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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特里・伊格尔顿一直关注着文学的本质问题,在2012年出版的《文学事件》一书中,他借中世纪经院哲学中一个常见的术语“共相”深入探讨了“文学的本质”这个宏大问题,并由此对文学进行了一种“反本质主义”式的“本质主义”界定。在他看来,关于文学的本质主义界说和反本质主义界说之所以同时存在,是因为人们各自站在实在论和唯名论的立场上去理解文学:非要为文学找本质、下定义,是一种极端实在论的观点;而非要认为文学没有本质,则是一种极端唯名论的观点。
关键词:共相;文学事件;伊格尔顿;文学哲学;本质主义
中图分类号:I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14)02?0183?07
特里・伊格尔顿2012年出版的《文学事件》(The Event of Literature)已经引起国内学界的关注,但全书第一章却由中世纪经院哲学入手来谈论文学话题,伊格尔顿用意何在?笔者认为,自《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Literary Theory: an Introduction)发表以来,伊格尔顿始终关注着文学的本质问题,在《文学事件》一书中,他引入了中世纪经院哲学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共相”,以此作为理论出发点重新评估了文学与形而上学、神学、科学之间的关系,并用一种“反本质主义”的思路为文学做出了“本质主义”式的界定,他还通过作为共相的“策略”(strategy),在辩证法意义上重新厘清了各种文学理论之间的复杂关系。
一、神学、形而上学与科学的“共相”
一部谈论文学理论的著作,却在介入文学之前大谈哲学,竟然以中世纪经院哲学中的实在论与唯名论之争作为第一章,伊格尔顿的“葫芦”里究竟卖什么“药”?经过反复研读,笔者发现,伊格尔顿是想用神学、形而上学和科学之间的关系来引入一个常见的哲学术语,即“共相”,而这个拥有古老历史的哲学术语在文学当中并不常见,但它在《文学事件》一书当中居于十分重要甚至核心的理论位置。
共相(universals)的字面意义是“普遍性”或“共性”,认识论意义上的“共相”可被通俗地理解为个别事物之间的共同特征,人和马都是用肺呼吸的,“用肺呼吸”即二者之共相;但这只是共相的一层涵义,共相还是一个属概念、上位概念,比如“人和马都是哺乳动物”,“哺乳动物”也是共相。“共相”一词在佛教术语中较为常见,指“通于他者之相”,如衣之红、果之红、花之红,作为共通之处的“红”即为共相,“指事物之共同相状”,“相”是“语言思维的对象”[1](467),“共”即其特征。那么,共相的理论价值在《文学事件》一书中如何体现出来?
《文学事件》开篇提到一种常见的对于“科学”的看法,这种看法认为,科学话语比形而上学(metaphysics)话语具有某种“优越性”―― 科学同样在“研究事物的运行,却无需形而上的概念搅和其 中”[2](7),科学基于经验,比如物理学,直接研究事物呈现出的现象,但形而上学却通过逻辑推理的方式去谈论现象之后的原因、本质、基础等抽象问题,由于同一个概念在不同的人那里会有不同的解释,因此形而上学经常会导致无穷无尽的争吵,但科学与之不同,科学几乎就是真理的代名词。
显然,伊格尔顿在此谈到的“科学”是与形而上学、神学相对立的实证主义科学,这种“崇尚科学”的思想可上溯到实证主义哲学的创始人奥古斯特・孔德,他认为:人类的思辨曾经历三个阶段,神学阶段、形而上学阶段以及实证主义阶段;在形而上学阶段,人们用推理和思辨去寻找事物的本质或者原因。但他认定这只不过是改头换面的神学,此阶段人类的理智并未进入成熟;只有进入实证主义阶段,通过可证实的经验去解释现象,尊重事实并发现规律,人类理智才真正成熟。所以孔德断言:“最后这一阶段才是唯一完全正常的阶段。”[3](2)“科学”正是要摆脱那些在经验上既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的形而上学争论,从而实现其为人类自身服务的目的。
然而,伊格尔顿并不认为这种基于实证主义的“科学”比形而上学、神学更“高级”、更“优越”,相反,他认为这些思想体系之间有很多相关联、甚至相类似的地方,这些不同事物所共有的性质或相似性、共通性,就是我们刚提到的“共相”。
首先,我们目前理解的科学就是孔德设想的实证科学,但从发生学角度看,后者并非先天与神学对立,科学最初的涵义是一种知识体系①,神学“在17世纪总体上并未将科学视为上帝的威胁,在早期现代社会,科学家们会为了宗教的正统观念去辩护,自然神论是一种允许科学和宗教并存的策略”[4](76)。他在《理论之后》一书中指出[5](80?81):曾几何时,知识分子们在神学当中安营扎寨,后来哲学又给了知识分子们栖身之所,到了19世纪,秉承实证主义的自然科学才逐渐成为此后人类知识的范式。那么,既然科学和形而上学、神学之间并非如我们想当然理解的那样尖锐对立,所以伊格尔顿说,科学“作为一种全新的人类自我理解的方式,并不仅仅是对此前的简单否定,它有自己的本体论学说和符号体系(symbolic framework)”[4](77),在他看来,神学和科学都是人类对自身和世界的理解或者思考方式。
其次,实证科学的出现,并没有表明“信仰时代被理性时代所取代”[4](76),“科学也和其他的知识形式一样,都要面对一些有关信仰(Faith)的问题”[4](131),比如,伊格尔顿用自己曾工作过的牛津Wadham学院的历史说明,科学有自己的信仰,即科学的本性应当是思想和探索的自由,而不是对于教士和君主的忠诚。“科学也拥有自己的主教、牲祭、圣经、意识形态排斥、以及压制异议的仪式程序”[4](133);和宗教一样,“科学也是一种文化,而不仅仅是一组程序或者假 设”[4](132)。伊格尔顿还进一步指出,科学所谓的超然根本无法脱离道德或信仰而存在,比如说:没有某种东西的吸引,我们怎么会献身于科学这种劳作当中?为了真实地理解对象,我们还必须具备某些美德去躲避陷阱、控制欲望;再比如,在科学工作中必然存在下列现象:对错误的豁达态度,忘我、谦卑、慷慨、努力工作,坚韧、合作意愿,谨慎判断……等等,难道不都是“信仰”的具体形式吗?
综上可知,一方面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实证主义哲学指导下的自然科学最初是补充和服务于神学的,站在所谓“科学”的立场去认定神学缺少知识论价值既缺少合理性,也不尊重历史;另一方面,不论在各自的具体形式上,还是在二者与“信仰”的关系上,科学和神学在许多方面都具有相似性甚至共同性。
然而,伊格尔顿对于神学和科学关系的讨论并不是为了论证神学本身所具有的价值,他是为了说明科学与神学至少具有一个共同特点或者一个共相,即:“二者都把万物归置到一个抽象的一般法则集合当中”[2](13),他认为,科学和神学不过是从左手倒腾到右手的关系,科学和神学都不过是在用自己的话语体系去解释世界,科学关注经验世界,神学关注理念世界,任何对科学和神学的质疑都会遭到这两种话语体系的强力压制,而近现代社会的发展让科学在一定意义上成为某种抽象之物,科学作为一个范畴已经成为“实在”,作为一种思想体系,它不但解释世界,更得到了无穷无尽的解释和论证。因此,神学也好,形而上学也罢,皆属于思想体系,这样,神学、形而上学、科学之间,必然存在某种“共相”。至此我们会问:伊格尔顿在一部文学理论著作当中,只是为了说明科学与神学之间的历史渊源及其共同特点吗?
当然不是,伊格尔顿的目的是为了让读者知道:“共相”并非事物的本质,同理,作为具体存在的文学作品,其“共相”――比如内容上的道德性、虚构性、语词上的修辞性等等――并不是文学的本质。伊格尔顿是为了借神学、形而上学常用的一个术语“共相”来深入探讨“文学的本质”这个宏大问题。
二、文学的共相并非文学的本质
根据上文所述,神学(包括形而上学)话语和科学话语之间具有相似性,这些可视为二者的共相,在孔德看来,神学和形而上学之间有“共相”,在伊格尔顿看来,神学和科学亦有“共相”。那么,在西方哲学中“共相”究竟有何重大意义?
中世纪经院哲学家在共相问题上有两大分歧②,实在论(Realism)认为共相是一种独立存在于精神之外的实在,共相产生于事物之前,主要以柏拉图学说为依据;唯名论(Nominalism)则主张共相不过是名称,在心灵中和心灵外都没有实在性,共相产生于事物之后,以亚里士多德学说为依据。当然这只是大概区分,各派观点内部分歧很大,实在论、唯名论内部也有极端派和温和派的差别。在当代西方哲学教科书中,共相(the universal)存在于人的心灵和理智当中,作为事物所具有的“性质”“属性”,它既可以理解为事物所具有的共同性、一般性、相似性,也可以理解为事物间的“类概念”或者“属概念”。我们关注的是:哲学家们为什么要研究共相呢?
对于柏拉图而言,共相是一种实体,共相即“理念”,是个别事物存在的本源,万物是理念的复制品③;对于经院哲学家们而言,尤其是持实在论观点的神学家而言,共相具有实在性是为了论证作为共相的上帝存在,柏拉图和中世纪实在论者都认为共相是不依赖于主观意识的独立实体。但唯名论观点与这二者明显相反,他们认为共相只是基于事物存在而归纳总结出来的思维产物,是一些概念、名称。伊格尔顿在《文学事件》中认为,“实在论与唯名论”争论的核心问题正是“共相”问题,实在论一方坚持共相是实在的,而唯名论一方则坚持共相是人的观念甚至语词。
神学认为上帝是万物的本原;形而上学认为认识事物必须把握其“本质”④,本质是现象背后的决定性原因。在神学和形而上学阶段,也就是孔德所假定的人类思想不成熟阶段,本质、共相、原因几乎是同义语,柏拉图认为理念就是本质,理念决定了万物;而经院哲学中的实在论者则认为共相就是本质,共相就是上帝,上帝创造了万物。到了20世纪,维特根斯坦依然提出:“命题中本质的东西是一切能表达相同意义的命题共同具有的东西。同样地,符号中本质的东西一般地说就是一切可用于同一目的的符号共同具有的东西”[6](202)。可见,在实证科学大行其道的20世纪,本质和共相依然难舍难分。虽然柏拉图和实在论者所坚持的实在论共相早已经被当代哲学所抛弃,但是,唯名论提出的共相,即从不同事物当中抽象、归纳出来的共同的东西,能够代替“本质”吗?
答案在伊格尔顿这里当然是否定的,他并不同意唯名论的观点:共相并不等于事物的本质,而找到共相,并不等于找到了事物成其自身的原因,也就是说,事物之间的共同点即便能够通过推理得出,也不能用这种推理的结果去理解甚至定义具体事物,共相决不是事物的原因。伊格尔顿在《文学事件》一书中花费了大量篇幅去回答文学中的类似问题,也是最常见、最根本的一些问题,即:“是什么特征让具体的文学作品被统称为‘文学’?”“让作品成为文学的充分或者必要条件是什么?”“文学有没有本质,有的话它是什么?”“文学的本质是从所有文学作品当中归纳出来的普遍特征(共相)吗?”
我们知道,在《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的年代里,伊格尔顿承认那时自己是个反本质主义者,当时他认定文学并无本质可言,因为确定文学的本质“就像试图确定一切游戏所共有的唯一区别性特征一样地不可能”[7](8)。本质如果是同一类事物所具有的、与其他类事物相区别的共同特征,那么,确定这个本质,就是在这一类事物当中归纳出一种“共相”。而在所有文学作品中寻找本质或者共同特征,就像给所有游戏下定义一样不可能,因此在那个时候,伊格尔顿认为“文学根本就没有什么本质”。可以认为,伊格尔顿所反对的文学本质主义观正是错把所有文学作品所具有的共相当成了文学的本质。
而在二十一世纪出版的《文学事件》中他改口道:“尽管我仍然可以捍卫那个观点(注:指文学无本质的观点),但现在我却比当时更清楚地认识到,唯名论并不是实在论的唯一替代品。”[2](19)为了理解这句话我们还是得返回到中世纪。彼时实在论认为作为本质的“共相”是实在的,唯名论则认为“共相”只是语词、概念,并非具体的实在,如果从日常经验上理解,后者似乎更符合人类的理性判断。可众所周知的是,唯名论并没有把实在论完全击败,相反,它具有的某些唯物主义倾向反而让自己屡屡被视为宗教异端而遭受打压,最终,两种哲学观点并未决出胜负。伊格尔顿对于文学的本质问题也持类似的观点:一方面,他站在实在论立场上认为,文学具有本质属性,这样才可以对其进行理论研究;另一方面,他又站在唯名论立场上认为,文学只是一个个具体的“殊相”(the particulars,与共相相对,即个别事物,佛教称其为“自相”),要在经验上予以直接把握,文学只能被描述,而不能用下定义的方式去把握,尤其不能利用文学的“共相”来为文学下定义、规定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