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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地方媒体对性问题报道的导向与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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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过保录(1948-),男,江苏无锡人,副教授,主要从事青少年健康教育。

【摘 要】 本文就地方媒体一段时间以来对社会性问题报道导向提出质疑,这些报道夸大并抬高性、性生活的地位、功能,散布泛性论论调,对夫妻性生活问题的关注抛开精神层面,并蛊惑以法律手段干预等,对两个文明建设产生负面效应。还对媒体性问题报道应该作为的方面提出建议。

【关键词】 地方媒体; 男性健康; 无性婚姻; 性生活不和谐; 法律; 离婚

1 地方媒体对受众性问题报道的误导

时下,我们南京地区的一些大众媒体“性”趣盎然,夫妻性生活成了这些媒体所开发的“性”奋点,其中又以关注男性性生理问题为焦点。笔者随手翻阅某日一份地方报纸,有关“彻底”解决男人各类性健康问题的商业广告达10处之多,有的占半个版面,有的占整版篇幅;有的广告是特邀权威专家举办大型会诊活动,有的广告销售中外专家精心打造的“护龙助阳”内裤,有的广告销售从国外引进的或卫生部重点实验室研制的助阳药等,一些售药广告还编成有名有姓的娓娓动听的故事,使人深信不疑。我们南京还有多个地方广播电台,每晚八时起直到午夜,先后播出男性性健康的专题节目,并由专业医师坐镇电台接听热线电话,患者电话打进去,一二分钟,不需见人、无需化验,病情就确诊了,药方也开好了。各家电台推销的助阳药都说很管用,效果非常明显,只需服满4个疗程左右,就能达15公分以上,性生活能维持3~40分钟,治愈后不复发不反弹。这些药对前列腺炎症、有效,对月经不调也有效,对肾阴虚、肾阳虚均有效,而且还得抓紧时间购买,正在搞活动,只剩最后3天……。本人不是医生,但对某种药能治好男女性医学方面的所有疾病,很难相信。如果说,商家为了推销产品,在营销宣传过程中言过其实,让消费者愿者上钩,见怪不怪;而让人感到奇怪的是,在这一氛围下,传播先进文化主阵地的许多编辑、记者也不甘寂寞,一段时间以来,地方报纸上什么“关注无性婚姻”、“性生活不和谐”、“大胆追求‘’”等等诸如此类的报道频频出现,并且还用上头号字体、通栏大标题吸引受众眼球,使性科学知识的普及偏离正确方向。媒体对大众的影响不容置疑,不久前各报报道了染发剂可能致癌的消息,美发店染发生意锐减,即使节日临近也没有顾客要染发。由此可见,媒体对夫妻性生活问题十分偏颇的报道于和谐社会建设十分不利,误导广大受众对“性”、“性生活”的正确认识及态度,下面从三个方面作分析。

1.1 误导之一:抬高性、夸大性,进行泛性论宣传

所谓“泛性论”,即过分强调性的生命本质与身心活动地位的观点和理论。最为典型的说法,见《扬子晚报》2004年10月28日B9版刊登的某专家的论调:“众所周知,人有三大生活,即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性生活,而性生活有三大功能,即生育功能、健康功能和享乐功能。”贸然一看,物质、精神、性的生活都是人类所需要的,没什么疑问,其实不然,这里面有认识论、世界观问题。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物质与精神是辩证唯物论的两个基本要素,世界是物质的,物质决定精神、精神对物质起反作用,一个正确的认识需要经过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质的多次反复来完成,物质与精神两个要素高度概括了世间一切事物的矛盾性,性、性生活也不例外,即性、性生活既是物质的,又是精神的,只能是两个基本要素所概括的内容之一。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是我国长期的治国方针,决不容许恣意篡改。把性生活摆在物质与精神生活同等重要的位置在理论上极其荒谬,在实践中对社会危害极大,这就是在广大受众中抬高性、夸大性,散布泛性论,对社会“性化”起推波助澜作用,给两个文明建设带来消极和负面效应。媒体把“性”作为卖点,彰显、的满足,置社会的、理性的文明于不顾,还不知有多少人会受到传播媒体的洗脑。此外,媒体有必要鼓吹性生活有几大功能吗?用意何在?在国人中越是文盲夫妇的生育越多,全国13亿多人口还不够吗?性生活可以增强健康,但没有性生活就没有健康吗?性生活=健康吗?至于鼓吹性的享乐功能更荒唐,难道社会的性泛滥还不够吗?谁能知道遍布城乡的可能涉性的场所有多少,还有未婚同居,、包二奶、养小蜜、性病艾滋病的快速蔓延等等,难道性享乐功能还要媒体、专家来对百姓教化?或许,媒体要辩解,上述观点是“性学研究专家”的言论,报纸只是客观报道,对与错由专家负责。笔者认为,该报纸只是在借专家之口表达报纸的观点,或者是在无知中追赶时尚。专家观点不适合你们编辑、记者的口胃能见报吗?况且有的“专家”不就是你报纸包装、热炒与翻炒出来的吗?媒体误导受众对性、性生活的正确理解和认识难咎其责。

1.2 误导之二:以“无性婚姻”、“性生活不和谐”为社会热点,误导受众的认识和价值抉择

《扬子晚报》2004年10月22日在C1版刊登都市白领许琴因无法忍受与丈夫杨明之间的无性生活毅然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的报道,并组织了“无性婚姻是否该终结”的讨论,还开通热线电话,先后有上百名读者就此话题发表看法,大多数读者支持许琴离婚。该报还以“关注无性婚姻”热线话题作了连续报道。2005年12月4日《南京日报》B4版用通栏大标题“无性婚姻征婚点首现南京”报道城南某婚介所专为婚后不过性生活的男女介绍对象,生意不错。对媒体创造的新名词“无性婚姻”,笔者实在不敢恭维,婚姻既然是由两个有性别者组成,怎么能叫无性呢?婚姻都是有性的。所谓无性生活婚姻,可能指无插入式生活婚姻,这是媒体极其狭义的定义,把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单单指向插入式生活,抛开性生活的精神层面,误导广大受众对性生活的正确认识和理解。夫妻的婚姻生活是双方身体和情感的高度交融,插入式只是其中之一,接吻、抚摸、按摩、情话绵绵等都是夫妻生活的重要内容,都能给夫妻带来满足与快乐。人类除了、阴道等性器官外,手、嘴及身体其他部位也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性敏感性,只要感情好,甚至完全停止插入式的夫妻生活照样能有声有色。因为除了,还有很多可以释放性能量的方法,即便一方患有生理疾病,有许多方法可以弥补疾病对的影响。所谓“性生活不和谐”更是一个概念模糊、语义不清的很不确定的名词。2005年4月17日《南京日报》A2版以“三成多离婚源于性生活不和谐”大标题,报道某著名性学专家在第8期新城市市民学堂所云:“一项调查表明,34.7%的离婚是由性生活不和谐引起的。”报纸未对抽象数字的出处说明,如调查年份、地点、调查对象的年龄层次等,使读者无法对该信息作甄别,媒体在以武断蛊惑人心。作为地方党报如此轻率地炒作夫妻性生活,令人不解。性生活和谐与否有可以测量的指标吗?性生活的感受应是属于夫妇自己的,本来只要双方在感情上即在性心理上能得到满意就足够了,不去追求什么也应是和谐的性生活。重要的是根据自己的感受,寻找自己的快乐。但是如果接受了外界影响,如应该达到多少时间,应该有怎么样感觉等以后,则可能怀疑自己在性生活中的真实体会和感受,觉得存在什么什么问题。这就是媒体误导受众在婚姻关系中过分关注性生活可能引发的后果,有点问题的则会更加忧郁和焦虑,没有问题的甚至会无端猜测,毕竟有相当多的受众对与性有关信息的正确与否是无从识别的。夫妻生活中最为重要的是情感的沟通与交流,夫妻生活中即便存在这样或那样问题,并非表示就不和谐、不幸福、不美满。新婚夫妇的性生活需要有一段时间的调适才能逐步协调、和谐,而年老夫妇有爱无性未必不和谐。所以夫妇性生活的和谐与否完全是因人而异,因时而变,非专业媒体跟风媚俗将其作为社会热点炒作,本身就是导向的错误。

1.3 误导之三:“性”福问题亟待法律给说法

《扬子晚报》2003年10月22日A8版报道了我省如皋市有10多位农村妇女大胆走上法庭,用法律维护自己做女人做妻子的权利,大标题是:“如皋妇女大胆追求‘性’福”。2004年6月中旬《南京日报》以“女性争取‘’应该肯定”为标题,连续报道南京某妇女要求法院判令她丈夫尽夫妻义务,给她“”。似乎夫妻性生活问题全归咎于丈夫。尤为引人注目的是,2004年10月25日《扬子晚报》C3版上方用特号字体通栏标题:“无性婚姻亟待法律‘给说法’”,报道南京大学法学院邱教授的这一观点,邱教授认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对方过性生活视为违反法定义务”、“性生活决定家庭质量”,“相关法律法规亟待出台”等。这也是一个很偏激、武断的观点,极具误导性,媒体的立场就是把性与爱、与责任分离,去追求个人的“性”福,纯粹是“性本能”决定论。我们说,法律是带有强制执行的含义,真不知一方被强制的性生活如何进行,即便一方被勉强完成“义务”,这个过程除了泄欲,能有情感享受吗?性生活是两厢情愿的爱的交融艺术,夫妻一方如果只考虑从中得到什么是不可能探骊得珠的,相处中更多地关注自己的感受,这样的性还有什么意义呢?即便走上法庭、赢得官司,“”能得到吗?我们说影响夫妻性生活的和谐与否的因素非常多,有身体、心理、技术技巧、经济问题、人品缺陷、服用药物、年龄差距、文化观念以及家庭琐碎事情等等,所以当事人在作出是否要因性生活问题离婚前,要全面慎重地询问专业人士,不可草率行事;只是单向法官、律师去说,法官、律师对性科学的知识能掌握到什么程度很难说,如果不借助于专业人士的分析判断,说不定你就会被错判官司,到头来失去爱情、失去家庭、失去真正幸福,始作俑者就是媒体惹的祸。再说,离婚后就一定能找到理想的性生活保证和谐的另一半吗?一般说,夫妻之间生活不和谐问题,首先应反省一下自己,只有坦诚交流,彼此慰藉,认识并承认自身的不足,或相信对方能够改变,给予第一,索取第二才有可能获得生活的和谐美满。

2 非专业媒体对性问题报道需注意的要点

一般来说,地方主流媒体,如城市党报、综合性晚报等,在关注社会性问题的报道方面是力不从心的,由于缺少专业知识,一些编辑、记者虽然想做这方面的事,但没有这方面的能力。在自身缺少对性科学理论与实践的学习与思考情况下,难以向广大读者传播正确的性知识、健康的性观念。如果你分辨、鉴别不了某些专家的观点是否正确,你就可能成为传播错误观点、传播脱口秀言论的工具,使谬种流传、误人不浅。这种局面必须改变。媒体做好社会性问题的报道,需要从业人员多学习、多思考,集思广益。对此,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要很好注意把握。

2.1 应注意弘扬主旋律

地方媒体对涉“性”问题报道的社会责任及舆论导向值得我们认真反思,作为媒体来说,尤其不能忽视自己作为先进文化传播者的责任和义务。在对婚姻、家庭及两性生活的宣传报道导向上应高扬时代主旋律,以正面引导为主,不能片面追求群众“眼球率”,更不能追随商品文化泛滥的现状,迎合时尚、低俗。报道现代家庭的夫妻生活,不宜强调离婚,更不宜强调什么因“性生活不和谐”的离婚,如前所述,这是非专业人士说不清道不明的问题,相关报道既缺乏文化科学深度,又缺乏精神层面高度,直接影响社会文明风尚。在遇到有关性生活、、等内容时,非专业媒体应注意慎重把握方向,文字表述严谨,没有必要做到摇旗呐喊的地步,毕竟这些问题很隐私,很专业,很敏感。我们的目标是打造一个个和谐美满的家庭,报道内容理当首推夫妻恩爱、白头偕老以及家庭和谐稳定,有如常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也如一对对步入婚姻殿堂的夫妇在结婚誓约中所说,无论贫穷、富有,健康、疾病,携手共度未来人生。

2.2 注意摆正“性”的位置

众所周知,人类的“性”,如果用一个字来表述,那就是“爱”。就是说,人不仅有性本能欲求,还有爱的情感,人类的逸在爱之中。动物的性,其的解决可以不分时间、对象、场合,泄欲完事。人类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关系更为复杂,因此不论何种性问题的解决,都应放到综合因素中的各种关系里来考虑。、性生活问题是重要的,但对政府对家庭对个人来说,都不是第一位的。是重要的,但感情更重要。性生活是重要的,但它并不比生存的欲望、发展的欲望、安全的欲望、创造的欲望更加重要。性是重要的,但它并不能包容人间所有的快乐。有人常夸张性在夫妻生活中的作用,说什么性生活不协调造成夫妻感情不好,其实正好相反,因夫妻感情不好造成的性生活不协调问题更多。感情不出问题,合不和谐不难解决。对于性,我们既不能夸大,也无需小视,否则,不是为朝三暮四、同居、离婚、寻求外遇找到合理的借口了吗?性生活比感情更重要吗?美国一杂志社曾就此问题对10万名妇女作问卷调查,其中72%的应答者认为,只要她们的丈夫对她们好,对她们温柔体贴,不管性生活如何,她们都满意,而且,在这72%的妇女中,有40%的人在40岁以下。这一结论说明,建设和谐社会,关注夫妻性生活,应该首要地、更多地关注夫妻感情交流问题,对于夫妻关系来说,感情始终是第一位的。将专业性很强的夫妻性生活问题开辟专栏,大讲特讲,是非专业媒体选题的一大败笔,只能不了了之收场。

2.3 爆料“性调查”数据需注意分析问题原因

一些媒体爆料社会“性调查”数据普遍不够科学、严谨,许多数据的可靠性值得怀疑。因为缺少分析研究问题产生原因的内容,其实就是随意某个专家口无遮栏的数据,极不严肃。我们知道,性生活、、性关系属个人绝对隐私,对此要能调查到真情实况,要用专业的调查方法,并取一定的样本量。工作量很大,这不是哪一个人能随意做到的,最后调查数据的应用还要受到调查范围的局限等。上文提到的那个所谓“性调查”数据就是在以讹传讹,破绽百出,无实事求是之意,有哗众取宠之心。相比之下,专业媒体对性问题调查数据的披露、报道,一般都比较严谨、规范,能使人感到真实可靠、具权威性,应该能够作为管理部门决策依据。请看2004年8月6日《中国人口报》第1版报道,大标题为:六成多中老年“阳痿”患者因心病所致,内容是披露京沪穗三地一项联合调查的发现,即北京广安门医院、上海仁济医院、广州市二院随机抽取40~70岁男性中老年社区居民样本,ED高达65.7%。随后经临床研究,由生殖器病变所致仅占10%,61.3%是心理因素所致,其余则由于患动脉硬化、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或因服用一定药物所致。换句话说,中老年中至少90%的ED只是暂时的现象,可治,可治好,用不着套上“无性婚姻”、“性生活不和谐”的不明不白的“帽子”,更不用以“离婚”、“法律给说法”相慑服。该报道提示:对男性性健康问题,我们需要关注普通人的情感状态及身体一些疾病对障碍的影响,这是切中时弊的,应是我们关注男性健康问题的主基调。

2.4 对性问题报道媒体作为的建议

首先,面对我们日益开放的社会、开放的性环境,呼唤性道德的重建及传统婚姻道德的发扬光大,是媒体永恒的主题,也是性的健康教育、社会教育的重点内容,更是配合政府做好在“性”方面的社会管理工作,坚决抵制和批判违反公众性道德准则的现象,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其次,关注人口优生事业,为社会长治久安服务,大有作为。怎样才能生育一个聪明、健康的宝宝,这些方面的性科学知识都需深入挖掘,作深度报道。第三,关注夫妻生活的情感沟通问题。夫妻之间关系首先是受情感支配的,性生活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双方有效的交流,而不是强调单方面的感受,应该互动。一般来说夫妻之间单纯的生理问题比较容易解决,而人心互动问题就十分复杂,这也是媒体能有所作为的原因。第四,告诉受众,在遇到性和生殖健康方面问题时,应及时寻求专业咨询,或专科医疗诊治,并提供正规的性治疗的信息等。

参考文献

[美]安・雷德斯著,张伟译. 性教育研究文集第3集. 上海性教育研究会编,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