的日益加剧,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已渐渐从研究走向应用。在我国天然气发电、水力发电、垃圾生物能以及风能发电近年来发展迅速。在电源规划时,可结合城市资源优势及特点合理选择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作为以煤炭为燃料的火力发电的补充。

另一方面,在能源产地建设电厂,利用超高电压输电线路将电能传输到用电城市的做法,也非常符合节能减排的政策。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好处:避免了燃料运输的能源消耗;避免在用电城市兴建电厂带来的环境问题;发挥了能源产地建设电厂的规模优势;通过完善超高压电网结构,可提高城市电源的可靠性。

6.3电动汽车充换电站

电动汽车的能源利用效率比传统燃油汽车高出46%以上,并具有13~68%的二氧化碳减排潜力。发展电动汽车有利于中国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有利于缓解国家能源安全问题。电动汽车还可作为分布式电源,有利于电网的调峰、发挥电网更大的效益。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2011-2020)征求意见稿》,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实现产业化,市场保有量希望超过500万辆。

随着智能电网相关工作的启动,V2G(VehicletoGrid,即车辆到电网)正成为研究热点。V2G描述了电动汽车在停驶状态下接入电网,并与电网实现能量与信息双向交换的关系:车载电池作为一个分布式储能单元,在电网负荷非高峰时段自动充电,在不影响自身续驶里程要求的前提下(例如,确保车载电池SOC始终不低于70% ),在负荷高峰时段将部分能量回馈电网。

随着国家推广电动汽车策略的不断深入,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近期有望纳入城市规划体系。目前,作为规划设计人员应积极学习相关知识,为今后的规划工作打好基础。

5.结语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电力工程规划作为市政规划的一部分,承担着落实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承上启下”作用。其中电力设施用地和电力线走廊控制都是控规中的重点强制性控制内容。可见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电力工程规划的地位非常重要。笔者根据多年来参与控规编制的工作经验,总结一些工作心得,针对目前社会热点提出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希冀为探索创新的实践者抛砖引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