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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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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和农业组织化程度的有效形式,是党和政府指导“三农”工作的重要渠道。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1、不少地方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认识偏差。部分基层干部对新型合作组织的认识模糊,有的把合作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混为一谈,有些农民还存有“恐合”心理;有的地方由政府或部门直接兴办合作组织,行政色彩过浓,产权模糊不清,难以体现农民意愿和利益;个别地方和行业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各自为战,互不协调,制约合作经济组织正常发展,农民真正得到的实惠不多。

2、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很不规范。服务于农民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多种多样,专业合作组织只是其中的一种方式,此外还有各类涉农公司、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等。农民有权利选择合作社,也有权利不选择合作社,而选择其他组织形式。但是,作为选择之一的合作社,必然有区别于其他组织形式的运作规则,而目前中国农村合作组织发展很不规范。

3、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缺乏各类人才。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由农民自发组成,虽然聘请了一部分专家和技术人员作为顾问,但组织内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懂技术会管理、开拓市场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如何办好农村合作组织的经验不足,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创新和发展。

4、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总体水平不高。目前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组织结构为松散型,缺乏内部凝聚力,农产品生产销售局限在初级层面,技术推广型、农副产品加工型和综合服务型的经济合作组织较少,只能提供简单的技术服务,没有真正把农民组织起来,相当一部分合作经济组织活动不正常,难以有效为农民服务。

5、政府支持和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还处于起步阶段,难以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主要原因是政府支持和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合作组织由于缺乏资金支持,难以发展壮大。除成员交纳的会费外,没有其他资金来源渠道,可用作抵押的固定资产不多,在金融机构很难得到贷款支持,维持运转十分困难。

二、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对策

1、积极组织培训宣传,普及专业合作组织知识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我县发展比较缓慢,覆盖面有限,这与合作组织知识不够普及有密切关系。要推进合作组织发展,宣传、培训有关合作组织的思想、知识、原则、办法是必要的。要充分发挥电视、手册、宣传品等作用,向农民群众大力宣传普及合作组织知识,介绍合作组织的基本原则,弘扬合作组织精神,增强农民合作意识,使更多的群众了解、支持、参加合作组织。同时要积极对各乡镇分管领导、有意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人员以及农户分期分批进行培训。这样,既培养了一些有合作思想、懂得如何指导合作组织发展的领导干部,又培训了一批具体管理合作组织的负责人和参与合作组织的农户。

2、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一是结合主导产业、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争取每个主导产业形成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每个特色产品成立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二是结合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三是依托基层农技服务组织、农村能人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四是结合新农村示范点建设,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3、认真落实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合作组织发展提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国家和省近年来也出台了一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对专业合作组织更多的扶持项目和资金的基础上,地方财政也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并协调有关部门,在信贷保险、税收减免等方面,争取更多的优惠政策。

4、加强部门协调,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搞好服务。推进合作组织建设涉及多个政府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以“三农”服务为立足点。加强沟通、交流与合作,结合自身职能,在注册登记、税收、交通运输、金融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各尽其责,协调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共同形成部门联动、政策集成的强大合力。

(作者单位:161600黑龙江省克山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