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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虎”之争吉利太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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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陆虎”商标,吉利既难拥有跟原品牌同样的美誉度和市场份额,也难以此狙击竞争对手。

今年3月,国际汽车企业英国路华公司将国家商评委到法院,要求商评委撤销吉利集团抢注的本该属于自己的“陆虎”商标,这场历经10余年仍悬而未决的商标纠纷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

中国已经是全球第一大汽车生产国和消费国,我们的汽车巨头虽然赚得盆满钵满,但说实话,还都远远不具备国际竞争力。这些企业之所以能够赚钱,得益于中国汽车市场的相对封闭,也因为能轻松搭上跨国公司的便车。

吉利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踏入中国汽车市场的,当初也许没人想到它能做到今天这样,还能把沃尔沃收购了。但无论是从吉利自身的实力来说,还是它的收购方式来说,这里面都存在着巨大的不确定因素和风险,能否成功整合沃尔沃尚且不谈,就看已经发生的“陆虎”商标之争,也能看出吉利的不成熟。

著名汽车品牌Land Rover,在中国市场曾使用“陆虎”中文标识,一般中国消费者也都把它看成国外的汽车品牌。但现在我们才知道,原来中文的“陆虎”商标,是吉利集团拥有的!吉利早在1999年就注册了这个商标,并且还注册了“F1”、“BMU”、“吉利•美洲豹”、“吉利汉马”等一系列商标。吉利够聪明吧,谁说中国企业没有商标意识?谁说我们中国企业不懂得创品牌?

由于“陆虎”名称被吉利集团注册,Land Rover只能将中文翻译改为“路虎”。或许,Land Rover的所有者英国路华公司犯了一个大错,谁让你不早注册呢,我们中国的商标在国外不也会被别人抢注吗?或许,中国工商总局商评委也没有错,中国政府部门就是依法审批的,“没有证据证明吉利恶意抢注”,路华公司到北京中院也没有用,赢不了官司。或许,吉利集团也不违法,最终它还是会拥有中文的“陆虎”商标……但我还是要说,吉利,你错了!

商有商道,商业道德比法律更宽泛,也更重要。企业合法经营赚取利润就可以生存发展,但遵守商道、不投机取巧才是受人尊敬的企业,企业品牌、企业形象才会根植于业界、消费者心里。现在,就算吉利集团拥有了“陆虎”商标,能凭此获得业界的尊重,凭此抢占国内国际市场吗?恐怕恰恰相反。

吉利作为汽车行业的后来者,要在汽车行业里出人头地,剑走偏锋可以理解,但还是得有商业道德约束和适宜的经营战略。吉利注册这些“疑似”国际著名汽车商标,明显就是在“傍名牌”。傍名牌不能算错,有时还是一种经营策略,但必须注意两点,一是有关的法律界限,二是企业发展定位。

若定位成个小企业,赚点小钱就算了,很多人不就抢注个域名,人家找来了花点钱买回去就算了。可如果是个有追求的企业,要做著名跨国公司,还要进全球企业500强,就不能这么小家子气。这样做能做成吉利自己的品牌吗?哪个中国消费者会蠢到买吉利的“陆虎”?卖到国外市场更不可能!吉利这么做是何苦来着?

在解释注册这个商标的原因时,吉利人士说当初是为收购Land Rover,准备的。这固然能看出李书福早有雄心,未雨绸缪,可不也正说明吉利注册的是人家的商标吗?后来也没收购,就把商标留下了?对于注册捷豹商标也是如此解释。照此推断,吉利可真有雄心壮志,难道也想把宝马等都收购过来、一统全球汽车生产吗?

吉利是在扭曲的市场中长大的,中国汽车更是如此,吉利得其利也受其害,它在企业定位、形象塑造、经营战略、品牌设计以及具体运作等方面,存在着一系列的错误。这些错误显示,吉利离一个成熟的市场化、国际化企业还差很远!

吉利拥有这些商标,既不可能拥有跟原品牌同样的信任度、美誉度和市场份额,也不可能以此狙击竞争对手,害人害己,智者不为,志向高远的企业、企业家也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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