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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怜香伴》与《聊斋志异·封三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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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李渔的《怜香伴》传奇与蒲松龄小说《聊斋志异》中的《封三娘》是清代乃至整个中国古代为数不多的专门描写女性精神同性恋的作品。本文拟从两篇作品的所叙述的感情历程、价值取向和情感体验的异同比较中,探寻中国古代女性精神同性恋文学的某些独特意蕴。

关键词:女性精神同性恋 感情历程 价值取向

相对于明清两代男性同性恋文学的庞杂状态,明清时期的女性同性恋文学可谓是凤毛麟角。饶有趣味的是,在清初,李渔的《怜香伴》传奇(以下简称《怜》)与蒲松龄小说《聊斋志异》中的《封三娘》篇(以下简称《封》)却不约而同地把笔触伸向了向来隐秘的女性同性恋领域,揭开了女性精神同性恋的一隅,具有独特的文学意义。

精神同性恋亦可称准同性恋,“是介于同性友谊和同性恋之间的一种特殊状态。其特点是在亲密关系上超乎朋友之情,但又极少或者说不含有性的成分。……这种暧昧关系固然是以当事双方共同的兴趣、爱好为基础,但关键是由相互之间对风貌举止、形容态度的欣赏所致。”与清末《续金瓶梅》中放肆的女同性恋描写不同,《怜》、《封》着重从审美的角度分别描述了崔笺云与曹雨花、范十一娘与封三娘的相知、相恋过程。

比较两部作品所叙述的女同性恋的感情历程,有颇多相近之处,大致来说,都经历了邂逅互慕容貌、才华相恋遇阻相思成疾重逢的过程。

邂逅,相恋双方的相识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崔笺云、曹雨花赴雨花庵,范十一娘、封三娘到水月庵参加“盂兰盆会”,她们的相识都缘于佛事。两对女子邂逅之后互相欣赏、倾慕对方的品貌、风度和才华。于是,产生了真诚的爱恋。封三娘、范十一娘“定为姊妹,衣服履舄,辄互易着”,“偕归同榻,快与倾怀”。崔、曹二女则更进一步,在寺中结为夫妻。崔氏扮男,曹小姐做妻,期盼日后可以“宵同梦,晓同妆,镜里花容并蒂芳。深闺步步相随唱,也是夫妻样。”

相恋既成事实,却遇到了来自外来的阻力。范十一娘归家后,封三娘却迟迟未露面,所畏惧的正是“造言生事者,飞短流长,所不堪受”。可见社会舆论的压力是阻挠二人相恋的主要阻力。在《怜》中,就将这种阻力外在化、形象化,以戏剧冲突的形式加以表现。具体地说,是以曹雨花之父为对立面,以周公梦为挑拨离间的小人,通过《逢怒》、《遄发》、《冤褫》等出戏,使得曹、崔“两家迁播,音耗无闻”,二女饱受分离相思之苦。

相恋而遇阻,导致了范十一娘与曹雨花相思成疾。《封》中范十一娘日夜盼望封三娘的到来, “伏床悲惋,如失伉俪”,“怅然遂病”,其婢女更云“我家姑姑盼欲死!”《怜》第二十一出《缄愁》细致刻画了曹雨花的心理,其中一支[宜春乐]最为细腻:

【宜春乐】 [宜春令](小旦)你道是冤无主,债没头,这相思浑同赘瘤。呆丫头,你只晓得“相思”二字的来由,却不晓得“”二字的分辨。从肝膈上起见的叫做情,从衽席上起见的叫做欲。若定为衽席私情才害相思,就害死了也只叫做个欲鬼,叫不得个情痴。从来只有杜丽娘才说得个“情”字。你不见杜家情窦,何曾见个人儿柳?我死了,范大娘知道,少不得也要学柳梦梅的故事。痴丽娘未必还魂,女梦梅比来寻柩!我死,他也决不独生。我与他,原是结的来生夫妇,巴不得早写过了今生。[大胜乐]相从不久,今生良愿,来世相酬!

把自己与崔笺云的恋情比拟为《牡丹亭》中的柳梦梅与杜丽娘,可见用情之深,相思之苦。无独有偶,崔氏也在异地思念曹小姐:

【过曲•桂枝香】柔枝嫩蕊,难经憔悴。只有些雪压霜凌,并没个风和日霁。我愁肠万缕,愁肠万缕!只怕琉璃偏脆,珊瑚易碎。小姐,你若是早倩乌鸦报,待我黄泉好去随!

重逢之日,范十一娘见到突然出现的封三娘,“惊喜,顿起,曳坐褥间”,“偕归同榻,快与倾怀,病寻愈”。而曹雨花也是“神清气爽浑如故,竟不识病归何处?”病因分离而起,也和因重逢而痊愈,如果不是刻骨的爱恋,是不会如此的。

以上是《怜》与《封》在情感历程叙述上的相似之处。从两部作品所描述的两对女精神同性恋者的情感发展历程中,我们可以窥见一些不同与古代男同性恋文学的特征。

一是审美性。爱情虽然常常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但女性之间对对方容貌、才情的倾慕,常常是其感情产生的缘起与基础。与异性男女的情感相比,这种情感一般不受家世门第、金钱财富的羁绊,少有世俗的物累。而较之男性同性恋,女性同性恋之间的这种爱恋又是建筑在相似的兴趣、爱好等精神层面上,基本上摒除了男性同性恋所经常面临的尴尬。《怜》中的曹雨花就认为,“从肝膈上起见的叫做情,从衽席上起见的叫做欲。若定为衽席私情才害相思,就害死了也只叫做个欲鬼,叫不得个情痴。”在古典文学的女精神同性恋的世界里,更多的是对美的相互欣赏与爱慕,近乎艺术审美的境界。

二是平等性、自由性。古代文学中的异性恋爱,双方一般是处于不平等、不自由的状态,这是造成无数的婚姻、恋爱悲剧的根源所在。而古代的男同性恋,双方之中总会有一方处于被动地位(不同于现代的同性恋),如汉哀帝与董贤。而建立在精神性、审美性基础之上的女性同性恋,双方由于超越了世俗,摆脱了,因此能够平等相处。同时,双方在人格上也是充分自由、平等的。而在古代异性恋中,男女双方,特别是女性,要妥协于社会规范于他(她)的性别角色(如妇德),从而压抑其个性。而在女精神同性恋这里,少了固定的角色扮演行为,多的是个性的自由展示与表达。双方在相处之中,可以充分展示起性格侧面,不必刻意隐藏。所以,范十一娘可以在封三娘面前流露对贫寒孟生的不屑,曹雨花在父亲面前说“趋庭,得闻雅训,遵依罢,还书在绅。妇按鸠拙终无损”,私下却盼望“多才女伴联闺韵,那时节有技难藏郢氏斤”。

在经历了邂逅、相恋、相思成疾、重逢之后,曹雨花与崔笺云、封三娘与范十一娘之间的爱恋已经水融的程度。但也潜藏着一个危机――她们的感情向何处去?在面对这一问题时,两部女精神同性恋作品采取了不同的叙事形式与结局。

《怜》中,曹雨花与崔笺云最终共嫁崔氏丈夫石介夫,石介夫金榜提名,皇帝赐姻,一夫二妻欢聚。而在《封》中,封三娘拒绝了范十一娘共嫁孟生的提议,选择了离去。也就是说,在这种嫁与不嫁的人生选择之中,显示出《怜》与《封》虽然有着相同的题材、相近的叙事策略,却指向了相异的价值取向。《怜》所选择的二女共嫁一夫,是基于男性本位的选择:二女婚前已经是相知难舍,婚后也必然是“自甘推位让贤良”,不会产生多妻家庭常有的嫉妒、争宠事。这从男性的角度而言可是求之不得的“幸事”。虽则在曹小姐是“我当初原说嫁你,不曾说嫁他;就是嫁他,也是为你”,“念情钟女伴,不为儿郎”,可是事实上却是新郎石介夫“左玉软,右香温,中情畅”,世人眼中的“得便宜的莽儿郎美色全收”。女性在家庭的地位决定了曹小姐的声音是微弱的。因此,《怜》在最终的价值取向上,是逐渐淡化崔氏与曹小姐之间的女性精神同性恋的色彩,并将其合理转化为贤良妻子为丈夫觅妾的俗套。在这个意义上,徐朔方认为《怜》与《笠瓮十种曲》中的《意中缘》、《凰求凤》、《奈何天》、《玉搔头》等传奇一样,乃是“对一夫多妻制的赞扬”的论断就是成立的了。而相形之下,《封》的选择中的价值取向就显得可贵。范十一娘也提出了效法娥皇、女英,同嫁孟生。果真如此的话,那么《封》的价值取向就与《怜》别无二致。但是,封三娘最终选择了离去,摆脱另她“如茧自缠”的爱缘;而范十一娘则由同性恋进入异性恋。而他们所经历的那段精神爱恋就永远停留在那里。这种不完满的结局使得《封》避免了像《怜》流于一夫二妻的俗套,而保留了女性精神同性恋的一份痴情与梦幻。

从两篇作品的价值取向的异同中,可以看到古代文学中的女性的精神同性恋的第三个重要特征――无奈性。女性精神同性恋,虽然就其情感而言,是超越世俗的,但当事人却处于男权社会的现实之中。社会对于男性同性恋着采取的是理解、宽容,乃至赞美的态度。而对于女性同性恋来说,却不具备这种舆论环境。它只能以另外的的形式存在(如:闺中知己、二妻一夫等)。同时,男性在古代社会处于核心地位,社会为男性提供了相当宽广的生存空间。而作为女性,无论有何等才德,都很难在这样一个男权社会独立生存。她必须依靠男性。封三娘所言“则魔更生,无底止矣”,她为十一娘谋划婚姻,正式基于这样的社会现实。她如果不是狐,而是普通的人,那么迟早也会走如男女婚姻之中。这也正是男权社会中女性同性恋的无奈与悲哀。

与此相联系,《封》所体现出的情感体验与《怜》也是迥乎不同的。《怜》所描写的女性同性恋,轻松、活泼,戏成分浓厚。比之《封》沉重的情感体验,它缺少了一种发自生命深处的真诚。而在《封》中,却是“缘瞻丽容,忽生爱慕,如茧自缠,遂有今日。此乃情魔之劫,非关人力。再留,则魔更生,无底止矣”。从这段封三娘的自陈中,可以感受到情感是沉痛的,绝望的永远是最美的,虽是万劫不复,却难以抵挡那份深挚的爱恋。《封》的这种情感的真诚体验中所折射出的生命诗情无疑是美丽的。

参考文献:

[1].张在舟:《暧昧的历程――中国古代同性恋史》,中州古籍出版社,2001。

[2].汤显祖:《牡丹亭》。

陈洁:河北省委党校

王文华:河北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