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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的杨二嫂年轻美丽,因此她的豆腐店的买卖非常好,人称“豆腐西施”;二十年后,她成了“凸颧骨,薄嘴唇”的“细脚伶仃的圆规”,变得自私、尖刻、贪婪、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想方设法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杨二嫂是庸俗的小市民的典型形象。
这是人教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九年级上册语文教师教学用书》在《故乡》一文的“课文研讨”里对杨二嫂的评价。它通过对比方法,着重说明如今的杨二嫂“变得自私、尖刻、贪婪、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想方设法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是庸俗的小市民的典型形象”。
如果说杨二嫂“尖刻”、“势利”,倒还勉强说得过去。但如果说她“贪婪”,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杨二嫂也并非是“庸俗的小市民的典型形象”。
“贪婪”一词,《现代汉语词典》有两个义项:一是“贪得无厌(含贬义)”;二是“渴求而不知满足”。如果按照教参对杨二嫂的评价,当选第一个义项,也就是杨二嫂贪得无厌。那么,杨二嫂真的是“贪得无厌”吗?
小说对杨二嫂“贪婪”的描写共有两处:
一处是直接描写,“我”回到家后,正和母亲谈到闰土。杨二嫂突然出场,没有多少寒暄,几乎是直奔主题:“那么,我对你说。迅哥儿,你阔了,搬动又笨重,你还要什么这些破烂木器,让我拿去罢。我们小户人家,用得着。”
姑且不论下文杨二嫂说“我”“现在有三房姨太太;出门便是八抬的大轿”。就这一段话来说,杨二嫂说的却是实情:对于杨二嫂来说,“我”在外面做事,现在又回来把母亲接走,可不就是“阔了”!既然阔了,搬家的路途又远,自然“这些破烂木器”是不会要了(而后来杨二嫂拿走的正是“狗气杀”这样不值钱的木器)。
当得知“我”说“我并没有阔哩。我须卖了这些,再去……”时,杨二嫂“一面愤愤的回转身,一面絮絮的说,慢慢向外走,顺便将我母亲的一副手套塞在裤腰里,出去了”。你看,在这里,杨二嫂也只是拿走了“我”母亲的一副手套,一套手套又能值多少钱呢!对于绝大多数人家来说,都是微不足道的,何况是在外面做事的“我”。如果杨二嫂“贪婪”的话,她完全可以“拿”比手套更值钱的东西啊!
杨二嫂的第二次出场是间接描写,即“我”和母亲及宏儿离开故乡时,母亲对“我”说的一番话:
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地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底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段文字,作者可谓匠心独运。他深怕读者不知道究竟什么叫“狗气杀”,用括号在后面作了特别说明。显然,这个狗气杀,不但是不值钱的“木器”,“我”也不可能再要。而对可怜的小市民杨二嫂来说,则会有用。
需要注意的是,教参说杨二嫂“爱搬弄是非”,其依据也在此。而笔者则认为,杨二嫂根本就没有“搬弄是非”:那“十多个碗碟”,自然就是闰土埋的(凭闰土的为人,当然不可能是偷的),因为只有他要把所有的草灰运走。所以,说杨二嫂“爱搬弄是非”也是说不过去的。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杨二嫂从“我”的家里一共仅拿走了两件东西:一副手套和一个狗气杀。相对闰土从“我”家拿走的“两条长桌,四个椅子,一副香炉和烛台,一杆抬称”和“所有的草灰”(当然,这些都是“我”和母亲让闰土拿的)而言,杨二嫂几乎没有从“我”家得到什么东西,说杨二嫂“贪婪”,实在是冤枉。说杨二嫂是小市民没错,但如果说她是“庸俗的小市民的典型”,则难以服众。
综上所述,杨二嫂根本不是什么“贪婪”的“爱搬弄是非”的小市民的典型,而是一个生活极端困顿的令人同情的“辛苦恣睢”的下层普通市民形象。就某种程度而言,其生存境况比闰土更令人同情。
【作者单位:安徽省当涂县姑溪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