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交易成本是影响纵向整合选择的重要因素吗?――来自中国煤电上市公司的实证检验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笔者以中国52个煤电上市公司的纵向整合状况为例,运用面板数据模型分析了煤电企业选择纵向整合方式时考虑的因素。研究结果表明:交易成本对煤电企业采用纵向整合的影响较大,生产成本和策略效应的影响较小,这证实了交易成本和组织成本影响到了纵向整合的选择。纵向整合是中国煤电协调的有效但非唯一选择。关键词:煤电;纵向整合;交易成本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0YJC790306)。
作者简介:徐斌(1978-),男,江西南昌人,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产业集群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经济学博士,主要从事产业组织与资源价格研究。
中图分类号:F16;F0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12)01-0012-06 收稿日期:2011-07-12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煤炭和电力产业都实现了高速增长,中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煤炭生产国,这些煤炭中的一半都用于发电。煤炭是电力生产的基础,没有强大的煤炭工业支撑,电力产业必然是脆弱的。但是目前中国电力和煤炭产业之间矛盾重重,冲突不断,与此同时电力供应长期失衡,严重干扰了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
煤电矛盾的诱因在于煤炭价格,深层次矛盾则在体制。2002年后国内煤炭价格持续上涨,但是由于电力体制改革滞后,电力价格上调缓慢,导致煤电企业合作意识淡化,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成为各自诉求,双方不信任程度不断加深,电力企业饱受电煤成本居高不下的困扰。在煤电矛盾日益突出、行业利润分化严重的形势下,电力企业与其将希望寄托在对电力体制的改革上相比,煤电整合似乎是个更可行的办法。一方面,煤电整合可以大大减少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国家对煤电整合也持肯定和支持态度。
煤电整合固然可以使很多问题迎刃而解,但是同时也不得不使我们思考另一个问题:整合是否过度了?如果单纯为了规避交易成本而实施整合,那么可能会对专业化和规模经济带来损害,因为无论是电力企业,还是煤炭企业,在煤炭价格引发煤电矛盾之前,它们都是非整合的专业化企业。对于煤电企业而言,这当然是“两害相权”的自主选择行为,但是站在全社会角度,则是一种社会福利净损失。社会体制的改进可以降低这种交易成本,而不应鼓励煤电企业去选择不必要的整合。
对于“过”还是“不及”这一类问题的研究,需要预设一个参照系。在理论分析中,一般将边际交易成本与边际组织成本相等的状态设定为参照系,在实证分析究中,显然无法找到这样的参照系,因此很难直接检验是否存在过度整合。但是我们可以换一个思路去检验,可以检验是否交易成本导致了整合的上升,如果这一事实成立,那么基本可以判断存在过度整合行为,背后的逻辑是,煤电矛盾导致煤电交易成本过高,煤电交易成本过高又进一步导致煤电整合过度。本文将以2001年~2006年的52个煤炭、电力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实证分析煤电纵向整合的影响因素,检验是否交易成本引发了纵向整合程度的提高。
一、文献回顾
关于煤电企业纵向安排的经验研究,Kruwant等(1982)指出:在1972年~1977年期间,美国发电厂与煤矿进行纵向整合生产之后,煤矿的生产率确有提高。Joskow认为,虽然坑口电厂的煤炭供应安排应首选纵向整合,以此实现交易成本的最小化,但由于规制的限制、煤炭供应商的市场势力以及纵向整合的不经济性,可能使得长期合同比纵向整合更有吸引力。然而,长期合同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条款的设置。Fuhr(1990)针对美国电力市场的研究指出,煤电企业纵向整合,可能造成煤炭企业生产率降低;但他同时承认,纵向整合后有明显收益时,煤电企业还是应当实行纵向整合。纵向整合较长期合同的优势在于纵向整合可以较低的产出价格规避政府规制,而发电企业与煤炭供应商签订长期合同也可以获得源于纵向整合的交易成本降低。Kwoka(2002)使用多元回归的方法,对美国电力市场的研究指出,煤电企业纵向整合带来的成本节约相当明显,较之纵向整合,控股公司也可以带来成本的有效节约。和Kwoka(2002)一样,Jara-Diaz(2004)使用多元回归的方法,对西班牙电力市场的研究得出煤电企业纵向整合可以带来成本节约的结论。
对企业纵向整合方式的选择及其影响因素,国外也进行了非常多的研究。现有文献对纵向整合的计量经济研究大多采用线性回归分析方法,将纵向整合作为因变量验证市场圈定、资产专用性、交易不确定性等因素与纵向整合的相关性。在早期的研究中,Monteverde等(1982)、Masten(1984)的研究中,以汽车企业为样本,以工人专用性知识和产业技术工人评定的部件复杂程度来表征资产专用性程度,采用了Probit模型来检验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及其他控制变量和企业内部生产决策之间的关系,并且发现资产专用性与纵向整合之间的关系显著。除此之外,有的也用到了多产业的横截面或面板数据来考察交易特征与纵向整合之间的关系。Levy(1985)做出了较早的探索,采用销售的附加值比来衡量跨产业的纵向整合;企业的数量和用于研发的成本表示资产专用化程度;销售量的变化表示不确定性程度,通过对37个产业的69家企业数据的分析,他发现每一个独立变量与纵向整合呈正相关关系。Lieberman(1991)检验了需求变化和交易成本对企业纵向整合决策的影响。结果表明一个批发商的纵向整合进入下游市场的程度能显著影响上游的市场行为。
二、模型与数据
理论上,交易成本可能引发企业的纵向整合行为。就中国而言,煤电整合行为是否与交易成本高企有关,需要做实证检验。在这一节,我们讨论本文的实证模型以及具体的估计方法。参考前人的研究成果,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以及数据的可得性,考虑以下面板数据模型
Zit=α+β1*JYit+β2*ZUit+β3*C+εit
其中Zit为第i个企业第t期的纵向整合程度,JYit为第i个企业第t期的交易成本,ZUit,为第i个企业第t期的组织成本,C为一组控制变量,εit为控制变量。我们选取2001年~2006年间主业有重大改变的企业,通过数据分析我们剔除了长江电力(600900),吉电股份(00087),郴电国际(600969),宁波热电(600982),广安爱众(600979),文山电力(600995),大唐发电(601991)等企业的数据。最终共得到50家煤电企业,6年共计300组数据作为研究样本。42家电力、蒸汽、热水生产和供应业上市公司:深能源(000027),深南电(000037),大地基
础(000426),穗恒运(000531),力合股份(000532),汕电力(000534),粤电力(000539),皖能电力(000543),建投能源(000600),韶能股份(000601),惠天热电(000692),鲁能泰山(000720),漳泽电力(000767),赣能股份(000899),凯迪电力(000939),东方热电(000958),长源电力(000966),闽东电力(000993),豫能控股(001896),华能国际(60001I),广州控股(600098),明星电力(600101),三峡水利(600116),郑州煤电(600121),岷江水电(600131),沈阳新开(600167),钱江水利(600283),600292(九龙电力),桂东电力(600310),金山股份(600396),申能股份(600642),乐山电力(600644),大连热电(600719),华电能源(600726),华银电力(600744),祥龙电业(600769),通宝能源(600780),国电电力(600795),内蒙华电(600863),岁宝热电(600864),国投电力(600886),东电电器(900949)和8家煤炭采选业上市公司:金牛能源(000937),煤气化(000968),西山煤电(000983),兰花科创(600123),兖州煤业(600188),盘江股份(600395),上海能源(600508),伊煤股份(900948)。本文所有数据均来自于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及报告全文汇编披露的信息,主要变量说明如下(表1)。
(一)纵向整合程度(z)
纵向整合实际上是一种连续的组织形式,它的一个极端是纵向分离,即企业间活动完全在市场上进行,另一极端是完全整合,即两个或多个企业之间的活动完全在市场内部进行,在这两者之间还有合资公司、交叉持股,合作开发等,直接度量这些组织形式不太容易,但是可以考虑使用一些变量。流行的测量企纵向整合程度的变量有3种,第一种是Adelman(1995)提议用企业存货量除以销售收入来表示纵向整合程度。他认为一个企业的纵向整合程度越高,这一企业的存货水平就越高。因此,存货与销售收入的比率可以表示企业纵向整合的程度。第二种方法是主辅分类法,其测量指标是辅助工种中雇佣人数与总雇佣人数的比率,或者辅助产品销售额与总销售额的比率(Gort,1962)。第三种方法以产业分类机制为基础,利用投入产出表去构造纵向产业联系指数(VIC)。
这一方法由Maddigan始创、Davis等加以发展。Maddigan通过1/0表,主要针对某一产业中的企业生产,在技术相关程度上构造了给定厂家纵向整合指数(VIC)。VIC指数的取值在0-1之间,越接近于1,表明企业纵向整合程度越高,越接近0,则表明企业纵向整合程度越低。本文采用Adelman(1995)的方法,即使用存货量除以销售收入来表示纵向整合程度。
(二)交易成本(JYCB)和组织成本(ZZCB)
这两个变量是本文考察的关键变量,影响纵向整合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交易成本。企业的最优边界为利用市场交易的边际成本等于利用企业组织的边际成本。这决定了现实中企业的纵向整合边界:当外部采购的成本高于内部制造的成本时,企业采用内部制造的方式,企业纵向边界扩大;反之,企业纵向边界将缩小。在煤电关系中,由于煤电交易不畅,交易成本有过高的趋势,这导致企业利用市场的成本超过企业内部组织成本,企业倾向于将纵向边界扩大,即实施纵向整合。本文选择营业费用表达交易成本,管理费用表达组织成本。
(三)策略效应(CLXY)
策略效应是一个重要控制变量。如果企业决定在某一产业挖深作强,则可能会在本产业上下游实施纵向整合,以抬高同产业竞争对手的成本;或者,如果企业追求垄断利润,也可能实施纵向整合,进行市场圈定,以免在同一产业竞争企业获取必要的投入产品。本文以上市公司在董事会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依据,以营业外收入表达策略效应。
(四)规模经济(GMJJ)和范围经济(FWJJ)
不同企业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也必须控制,因为降低生产成本的动机也会促使企业纵向整合。在纵向整合文献中,Milgrom等(1990)认为一个企业发生的总成本一般被表示为生产成本(它们只依赖于技术和所使用的投入品),和交易成本(它们只依赖于交易的组织方式)之和。在一般情况下,这两类成本必须被同时考虑,有效率的组织并不仅仅是最小化交易成本。对于生产成本对纵向整合的影响,学者们的研究结论却不尽一致。在针对纵向整合的研究中,有的人发现,企业的专业化程度越高,越容易减少生产成本。而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多元化企业倾向于减少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成本。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本文以主营业务成本/固定资产表达企业规模经济带来的生产成本节约(以GMJJ表示),以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表达企业范围经济带来的生产成本节约(以FWJJ表示)。
(五)法律制度(FLZD)和产权结构(CQJG)
中国渐进式的国有企业改革和法律制度的不健全造成了中国煤电纵向模式选择在不同阶段较为明显的差异,为控制这种外在差异对煤电纵向模式选择的影响,本文采用两个虚拟变量FLZD和CQJG对样本进行分组,2002年标志电力体制改革开始,CQJG=1表示2002年以前的电力产业,否则为0;2004年煤炭订货会取消,标志煤炭市场化开始。FLZD=1表示2004年以前煤炭价格,否则为O。
(六)行业特征(HYTZ)
从现实看,电力产业比煤炭产业更容易倾向于煤电联营,因此还必须控制了行业特征的影响,当样本属于电力产业时取1;否则取0。
(七)交互项
如果要从统计上证明按照法律制度和产权结构虚拟变量分组后交易成本和组织成本变量的系数显著不同,需要将这个虚拟变量放入模型中,构造虚拟变量与交易成本和组织成本变量的交互项,当两个解释变量存在交互作用而不在模型中引入交互项,将会产生遗漏变量偏误而无法得到对解释变量的无偏估计。通过构造法律制度和产权结构虚拟变量与交易成本和组织成本变量的交互项来反映外在法律制度的效果和产业的产权结构变化是如何影响交易成本和组织成本的大小,进一步揭示交易成本和组织成本对纵向整合程度的影响伴随着法律制度健全和产权结构合理等外在因素变化而变化的规律。由于本文使用的是线形模型,因此交互项的偏效应等于简单回归得到的交互项系数,交互项的显著性也直接由系数的t检验来判断。
表2为上述部分变量的描述性统计,企业纵向整合程度的均值为0.166005,标准差为0.385371,说明煤电企业纵向整合程度的差距还是较大的;交易成本的均值分别为0.004934,标准差为0.019800,说明各个煤电企业的交易成本差距较大;组织成本的均值分别为0.012466,标准差为0.022407,说明各个煤电企业的组织成本差距较大。控制变量中,企业策略效应的均值为0.030825,标准差为0.080285,说明煤电企业战略选择的差距较大;规模经济均值为0.707873,标准差为1.269408,说明各个煤电企业的规模经济差别比较小;范围经济均值为0.006808,标准差为0.024823,说明各个煤电企业的范围经济差别比较小。
三、估计方法与结果
在具体的模型形式上,面板数据模型有3种基本类型:无个体效应的不变系数模型(混合估计模型)、变截距模型和变系数模型。为了避免由于模型形式设立造成的估计结果与所要模拟的经济现实的偏离,需要就具体的模型设立形式进行检验,就不变系数模型、变截距模型和变系数模型进行检验的常用方法为构建于F统计量基础之上的协方差分析检验。当分析样本中存在显著的个体效应时,还需要进一步对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进行检验,对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的检验可以采用Hausman检验的方法。检验结果表明,在应用本文所选样本对纵向整合程度的影响模型进行参数估计时,均应选取固定效应变截距模型。
面板数据单位根检验主要判定面板数据的平稳性问题,是对时间序列单位根检验理论的继续和发展。由于面板数据综合了来自时间序列和横截面的信息,它同样存在用非平稳时间序列建立回归模型极有可能产生的谬误回归问题。但是,由于我们选取的是中国煤电上市公司2001年~2006年6年的年度数据,时间序列较短,因而不必对面板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因为两个产业的差别很大,以产业集中度指数为例,五大电力集团达到了45%左右,而煤炭集团还不到25%。因而,回归模型应该存在异方差。本文拟采用面板修正标准误差法(Pan-el-Corrected Standard Errors)进行回归。它不仅假设不同产业存在异方差,而且在同一时间各产业有相关性。此外,模型中的时间较短且自相关不显著,我们没有考虑自相关。
在没有控制变量和虚拟变量之前,固定影响模型的回归结果显示,交易成本的回归系数为正值且显著,说明交易成本相对较大的企业纵向整合程度较高;组织成本的回归系数为负值且显著,说明组织成本相对较大的企业纵向整合程度较低;策略效应的回归系数不显著且为负值,说明策略效应并未促进企业的纵向整合,它对纵向整合的影响较小;规模经济变量和范围经济的回归系数是不显著的。加入了控制变量和虚拟变量后,回归模型显示,同线性模型回归结果一样,交易成本的回归系数为正值且显著,组织成本的回归系数为负值且显著,但是加入了控制变量和虚拟变量后,范围经济的回归系数为负值;产权结构和行业特征变量的系数均为负值,而法律制度变量的系数为正;这3个变量都是较不显著的。从回归结果可以发现,不含交互项的回归中除了交易成本和组织成本变量,所有解释变量都不显著。交互项的加入,回归结果仍然一样,但是交互项的回归系数相对显著,其计量模型回归结果反映在表3中。
从本文的实证结果来看,交易成本和组织成本对纵向整合的实施与否起关键作用,当企业决定纵向整合时,它首先考虑的是企业的交易成本节约,而其他因素都不太显著。企业的组织成本对纵向整合有显著影响,企业并没有因组织成本的变动而不愿进行纵向整合。一个可能的解释是:煤电上市公司的规模巨大、本身的管理成本巨大,特别是,煤电企业大都是国有企业,由于而所实施的大部分纵向整合的形式都是参股持股,收购一些小企业或者合资等等,这相对于公司本身就高昂的管理成本来说微不足道,管理成本的变动可能较小,对企业纵向整合的影响也就不很重要了。
策略效应对煤电上市公司纵向整合没有显著性影响。一个可能的解释是:煤电企业进行纵向整合带来的双重加价效应和市场圈定效应相互对冲了不少,因而策略效应显得较小。当然,策略效应对上市公司实施纵向整合具有重要影响的前提是垄断势力的存在,而煤炭产业的集中度还不高,电力产业随着市场化改革,垄断格局也被打破,获取的策略效应也就不大。
生产成本对煤电纵向整合选择的影响不大。生产成本对纵向整合的影响具有两面性。一方面,纵向整合使得企业获得协同效应和范围经济,这能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另一方面,纵向分解可以利用专业化生产带来的规模经济而降低生产成本。因而,生产成本对纵向整合的影响需要衡量专业化分工带来的规模经济和协同生产带来的范围经济的大小。从本文的实证分析来看,这两种效应互相抵消的可能性较大,从而使得生产成本与纵向整合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
法律制度对纵向整合所起的作用不明显。法律制度作为企业纵向整合的一个决策变量,对企业的交易行为有直接的影响。然而,在本文的实证研究中,法律制度对纵向整合的实施没有显著影响。一个可能的原因是我们选取的数据在于2001年~2006年之间,而这段时间内影响煤电企业交易的法律制度并未有多大的变化,并且处于政府的行政干预之中。因此,法律制度与上市公司纵向整合关系还不显著。
产权结构对纵向整合所起的作用比法律制度相对明显。产权结构作为影响企业纵向整合时组织成本的一个因素,对企业的纵向整合程度有积极影响。在本文的实证研究中,产权结构对纵向整合的选择有一定影响。另一个原因是煤电产业中的上市公司大部分都是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的企业,在中国现行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战略决策由投资饥渴的冲动,倾向于资产的过度扩张,这就影响了纵向整合的选择。
四、结论
我们以2001年~2006年电力和煤炭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探讨了交易成本等变量对企业纵向整合选择的影响。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交易成本是纵向整合选择的关键因素。纵向整合使企业与所在产业上下游企业的交易关系转化为内部交易关系,这极大地节约了企业获取中间投入品的市场交易成本。在目前煤炭价格上涨,煤电矛盾突出情况下,企业迫切需要降低这种交易成本,必然诱发企业去寻求纵向整合,但这是以提高组织成本为代价的。本文的分析也指出组织成本对纵向整合选择是有作用的。因此,煤电纵向整合是解决中国煤电冲突问题的一种有效选择,但并非唯一选择。不能认为煤电整合好,就让所有的发电企业都与煤炭企业联营。应该是在有条件的发电企业,特别是大的集团公司与有优势的大型煤炭企业之间建立一种互补的、长效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内部协调机制更为可行。让所有的发电企业都要走煤电整合道路,这非但不太可能也没有必要。
可行的一种办法是煤电企业之间签订中长期合同,煤电企业成为长期战略合同伙伴,双方关系稳定,避免电煤市场的冲击互相损害利益。作为一种基于市场的更为灵活的协调煤电关系的方式,战略合作联盟可能是一种值得比煤电整合更为重视的方式。煤电战略联盟和煤电整合的根本区别在于它是通过契约而不是产权的形式来约束煤电双方的行为,因而煤电战略合作联盟比起煤电整合更为“柔性”,但缺乏“稳定性”。总之,在煤电供应紧张的大背景下,煤电企业建立战略合作联盟,将有效促进煤炭与电力上下游产业的有机结合,推进双方在技术、资金、信息、产品等各领域展开全方位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