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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乐亭县沿海区水资源管理措施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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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分析乐亭县沿海区地下水连年超采以致形成地下水降落漏斗的原因、造成的危害,论述了控制沿海区地下水超采及其降落漏斗扩展、恢复地下水采取的措施,以保持沿海地区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关键词:沿海区;水资源;管理措施

Abstract: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Leting County coastal groundwater over-extraction of in successive years resulting in the formation of groundwater drawdown funnel causes, harm, discusses the control of the coastal zone of groundwater drawdown funnel of groundwater, and extended recovery measures taken to maintain the coastal area, the groundwater resources.

Key words: coastal area; 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一、沿海区缺水现状及造成的危害

乐亭县位于唐山市东南部,全县面积1308 m2,属滨海平原县,沿海区位于县域南部,濒临渤海,全区面积471 km2,包括古河乡、马头营镇、王滩镇、汤家河镇、姜各庄镇的大部分村庄及大清河盐化集团公司、翔云岛林场、姜各庄林场。该区浅层无淡水,工农业生产及人民生活用水以开采深层地下水为主,上游水库的随机供水辅之于农田灌溉。

20世纪80年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种植结构的变化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该区用于工农业生产的用水量大幅度增加,年平均开采深层地下水1 286万m3,超出了允许开采量的150多万m3,在区内的西部地区形成了古河—马头营地下水位降落漏斗区,其范围为205 km2,中心最大水位降深4.5 m。

进入90年代,该区平均年开采量2 167万m3,西部漏斗区范围扩大到达260 km2,最大静水位埋深达23.4 m.由于近年来的连续天旱,大量超采地下水,致使地下水位连年下降,到2001年5月份, 地下水最大静水位埋深达到56.3 m;局部地区在农灌用水高峰期,近百眼深井出水量不足甚至吊泵,致使沿海乡镇的7 600 hm2土地没有播种,已播种的土地因缺水也不同程度出现死苗断垄现象;20多个村庄发生人畜用水困难,严重的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如:古河乡(古河村)政府所在地,连续数日生活用水井抽不出水;王滩镇的新海庄村,群众因生活用水没有保障不得不到邻近的村庄讨水吃的状况。同时,由于严重超采,还造成了该区机泵频繁换代,机井更新,地面下沉,咸水入浸淡水层等环境问题,给当地群众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 3 000多万元。这种状况长期下去,终将造成当地水资源的枯竭,给子孙后代留下隐患,同时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性。

二、加强综合节水管理措施,保证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要想保证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必须采取包括控制地下水开采量的管理措施,充分利用各种水源,及工农业等方面的各种节水措施。

2.1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实际开采量

乐亭县沿海区由于海水的残留及潮汐的作用,地下浅层无淡水。从西至东40~260 m以上为咸水层,不能用于人畜饮用与农田灌溉。40~260 m以下,含水层以粉细砂为主,富水性差,只有少量淡水,可采量较小,全区地下水可采量1 135万m3/a.在生产实际中把地下水开采量严格控制在该范围之内,应采取的如下措施.

2.1.1 认真落实取水许可制度,严格实行定额取水 沿海区内,应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严格落实取水许可、计划用水、定额取水制度。按照优先保生活,兼顾工业、农业的原则,把具体核定的允许取水量落实在每眼井上,加强“四个一”管理,即对允许启用的每眼机井推行:一证(取水许可证)、一表(计量设施)、一牌(机井编号牌)、一卡(机井管理档案卡)的管理方法,并以IC卡计量,准确控制其取水量,切实把该区的实际开采量控制在允许开采量的范围内。

2.1.2 严格控制新打机井,暂停或封闭多余机井地下水的超采,主要是通过取水机井来实现。机井数量越多,超采的可能性越大。因此,沿海区尤其是超采区内,除生活用井外,一般不准再凿新井。同时,对多余的机井实行暂时停用或完全封闭处理,以确保压缩实际开采量工作的顺利进行,达到所允许开采的机井年内最大额度的抽水能力的总和不超过所允许开采量(1 135 m3/a)。

2.1.3 推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强化用户珍惜水、爱护水、节约用水的意识,促进限量取水工作的顺利进行 水资源有偿使用与限量取水、节约用水密切相关。无偿用水使节水工作很难开展起来;而有偿取水则是促进限量取水、节约用水、减少水资源浪费的重要手段,它能够发挥经济杠杆作用,自动调节水资源供需关系,缓解水资源的供求矛盾。

目前,乐亭县县域内农田灌溉用水均未征收水资源费;工企业用水征费标准为0.2~0.3元/ m3。因该县沿海的超采区已由省政府确定,原则上除保障生活用水外,其他各行业用水必须严格限制或者立即停止其取水。但考虑到当地群众及各行业生产的状况,立即停止其取水,用水户很难接受,影响社会稳定。因此,需要逐步限制各行业的取水量,其有效方法之一就是征收各用水户的水资源费。该项水资源费的含义与狭义的水资源费不同的是,它既含实实在在的自然水资源费,又有保护水资源费及恢复生态环境费, 即:超采区内的水资源费=自然水资源费(狭义水资源费)+保护水资源费+恢复生态环境费。根据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即:“在地下水超采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的规定,笔者认为在沿海区推行征费的想法是可行的。

参照江苏省对超采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收费标准(农业水资源费:水田45~60元/ hm2、旱地30~45元/ hm2;工企业1.7~1.8元/ m3),结合乐亭县沿海区的实际,农业水资源费可暂定为水田150元/ hm2;旱田5元/ hm2;工企业1元/ m3。

2.2 充分利用地表水和微咸水

沿海区内除以开采深层地下水用于各行业所需之外,尚有上游水库的随机供水、沿海区的自产地表径流及2~5 g/l的微咸水均可利用以辅助沿海区深层地下水限量开采工作的进行。

2.2.1 充分利用上游水库的随机供水 沿海区内上游水库随机供水多年平均年为16 000万m3,但年度之间供水量差别很大。从现状年看,上游水库供水不容乐观,仅为5 500万m3。但笔者认为,应该通过广泛宣传,使沿海区内有关取水户树立一个明确的保护该区深层淡水资源的观念,即:为了保护本区用于维持正常生活的深层淡水资源,随时服从大局的需要。涉及到具体取水,应做到:只要上游水库给水,就必须使用水库水为主,即使年内有一定的地下水允许开采量,也要用足上游水库水后再做安排,能少开采地下淡水的就尽量少开采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