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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战略:贸易替代还是贸易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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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政府适时提出了“走出去战略,本文就“走出去”战略的贸易替代性和贸易创造性结合中国的实际进行分析,并就我国“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 走出去 贸易替代 贸易创造

基于我国加入WTO国内市场国际化和部分过度竞争产业转移的背景下,我国政府提出了“走出去”战略。“走出去”并非传统意义上的产品出口,也不是仅仅指通过购买股票、债券等间接投资形式将资金融通到国外,而主要是指以跨国公司为载体,在国外进行投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对外投资行为。那么,“走出去”战略是否对我国对外贸易产生影响呢?如果说“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产生的贸易替代效应大于贸易创造效应,那么必然会影响我国对外贸易平衡;反之,如果产生的贸易创造效应大于贸易替代效应,必然使我国产生更多的贸易顺差。

一、理论述评

在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时,是否会出现贸易替代现象或者贸易替代大于贸易创造。首先考虑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贸易影响的是日本一桥大学小岛清教授。上个世纪70年代中期,他根据日本当时对外投资情况,提出了边际产业扩张理论。小岛清分析了美、日两种不同类型的对外投资对外直接投资对本国经济和进出口贸易产生的影响。他认为,美国式的对外直接投资属于贸易替代型,而日本式的对外直接投资则属于贸易导向型。在美国,从事对外直接投资的,通常是最具垄断优势行业中的大企业。按照国际分工的原则,美国本来可以利用垄断优势大力发展这些部门的出口生产。但这些部门大量的对外直接投资和生产基地的外移,使美国丧失了扩大出口的收益,甚至导致同类产品进口的增加。结果,使国际收支状况恶化、国内就业问题趋于严重、产业结构更加不合理。而在日本,具有技术、资金等比较优势的新兴部门是通过扩大出口来扩展国外市场的;而失去或即将失去比较优势的传统部门,则利用其标准化的技术和雄厚的资金到国外发展。这样,日本就可以在国内集中力量发展其具有比较优势的新兴工业部门。虽然这个理论主要反映了当时日本对外投资的特点,但他考虑把对外直接投资分成两种类型:美国式贸易替代型的投资和日本式的贸易创造型投资,对我国在对外投资时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

二、中国的经验

目前,我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范围从资源开发、加工制造、建筑工程和交通运输,到金融保险、科技开发、医药卫生、房地产、旅游餐饮、信息咨询等无所不包。但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对外投资主要集中在各种资源开发(矿业开发、林业开发、远洋运输)和一般加工业。按投资额计,资源开发型约占30%,工农业生产约占50%,第三产业约占20%。具体来看,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主要集中在下面几类:1、进口替代型的资源开发部门。主要集中在林业、渔业和矿产等行业,以弥补国内资源短缺;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对资源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与其被动地期望从国际市场购买并承担市场风险,不如以战略性的眼光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很明显,这类投资不是属于贸易替代型的,积极有效进行该类投资,可以减少这类产品进口的支出,这些资源型产品极有可能是国内出口型产品生产的原材料,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进口替代型的资源开发投资还是具有贸易创造效应。2、加工装配型的制造业部门。制造业层次多,活动余地大,附加价值高,我国在轻纺、家电、电子、机械等一些部门有比较优势,我国有较大规模的加工组装型制造业,其中相当一部分产品,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稳定,很适合国外市场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市场需求。这类对外投资大多属于市场寻找型投资,在这些行业领域里投资,短期内会出现贸易替代现象。因为国内企业在寻找海外投资场所时,一般会选择原来进口该产品的国家,此举有两个原因:一是该国有一定的市场销售基础,公司可以利用原来的网络来经营;二是长期的出口会使该公司对进口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这样可以降低跨国经营风险。由于在原进口国开办分支企业,原来的出口就会被当地子公司的销售所抵消。还有一点必须指出,由于中国的产品长期受累于反倾销的指控,如果不在当地投资建厂,由于过高的反倾销税已经使得出口变为不可能。但在长期内,还是有可能出现贸易创造效应。因为在长期内,由于国外子公司的赢利汇回国内,以及在国外市场占有率的提高,都有助于实现我国向对外贸易强国迈进。3、劳务输出型的工程承包。毋庸质疑,这种海外投资方式可以带动国内相关产业设备、原材料的出口,其贸易创造效应是明显的,而且可以促进就业。4、研究开发型的科技投资。我国的一些企业资产规模与生产规模都已较大,但是与国外跨国公司相比,有较大的技术差距和研发能力差距。所以,国内企业已经开始在国外技术资源与智力资源密集的地方设立研发机构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此举在长期来看,贸易创造效应的效果是显著的。通过这种技术能力、管理或营销技巧和组织能力寻找型投资,母公司可以获取先进的技术,通过这些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可以大量出口,而且可以帮助企业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三、启示与建议

笔者认为,我国在向国外投资时,应该追寻贸易创造效应大于贸易替代效应的原则,对于有些行业的对外投资应给予一定的优惠和补助。具体有以下几个行业:1、对于资源寻找型投资,由于它对其他出口行业的重要性,并且关系国计民生,其贸易创造效应是明显的,国家应该大力支持;2、研究开发型的科技投资,这种投资可以产生巨大的贸易创造效应,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但在短期内可能效果并不明显,而且具有很大的风险,国家可以通过设立海外风险投资基金的方式来降低企业此类投资的风险。

参考文献:

[1]邢毓静: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中的比较优势原则.国际贸易,2002年第4期

[2]宋泓柴瑜:我国外国直接投资的性质分析.国际贸易,2002年第10期

[3]孙建中: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优势.中国改革,2002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