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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世盗名者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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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了个王月喜。

王月喜是个“奇才”,既当官,又为文,实在是“有才”。

在他的仕途档案里,起点是生产队长,后官拜县委书记,终点在临汾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任上。不可谓不顺、不畅。

让世人瞩目的,还在于他的文才。在官任上,王月喜几乎年年有书出版,又是诗集,又是散文,又是杂文,又是随笔,还有书法集等等。于是,王月喜成了名人,作家协会、书法家协会、收藏家协会,会员档案里都有他的名字。

不仅写得多,涉猎广,王月喜还是“文坛快手”。2005年一部世界史著作《二战回眸》,上百万字,顷刻应时出版。一部《曹端研究文丛》二十余本书,也是快速完稿,快速出版。

这样的创作速度,创作数量,不要说是业余,便是专业作家,也会望尘莫及。

还不止这些,王月喜的书,只要写了就能出版;只要出版,就能销掉,且本本赢利。这不能不说是当今“版坛”上的奇迹,“文坛”上的神话。

在局外人看来,这颇令人艳羡;在当地人看来,这并不神秘,且被嗤之以鼻。因为:王月喜的“快写”:是组织写作班子当。

王月喜的“快出”:是花钱买书号,非法出版。

王月喜的“快销”:是强制摊派,从职工工资中扣钱。小小霍州县,王月喜的作品,许多部门和单位,几乎人手一册,还有些未开包的书成捆堆放在墙角。

“作家”、“诗人”王月喜的出现,当地老百姓吃了苦,他自己却发了财。山西省委在对王月喜做出的“”处分决定里,写道:“王月喜利用职务之便,在下属单位报销个人费用、使用公款支付个人图书出版费用,侵占公私财物二十八万一千三百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委托他人购买虚假版权页资料,套用书号,非法出版个人及亲友编著的十六种图书共计八万册,并出售本人及女儿的非法图书一万两千七百册,从中获利四十三万三千二百元。

官员写作,本来无可厚非。写诗也罢,行文也罢,如有真情实感,如不影响工作,如非追逐虚名实利,实在应赞赏。即便是附庸风雅,也不必责斥。但少数做着官却不安心守土的人,胡诌些顺口溜、打油诗之类,偏要装文人,浪得些风流虚名;硬是把人民的血汗不当钱,拿来买书号,印诗集文集;甚至把些涂鸦笔墨,硬充墨宝,印成豪华书法集,然后,摊派给百姓。近年来,这种不正之风,似有愈吹愈盛之势。

这叫欺世盗名。写的是欺世的假诗滥文,盗的是诗人文人的虚名。

一个官员,肩负着一方百姓当今与未来的生活命运,责任不轻。工作干得好,自然会留名在百姓口中心中。焦裕禄去世四十余载,名声依然如日中天。这是实实在在的名声,比出版十本、百本虚文假字的诗书响亮得多。

至于摊派发行,这叫以书扰民、以书害民,是蝇营狗苟的贪利之徒,变相地搜刮民脂民膏。百姓不言,是慑于权力,未必心中不怒。

王月喜的腐败案,为纪检部门提了个醒。对于这种披着斯文外衣的腐败分子,也该关注一下了。官员出书,得先报一下:钱从哪里来,书向何方去。若真是有文化价值,被出版社看中推出的书,则应予以表扬。

王月喜事件给社会敲了一记警钟:欺世盗名者,当诫之。

【原载2007年9月4日《今晚报・副刊》本刊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