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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铜神兽铭文镜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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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铜镜是人们日常梳妆理容的生活用品之一,其历经时代的更替演变,是反映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一面“镜子”。金代在铜镜边缘刻或铸有铭文,原因与当时的铜禁有关,限制民间私铸铜镜,对铜资源起到保护的作用。通过对馆藏金代铜镜铭文的考证,从此镜的铭款中可以看到,此铜镜明确、具体的造镜时间,负责监管造镜官府的名称,监造者的官衔、姓氏、花押,这反映了金代制镜制度的严格。通过对制镜日期“上元日”的考证,认为,“上元日”并非具体的制镜日期,而是陕西东运司官造局承安年间的开镜日。

【关键词】金代铜镜; 刻或铸铭文; 铜禁; 保护铜资源; 上元日; 开镜日

早在古代,人们就开始使用铜镜,它是人们进行梳妆理容的日常生活用品之一,早在齐家文化墓葬中就已经出土。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铜镜一般在贵族中流行,秦汉以后,尤其是唐宋时期铜镜得到普及,成为寻常百姓家的妆奁用具。直到清代中期玻璃镜开始使用之后,铜镜才逐渐隐退,消失在人们的生活领域。作为独成体系的妆奁用具,铜镜历经历史时代的更替演变,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各个历史时期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变化,是反映当时社会某一侧面的一面“镜子”。

营口市博物馆藏有一面金代神兽铭文铜镜:直径9.0厘米,圆形,圆钮,内区饰四只同向奔跑的瑞兽,外区铸有26字楷书铭文,全文为:“承安四年上元日陕西东运司官造,监造录事任(花押),提控运使高(花押)”。从镜的纹饰上看是典型的金代仿汉镜,另外在铜镜的边缘刻有铭文。将铜镜上刻或铸官府的款识、签押,这也是金代铜镜的一个典型特征。

一、关于铜镜上铭文的考证

1.承安四年:为金章宗年号,即公元1199年。

2.上元日:即农历正月十五,也是元宵节。清顾禄在《清嘉录》写道:“上元,市人簸米粉为丸,曰圆子。”即说的是元宵节。上元节,它起源于汉代。《史记.封禅书》记载:汉武帝为了对天神中最尊贵的太阳神表示崇拜,专门设坛祭祀,而祭祀活动在每年的正月十五举行,非常隆重。这一天,从黄昏开始,灯火通宵达旦。自此以后,“十五掌灯”在民间也逐渐流行起来,而且人们要饮酒娱乐。吕原明《岁时杂记》谓“道家以正月十五为上元”,宵节在同一天。道教信奉“三

作者单位:115000辽宁省营口市博物馆

官”,即“天官赐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随着老百姓生活的日益改善,人们习惯把“天官”、“地官”、“水官‘分成“上中下“三部分,即”上元节“、“中元节“和”下元节”;正月十五为“上元日”,农历七月十五为“中元日”,农历十月十五为“下元日”。上元日这一天是一年当中第一个月圆之日,有上元日“团圆如日”之说。据道教经典《正以旨要》记载,“正月十五上元日,十天灵官,神仙兵马,无鞅数众与上圣高真妙行真人同降人间,行善赐福之辰。”也就是说,道家所称的元始天尊集中各路神仙降临人间,依据人们的行善赐予福,人们闹元宵就是期望“天官赐福”。求福乃是世间所有人的愿望,道教正迎合了人们的此种心理,使得道教的上元节与民间的元宵节融合起来。同时元宵节也是象征和表达爱情的美好时光,即元宵节所谓的“团圆如月,爱情如初,知君怀恩”,其热闹程度一点也不亚于西方的“情人节”。

3.陕西东运司:即陕西东路转运司的简写。宋代置都转运使,掌管一路或数路财赋并有督察地方官吏的权力,其后权力扩大,监理边防治安、狱讼、钱谷巡察等事,为一路行政长官。至金代以后,亦与诸路设转运使。《金史·卷五十七·志第三十八·百官三》载:“都转运使司,正三品,掌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同知,从四品,副使正五品......惟中都路置都转运司,余置转运司,省户,度判官各一员……”陕西东路转运司即是其一。转运司下设官员,设支度判官二人,从六品,掌人判,分判支度案事。这样看,转运司款铜镜的监造,很可能是经支度判官之手。

金代行政区划大致与辽相同,共设五京(上京会宁府、东京辽阳府、北京大定府、西京大同府、中京大兴府 )和十九路。路是金时期地方最大的行政区划。据《金史·卷二十六·志第七·京兆府上》记:“京兆郡永兴军节度使,皇统二年置。总管府,天德二年置。陕西路统军司,陕西东路转运司,产白芷、麻黄、白蒺藜、茴香和细辛,户九万八千一百七十七,县十二,镇一......”转运司的职责主要是钱谷的掌管、征收、转运和仓库收纳等事。丞佐官署有转运使、同知、副使、副勾刺官、户籍判官、支度制官、盐铁判官、知法等官职。

4.录事:为金代地方官职。《金史·卷五十七·志第三十八·百官三》:“诸府节镇录事司,录事一员,正八品,判官一员,正九品,掌同警巡使,司吏户万以上设六人,以下为率减之,凡府镇二千户以上则依此置,以下则止设置录事一员,不及百户者并省……”《金史·卷五十五·志第三十六·百官一》:“警巡,市令,司侯,诸参军,知律,勘事,勘判等同,为厘务官”。厘务官为管理地方事务之官职。金代诸府普遍设置录事司,隶属诸府节镇和机构治所管理,掌同警巡使。录事司主管民事、市政和赋役。

5.提控运使:即提控所转运使的简称。“提控”之职始置于北宋,在金王朝设置极广,文武官职中均有,属于提辖控制总领之官吏或吏职的尊称,并非是某一具体官职的称谓。“转运使”属地方官,负责钱谷掌管、征收、运转等事。金代官制比较混乱,地方官制就更加复杂,如转运使本掌管钱谷,提刑使掌刑狱,却又把提刑使改为按察使,有时兼转运使,有时兼提控使,有时兼劝农使,这样就看不出钱谷、刑狱、民政、检察之职有什么明显界线。 从本铜镜铭文的考证中,可知此镜为金承安四年(公元1199年),由陕西东路转运司地方官府负责造镜。具体而言,负责监造制镜的是录事官(任姓)。由掌管一路税赋的提控所转运使(高姓)签押,此镜才可以到市面流通。从此镜的铭款中可以看到,每一枚铜镜都有明确、具体的造镜时间、负责监管造镜官府的名称、监造者的官衔、姓氏、花押,这反映了金代制镜制度的严格。通过分析这一类铜镜的制作及铭文,会使我们对金代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有更具体、更直观的了解。

二、铭款的形成原因及其作用

金代在铜镜的边缘刻或铸有铭文是普遍现象,其原因主要是与当时的禁铜有关。自唐宋以来,由于大量铸造铜钱,用铜量很大,而铜的拥有量又相对有限,所以铜禁很严。据《金史》记载,明令禁止私铸铜器是金正隆二年(公元1157年):“私铸铜器,法当徒。”金世宗大定八年(1168年)又下令禁止私铸铜镜,“民有犯铜禁者,上曰:销钱作铜,旧有禁令,然民间犹有铸镜者,非销钱而何,遂并禁之。”后又在大定十一年(公元1171年)下令“禁私铸铜镜,旧有铜器悉送官”。大定二十六年十一月,上谕宰臣曰:“国家禁铜久矣,尚闻民私造腰带汉镜,诈为旧物,公然市之,宜加禁约。”“明昌二年十月,救减卖镜作,防私铸销钱也。”由以上这些记载可以看出,当时金王朝曾三令五申,不许民间私铸铜镜。但由于铜镜是人们的生活必需品,又是特殊的工艺品,而将钱币毁坏之后用来铸造铜镜,可以获得丰厚的利益,所以私铸之风屡禁不止。为了防止民间铸镜及限制铜镜的越境流通,金王廷便规定铜镜必须经过管理机构的检查和登记,在边缘刻上县地官匠验记阴文字铭和押记,才允许在一定区域里出售。即便是民间原有铜镜,一般也须官府检验刻字才能使用,这就形成了边款铭制镜时期。但随着金代后期经济凋弊和战争的频繁出现,铜镜检验制度已经废掉,金代后期基本不见官府检验的刻字铜镜。因此,这些刻款为研究金代铜镜的流行年代、使用地区以及金政权的结构、社会生活等提供了可靠的实物资料。

金代通过在铜镜边缘刻款或铸铭文来限制铜镜的民间私铸,对铜资源起到很大的保护作用。

1.严禁毁钱铸铜,保护货币的流通和使用。金世宗大定八年(1168年)下令禁止私铸铜镜,“民有犯铜禁者,上曰:销钱作铜,旧有禁令,然民间犹有铸镜者,非销钱而何,遂并禁之。”金章宗也采取措施,防止毁钱铸铜,视毁钱铸铜为非法,在检验铜镜时刻款或铸款,客观上减缓和制止铜钱被毁,保护了铜钱,对金代货币的流通和使用及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2.禁止私铸铜镜:通过实行官府监制铜镜并刻或铸款,对非法生产铜镜的经营者,必然是一个无法逾越的障碍,从而较彻底限制民间私铸铜镜的泛滥。

3.抑制镜价:通过官府铸镜和检验的办法,使铸镜的主动权集中在官营作坊,政府根据市场和诸多经济因素确定其销售价格,这无疑起到了抑制、调节市场镜价的作用。

4.控制铜镜市场:一方面控制铜镜的生产,使那些私铸铜镜者不能铸造、贩卖。即使擅自生产,也得回避官府,其规模也不会很大。另一方面控制铜镜的买卖,新制铜镜需要经官府官员检验认可后方可进入市场买卖或使用,这对投放市场铜镜数量起到掌控作用。

三、对制镜日期“上元日”的认识

这面金代瑞兽铭文铜镜的铭文是:“承安四年上元日陕西东运司官造监造录事任(花押)提控运使高(花押)”;旅顺博物馆馆藏一面“承安三年四兽镜”,其铭文为:“承安三年上元日陕西东运司官造监造录事任(花押)提控运使高(花押)”;孔祥星先生《中国古代铜镜》中提到一面内外两区的吴牛喘月镜,其铭文:“承安三年上元日陕西东运司官局造监造录事(花押)提控所转运使高(花押)”;台湾故宫博物院的“承安铭文双鱼镜”分二区,内区为双鱼图案,外区一圈铭文为:“承安四年上元日陕西东路运司官局造作匠杨林监官录事任(花押)提控所转运使高(花押)”,此外还有铭文为:“承安二年上元日陕西东运司官局造监造录事马(花押) 提控所转运使高(花押)”;以及承安五年瑞兽铭文镜(出处不详),内区为四兽,外区铭文为:“承安五年上元日陕西东运司官造监造录事任(花押)提控运使高(花押)”等铜镜。从以上铜镜的铭文中可以发现,无论是承安二年镜、三年镜、四年镜还是五年镜,制镜日期都是“上元日”,刻有其它制镜日期的很少。如在2006年5月北京拍卖会上,曾上拍一面“承安四年端午日陕西东运司官造监造录事任(花押)提控运使高(花押)”的瑞兽铭文镜。难道只有上元日制的镜子流传下来,其它日期制的镜子较少流传下来吗?显然不是。

“上元日”很可能有另外一种意义。在唐代,制镜工匠有一个独特的习俗,就是每年端午节即农历五月五日午时,在扬州长江中心的船上铸造铜镜,专门进贡皇上,称“天子镜”。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在《百炼镜》中说:“江心波上舟中铸,五月五日日午时,琼粉金宵磨莹己,化为一片秋潭水,镜成将献蓬莱宫,扬州长史手自封,人间臣妾不合照,背有九五飞龙天。” 宋李肇《唐国史补》:“扬州旧贡江心镜,五月五日扬州江心所铸也。”在中国古代于夏至日中时刻,炼剑,炼镜,采药等等,都是为了取得至极之阳气,沟通天人,以解阴毒之气。在《论衡.率性篇》中“阳遂取火于天,五月丙午中日之时,消炼五石,铸以为器,磨砺生光,仰以向日,则火来至,此真取火之道也。”古人于五月丙午日中这一极致时辰制镜,为的是在最好的时间取火制造最好的镜子。可见古人制镜特地注明“五月丙午之日”不是没有来历的。那么,关于制镜日期上元日的问题也就有了答案。

关于“上元日”我们前面已经提到它是天官赐福之日、团圆之日、表达爱情之日,总之是一个美好的日子,人们也常常会把美好的愿望寄托在这样一个美好的时刻。另外,圆圆的铜镜也代表着安定的生活,和睦的家庭,所以有“破镜重圆”之说。因此,我认为镜中的“上元日”表示的时间只是一个概念,而不是具体的铸镜时间。据《契丹国志》记载:“正月十三日,放国人做贼三日,如盗及十贯以上依法行遣,国语呼为呼勒罕必。”就是说从正月十三日开始直到正月十五,允许国人在这三天期间可以有小的偷盗行为。这就是辽金时期一种极具民族特色的节庆习俗\|放偷日,时间主要集中在农历正月十三至正月十五之间,与中原地区元宵节的日子相近。这种习俗在金代又有了进一步发展。在今天,北方的一些地区在一些节日中也有专门让人偷窃的习俗,应当就是辽金放偷习俗的延续。辽金时期的“放偷日”在正月十五这一天达到高潮。另外,在放偷日的习俗中也包含着暂时解除一定禁令,许民尽情欢乐的特点,人们在这样的时间段里,为本民族那种渴望欢乐自由的情绪找到的一种宣泄的渠道。由于在金代铜禁很严,选择正月十五这一天开工制作铜镜即符合放偷日解除一定禁令的习俗,也符合人们在上元之日得到天官赐福的美好心愿。因此,本文认为“上元日”应是开始铸镜日,此后这一年生产的铜镜都刻上这一极具意义的日期。另外,从铭文中还发现凡铸有承安某某年“上元日”铭文的镜子大部分都是由陕西东路转运司官局铸造,可以说“上元日”应是陕西东路转运司造镜局承安年间每年的开镜日。 通过对馆藏“金代瑞兽铭文铜镜”及这类铜镜铭文的考证与探讨,初步了解了铜镜本身所承载的历史人文信息,并通过这些文字信息来研究探讨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及文化等方面的状况,进而有拾遗补缺之作用。同时也赋予这面生硬的铜镜,以丰富的内容和鲜活的生命。这也是我们收藏和研究文物的意义之所在。

参考文献

[1]《中国民俗》 汉魏卷 人民出版社.

[2]《中国民俗》 宋辽金元卷 人民出版社.

[3]《旅顺博物馆藏铜镜》 文物出版社.

[4]《金史》 二十四卷志第五 地理上.

[5]《金史》 五十五卷志第三十六 百官一.

[6]《金史卷》 五十七志第三十八 百官三.

[7]《金代铜镜的刻款及相关问题》作者:田华 《北方文物》1995年03期.

[8]《中国民俗》 隋唐卷 人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