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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实施“校财乡管”,稳步提升教育经费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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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逐步实施,各级财政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在各级财政支出中所占比例越来越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经费管理已迫在眉睫。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和实践,不断完善和修订管理办法,取得了教育经费管理改革的阶段性成果,促进了教育经费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初步实现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管理水平的目标。以下就宜阳县“校财乡管”的具体做法做一下简单分析。

关键词:校财乡管;教育经费管理

一、宜阳县农村义务教育基本情况

宜阳县位于洛阳市西部,属浅山丘陵区,洛河自西向东穿境而过,地形地貌特征为“三山六丘一分川”,县域经济基础薄弱,是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总人口70万,辖8镇9乡1个办事处,369个行政村,总人口70万,其中农业人口58万。宜阳县是洛阳市教育大县,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现有419所,在校学生10.96万人,其中:初中48所,在校学生32902人;小学36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7所,在校学生76701人;聋哑学校1所,在校学生52人。

二、公用经费标准及使用情况

2005年以前,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来源主要靠向学生收取杂费。由于当时制定的收费标准比较低,加上对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政策,因此,学校的经费非常有限,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都相当困难,所以中小学校仍是一块贫瘠的地方,屈指可数的公用经费也便于管理。2005年秋季起,我县大部分学生享受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明显提高;特别是从2006年春季开始,我省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我县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全部实行“两免一补”,且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逐年提高;2007年达到初中每生每年200元,小学每生每年150元;2008年分别增加到375元、230元;2009年中小学公用经费(含取暖费)又分别增加至530元和330元。2006年至2008年,县级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标准为初中每生每年15元、小学每生每年10元。2009年,按照国家政策,县级不再配套核拨公用经费,但全县公用经费总额已达4932万元,较2006年的2240万元翻了一番还多。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的大幅度提高,使一向经济困难的中小学校也变得“富裕”起来,多年来捉襟见肘的经济困境也逐步缓解。如何管好用好教育经费,使其发挥最大效益,已成为财政、教育部门的当务之急,急需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三、中小学公用经费改革的必要性

多年来,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大部分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缺乏必要的管理和监督,学校的支出随意性较大。部分中小学校长对财经政策了解的也不够全面,公用经费是用来改善办学条件,还是为教师发放奖金、补贴,都是由学校领导自行决定,缺乏必要的政策依据。而我县中小学财会人员多数是由教师兼职,没有经过系统的会计理论知识培训,业务素质普遍偏低。全县400多名中小学财会人员中,绝大部分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会计职称的更是寥寥无几,他们缺乏全面的会计业务知识,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面对逐年增多的中小学公用经费,加强规范有效的财务管理,实行必要的会计监督已刻不容缓,对全县中小学教育经费管理改革势在必行。

四、主要做法

2007年11月,我县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根据上级财政有关精神,将乡(镇)财政所的人、财、物全部上划到县财政局垂直管理,财政所的人员编制也由原来的1-2人增加到6-7人,为全县中小学实行“校财乡管”创造了必要的体制保障。

2008年2月,县财政局、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县农村中小学校实行“校财乡管”通知》(宜财〔2008〕6号)文件,明确规定: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全县中小学会计核算工作,各乡(镇)财政所按照“三个不变”和“三个统一”的原则,对中小学经费进行管理和监督。“三个不变”和“三个统一”为:中小学经费的所有权、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统一财务制度、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记账方法。各财政所设立“校财乡管”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所属中小学校的财务收支管理,指导中小学校会计工作,审核财务支出单据,严格执行财务支出管理制度,杜绝不合理开支。各"校财乡管"办公室工作人员树立服务意识,以帮助提高中小学会计业务水平、规范会计行为为宗旨,为中小学会计工作提供方便。各中小学校选派具有一定的会计业务知识、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的正式职工担任会计,负责本校经费核算工作,及时整理支出单据到财政所审核报账,自觉接受"校财乡管"办公室的审核和监督。

各乡(镇)财政所在当地信用社设立专户,取消各学校原有的银行账户,所有收支通过财政专户进行结算。财政所根据各中小学校的规模大小和路途远近,核定各学校的备用金数额,用于学校日常经费周转,确保各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2008年春季,为加强管理,切实解决部分学校将一些公用经费用于日常开支、巧立名目发放各种补贴等问题,我县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的《河南省中小学教育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教育经费年初预算编制时各项支出所占比例进行了明确规定,细化了公务费开支范围、标准,教育经费年初预算编制时,正常公务费占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40%,校舍维修占20%,图书、仪器设备购置及维修占20%,教师培训费占5%,招待费中学2%、小学不允许列支,福利费中学5%、小学7%,其他8%。各项定额原则上不准突破标准,确需调整的,应由乡(镇)财政所、中心校批准,年终结余可按项目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这样就保证了教育经费的均衡使用,使校舍维修、设备购置等有充足的资金保障。

实行绩效工资后,我们进一步明确临时代课人员、老师工资等项目开支标准,使教育经费的管理更具政策性、严谨性、人性化。

2010年春季学期,县财政局、教育局领导多次到乡(镇)调研,倾听乡(镇)领导对“校财乡管”工作的建议,并深入基层学校到实地查看,普遍反映公用经费开支比例有待调整和部分经费集中使用问题。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我们于2010年8月下发了《关于调整宜阳县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开支比例及有关经费统筹使用的通知》(宜财〔2010〕74号)文件,将中小学公用经费开支划分三大类,即日常公务费(含信息技术费)、校舍维修及图书、仪器设备购置费(简称“维修购置费”)和教师培训费。开支比例分别占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5%、40%和5%,各项定额原则上不能突破,当年结余可按项目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同时为进一步加快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利用维修购置资金,使教育经费发挥最大效益,决定将各学校维修购置资金集中使用,在资金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由各乡镇结合本乡实际,以3-5年为一个实施周期,统筹安排各学校维修、购置项目,按轻重缓急原则分步实施。在确保校舍安全的前提下,做到"三个结合",即与全县中小学布局定点相结合、与创建标准化学校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确保第一个规划周期实施后,全县中小学校舍有明显改观,图书、仪器设备基本满足需要。

五、具体措施

一是增进服务意识,严格责任追究。实行“校财乡管”是财政人员管财、理财职能的一次改革和探索,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全县财政所长、主管会计专题会议,加强财政人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明确各自职责,反复强调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为中小学财务管理提供服务和帮助,坚决杜绝借实行“校财乡管”之际对中小学校财务管理设置障碍,影响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加强中小学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是“校财乡管”顺利实施的可靠保障。2008年以来,县财政局会同教育局积极开展中小学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分别采取全县集中和划区域集中培训两种形式,对全县中小学财务人员进行了六次集中培训,较为系统地学习了会计理论知识,有效提高了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基本规范了中小学会计行为,收到了良好效果。并鼓励和支持中小学会计人员在职进修和深造,参加各类财会学校的业务学习,为其提供必要的时间保证和经济支持,进一步提高会计业务水平,提高中小学会计人员的职称档次,提高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普及率。各财政所也充分利用每年寒、暑假之际,针对工作中容易的问题,对各乡镇中小学校会计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

三是增强部门配合,优化管理模式。实行“校财乡管”是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的有效措施,县教育局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多次组织召开全县中心校校长、会计和部分中小学校长、会计会议,学习有关财经政策和法规,提高中小学校长和会计的政策水平,增强财会人员的法制意识,转变对以前管理模式的认识,积极配合“校财乡管”办公室的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和审核,确保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完善考评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是保证“校财乡管”顺利实施的关键。两年多来,县财政局、教育局领导经常深入乡镇和学校,督查“校财乡管”的实施情况,听取基层人员对“校财乡管”的意见和建议,随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对此项工作实行考评制。定期组织全乡中小学校长及会计人员对乡财政所工作进行考评,对投票满意率低的财政所长和主管会计进行警告批评;对连续几次考评满意率低的乡镇,撤销财政所长的职务,调整主管会计工作。由于采取了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手段,我县自实行“校财乡管”以来,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工作运行平稳、进展顺利,没有一起因“校财乡管”工作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的举报案件,全县中小学校长及财会人员对“校财乡管”工作反映良好。

六、工作成效

我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过近几年来的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学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攀升,学校具体操作程序得到了规范,预算编制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得到了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得到了加强,教育经费开支范围得到了进一步明确,有效遏制了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减轻了家长负担,“普九”成果得到了有效巩固。尤其是教育经费保障及财务管理取得了可喜成就。

一是机构健全。各财政所和支付中心都能合理安排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校财乡管”管理办法进行运作。二是操作程序规范。各学校严格遵循《宜阳县教育经费各项开支补助暂行办法》,财政所严格按照“预算共编,账户统设,资金统管,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程序运行。三是农村中小学校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得到普遍提高。通过系统的培训,全县农村中小学校会计人员在账务处理、财务制度等方面的业务素质得到较大提高,为“校财乡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账务处理及时,资金拨付监督到位。各学校都及时取销账户,由财政所设立了教育账户,达到了集中管理的目的,学校的各项支出均在财政所的全程监督下使用,资金使用更加规范和透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结束语

实行“校财乡管”是我县中小学经费管理的一次重大改革,也是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措施,我们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和督导,进一步提升我县“校财乡管”工作水平,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