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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阿子营水源保护区建设对当地居民的不利影响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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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笔者通过对阿子营乡进行实地走访调查,了解了阿子营乡百合种植等农事活动对当地水源的污染情况,提出了既符合水源保护区建设政策,又能解决当地居民经济来源不足的对策,即通过政策合理宣传、转变产业模式、合理养殖畜禽、杜绝污染源、人口迁移等几个途径来实现生态涵养示范区的建设目标。

【关键词】 阿子营 乡镇发展 水源保护区 牧羊河 生态涵养示范区

我国饮用水水源地周围分布着较多的乡镇,长期以来在寻求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促进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一直是当地乡镇十分关注的问题。在国家主体功能区划背景下,现阶段包括生态补偿在内的一些政策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让农民主动获取收入并自觉保护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的问题。

在阿子营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中,笔者基于从传统农业、规模化农林业种植向生态旅游业转变的发展思路,提出了以山区乡镇人口有序迁移模式和环境保护分级控制模式为主体的发展模式及其要点,从而达到保护中实现发展的主体功能区目标。这对其他山区受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影响的乡镇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阿子营乡的基本情况

阿子营乡位于昆明市郊,处于昆明市重要的饮用水源——松华坝水源保护区的上游,曾经是云南省最大的百合花生产基地,属于中国夏秋百合的优势主产区之一,被称为“中国百合之乡”。当地居民以百合种植、畜禽散养及小规模蔬果种植为主要收入来源,但随着昆明市2008年起对水源保护区进行大力整治,阿子营也被纳入了整治范围,百合种植、畜禽养殖被禁止,烤烟及蔬果种植面积大量减少,当地居民经济收入来源面临极大困难。

二、松华坝水源保护区建设对环境的限制

2005年6月,国家水利部发文要求保护水资源、搞好水库库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并在全国9省(市)中确定了10个水库(水源区)开展防治面源污染及水土保持试点工程建设,其中就有云南省的松华坝水库。据此,昆明市盘龙区政府出台了《松华坝水源区生态保护行动方案》,阿子营域属的牧羊河属于松华坝水库的两条主要汇水河之一,据其地理位置被划入了相应等级的水源保护区。阿子营主要的百合种植区就集中在河流两侧,属于一级保护区,而其它农作物种植以及畜禽养殖则集中在二、三级保护区之内。

三、保护区设置对阿子营乡农村经济发展的制约

我国有大量水源保护地,并有着大量依水而居的居民和大批临水工农企业。人口的增加、经济的发展,对水源地的污染日益严重,发展与保护难以共存。阿子营也存在这样的问题。

1、“止耕禁养”措施导致农户耕地大面积减少

(1)水源保护区的一级区严格实行“止耕禁养”,实施退耕还林还湿,恢复生态,加强河道两岸100米永久性生态林带建设管理。为治理35条入滇河道之一的牧羊河,保护松华坝水源,昆明市政府从2007年起,从阿子营农民手里收租土地,“退花”之际,政府按照相关政策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此后,原来种花的土地每亩每年补助690元租金,并逐年递增5%。除此之外,还有一定的教育补助、燃料补助等,但与之前农民种百合或蔬菜的收入相比,相差甚远。例如羊街村村委会,有10个村民小组,土地一共被收租了1295亩。其中第一和第二小组被收租最多,达800亩左右,人均被收租2亩多。两个小组199户,土地被收租前,有100多户种植百合平均每亩收入1万元以上。到2010年,阿子营共收租了2.7万多亩。由于种植限制,人均收入减少到1000元每亩。

“止耕禁养”措施对当地农户的生活造成了较大的影响,一方面,原来河岸两旁的耕地无法继续作为农用,当地居民的耕地面积减少,导致大量劳动力和劳作时间空闲,需有其它就业途径;另一方面,剩余耕地距水源远,灌溉不便,耕种成本增加,补贴金额不多,导致农户总收入减少,甚至返贫,抑制了农民的耕种积极性。

(2)在水源区内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一级保护区建设生态林,二、三级保护区发展经果林、增加水源涵养林。一定时期内,为了建设水源保护地,控制工农业污染源,阿子营必需作出重大牺牲。作为整个社会系统中平等的个体而言,水源地居民的牺牲只能得到较少的补偿,保护投入区与受益区不一致,致使水源地上游区域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环境的矛盾十分突出。

2、“禁花减菜”致使农户直接丧失了最主要的经济来源

二级区实施“农改林”,重点发展经果林,适度发展用材林;实施“禁花减菜”,减“菜”5000亩改种经济林(阿子营1800亩)。而经果林难以在短期内带来实际收入,导致已脱贫的农户又返贫。

三级区全面调整种植结构,发展有机生态、无公害农业,推广有机生物肥,种植化肥用量少的中药材,并通过引导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引进从事有机生态、无公害农业生产的龙头企业,在松华坝水源区开展生态农业基地建设。企业雇佣当地居民,可为当地居民创造一定收入,但由于劳务需求有限,能就业的居民数量也有限。

3、限制畜禽养殖的措施致使经营者面临直接的经济损失

水源保护地建设项目实施后,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严禁畜禽养殖,二、三级保护区禁止规模化养殖;水源保护区实行圈养、禁止放牧。对已在一级、二级保护区建成的畜禽养殖场采取限期关闭或搬迁的办法,致使经营者面临直接的经济损失,再在保护区外寻找合适场地建设养殖场,又会增加投资成本,运作风险增大。

4、环保节能的生活方式导致农户生活负担加重

针对农业生产中的污染问题,水源保护地建设项目开展污染治理工作:一方面是进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另一方面是全面推进水源保护区农村清洁能源。相关部门按照《关于对市委主要领导近日明确的14项工作任务进行立项督查的通知》(昆督通〔2011〕54号)的要求,对水源区村庄污水进行截污、收集处理,对水源区工业污染源进行拉网式普查,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排污和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并进一步完成各村的垃圾集中处理站和清洁能源工程建设。这笔污染治理的费用大部分由政府承担,但当地政府的财政能力有限,居民需要一起分摊。另外,为了降低污染,还需普及污染度低而价格较贵的生活农耗产品,这对当地居民也是一个负担。

5、人口迁移政策致使政府及农户都面临资金、房源等问题

一级保护区(核心区)要进行人口搬迁及安置工作。对于一级保护区的居民及部分其他地区的居民,计划搬迁3080人,平均静态投资30—40万/人,共9.5亿,盘龙区要承担5亿以上。其中存在几个较严重的问题:移民搬迁投资较大;移民安置房源难以落实;移民的生产生活方式短期内难以融入城市;移民就业问题处理不好,很可能成为新的城市困难群体;移民搬迁后,长期的社会保障问题为政府带来较大压力;移民人数众多,需要政府加大投入,解决好移民的入学、就医、文化娱乐等各方面的问题。

四、促进水源区保护与当地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是改善生态环境,保障松华坝水体水质,削减水源区内面源污染,同时保障水源区内人民身体健康,造福社会的环境保护工程。因此,阿子营要加强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建设,走出自己的城乡一体化道路,建设保护与发展共存的水源保护地,坚持“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致力于低碳发展,努力实现经济与生态的互促共赢。

1、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当地农民对水源保护地建设的抵制情绪

要让农民拿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并加强宣传。例如,从农民的角度出发,向他们宣传水源污染,垃圾处理不当等问题对他们自身身体造成的慢害,如肺结核、肺癌、血液病等疾病,对任何人而言,这些疾病带来的身体痛苦、庞大的医疗开支以及工作时间的耽误都是难以承受的。所以应当调查清楚当地居民的患病情况,从最贴近当地居民的点切入宣传,能取得比宣传宏观政策更好的效果。

2、加强技术培训,切实做好替代种植

长期从事百合、烤烟栽植的村民,如果再去从事经果林、中药材等的栽植,经验上就会有所欠缺,也难以找到好的销售渠道。建议与专业农林院校开展合作,由校方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派遣专家实地考察,给出合理的种植意见,对当地居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逐渐打造阿子营新的农产品品牌。

3、规范养殖,做好防疫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畜禽的养殖只能在距离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较远的地区,按规定建设养殖场,并做好排污净化设施的建设,规范养殖,做好防疫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政府应对养殖者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并建设沼气池对畜禽粪便进行循环利用,这样既可控制排污,又能产生可利用的清洁能源及有机肥。

4、严格监管,杜绝一切可能的污染源

严格监管,建议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范围内村庄、道路沿线环境的集中整治,清理村庄和公路沿线乱堆乱放等现象。因地制宜建设垃圾收集、清运、处置系统,以彻底消除水源区的污染隐患。种植区实施无公害栽培模式,只施用有机肥,利用生物多样性作物栽培技术防治病虫害,杜绝一切可能的污染源。在严格监管的同时,进行大力宣传,让环保理念深入人心,使农户主动配合,并养成良好的生活、生产习惯,为水源保护地的建设尽力。

5、通过教育移民和就业移民有序实施人口迁移

一、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除出生、婚嫁、军队复员转业退伍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等国家政策允许迁入的外,不再办理其他人口的户口迁入,并通过教育移民和就业移民有序实施人口迁移。加大主城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所在县区集中办学、规模化办学的力度,建立水源区农村适龄人口小学至大学阶段学业的扶持保障制度。合理制定劳务输出的政策措施,做好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培训工作,做好信息服务。广泛收集省内外各种用工信息,向适合条件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及时,鼓励其外出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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