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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教指委作用 推进地质类专业教育内涵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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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自1998年教育部对本科专业进行调整,十几年来地质类专业变动较大,各高校所办地质类专业也出现参差不齐的现象,不仅办学标准难以统一,而且专业内涵也各不相同,与国际接轨更是困难。2012年本科专业新目录公布,对地质类专业又进行了一定的调整,未来一段时间内地质类专业设置和办学方向将会相对固定,推动专业教育内涵式发展则成为今后地质类专业建设的主要任务。基于此,本文在讨论目前地质类专业发展现状和所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对于如何充分发挥教育部高等学校地质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引领各高校推进地质类专业教育内涵式发展的主要举措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地质类专业;内涵式发展;教育教学质量;专业整合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指出高校应“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树立科学的高等教育发展观,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注重创新,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能源需求的扩大,地质类人才的需求十分强劲,地质类专业也得到了长足发展。由于最近两轮(1998年和2012年)地质类专业调整幅度很大,各高校地质类专业的设置和对专业内涵的理解差异较大,对地质类专业办学带来较大影响。随着新一轮专业调整的出台,地质类新专业的设置社会认同度较高,各高校也基本形成共识,为地质类专业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本文即在此大背景下围绕地质类专业设置,探讨如何以提高地质类专业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加快专业整合,大力推进地质类专业教育的内涵式发展,以满足国家战略发展要求,培养出更多高质量的地质类人才。

一、地质类专业发展现状

1.我国地质类专业教育现状

1952年教育部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将国内各大专院校相关专业进行调整,组建了一批建有地质类专业的学校,当时地质类专业划分较细,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相继又建立了一些与之有关的新专业。到20世纪90年代,我国设有地质类专业的学校共有61所,分别隶属于15个部委、8个行业公司和省市政府。其中,工科类地质专业15个左右。1993年国家教委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简介》,工科类地质及相关专业达10多个,主要有:矿产地质勘查、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应用地球物理、应用地球化学、勘察工程、石油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勘查等专业。教育部在1998年颁布的本科专业目录中,将“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部分)”、“勘察工程”、“应用地球物理”和“应用地球化学(部分)”等专业合并为一个基础较宽、口径较大、方向较多的新专业——“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将“地质矿产勘查”、“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勘查”、“应用地球化学(部分)”等专业合并成为“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同时,1998年国家教委颁发的引导性目录中,将所有工科地质类专业合并成一个引导性专业——“地质工程”(见表1)。由于各高校原属于不同的行业部委管辖,其侧重点不同,为了保持原行业的需要和特色,在相同的专业名称下(尤其是地质工程专业),各学校根据需要各有不同侧重,例如有的侧重煤炭,有的侧重石油,有的侧重有色金属,有的侧重工程等方面。因此,同一个专业,各学校设置的课程就有很大差异,培养规格也不一样,这对于专业评估、管理等方面都造成了困难[1]。

2012年新颁布的专业目录将地质类专业设置为3个: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其中“地质工程”专业主要为传统的工程地质与岩土钻掘(探矿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主要为传统的勘探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遥感地质等;“资源勘查工程”专业主要包含金属、非金属和能源等矿产资源的勘探(见表2)。

目前开设地质类专业的高校共92所,其中,地质工程专业45所、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51所(其中大部分属现地质工程专业)、资源勘查工程专业63所、地下水科学与工程专业8所。同时2013年有7所高校申报地质工程专业,1所高校申报资源勘查工程专业,1所高校申报地下水科学与工程专业,1所高校申报还申报了油气田开发地质新专业。

开办地质类专业的高校中既有教育部直属,也有省属和民办高校,包括中国地质大学、南京大学、吉林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北京大学、西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同济大学、长安大学、中山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东北大学、河海大学等著名高校。

2.国外地质类专业教育现状

严格来讲,国外的高等院校内没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专业,地质工科教育一般分在工程领域,所设的地质类专业大多没有细分,只设地质学或地球科学专业。所设课程除了数、理、化等基础课外,主要是地质学科的基本原理类课程,如构造地质学、岩石学、矿物学、地层学、地球物理学、地球化学、地质学、环境地质学、古气候学、结晶学等,方法技术类课程较少。从设立的课程可以看出,他们培养的学生主要侧重于地质学基本原理的掌握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且招生规模较小[2]。但是,要求学生对地质工作方法有全面的掌握,在高年级学习了一定的专业课程后,一般要求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地质工程实习,因此培养出来的学生一般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加之,国外学校拥有先进的仪器设备,学生在校期间可自由使用,培养出来的学生一般也都具有较强的独立实践工作能力。在走向社会后很快能适应自己的工作。

3.我国地质类专业教育所取得的成绩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和几代地质工程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我国地质类专业教育取得了斐然的成绩,在国内外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取得的主要成绩有:

(1)地质类专业不仅培养了大量的杰出人才,同时也为国家建设、科技发展和文化传承发挥了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2)我国地质类专业在国际上已经占据重要地位。尽管我国地质类专业教育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起步较晚,但几十年来其进展十分迅速,不仅培养的地质类专业人才数量居于各国之首,而且人才培养的质量也在逐步提高,一些领域的研究水平也居于国际领先地位,在国际上的地位不断上升,国际影响力持续增大。

(3)专业建设得到良性发展和壮大。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对工程建设和资源能源需求不断增大。不仅对地质类专业人才需求强劲,而且也促进了地质类专业的发展,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呈现出繁荣昌盛、方兴未艾的局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3]。

尽管取得上述成就,但就地质类专业而言,由于近些年地质类专业目录变化较大且较频繁,客观上影响了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改革进程,地质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还任重道远,后期还应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的新地质类专业设置为基础,加强地质类专业的整合和建设,以提高地质类专业的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坚持内涵式发展的理念,不断推进地质类专业教育的改革和建设。

二、地质类专业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毋庸讳言,目前地质类专业教育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制约着专业的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我国地质类专业教育与国际接轨仍有差距。尽管我国地质类专业在国际上已经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但与国际接轨仍有不足。例如:人才培养标准与国际上工程教育的标准还有较大差距,人才培养方面的国际交流开展得还不够,在专业设置、教育教学理念、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也与国际上有着不小的差距。

(2)毕业生创新能力教育不足。目前地质类专业在一定程度上仍是以传授知识为主,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尤其是创新能力的培养还比较薄弱;各高校之间的教育教学水平差异较大,缺乏统一的人才培养标准。

(3)课堂教学质量有待提高。目前,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和教师考评总体“重科研、轻教学”的冲击,教师投身教学的积极性普遍下降,名教授上讲台比例还较低;教学内容更新较慢,科研与教学联动不够[4];在教学方法上启发式教学不足、师生互动少,讲课形式较单一,考试方式刻板,导致课堂教学质量降低。

(4)实践教学还比较薄弱。由于地质类专业实践性强,开展实践教学需要的条件较高,因此大多数高校地质类专业实践教学的开展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例如:缺乏专业教学实践基地,地质基础弱化;毕业论文偏多、毕业设计较少;实验室教学参观多、动手少;学生参与科研创新活动少[5,6]。

(5)专业教材的建设滞后。一方面,受教师编写教材积极性不高的影响,地质类专业与其他专业类似,都存在教材更新慢、建设严重滞后的现象,尤其是缺乏高质量的系列化教材;另一方面,部分课程的教材又出版较杂,多是简单的重复性出版,多雷同,少特色,真正高水平、适用性强的教材少。

三、推进地质类专业教育内涵式发展的主要措施

基于地质类专业存在的上述问题,要推进地质类专业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单靠个别教师、个别团队甚至个别高校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7,8]。应充分发挥教育部高等学校地质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的作用,吸引各高校的广泛参与,把握全局,顶层设计,系统制订举措,以教学质量的提升作为核心,全面推进地质类专业教育的内涵式发展。

(1)教指委和高校要协同创新,共同推进地质类专业教育内涵式发展。教指委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地质类专业教育的研究、咨询和指导工作,按专业、工作内容的不同成立不同的工作组,与各高校紧密协作,达到各高校最广泛的参与,共同推进地质类专业的改革和发展。

(2)发挥教指委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高校与行业的联系,建立多层次交流服务平台,强化咨询和服务功能。要在教育部的领导下,积极争取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地质学会、中国矿业协会、中国地质教育学会等相关部门和学术组织的参与,建立与之有效的联系机制,充分发挥他们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搭建多层次交流服务平台,如国际交流平台、行业与高校密切合作平台、委员互动交流平台、院长系主任交流平台,以及服务于教师与学生的各类平台等。

(3)系统组织高校地质类专业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发挥教指委的研究职能,分若干课题组实时跟踪本领域的国际学科发展前沿和学术动向,针对各高校所存在的共性问题,开展系统的研究工作,共同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例如在如何推进国际化教育、如何制定能与国际接轨的培养标准、如何加强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等方面都可以统筹开展研究。

(4)开展多层次教学改革经验交流。针对地质类专业特色,组织各有关高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改革经验交流和创新性人才培养模式研讨,促进各高校的交流与教育教学水平的整体提高。

(5)启动地质类专业教材规划与建设。发挥教指委的指导职能,成立专家工作组,深入调研教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地质类专业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编著、修订和出版等进行认真规划和建设,规划出版高水平的系列专业教材和丛书。

(6)推进地质类专业实习基地建设与资源共享。强化地质类专业本科教学中的实践环节和工程训练内容,促进建立协同创新中心、产学研基地、实训基地(野外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的建设,并尽早促进教学资源的共享。

(7)制定地质类专业教学质量标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充分发挥教指委的作用,与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地质教育学会等密切合作,在专业规范的基础上制定地质类专业教学质量的国家标准。

(8)协助推进地质类专业认证工作。协助地质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切实推进地质类专业认证工作。在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资源勘查工程专业认证试点的基础上,召开全国地质类专业认证工作动员大会并对认证标准进行加深理解,从2014年全面推进地质类专业的认证工作。

(9)协助推进卓越工程师教育培训计划等各项创新活动。协助国土资源部和中国地质教育协会,推进本领域卓越工程师教育培训、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紧缺人才培养等重大计划,促进地质工程教育的内涵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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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发明,高正夏,袁宝远等. 地质工程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实践[J]. 中国地质教育,2006(3):60-65.

吕新彪,王华,马长玲. 地质工程教育改革中几个问题的思考[J]. 地质科技管理,1999(6):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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