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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智者捕“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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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24日,宁波的天气已经非常寒冷。在宁波海关北仑监管现场,一名海关查验关员打开了一个出口到叙利亚的集装箱,印入眼帘的是一排崭新的运动鞋,而该集装箱在申报时却称内装的是塑料制品。

事有蹊跷,有经验的查验关员立即决定对该集装箱进行倒箱查验。果然,集装箱内大有文章:在第一排运动鞋之后,第二排纸箱标注的虽然还是运动鞋,但打开一看,却发现里面还套着一个纸箱子,上面赫然印着KENT牌香烟的标志,再打开看,全是KENT牌香烟(后经烟草专卖部门鉴定为假烟);海关关员立即对同一票申报的另一个集装箱进行了开箱查验,又发现了ROYALE牌的香烟(后经鉴定也为假烟)。经过现场清点,共计有“KENT”、“ROYALE”品牌的假冒香烟各750箱,结果,整整1500箱、75000条、共计1500万支假冒香烟在宁波国门被海关截住。

此案中的不法分子为逃避海关查缉,可谓机关算尽:不但伪报成塑料拖把、塑料衣架和玻璃杯出口,并在集装箱箱门口伪装有数百双运动鞋,而且在所有涉案香烟的纸箱外再套上其他标识的纸箱进行伪装。但不管怎样聪明的伪装,也未能逃过海关的眼睛。

尽管这一幕描述起来如此简单,也没有任何惊心动魄的追捕经过,但这一成功行动的背后却是宁波海关近两个多月的苦心追踪。

情报分析现端倪

2004年10月,正值中国海关组织“鳄鱼行动”期间,宁波海关先后收到海关总署缉私局通报:2004年以来,外国海关相继查获中国口岸假冒香烟走私出口案件11起,其中起运港口为宁波港的有6起16票货物,涉及28个标箱,约8000万支香烟。海关总署要求宁波海关予以调查,堵住假烟出口通道。

宁波海关和缉私局立即组织全力进行调查。缉私人员在对照有关香烟违法出口案件信息,调取相关通关数据,了解相应船代、货代信息等后,反复对比分析,总结出了近段时间宁波口岸假冒香烟出动的一些特点。

通过分析涉案的报关资料,缉私人员还发现,国外查到的16票走私假冒香烟均在宁波北仑口岸出口,其中13票在宁波海关驻开发区办事处申报,2票在宁波海关隶属北仑海关申报,1票为杭州关区转关至宁波口岸出口。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走私香烟在宁波海关驻开发区办事处申报的占了80%多,而且申报人员也相对集中。办案人员由此推断,海关驻开发区办事处可能会是走私分子下次申报的重点海关,不法分子很有可能再次通过上述渠道办理假烟通关事宜。

于是,宁波海关缉私局立即采取措施。一方面根据先前掌握的报关单位和报关员资料,委托宁波海关驻开发区办事处调查科派员到通关现场跟单监控,重点审查已掌握报关单位和报关员所申报的报关单;另一方面通过情报手段对涉案嫌疑人员进行监控。

放长线来钓大鱼

在开发区办事处申报出口小商品的报关单每天有将近上百票。或许是违法分子感觉到国外海关查获行动的威慑,经过一段时间的跟单监控,宁波海关驻开发区办事处的协查关员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信息,涉案嫌疑人亦了无音讯。一切风平浪静,仿佛不可能发生什么事情。但宁波海关的缉私人员并没有因此放松警惕,而是迅速转变行动策略,将工作重点放置在情报监控上。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连续2个月的监控,办案人员逐渐摸清了涉案嫌疑人的行踪和活动规律,假烟出口的一整条链条也基本搞清晰:嫌疑人江某从福建组织货源,货到宁波北仑后,委托嫌疑人徐某和邵某分别在宁波海关以一般义乌小商品名义报关。

2004年12月17日,宁波海关缉私局获悉,上述涉嫌违法团伙将在12月20日出口3票货物共3个集装箱,分别前往比利时安特卫普港、斯洛文尼亚科佩尔港和多哥洛美港。同时,报关联络人的情况也已被缉私警掌握。

宁波海关缉私局立即启动预案,迅速组织人员摸清具体线索,并通过海关通关系统即时监控嫌疑货物的通关情况。12月18日,缉私人员又发现了3票货物所涉的集装箱号码。至此,涉案的3票货物已在办案缉私人员的掌控之中。

由于宁波口岸已近2个月没有出现假烟走私出口迹象,缉私人员分析,此次3票极有可能是走私分子的试探性动作,如果此次顺利出关,则其后必有更大量的出口行动。考虑到整个物流已在缉私人员的掌控之中,不妨先将此批货物放出宁波口岸,待其下批货物出口报关时再予以当场查扣,如证实为假冒香烟则再将先前已经掌控放行的3票货物的情报及时通报给目的地海关,请其配合开展查缉。这个“放长线钓大鱼”方案被获批准。

年关将至鱼上钩

在关注3票货物的过程中,缉私人员又从情报获悉,该伙嫌疑分子将在12月24日再次出口1票涉嫌货物,估计有2个集装箱约16吨。由于临近年底,缉私人员分析走私分子的心理,估计他们极有可能想乘此票走私香烟狠赚一笔,因此判断这一票货物极有可能大有内容。

按既定方案,宁波缉私局迅速启动工作预案,很快将此票货物的所有报关信息了解清楚。

12月24日下午2点多,目标集装箱报关单出现,报关单显示经营单位和货主单位均为大连某贸易公司,申报品名为塑料制品,贸易国为叙利亚,目的港为拉塔基亚。

办案人员立即将此情况报告缉私局领导,局领导随即指挥该局北仑分局协助北仑海关查验部门对该目标集装箱进行倒箱查验。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一网打尽在异国

此次行动的成功也证实了此前缉私警的想法。在将口岸查获假烟情况上报海关总署缉私局后,12月27日,总署缉私局将先前掌握的3票货物的船名、航次、起运港、目的港以及集装箱号码等准确情报,经由北京RILO紧急直接通报给比利时海关、斯洛文尼亚海关以及多哥海关,提醒其加强沿途监控,并对目标集装箱进行重点查验。

2005年1月16日和21日,比利时海关和斯洛文尼亚海关相继反馈,根据中国海关提供的准确情报,该国海关分别在安特卫普和科佩尔港查获走私香烟,共计1600多箱,全部为假冒万宝路和Lambert&Bulter品牌香烟。

此时还有1个目标集装箱下落不明。为此,北京RILO联络有关海关,启动全球海关监控网络,最后发现该集装箱已转道运往汤加。3月上旬,汤加海关根据中国海关提供线索,查获了800余箱Lambert&Bulter品牌的假烟。

至此全案告破,涉案假冒香烟全部查缴到位。此案成为中国海关2004年参加“鳄鱼行动”后查获假冒香烟出口第一大案,同时也是外国海关根据中方提供情报查获假冒香烟的首起案件。

作为跨区域联合行动的组成部分,宁波案例说明,打击香烟走私决非一国之事,一次成功的缉私行动的背后可能有着不同国家(地区)间的情报交流和行动合作。这也是整个“鳄鱼行动”的重要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