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演讲 第3期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演讲 第3期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我不是怀旧,我只是要记得

编者按:

小说《野生动物在长春》里,作家史航把野生动物的名字扣到故乡长春的同学、老师身上,像是小时候联欢会上很多人带着个纸板的动物脑袋,“可是往下看他们的脸,依然是我所熟悉的。”写这个,很多人觉得他是在做文体实验,但他真实的目的是:“好多同学的名字我都记不得了。但我很不甘心,我老疑心被我忘掉的那个男生或者女生,我的在他的身上占的那部分跟我有关的事情也被他卷逃走了。”

借着讲述这些人名和城市街道,史航翻捡起往日记忆。读者和听众则顺着走神,如做同题文章一样,想想自己“最早的一个哥们”“最早喜欢的一个异性”、刻意被掩盖的、孤魂野鬼般的乡愁……

(小说)献给一位已经去世的不认识的香港老人:他叫曾灶财,是个流浪汉,岁数很大,疯疯癫癫。他看见墙上有干净地方就写字:字很大、很幼稚,写得是他认识的人的名字。写高兴了就在下面落款:香港九龙皇帝曾灶财。一开始写,警察罚他赶他,写的字也被刷掉,但是后来久了,大家都觉得挺有意思。很多被拆的房子墙还在,那些字留在上面,就好像那房子的魂儿还在。慢慢地,香港人和政府就珍惜他,不再刷掉他的字。他在世的时候甚至有一些艺术家复制他的字,印在书上、T恤上,或者做成装置艺术在国际上获奖――他变成了香港的小小象征,有一部叫《九龙皇帝》的电影拍的就是他的故事。

我小学时结下的第一个哥们儿,叫刘亚男。他爸爸是法律系老师,我去拜他爸爸为师,练武。不是想打人,就是想自己有些跟别人不一样的东西。

那时挺相信理想国、伊甸园的。我们抓的所有的虫子,都不杀,扔到刘亚男家的小院子里,像我们的动物园――我们那时把动物当植物了,以为像扔个种子进去就能长出庄稼来,以后想要抓虫子就到小院里面找。结果,当然是抓不到。

我们那有个儿童公园,冬天有冰灯展,秋天有展,所以我们就要写很多灯展、画展归来的作文,都是为赋新词强说愁。写和刘抓虫子是有意思的,但又怕老师给分很低,因为这是丧志,所以每次都绞尽脑汁,要把它变成“有意义”的作文。比方说,“我当时已经灰心了,想放弃了,刘亚男就批评我说,你怎么能这样呢……老师教导过我们做人要持之以恒啊。于是我心悦诚服地点着头,后来果然我就抓到好多蛐蛐。”要把一些很没教育意义的事情伪装成人生的修行。

小学时,初中的大孩子会来劫我们的道儿。只能躲或跑。有一次,看见大孩子过来,刘亚男一下子翻墙跑到马路对面了,我蹿了几次都没上去,被人揪下来了。亚男看见后又翻墙跑回来,但他也没有像真正的英雄一样,和人家打。他回来只是乖乖地站一块陪着我被人搜身。

长春人民广场有个苏军英雄纪念碑。我对它的独特记忆是关于一个叫徐建的人――我们叫他徐疯子――他职业是送牛奶的,每次送到人民广场,把牛奶箱子往那儿一放,踩上去,就开始演讲。演讲完了再蹬车送牛奶去。他就是讲“现在怎么这样啊?”“当官的成天干嘛呢?”“走后门儿都走成什么样子了?”……其实没什么技术含量,没有那么多讥讽。核心就是五个字:“怎么能这样?”底下就鼓掌,他就高兴。那时候的老百姓相信一切,相信政府和国家是一篇经过严肃校对的文章,中间有几个错别字是非常不应该的:你都四校了,怎么还有错别字啊?!怎么能这样?!

我们现在已经不知道这篇文章到底是用中文、韩文还是日文写的了,很多字你已经搞不清楚它的含义,太多的错别字,你已经只能当通假字看待了。

这个人影响了我很久。故乡有个这样的人,才不愧是大学城文化城电影城。

我们家楼下以前有个饭店,早上老去那里打豆浆、豆腐脑儿。可是有一年我回去,(发现)那儿弄成朝鲜饭馆了,后来再看就有点女色的东西在里面――你去吃个火锅会有女的陪在你旁边。有次我去早了,看见很多女孩子在那里刷牙、梳头。就像法国印象派画家德加画的芭蕾孩在后台的样子。

这就像是看到了城市的X光片,我以为它没变,其实它一直在变。所以我想赶紧回忆,否则故乡就要像火车一样开走了。以前看过日本画家村松城,他有一张画是月亮下的雪地,上面有铁轨,一大一小两只狐狸,胖胖的,就看着火车开过去,中间是餐车,人影晃动,它们就那样看着。有篇日本小说,讲一个哥们儿离开东京去了一个小城市当老师,没课的时候他就跑去火车站,看从东京过来的火车,瞧从东京来的人的样子、衣服和发型。

我有一个高中同学,后来上网用了个网名叫“终归大海做波涛”――因为他去了长春市自来水厂工作。这个人在我上大学那些年忙了很多事:当倒爷,做很多奇怪的事情,不一定挣多少钱,但他一直在折腾,他不甘心在长春待着。他就跑来跑去,每次来北京就住我宿舍。他全国跑,当倒爷没挣多少钱,只能到省里当采购员,又在很短的距离来回跑。到县城招待所时,条件特不好,他常常生气,到处找服务员吵架。但有一天他看见前面有个服务员,打了两壶开水拎着慢慢上楼,梳着一条大辫子,一直没回头,他就跟着走――他就觉得这个女孩该是他老婆。后来他就追那女孩,朋友们觉得女孩家都是正经人,他却老跑来跑去的,都不信(能结合),但最后他们就结了婚,很幸福、很稳定。

他的人生,好像一直在跳来跳去、不定的,但是可能再向前拱一步就是他的位置。我看过很多折腾很久的人,滚着滚着,遇到一个坑,进去的时候还是会晃几下,但是晃不出来了,也就此歇马、尘埃落定。

我还有一个朋友,男生,小时候生病发高烧,烧得稍微有点脑瘫,走路和说话都有影响,但他学习特别勤奋,当时也是学习张海迪的时候,所以就抓他做了一个典型,成了省、市、区、校四级的三好学生,我们跟他同一个学校都感到很光荣。我跟他也聊几句,真正成为好朋友是在高中,因为那时候不搞这些称号什么的了,他就成了一个普通人。他后来没有考上大学,就开始做自己的事情,收购旧书、旧货。我们聊书很聊得来,就成为很好的朋友。

我为什么讲到他呢?因为曾经有一段时间他是三好学生,有他的桂冠,他的残疾和他的努力就是“1+1=3”。但过一段时间,他又变成另一个样子。绚烂归于平淡。当一切回到现实生活,不需要互相学习,不需要政策说教和宣传的时候,他的那个3又突然成为了两个孤独的1。他还是残疾,还是努力,还是那么好的人,但不再有多少人注意他。他就这样负担着自己的命运往下走。我们好多时候都这样:你在一段时间的时候,突然不是你自己,生活附加了很多;但是慢慢地,生活又一点一点做减法,都去掉了,你只剩下你自己。

经常有朋友过世,有不同的缘故:有上学路上被车撞死的;有下楼买烟心脏病发的;有救大兴安岭大火的功臣;因为受奖励去游松花湖,然后船沉了死的;有陪客户去大连游泳在海里淹死的;还有在日本打拼开店却得罪当地黑社会,被人把门插上放火烧死的;甚至有女生在家被人入室抢劫打死的……

过世的人我不愿意把他们跟活着的人写在一起,所以我就把这个过世的初中高中同学写在一起,比如这则:“坡鹿付永红、云豹杨红军和滇南臭蛙郭宏去繁荣路唱KTV,都小学同学没啥说的,但是郭宏老摆弄手机、把那俩整急眼了。郭宏说老婆都急眼半天了。那你好歹唱完这《真的汉子》。唱就唱。唱着唱着郭宏来劲了,手机一摔不走了。不走不行,劝走了,剩下那俩,唱着本该仨人唱的《笨小孩》。”

我们那时候,罗大佑的《鹿港小镇》大家都挺熟悉,但当后来它被弄成了火锅店的招牌,我就没法把它再捞出来,成为我听过的那首歌了。好多东西就这样,时代变过来,从前是你自己的东西,现在变成大家的东西,就没有了。你原先读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是情诗,可是你要看100篇写老师的文章里都用这一句,你就麻木死了。

我们还剩下什么呢?

但也有一些东西,好像你划火柴的时候,照亮了周围这一点,你看见远处有一个小亮光,哦,别人也在划火柴,所以这俩火柴中间的距离就变得可测量了,可以信任了。所以我喜欢看别人的回忆。像话剧《宝岛一村》,里面的人家要搬走了,直接把门牌号带走,这样去世多年的爸爸想回家时就可以找到门牌号。贾樟柯的《小武》里有一场在澡堂唱歌的戏,水蒸气往上升着,很高的墙上留着窗,光柱从那儿下来,瓷砖有两块掉了,就是我小时候待过的澡堂的样子。还有小武往墙上写的字,我记得当时我在自己家墙上也写,什么“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也有时候因为有女孩看我,特激动,就刻上那天的日子。后来我们搬家,我哥把那些都拍下来,好像小小壁画一样。满墙都是:有些拿砖头画的红色,有的是煤黑色,有的是木头划的。

墙就是留言板,可是房子一拆都没有了。回家时朋友间就互相问:“唉,你家还在吗?”一个个问下去,就两家在,其他都没了。然后就有个损失统计:这一块记忆没了,划掉。

从前在长春的17年我喜欢长春吗?不,我只是习惯。我一直想去远方。在长春,人人都想往外逃,不是说这不好,而是觉得“远方多好”!多年后才看到海子的诗说,“远方除了遥远一无所有”。

我第一次去远方是1991年,先去了成都后去了西安,走之前我见到了初中追的女孩,她已经上班有工资了,她给我一百块钱。说她没法出去玩,让我替她把钱花了。我就出去了,走了半个月,九寨沟峨眉山西安什么的。然后在西安接到一电报:父病重速归。我回去一个月他就过世了。其实他住院很久了,但是不愿意让我妈妈喊我,说小航好不容易第一次出门,多玩玩。我妈忍不住才给我发电报的。

我困守家园的时候,说要去远方。可是一个电报过来,你就发现,这像根风筝线一样,一顿。我现在已经住在我当年目光所及的远方了,回头看,却发现故乡才是远方。

有一女孩,写过文章:《从异乡到异乡》。在外住久了就是这样的。刚来到北京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果戈里、巴尔扎克他们老说的“外省青年”的感觉:春非我春,秋非我秋,城中十万户,念我独无家。

就是你在胡同里溜达着走,从窗户听每家的声音,电视的,收音机的,好像又回到了初中时午休端着饭盒为了找一个安全的小区菜窖的感觉。别人的窗户像水族箱,我从它旁边走过,变成一个在呼吸空气而不是吸水底氧气的人了,又变得跟别人不一样了,又自闭了。但是还好,第二年马上发生了很大的事情,我才发现我不是我自己,而是跟所有人在一起。

我爱引用博尔赫斯《间谍》中的两句诗:“我在我所仇恨的城市流浪啊流浪,直到天明。”其实对北京,我肯定不恨它。我是一个挺被动的人,这么多年,一直像是站在滚梯上,想着自己的事情,被运到这运到那,我一直靠右侧站,左侧留给噌噌赶路的人。我遇见过很多赶路的人,比如我堂弟,上学就逃,偷点东西就去别处,像一个上了发条、心里慌、永远不能在一个地方待着的人。在家里,他是个传奇,家人都不知道他最近在哪一块活动。但今年我回去,他开车带着我们,已经变成一个很胖很壮痛风腿有点不好使的人。他慢下来,变成安静的人了。

讲一个没有见过面的人。她是我认识的女孩儿的朋友,一直等着认识的时候,说她昨天吃安眠药自杀送医院去了。我就说我们今天逃晚自习去看她吧。我把最珍藏的书签和宝贝东西弄一堆准备给她。结果我们班主任坐镇自习没敢逃,就准备第二天再去。结果第二天知道她那晚第二次自杀,从医院楼上跳下去,成功了。她父母很早离婚,她跟爷爷奶奶和小弟弟生活,生活特别困难。后来我们就把要给她的东西,到旁边的植物园,挖一个坑,都埋进去。就像一个坟,我总会去看看,但现在推土机一推,亭子都没了,什么都没了。

《小王子》里头那个地理学家说: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都不感兴趣,我只对亘古不变的东西感兴趣。但实际上,连山川河流都一直在变动。只有那些早早离开这个世界的人,死去就是死去,不会变化,所以才像个荧光路标一样,让我回忆的时候一下就想到那里。什么叫死什么叫活?都是在周围簇拥着。

我们都是走路的人。我们会遇上归来的人。

租房子的时候,我不能忍受一室一厅,不说东西能不能装得下。我在这个屋子的时候,我应该知道还有另外一个屋子。虽然我不去那儿,它空着也好,我得知道还有个地方,而不是这就是一切了。家乡有这个意义。

我特别喜欢鲁迅的《故乡》,里面有一段:“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她的美丽,说出她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于是我自己解释说: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

“仿佛也就如此”,为什么我那么喜欢这句话?如果大家看过赖声川的《暗恋桃花源》:那个老陶离开自己破碎的家庭、失败的婚姻,到上游去打大鱼,遇到了一些美好的事物,他就想回去找他的老婆和她的男朋友,想让大家不要计较我们之间这一切的关系了,带你们去一个美好的永远不会争吵的地方。但是当他发现老婆和男朋友已经结婚生子组织了另外的家庭,他们互相骂着、责怪着、怨恨着,说“我这一辈子毁在你手上了”。他看见他们这么一骂就懵了,不知该怎么向他们形容那个地方。说不清楚了,他就非常悲伤,只能“唉……”长叹一声划船走了。这一声叹不是演给别人听的,不是“哎呀你怎么回事儿啊”的样子,而是跟远处喊。

鲁迅的文字,就是那么一声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