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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的一些中餐馆,这几天日子不好过了。西班牙宪兵不知怎么就盯上了他们,将餐馆里出售的甲鱼(又称鳖)全部查扣不说,甚至还拘捕了一些人。
提到“甲鱼”,中国人的脑袋瓜子里,往往能浮现出“滋阴补肾”之类的概念。不仅大家心里清楚明白,就是书上也介绍得毫不含糊。辞书说:“甲鱼肉味鲜美,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多种维生素。病后体弱的人吃了以后,可以调养身体。”瞧瞧,从小就将甲鱼是美味的观念,灌输到娃娃们的血脉中了。但西班牙人根本不明白这个道理。因为甲鱼在西班牙文中好像也没有相应的称谓,而是被统称为“tortoise”(龟),何况这次遭到查扣的甲鱼的拉丁文学名为“PELODISCUS SINENSIS”(中华鳖),其名字早已列入国际濒危动物保护公约的名单之上。所以,西班牙警察便认为甲鱼也是应该受到保护的。他们在调查中发现,这些甲鱼是经由马德里的巴拉哈斯机场进口的,每月进口500只,可报关文件上申报的却是“宠物”。――这还了得?每个月就有如此多的“国际濒危动物”在我们的眼皮底下被吃进肚了呀?!
马德里中餐馆的老板们辩白说:“在中国,甲鱼是可以吃的。况且我们的甲鱼也是从中国空运的,又是专门卖给中国食客的。我们按照中国的法律行事,完全没有违法之嫌。”――这话听起来当然没有错,可在大陆,国家明令保护的濒危动物如中华鲟之类,不也堂而皇之地能够出现在各地的高档酒楼里吗?
西班牙宪兵显然搞不清龟和鳖的区别,所以将问题移交法院来裁决了。但据业内人士透露,这案子要真正审理完结,恐怕需要三年的时间。在法院没有表态之前,西班牙警方还是可以将甲鱼认定为“龟”的。就是说,在这三年之内,你们这些中餐馆还是不能吃“甲鱼”的!――敢吃就是违法,敢吃就要遭到查扣!
《诗经》里云:“逝将去女,适彼乐国。乐国乐国,爰得我直。”面对着虎视眈眈贪猥无厌的血盆大口,中国的先人们自古就有远遁避祸,追求自由的传统。如果我是一只甲鱼,一定要想方设法偷渡到西班牙去。马德里的甲鱼真真好福气啊,至少法律还能保障三年的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