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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交运输军民融合建设问题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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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军交运输不仅是部队实施快速机动的基础,而且对完成各种后勤保障任务也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分析了未来战争对军交运输军民融合工作的要求及军民融合建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及建议,对于建设我国特色的军民融合交通运输体系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

关键字:军事交通运输 军民融合 发展

在现代战争中,军交运输对兵力投送、作战机动和后勤支援保障的影响越来越大,己成为直接制约战争进程、决定战争胜负的战略问题。深化军交运输军民融合发展,是新形势下我军军事交通运输工作的理性选择,也是目前面临的一个重大研究课题。为了我军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需求,在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的有机结合中积极探索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新路,本文从我军交通运输军民融合发展的要求及存在的问题着手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1、未来战争对军交运输军民融合发展的要求

1.1 结合“平”与“战”,要求军交运输向保障多样化军事任务需要发展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主席明确提出了要“提高军队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国内外安全形势的变化,军队的职能任务正在不断拓展,我们不仅要应对传统安全威胁,还要面对非传统安全威胁领域带来的挑战。军交运输作为部队行动的生命线、后勤保障的中心环节,在部队完成的众多多样化军事任务中,始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因此,我军只有应坚定不移地以新的历史使命为牵引,着眼保障军事行动与推进新军事变革的长远发展,按照军队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新要求,才能在提高保障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抢险救灾、涉外行动、维稳处突等非战争军事行动军交运输保障能力。

1.2 围绕“打”与“走”,要求军事运输方式向水陆空立体投送发展

以军事运输为主体的战略投送能力,是国家战略能力特别是军事能力的重要标志,在核心军事能力中具有重要地位作用。与传统战争行动相比,军队在未来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中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时,部队行动的空间将会大大拓展,环境更为复杂,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对后勤设施条件的依赖度空前提高,加之我国幅员辽阔战略方向多,组织实施战场后勤设施建设周期长、投资巨大,这些都迫切要求军交运输保障必须以保障“打赢”为牵引,优化交通资源配置,构建以军队运力为拳头、国家运力为依托的战略投送力量体系,加强立体投送力量建设,这样才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部队机动和后勤保障需求,为保证军队行动自由权奠定重要基础。

1.3 把握“统”与“专”,推动工作机制向统筹建设和集约使用发展

军交运输保障工作是一个涉及多部门、多渠道、多方式、多环节的复杂过程,这就要求其工作必须统一到同一领导机构下进行,才能保证各部门密切配合,整体协同,有效组合军队、政府、民间的交通运输力量,形成整体保障能力。同时,要组建独立机构,独立负责专业保障队伍建设,对其进行科学编组,并有计划地组织必要的训练和演练,提高其业务素质和保障技能,从而全面提高军交运输保障能力。

1.4着眼“快”与“准”,要求保障手段向机械化与信息化复合发展

在信息化条件下,军交运输信息已成为军交运输保障能力的核心要素,成为制约和影响军交运输保障效能的关键因素。近年来,我军军交运输保障手段的建设无论是在理论创新,还是在新技术应用上,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促进了军交运输保障能力的提升,但是与适应未来信息化战争需求相比,我军的运输保障手段还比较落后,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必须认真加以研究解决,不断推动军交运输保障手段向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

2、存在的问题

2.1 交通运输动员机构亟待完善

科学合理的交通运输动员机构是提高国家交通运输动员能力的组织保证,也是国家平时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关系、实施平战结合的行政实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交通运输动员必须有完善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动员机构作保证。在我国,尽管不欠少缺民间运力,但其大都不适应联勤运输保障的需要,在战时,哪些运力负有军事运输义务,其职责是什么,还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国家和民间运力动员涉及到国家、军队和地方多个部门和单位,组织工作极为复杂,因此必须有一个统一归口的职能机构进行领导和组织。目前,从中央到地方的交通运输动员机构仍须完善,军地交通运输动员机制需要进一步深度融合。

2.2 军交法规体系尚有欠缺

加快军民融合交通运输保障建设,离不开科学有效的法律法规做保障。只有完善配套政策法规,才能确保军民融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依法有序实施。目前,我国尚未构建起军民融合的军交保障法规体系,有关军民融合的内容分散在《国防法》、《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国防交通条例》及大量的规章、文件之中,这此法规是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实施的法律依据。但这些规章虽然从宏观层面对国防交通建设、运力动员等做了规范,但对大型运载工具设计建造贯彻军事要求、民用运力动员行动中的经费和补偿办法等工作,相关条款还不是很明确、很具体,而且执行机构权威性不强。因此,应论证出台有利国防交通建设和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协调推进的法规制度,特别是与建立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济补偿机制,才能充分调动地方运力的积极性,为军民融合建设战略投送力量提供制度保证。

2.3 军交运输信息化建设滞后

信息化战争要求各作战单元必须实现信息化,以保证各种信息的对接、传递、处理和获取,以达成作战一体化的目的。军交运输作为军事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信息化战争中军队机动的重要手段,而且是信息化战争后勤保障的中心环节。随着我军信息化建设的深入,经过各级军交运输部门的努力,军交运输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批令人瞩目的成果,但与地方交通行业成熟的信息化建设经验相比较,军交运输信息化建设还存在以下问题:对信息化认识不够深、基础设施缺乏、运输装备信息化程度不高、利用率较低、信息化资源共享性差、信息化人才匮乏等等,使之与现代化战争不相适应,制约了现代后勤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