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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团自费项目问题及其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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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旅游团自费项目问题逐渐凸显,已引起各界广泛关注。本文分析了旅游团自费项目的现状与问题,认为当前旅游团自费项目数量较多,在整个旅游消费中所占比例较高,并存在着报价不明、消费不透明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自费项目的成因及其所产生的重要影响

关键词:旅游团;自费项目;问题;成因;影响

旅游团自费项目是指团队旅游中,由旅行社推荐但不包含在团费之内的由游客自行选择、自行付费的消费项目。如“广西桂林游”中的“印象(刘三姐”表演项目、“泰国普吉岛游”中的游客自费水娱乐项目等等。一般来讲,在整个旅游线路的消费中,自费项目所占比例应当较低,但目前,自费项目往往占了很大比重,由此引发诸多问题。因此,分析并解决旅游中自费项目的问题成为当务之急。

一、旅游团自费项目的现状

目前,在团队旅游中,无论是国内旅游线路还是出境旅游线路,都包含了很多自费项目消费,自费项目个数在整个旅游线路中的比例较大,其消费比例在整个旅游消费中的比例也偏高。现以成都出发的部分国内游线路和出境游线路为例进行分析。

(1)九黄线

此线路中,本文以“九寨沟、黄龙双飞三日游”为例来分析,游客参团费用为每人3180元,除去交通、住宿、餐饮之外的费用外,游览景点3个,而自费项目5个以上,费用不少于820元。如表1所示:

表1“九寨沟、黄龙双飞三日游”旅游线路中参团价包含内容与自费项目对比

参团价包含内容自费项目

A、酒店+机票+旅游车+用餐+门票,住当地四星级标准,两晚沟口住宿或一晚川主寺,一晚沟口。

B、黄龙风景区、红军长征纪念碑、九寨沟风景区索道上80元/人,下40元/人、藏民家访150元/人、篝火烤全羊120-180元/人、藏羌歌舞晚会160-320元/人、自助餐50元/人起等。

资料来源:由成都某旅行社提供。

自费项目估算:索道上80元/人(下40元/人)、藏民家访150元/人、篝火烤全羊120-180元/人、藏羌歌舞晚会160-320元/人、自助餐50元/人起,除去购物费用外,每人自费项目费用在820元以上。自费项目费用达到了整个费用的20.5%,如图1 所示。

图1“九寨沟、黄龙双飞三日游”游线路自费项目费用与参团费用比例

(2)昆明——大理——丽江线

此线路中,本文以“昆明、大理、丽江双飞双汽六日游”产品为例来分析,游客参团费用为每人1680元,除去交通、住宿、餐饮之外的费用外,游览景点12个,而自费项目6个以上,费用不低于670元。自费项目费用占到了整个费用的28.5%。

(3)泰国普吉岛线

此线路中,本文以“泰国普吉岛5晚7天直航游”产品为例来分析,游客参团费用为每人3600元,除去交通、住宿、餐饮之外的费用外,游览景点14个,而自费项目9个以上,费用不低于1270元。自费项目费用占到了整个费用的26.1%。

通过对上述国内旅游线路和出境旅游线路的分析,可见,目前自费项目在旅游线路安排及旅游消费中普遍存在,而且数量多、比例高。尽管参团费用淡旺季差异明显,但是自费项目却差别不大,因此,在旅游淡季,自费项目占整个旅游费用的比重就会更高。下表更清楚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另外,自费项目消费普遍存在报价不明,消费不透明等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旅游者在进行自费项目消费时,其报价比自费项目实际的底价高许多,如表3所示;第二,针对不同的旅游者,导游会在一定的幅度范围内对旅游者进行个别报价,从而导致同一旅游团不同旅游者对同一自费项目的消费价格亦不同。

二、旅游团自费项目问题的成因

1、旅游者的原因

(1)旅游者的购买行为

旅游者的购买行为是导致旅游团自费项目问题产生的原因之一。影响旅游者购买行为的因素非常多,但是经济收入条件是首要的影响因素。同样的旅游目的地,“价格低、便宜”成为了众多旅游者选择低价旅游线路首要考虑的因素。正是出于此,在整个旅游市场上,“低价团”、“零负团”等旅游线路才会得到大多数旅游者的青睐。而在“低价团”、“零负团”等旅游过程中,自费项目成为其主要利润来源之一,所以自费项目多,旅游者消费自费项目的费用高、比例大成为了必然结果。

(2)旅游者对自身合法权益保护意识淡薄

首先,旅游者在出行前签订的旅游合同审视不清,没有认真阅读旅游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导致旅行社在旅游线路安排上有可趁之机,可以随意增加旅游自费项目消费,从而增加旅游自费项目个数。其次,在旅游活动过程中,由于缺乏对自身合法权益保护的意识,当出现旅游自费项目增多或强迫消费时,未下意识地进行取证,从而在后期旅游投诉过程中缺乏有力证据。这也为自费项目增多提供了有利条件。

2、旅行社的原因

众所周知,企业经营的主要目的之一便是盈利。旅行社作为一个独立的市场企业主体,毫无疑问,盈利成为其经营的主要目的之一。近年来,我国旅行社业发展较快,数量较多。在激烈的旅游市场竞争下,旅行社如何让旅游者选择自己的旅游线路,如何让旅游者进行旅游消费,如何才能盈利,成为旅行社积极探寻的问题。“低价旅游”、“零费用旅游”成为了旅行社进行竞争的一种经营模式。低于实际成本价的经营模式,若不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盈利,旅行社将会出现亏损状态,因此,自费项目消费成为了旅行社盈利的首选。

3、导游的原因

在旅游过程中,导游对旅游者的自主决策具有一定的影响作用。导游之所以在带“低价团”、“零负团”时,竭尽全力地推荐旅游者进行旅游自费项目的消费,甚至出现变相强迫旅游者自费消费的问题,除了部分导游素质较低之外,更重要的是因为当前中国导游所面临的困境。目前,中国导游处于“三无”的尴尬境地,即无基本工资、无三险福利、无最低保障。此外,导游还要另交管理费、社保费、入会费等费用。正是在这种境遇下,导游们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选择了推荐甚至变相强迫旅游者进行自费项目消费的举动。当然,这其中也不排除小部分思想素质低,以损害旅游者利益为代价赚取钱财的“恶”导游。

4、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原因

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在促进旅游业长足发展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重要。我国已出台了一系列保证旅游业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如《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等。但是,由于监管力度不够,执法效果不明显,导致一些旅行社、导游利用法律的不足,从而滋生了旅游团中旅游自费项目问题的产生和发展。

5、自费项目提供者的原因

自费项目提供者是指在旅游者进行旅游自费项目消费时,为其提品的经营者。由于一些经营者缺乏忧患意识或由于利益驱动,所以其提供的旅游产品或服务存在安全隐患,他们并不知晓,知道事故之后才求解决的办法。这样就导致了旅游者在旅游自费项目消费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或事故发生后产生纠纷。

三、旅游团自费项目问题产生的影响

1、对旅游者产生的影响

旅游者在旅游自费项目消费中是直接的承担者,他与旅游自费项目进行最直接地接触和感受,因此可以认为旅游团自费项目问题对旅游者产生的影响是最直接的。旅游团自费项目问题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产生影响:

第一,严重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游者是旅游活动的主体,是旅游产品的需求方,高质量的旅游产品、合理的价格、满意的旅游体验等是旅游消费者的主要利益诉求。在旅游线路安排中,旅行社增加旅游自费项目个数,使原本紧张的时间更加拥挤;自费项目价格含混不清,报价不明,使许多旅游者掉进价格的陷阱;安排旅游线路中含金量高、娱乐性强的旅游项目为自费项目,让旅游者不能很好地、完全地体验旅游带来的快乐与享受。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利益诉求,侵犯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对旅游者再次出游造成心理影响。在旅游者前次旅游体验中,给旅游者带来的负面影响,严重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这些都会给旅游者带来一定的心理压力,对再次选择出游造成一定的心理障碍,从而影响旅游者的出游行为。

2、对旅行社产生的影响

旅行社在旅游自费项目消费中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首先是利用“低价”作为诱饵,吸引旅游者参加本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然后再通过在线路设计中的一系列自费项目,让旅游者进行消费,从而获得利润。但是,旅行社不曾想到这样的做法本身就带有致命性,从长远角度来看,是得不偿失。这种得不偿失主要体现在:

其一,严重影响旅行社声誉。在面临日益严峻的市场竞争压力下,一个企业良好的品牌形象,有利于打赢这场竞争持久战。对于旅行社来说也不例外。良好的旅行社形象,良好的旅行社声誉,都能为该旅行社带来巨大的“品牌效应”。但是,在当前,众多旅行社推出的旅游团“明码”不“实价”,众多“低价团”、“零负团”暗藏“猫腻”,自费自费项目增多,报价不明,安排不合理等现象问题,严重影响旅游者的旅游体验,造成旅游质量偏低,从而使旅游者对该旅行社的评价大打折扣,进而损害旅行社的声誉。

其二,不利于旅行社的可持续发展。自费项目所产生的问题,严重影响旅行社的声誉,使得旅行社在旅游者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当旅游者对旅行社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满意时,极不利于旅行社的可持续发展。

3、对导游产生的影响

导游在旅游自费项目消费中具有一定的引导作用。在旅游者进行旅游自费项目消费过程中,直接与旅游者进行接触,所以他对旅游者是否要进行旅游自费项目消费的决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在一定程度上说,导游是在引导旅游者进行旅游自费项目消费。比如极力推荐自费项目、变相强迫旅游者进行自费消费。伴随着这样一种行为,负面影响也随之产生。这样一种行为,将严重影响导游的声誉。自费项目问题的产生,尽管不是导游一个人就能促成的,但是由于导游是最直接与旅游者进行接触的,所以一旦出现问题,导游便成为被批评、被问责的首要对象。这对导游造成的影响更为严重,使其很难再在旅游行业立足。

4、对自费项目提供者产生的影响

自费项目提供者是旅游自费项目提供方,承接着旅游者的自费消费。因此,对其在旅游自费项目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方面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但是,正如前边所提到的各种原因,自费项目提供者在旅游自费项目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存在安全隐患,对旅游者造成巨大的生命、财产威胁,这不利于旅游者放心大胆地选择旅游自费项目进行消费,从而影响自费项目提供者的切身利益,减少其利润收入,甚至有可能因为安全事故或投诉纠纷濒临“破产”。

5、对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产生的影响

政府在旅游自费项目消费中主要起监督管理的作用。但是,由于监管不到位等原因,使整个旅游行业处于“低价旅游”的恶性竞争,不仅影响整个旅游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更是对政府公信力的一种严峻挑战。因为,尽管有关旅游主体的法规已逐渐完善,但是其取得的法治效果并不明显,这严重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和政府的权威形象。(作者单位: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参考文献:

[1]网易综合.低团费=捡便宜?自费项目狠狠地“宰”你[DB/OL].网易综合,2006-04-19.

[2]王运姣.《旅行社条例》对旅行社的影响及对策研究[J].现代商业,2009,(23):66-67.

[3]陶卓民,卢亮.旅游“零团费”、“负团费”现象的形成机制及对策研究[J].财贸研究,2005,(6):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