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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资和核销不良资产之后,建行和中行上市的障碍已经基本扫清。
事实上,这两家银行的上市准备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这表现在国际各大投资银行对它们上市承销业务的竞争也正日趋激烈。市场估计建行ipo的融资规模可达50~60亿美元,中行则可能还要多于这个数字。对于萧条已久的各大投行中国部门来说,这显然是兵家必争之地。
根据英国《金融时报》1月13日报道,德意志银行已提出收购部分上市股份作为对建行具有信心的表示,当然其目的在于分享1.75亿美元左右的承销费。彭博资讯(Bloomberg)同日透露,德国总理施罗德亲自给中国总理写信,保举德意志银行为银行上市的承销商。《金融时报》同时称,德意志银行的举动将迫使其它投行效仿,其中包括花旗集团、汇丰银行与JP摩根。其中花旗集团也提出了类似要求,并获得美国前财政部长罗伯特?鲁宾的帮助。摩根士丹利也在竞争者之列,而且被市场寄望颇高。
这不是一般的承销业务。除了为建行上市承销本身可以获得丰厚利润之外,更为以后其他三大银行做承销业务取得某种“资历”。投行竞争的日趋白热化,也昭示着上市进程的进一步提速。
然而上市的行动如此迅速,难免引起人们对两家银行上市动机的怀疑。
理论和实践都已经证明,国有独资银行要实现真正的商业化是极度困难的,而上市由于引进了外来约束,确实是国有银行改革的可行选择之一。但尽管如此,如果目标只停留在上市本身而不对银行治理结构进行切实的改革,仍然无法达到改善银行经营的目的。
战略投资者的引进,也属此次银行改革的焦点。一般而言,重组上市的正确顺序应该是,先引进战略投资者,对银行进行尽职调查,然后重组,最后才上市。这样做的理由在于,好的战略投资者如果不能在上市前了解银行的情况,就不敢在上市后进入公司。
然而市场传言,此次战略投资者的选择很可能将是在IPO的时候同时买入银行股份,也即在零售之前进入,而最有可能的战略投资者事实上正是那些抢承销订单的欧美银行,比如说摩根大通、德意志银行和花旗银行。倘若如此,这种存在利益冲突的安排很容易招惹物议,而且显得急功近利。这些银行究竟将是真正的战略投资者,还是仅仅意在赢得利润丰厚的上市承销业务,也因此难免令人生疑。
以上市为核心目的的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故事已在中国的舞台上演过多次,然而往往在上市融资之后即失去持续重组的动力,最终改革成效甚微。事实上,倘若中国银行业的重组仍然在简单复制石油业、电信业的上市融资故事,即使注资改革的设计再玲珑精巧,仍难以摆脱虎头蛇尾的改革宿命。
【资料】
近年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历程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综合改革”术语起源于2001年~2002年间,当时的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组建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综合改革专题小组,但所谓“综合改革”在实践上是指各个方面的推进:如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不良贷款化解和减员增效;由于当时的决策层把上述的各种症状当作病因,因而在各个层面的改革在某种程度上是独立乃至孤立进行的。
1998年为了按照巴塞尔协议资本充足率要求改善国有银行处境,国家以2700亿元特种国债补充资本金,但是随着我国高储蓄倾向有增无减,资本充足率依然持续下降。
1998年~1999年根据第一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党管金融”的概念,试图通过中央金融工委管住国有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方式,解决经营效益低下的问题。
1999年~2000年发现不良资产是制约国有银行经营乃至国际评级与融资成本的首要原因,于是有了1.4万亿元不良资产剥离,并把“不良贷款率每年下降2-3个百分点”作为硬任务。然而现实如此吊诡:一方面四大银行每年都完成了任务,但新增不良资产达到2万亿元的水平。
2000年~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在穆迪的协助下建立了“国有银行考核评价办法”,试图建立一种“标杆竞争”(yardstick competition),同样让人始料不及的是,一方面,由于四大银行来自业务原本不交叉的专业银行,导致业绩根本没有可比性,另一方面历史包袱与管理问题的纠葛导致难以明察秋毫。
2001年~2002年改革又转入了法人治理结构领域,中国人民银行在世界银行的援助下聘请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咨询服务,引入了先进的法人治理理念。
2004年1月6日,国务院决定以450亿美元外汇储备注入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标志着国有银行改革无论在方法论上还是在技术上都试图走一条新路,是一项综合改革的起点。
(本刊特约研究员 陆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