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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位红颜都已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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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2月14号的晚上,我孤独地对着电脑,两两相望。作为一个典型的失恋者,我频繁地出入在不同的论坛,看我那张对许多人来说或许是其实就是无聊的帖子,有没有新的回复。

那张帖子有些煽情,尽管那不是我最初想要的效果,可是写着写着我就忍不住伤起心来,到最后直把那些文字写到可以拧出水来。帖子的内容是关于小惜的一些事情,小惜在我身边的时候我不懂珍惜,直到小惜走了之后我才幡然醒悟,只是这时横在我们之间的,已是无法回渡的距离。

在论坛里转,才发现这个世界许多人无聊许多人寂寞,论坛里有许多新的回复:

“男人能懂得什么? 只能在后悔的时候才觉悟。

当时不懂爱,当懂得什么是爱时,它已悄无声息地经过你的身边……

一切都不能挽回了吗?

这就是拥有时不懂珍惜,失去了才知道后悔,太晚了,人生相遇是缘,拥有时要懂得珍惜,别等失去了才去后悔。谁生来就是为谁而等待的,没有,所以要学会把握和珍惜。爱一个人是一种幸福,也是前世修来的缘分,愿天下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与不爱的年年月月,与相爱的为何分别,也许这就是生活了。

猪头!这样的结局都是你自找的,平淡的生活才是最可靠的,每个人都会犯错,给自己一个机会,也给别人一条生路,你这样的错,不可原谅!”

只是没有我等的那个人――罗惜惜。我想我再也等不到她了,当初她决定离开,就已经想要彻底地放弃我了,如今又怎会给我回复呢?我重复着日复一日的失望。

我总是忍不住要回想小惜离去那天的情形,想从中发现些许的线索。

那天回到家的时候,一切如常:电视开着,饭在锅里热着,因为年久失修而老迈的空调还在吃力地工作。

我一边看电视,一边忍受着空调时断时续的嗡嗡声,一边吃着小惜做好的饭菜,以为小惜有事出去一会儿,没想到一场足球看完,还不见小惜回来,我有些不祥的预感,于是拨打小惜的手机,反反复复,只有一句冰冷的女声:“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我开始寻找小惜,只要是她可能出现的地方我全都到了,依然不见她的踪影,我又打听附近有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心里七上八下的,但愿小惜不要出什么事才好。确定小惜离开,已是两天之后。那时我瘫在沙发里,已经想要报警,想到报警一颗心才稍稍有些着落,因为确定自己已经无能为力继续找到小惜,抽出烟来,点上,抖落烟灰时,发现压在烟灰缸下的一张纸片,只有一句话:“我走了,不要找我――小惜。”

我跑去电信公司,要求打印一份小惜手机的通话清单。服务员问我,你是机主?我说不是。再问,你是警察?我说不是。那不行,我们有保护他人隐私的义务。我无话可说,只得换一个离这稍远的窗口。我说,同志,交一下手机费,顺便给打印一份通话清单。身份证。对不起,没带。那只能交费。没有身份证就不能打通话清单了吗?你是机主也行。我是她爱人,知道她身份证号,知道她生日是哪年哪月哪日,你可以对照一下资料……

终于找到小惜离开那天的电话,是打去广州的,一家宾馆。

决定去广州前,只有一件事要做,就是去看看老毒。

老毒是我的客户,也是我的兄弟。我们是大学时的同学,学绘画,后来他改行开了家咖啡吧。我是个没有多少出息的画匠,而老毒的用途便是帮我把那些画笔制造的垃圾处理掉。

早班车,6点20分。车里人不多,稀稀落落的,右面只坐了一个安安静静的女子,我坐在左边,然后把衣领竖起,拉链提到下巴的位置,把手插放在上衣的口袋里,闭上眼睛。想想有多久没见老毒了呢,大约从他的窝里搬出去之后就没见过他了,应该是这样的,至于我为老毒提供的那些货物,全都是由他的伙计来接收的。

停车时有轻微的震荡,恍惚中我收回前倾的身子。忽然听到惜惜的声音――“我去面试”,前面大约是另外一个女子诸如你去哪里之类的问话,没有听到心里去,惜惜的声音却字字清晰,就在我的旁边传过来。怎么会是惜惜呢,难道她没有去广州吗?我急急睁开眼睛循声望去,却是右面那个安静的女子在和一个才上车的人答话,她们似是极熟稔的样子。我收回目光,笑笑,有些自嘲,怎么可能是惜惜呢,她已经走了。然而世上却有如此相像的两个声音,而又偏偏被我遇到。我开始有意无意的听她们对话,我想我并非想要窥探什么,只是那个声音挥之不去。上车不久的那个女子似乎话更多一些,几乎都是她在问,然后是惜惜的声音回答。你这次面试的是什么行业呢,锦颜。传媒。真巧,我也是。嗯。那你面试的是哪一家?黑马文化。哦!我们是同一家啊!真巧,祝你好运。

真是很巧,那家黑马文化就在十二橡树的对面,中间隔了一条河,往南走15米有一座桥。之所以对黑马文化印象深刻,是因为他们的广告牌,极特别,纯黑白的设计,背景以及主线条的运用全都恰到好处,出自沙克的手笔。而十二橡树就是老毒的家当,一家咖啡吧的名字。

与那个叫锦颜的女子一起下车,直到目送她们走进黑马文化的玻璃门,中间她也曾回过头来,想是感觉到了我的目光,我没说话,只是对她笑笑,善意的,她便回过头去,继续走路。

十二橡树的门虚掩着,全木制结构,中间有格子,韩国风格。我推门进去,里面没有人,我坐了靠窗的位子,将落地窗的帘子拉开一条缝,河的对面已经在阳光的照耀之下,我极清晰的就可以看到对面黑马文化的玻璃门。我掏出手机,响了20声之后才听到老毒的梦呓。我在一楼的店里,你马上下来。你别走,等我,这就穿衣服。

等人的时候最是无事可做,拿了桌上的报价单随手翻翻,我不喝酒,却喜欢酒的名字,威士忌科罗娜白玫瑰以及那些调酒师自己起的名字,这些看过来,老毒还没到,然后翻到咖啡、茶……老毒总算到了。

这是一个30岁不到再普通不过的男人,穿深蓝色衬衫,中等身高,瘦弱得好似深秋的枯树枝,眼神里有许多坚毅和一些叛逆。这便是老毒。

老毒让我先坐着,然后自己动手去烧咖啡,我懒散地看着窗外河对面黑马文化的玻璃门。

咖啡上来,我打开奶精和糖的包装袋,各倒一半,然后轻轻搅动。老毒则不然,直接把奶精和糖全都倒在杯子里。

我说,老毒,你这家咖啡吧叫十二橡树不好,老毒问,哪里不好。十二橡树只是你经营的一种咖啡的名字,而你这里除了咖啡还卖酒和茶,这是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所以不好。那你说叫什么好?叫饮吧。酒是不是喝的,当然。咖啡,也是。茶,还是。这不就对了,喝的当然叫饮吧。

老毒用手指弹弹桌子,噢――明白了。

你不是和我有什么仇吧?你给我起的什么名?饮吧。什么喝东西叫饮,还说和我没仇?我半口咖啡差点就喷出来。确实没想那么多,不过想到了我也还是这个建议。为什么啊?你看你的目录,一杯蓝山卖50,多黑!我收你钱了吗?那倒没有。吃里扒外的东西,你来找我不是就为提这个狗屁意见吧?

想到小惜,我情绪低落下来。

老毒,我是来和你告别的。你又要去哪?广州。为什么啊?小惜在广州。你们不是挺好的吗?她不要我了。

用老毒的话说,2000年的秋天,许明远和罗惜惜毫无征兆地邂逅了,紧接着相爱了,然后同居了,最后又毫无征兆地分手了。其实在这个浮躁的年代,人人都有一不小心的时候,他们总得发生点事情吧,可这就能成为你离家舍业去广州的理由吗?

你知不知道你自己做事,从来都是欠三分,即使喝咖啡这样的小事,你也只放一半的奶精和糖,不像我,一骨脑全倒在杯子里,孤注一掷。

我沉默下来,或许老毒说得更有道理。

你知道广州有多远吗?不知道。你真的下定决心去吗?嗯。那我祝你成功!老毒端起手中的咖啡,一饮而尽。

锦颜从玻璃门里出来。

我起身,老毒,我得走了。老毒从屋子里跟出来,有事记得和我说,这年头,兄弟不多了。我知道,稀有品种。老毒笑了,笑时的表情和毕业时差不多。

还是默默地跟在她们身后,中间锦颜又一次回过头来,我没有躲避她投过来的目光,依旧无言,只是淡淡地笑。

车上的人不是很多,锦颜和那个来时一起的女子又坐在一起,我没坐车最后一排那个剩余的空位,那距离她们太遥远了,我立在她们座位后面不远的位置。还是那个爱说的女子开口,只是声音低了许多。我在黑马文化的面试失败了,你怎么样?越往后声音越小。锦颜说,还可以吧,明天8点,我再过来参加复试。

下车时,我从她身边经过,投过去的目光恰好和她的目光遇在一起,我微笑,点头,然后下车,在我眼角的余光里,是她微微的笑意。

晚上,我收拾东西,准备第二天出发。忽然便想到她的笑,接着便想到自己,居然跟了人家一个上午。这样做,或许只是因为小惜,或许只是因为她的声音像极了小惜,而我对小惜亏欠的已经太多了,潜意识里似乎只是要从她身上弥补些什么而已。

早上的班车,6点20分。车里的人不多。锦颜又是坐了两个人的座子,我走过去,径直坐在她的旁边。她友好地笑笑,然后转脸朝着窗外,玻璃窗映出她的微笑。

我坐在她的旁边,心里默默猜想关于她的一切。不知道她是不是喜欢巧克力,是不是像小惜那样只是因为喜欢好看的包装纸;不知道她有没有养宠物,最好是一只白色的西施狗,只是小惜那只一年前就已经丢了;不知道她每天听的都是什么样的音乐,是不是也喜欢那些怀旧的英文歌;不知道她有没有一条纯白色的裙子,穿起来一定像天使一样的美丽;不知道她是不是也喜欢喝咖啡,加多少糖和奶精。

突然的刹车使我无法掌握自己的重心,由于没有任何的心理准备,我已经在等着自己的额头撞到前面的座椅。忽然,她的手就出现在前面的座椅上,而我的额头也免却了一次坚硬之旅。“小心啊。”转过头,我看到她微笑的脸。那一刻,一切都安静下来。

车子久久没有启动,原来前面出了车祸,车在三环堵了长长的一段距离。时间在缓缓地流逝着,锦颜也一点一点坐立不安起来,我知道,她还有个非常重要的面试。

我拉了她的手,径直下车,一直往前走,路上的车塞得满满的,转身都已经没有可能。走到车龙的尽头,我的头上已经开始冒热气。拦了计程车,到黑马时刚刚好。一路上,她的手放在我的掌心,柔软而温暖。下车,她问,我还能再见到你吗?随缘吧,我要走了,不过我在这里还有个朋友,对面十二橡树的老毒。你能等我出来吗?我点点头。胡锦颜,认识你很高兴。我再点点头。

我还是没有等到锦颜出来,按计划去了广州。

在广州我找到那家宾馆,查了记录,有小惜的名字,不过她早就已经离开那里了,至于她在广州最新的住址,我一无所有。我在这个有着720万人口的城市里漂泊着,这已经让我满足了,毕竟我又和小惜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了,我想我一定能够再次遇到她的,尽管那或许非常渺茫。

有一天,我突然接到了小惜的电话。

明远吗?小惜说。

是我啊,明远。小惜沉默着,我听到她的一只手还在搅动着咖啡。

你现在还好吗?小惜说。

很好。小惜说,我结婚了,我在喝咖啡。

真的啊?我听到自己轻轻地笑起来,为什么你总是能让我惊奇?

你呢?你现在在哪呢?小惜问。

我沉默许久,终于语气平静地说――我也结婚了,还是老样子,还在老地方。

小惜长久地握着话筒,黑色的牙买加咖啡正在精致的杯子里旋转着,忧伤在逐渐逐渐地漫延,一个痛苦的男人在自己的谎言里轰然老去……

嘟嘟的断线声敲打着我的灵魂。

或许老毒比我自己更了解许明远,做事总是不能彻底,哪怕是爱,也做不到无怨无悔。

拨通老毒的电话,先是老毒的一顿臭骂。许明远,你这个笨蛋,这么久你死到哪里去了?老毒几句话,就让我有了流泪的冲动。和你说件事,老毒说。有个叫胡锦颜的女孩子到我这里找过你3次,3个月之前,她最后一次来,留了一封信就再没来过,我等不到你,又联系不上你,于是就替你看了那封信,信是这样写的:

明远,我是从老毒这里知道你名字的。只是,你为什么不等到我出来?在你跟着我的那个上午,我就想,你是那个叫情的男人。很久很久,我才终于开始相信,有些人的出现只是为了相遇,相爱,而后相离,没有永远,找不到你,已经不重要了,不过有些事,还是想要说给你。那个早上,就是我要你等我的那个早上,我是想告诉你:我喜欢巧克力是因为美丽的包装纸;我养了一只白色的西施狗,只是它还没有爸爸,而我是它的妈妈;我喜欢卡朋特的曲子,从中学时就开始喜欢了;我有一条白色的裙子,纯白的,平时舍不得穿;我也喜欢喝咖啡,要放一整包的奶精和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