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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诡异的少数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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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季业绩出现9个季度以来首次下降的同时,长春高新的少数股东权益却激增,公司部分业务可能出现较大亏损;也有部分投资者认为,公司存在调节利润的嫌疑。

10月22日,长春高新(000661.SZ)公布的2013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84亿元,同比增长1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1亿元,同比增长24.34%;每股基本收益1.53元。

按此推算,长春高新第三季度单季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74万元,同比下降22.53%,扣非后净利润同比下降26.32%,这是公司单季度净利润9个季度以来首次出现同比下滑。

长春高新业绩从2012年中报开始爆发,当期净利润同比增速高达122%;之后四个季度,公司业绩逐步走高,在2013年第一季度达到187%,但在随后的中报中见顶回落,当期业绩增速只有58%,长春高新已经显现疲态。及至2013年第三季度,公司净利润环比下滑两成以上,还是出乎市场意料。

诡异激增的少数股东损益

与第三季度业绩低迷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公司第三季度少数股东损益和权益激增。市场分析人士认为,这可能意味着公司部分业务出现较大亏损;也有部分投资者认为,长春高新存在调节利润的嫌疑。

2013年第三季度,长春高新实现净利润1.28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部分只有0.53亿元,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却高达0.75亿元,占比为59%。而2012年同期,上述三个数据分别为1.07亿元、0.68亿元和0.39亿元,少数股东损益的占比仅为36%。

同时,2013年第三季度,长春高新少数股东权益为5.01亿元,比中报的3.8亿元增加33.8%。此前5个财季中,该指标一直维持在3.5亿-3.8亿元之间,相对平稳。

对于这两项指标的变动原因,公司解释主要是由于下属控股医药企业业绩环比和同比都有较大增加所致。

根据公开资料,长春高新主要有五大控股子公司,分别是吉林华康药业、长春金赛药业、长春高新房地产、长春百益药业和长春百克生物科技。除了对百克生物科技的持股只有46.2%以外,长春高新对其余4家子公司的持股都在51%以上,其中对长春高新房地产是100%控股。

根据2013年中报,五大控股子公司资产总额占长春高新总资产的比例为92.4%,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占比分别为99%和94.5%,贡献的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占比也超过92%。可以说,上述五大控股公司基本能代表长春高新,无论资产、营收和净利,其余十几家控股子公司的占比都不到8%。

其中,长春高新持股70%的金赛药业又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金赛药业自称是国内规模最大的基因工程制药企业,其主打产品是重组人生长激素。根据最新的2013年中报数据,金赛药业当期净利润达1.2亿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近60%,其产生的少数股东损益为3600万元,占全部少数股东损益的67.2%。

在三季报中,长春高新并未披露子公司的详细经营情况;但根据2013年中报,不论营业收入还是净利润同比增幅,作为疫苗生产销售平台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都仅有5%。来自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的疫苗批签数据显示,第三季度长春百克生物科技冻干水痘疫苗批签量为93万瓶,基本保持季度平均批签速度;但人用狂犬疫苗批签量却大幅下滑,三季度批签量仅有15.7万瓶,大大低于2013年中报时平均每季度151万瓶的批签量。

不过,三季度期间,百克生物向百益制药转让了部分无形资产,价格为6800万元,这导致百克生物科技的利润增加,。如此,长春百克生物科技也可能成为长春高新第三季度医药业务增长的主要动力。除了长春百克生物科技之外,长春高新少数股东损益的增加来源还有可能是金赛药业和华康药业。从2013年中报业绩来看,金赛药业的利润规模是华康药业的10倍以上。

根据2013年中报中的数据,金赛药业产生的少数股东损益占公司全部的比例为67.2%;假设这一比例保持不变,金赛药业第三季度净利润约为1.69亿元,比中报时的8400万元翻了一番。当然,投资者对此观点仍有争论,券商间的观点分歧也很大。国泰君安认为,金赛药业第三季度确实实现了高增长,但中信证券却认为三季度金赛药业生长激素增长低于预期。从目前看,金赛药业业绩不达预期的概率也是存在的。

难言之隐

假设金赛药业第三季度业绩确实实现了高增长,按第三季度净利润1.69亿元以及长春高新持有其70%的股份进行推算,金赛药业第三季度为长春高新贡献的净利润为1.18亿元,大大高出公司当期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损益5273万元,这就从另外一个方面表明,除金赛药业外,长春高新其他业务第三季度或许亏损严重。

由于第三季度母公司的亏损额仅为214万元,以及几家医药子公司发生较大亏损的可能性较小,因此部分投资者质疑,长春高新三季报有通过房地产业务调节利润的可能,“公司有可能先确认长春高新房地产的营业成本,公司第三季度预收款新增加1.7亿元,可能来源于下属控股公司预收售房款,长春高新房地产在中报时贡献了3600万元的净利润,但是第三季度却有可能进行了高达6000万元的利润调节。”

对此,有业内人士对记者指出,“考虑到2013年8月份开始的医药领域反商业贿赂调查,以及同时期公司营销模式涉嫌违法违规被广泛关注的特殊背景,公司掩藏部分利润以降低各方关注度,避免销售模式问题再被提及,倒也解释得通。”

2013年8月16日,《证券市场周刊》刊发了《长春高新:小门诊部支撑下的百元股价神话》一文,披露了公司大客户实为民营街巷小门诊的事实。公司通过与小门诊合作,患者先在大医院开具处方,然后到小门诊买药(金赛药业主打产品生长激素),这样所有受到国家严格管制的药品都可以拿着一纸处方在小门诊随便购买,然后由患儿家长自行注射。

公司采用上述营销模式有三点好处:生长激素销售单价较高,通常使用周期较长,同时医保不能全额报销,患者经济负担较重,目前医院销售的药品要在药企出厂价的基础上加成15%,而患者通过小诊所渠道购买生长激素的价格要比医院低,这点对购买者是非常有吸引力的;在此模式下,药企销售重心只需要放在小门诊部,不但可以节省药品进入医院环节中的各种赞助费、返点费,公司可以节省营销费用;同时,还减少了大医院拖欠药品采购费的情况。

在生长激素销售火爆的推动下,长春高新的业绩连续实现高增长。2012年和2013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增速分别为174%和58%。但是,公司上述营销模式却存在隐患。

首先,由于生长激素是激素类药物,在其使用的过程中,需要定期复诊和随诊,并由具备诊断资质和能力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掌握病情进展和用药量,生长激素如果使用过量,不仅浪费,而且会对患儿的身体不利。但在上述销售模式下,购销双方几乎都不受约束,患儿家长一次性开具若干月份(至少一个月以上)用药量的情况较常见,患者滥用风险加大。

其次,生长激素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类药物,药店和不具相关资质的药品商业企业、基层医疗机构,严格禁止流通和使用。公司通过小门诊销售生长激素,有向患者直销药品和违规销售国家管制激素类药物的嫌疑。上述模式存在直接违规以及触及灰色地带等法律风险,监管风险不容忽视。经营历史上,公司已多次因销售违规问题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证券市场周刊》报道刊发后,公司的“独特”营销模式也引起了社会关注;同时,也引发了市场对公司营销模式及业绩高增长能否持续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