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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于学校对校办企业及附属事业单位缺乏有效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财务信息失真现象普遍,财务收支混乱,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严重,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推行会计委派制对于遏制会计信息失真,根治腐败,阻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效果显著规范校办企业及附属事业单位,促使经济和谐、健康、有序发展。
一、高校实行委派会计制度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高等院校办学呈现出多元化格局,很多高校都拥有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校办企业或附属事业单位(如二级学院、小学、中学等)。随着高校的不断发展、扩大,其校办企业和附属事业单位也不断发展,随之而来也产生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学校对校办企业及附属单位缺乏有效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财务信息失真现象普遍,财务收支混乱,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严重,资金使用效率低下。那么,该如何防止校办企业及其附属事业单位操纵会计信息,防止国有资产被侵蚀呢?这些都要求高校内部必须进行强有力的财务改革,规划财务行为,使财务工作能为学校的壮大发展提供坚强的经济后盾,因此高校必须推进会计委派制。会计委派制度(AAS,AccountantAssignment System)是西方公司治理结构中所有者约束和监督经营者行为的一种制度,在西方国家公司的内部管理巾应用普遍,是资本所有者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有效方式。在我国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引入这一制度是1998年的事。它是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其下属的分支机构或公司委派会计人员,并授权委派会计人员监督所派单位会计行为和其他经营活动的一种制度。实行会计委派制可以对校办企业和附属事业单位进行有效财务监督,将以前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经常性的监督,从根本上改变财政“轻监督”的状况,进一步强化校办企业和附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同时,实行会计委派制,委派会计人员不受受派单位直接管理,使得会计人员能够消除顾虑,理直气壮地抵制不合法收支,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真实、准确的反映受派单位经济状况,有效减少和避免经济违法事件的发生。在高校内部推行会计委派制,对加强校办企业和附属事业单位的规范财务管理、财务制度建设,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高校委派会计制度的具体情况
1委派会计人员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及相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学校的经济政策和财经纪律和财经纪律,维护正常的财务工作秩序,维护学校的整体权益。
(2)积极为受派单位的教学科研工作、生产经营活动和教职工提供优质服务,并能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办理核算业务,接受受派单位的监督。
(3)支持受派单位依法理财、自主管理,支持受派单位负责人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受派单位的经济效益。
(4)编制受派单位财务预算及资金使用计划,严格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5)参与受派单位财经工作及重大发展事项的讨论和决策,发表独立意见。
(6)坚持原则,对受派单位的财经工作进行监督。
(7)定期向学校财务处报送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及时向学校报告受派单位的重大经济活动,包括重大决策、基本建没、设备采购、大额资金支行、对外投资、银行贷款、其他融资工作、经济担保等。
2会计委派制的基本模式
从目前各高校实施的情况看,会计委派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制形式。委派主体为学校,财务总监或总会计_师以校方代表身份进人企业监事会,对校方负责,独立行使财务管理监督权,列席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发展决策提供战略性意见,实施控制职能。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的工资、津贴及奖金由学校统一管理和发放。
(2)主管会计委派制形式。这种形式委派主体是学校财务处,其职务任免、职称晋升、人事档案等由学校相关部门管理,工资、津贴及奖金由学校统一管理和发放。
(3)财务集中制形式。财务集中制是指成立学校财务会计核算中心,对那些与学校财务收支口径相近或基本一致的二级核算的单位,由财务处根据收支预算,指定菜一会计人员负责几个单位,比照学校的开支标准,与学校财务同步列收列支。
3制定与委派会计相应的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处理好与受派单位之间的用人关系,使委派会计人员既能维护学校的权益,也能为受派单位提供良好的服务,管理单位都建立一套相应的管理制度,以确保会计委派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1)委派会计人事制度。委派会计人员的编制纳入学校人事处统一管理。委派会计具体岗位和人员由学校财务处按程序和条件选派,并由学校颁发聘任书,委派会计行政关系隶属于财务处,享受学校财务处其他人员的同等待遇。
(2)委派会计培训制度。学校负责委派会计人员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工作,不断加强委派会计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委派会计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
(3)委派会计人员的定期轮岗制度。为防止滋生安逸思想和产生新的腐败行为,也避免委派会计在长期受派单位被“同化”,建立建全委派会计人员定期轮岗制度是必须的。
(4)委派会计的离岗审计制度。委派会计到期离岗时,必须进行离岗审计,以客观公正的评价委派会计工作。委派会计在任职期间为受派单位提出符合实际的财务管理意见和建议,并为受派单位创造财富的,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在工作中因渎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或学校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弄虚作假、私设“小金库“、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调离、处分等。
(5)委派会计人员的考核制度。委派会计人员实行双重考核制度。学校财务处负责月度、年度考核和业务考核,受派单位负责工作考核和日常后勤。考核结果记人委派会计人员的人事和业务档案。
(6)委派会计的工资福利制度。委派会计人员工贤及各项津贴由学校统一发放,年底由受派单位返还学校。委派会计人员不得另行享受受派单位的任何薪金及补贴。
三、完善会计委派制的几点建议
会汁委派制在高校实行时间不长,没有固定的模式,必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理顺委派会计人员与受派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派会汁人员单枪匹马到受派单位工作,由于与受派单位代表的主体不同,利益方向相反,必然处在风口浪尖,部分受派单位甚至故意刁难、刻意打压委派会计人员,使委派会计人员不能顺利开展工作。因此,必须理顺委派会计人员与受派单位之间的关系。首先,学校领导要高度认可会计委派制,将执行会计委派制列为学校工作重点。同时,提高受派单位领导的对会计委派制认识,做好思想工作,消除顾虑,自觉接受委派会汁的监督,热情支持委派会计的工作。委派会计人员也应该做好本职工作,服务于受派单位,积极参与管理,为受派单位献计献策,在充分支持受派单位依法理财的前提下,发挥应有的监督职能。对支持委派会计工作的单位给予表彰,对打压、报复委派会计人员的单位给予严肃批评。
2提高委派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会计委派制是否能落实到位,除了领导的支持,受派单位的配合外,还在乎委派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委派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不能为受派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在财务管理方面不能提山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工作散漫,没有责任心和积极性,必然会导致受派单位对会计委派制产生抵触情绪。同时,委派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政治素质不过硬,在工作中也容易人云亦云,对受派单位不合法的收支缺乏抵抗力,容量被受派单位“同化”,失去委派会计人员的独立性。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就必须加强委派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教育,才能保证会计委派制的实施力度、深度。
3积极为委派会计人员解决后顾之忧
委派会计人员是会计委派制的核心,因此,还应该考虑委派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进一步解决委派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把委派会汁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提高委派会计人员工作使命感。切实提高委派会计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和晋升机会,建立建全委派会计人员的奖励机制,让委派会汁人员安心、尽心、尽力为受派单位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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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海明高校校办企业会计委派制探析新西部,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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