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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风险双向防控机制”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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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建设规模大、投资金额高、招标采购项目多、管理环节多,廉洁诚信问题成为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备受关注的焦点。一方面,轨道交通建设的巨大商机吸引着一些心怀不轨的人,使出浑身解数,企图采取不正当手段从中渔利,使得工作人员时刻面临着各种诱惑的考验,成为职务犯罪、商业贿赂的潜在高风险群体;另一方面,由于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存在漏洞,以及监管体制机制不够规范健全等,也给利欲熏心的人留下了可乘之机。此外,个别工作人员法纪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也是发生不廉洁行为的诱因。

在对轨道交通建设廉政风险整体形势进行长期调查和科学研判的基础上,某轨道交通建设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创造性地提出了建立“廉政风险双向防控机制”的制度构想,着力于整合参建各方监督力量,共同从源头上对不廉洁问题进行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廉政风险双向防控机制”建设的具体实践

在开展具体廉政工作过程中,某公司与规划、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设备安装、咨询等各参建合同单位共同签署了联防联控工作备忘录,制定了廉政风险双向防控实施方案,并抽调专人成立专项工作组。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信息沟通交流制度和纪检监察协作机制等方式,将廉政风险防范工作面拓展延伸至合同各方内部及各施工标段的参建单位及参建人员,联合开展制度建设、监督惩处和宣传教育工作,进而构建了全程覆盖的廉政责任体系网络。参建各方“互相监督、互相交流、互相促进”,从源头上共同防范和治理工程廉政风险。在具体做法上:

(一)共同排查风险并制定双向管理制度。一是针对地铁工程建设3大环节和60项工作流程,与参建单位共同排查梳理出437个廉政风险点,并按照风险等级逐一制定了四级615项防控措施,明确了责任主体及责任人,汇编成《轨道交通建设廉政风险内部防控手册》,全体参建人员人手一册,作为工作指引;二是联合参建单位开展了工程管理隐患排查,针对“施工单位劳务队伍引进和管理、大宗物资材料采购和使用、机械设备购置和租赁、验工计价和工程款支付、变更设计和清算索赔、征地拆迁和临时用地”等风险易发环节提出了60多项防范建议和解决对策,并针对性建立了双向监督机制和风险评价机制;三是全面推行了“抽签定标法”,对于常规土建、安装及设备采购项目一律在资格审查后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从源头上防范了“围标”、“串标”、“陪标”及操纵评标专家等违法违纪行为,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

(二)联合开展监督防范工作。一是联合参建单位建立健全了基层监督渠道,在轨道交通建设施工工地设立了“监督服务之窗”展板,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将各种矛盾尽力消除在萌芽状态,2010年以来接访111件,已办结102件,涉及金额约2300万元,涉及民工500多人,办结率达92%。做到了“轨道交通建设到哪里,监督服务就延伸到哪里”;二是联合参建单位针对工程变更及工程管理问题开展审计监督,针对关键业务、关键环节、关键流程开展效能督察,实时跟踪工程变更及造价变动情况,强化了工程建设廉政全程监督和实时监督;三是与参建单位协作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根据举报线索及时查处参建单位及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消除了违法违纪问题的滋生土壤。

(三)联合开展预防性警示教育。利用联防联控的整合优势,将教育面覆盖到了100多家参建单位和200多个施工场所,将教育对象延伸到了重点骨干参建人员。一是联合参建单位在施工现场组织廉政主题现场学习会和法纪教育讲座,邀请法院及检察院有关办案人员剖析地铁工程领域个别违纪案例,把政教育课程安排到地铁参建单位和广大建设者身边;二是联合参建单位开展了以“法院庭审旁听”和参观监狱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活动,将“廉政课堂”搬至法院庭审现场与监狱里面,增强教育的真实性、震撼性和感染力;三是联合参建单位深入开展了廉政文化“五进”活动(进内部网络、进地铁列车和站点、地铁报纸和宣传栏、地铁工地、办公场所及电梯间等),多种形式提高廉政教育影响力和渗透力。

实践证明,某公司从制度安排、教育形式、合同约束、程序管控和监督惩处等多方面联合参建单位创立的“廉政风险双向防控”工作机制,既整合了参建各方监督力量共同防控廉政风险,又有效提升了工程管理效率,加快了工程进度。廉政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得以极大地拓展,使得工程建设的管理行为始终处于可控状态。但在实际推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需要健全和完善的地方。例如,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与实际业务脱节,可操作性不强,贯彻落实不到位、约束力和监督力的作用不明显。此外,由于“廉政风险双向防控”属于各方参建单位纪委的自发行为,并不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缺乏有效的监督惩处机制,个别参建单位存在摆架子走过场的现象,在监控环节上流于形式。

二、完善“廉政风险双向防控机制”的理性思考

“廉政风险双向防控机制”是反腐倡廉新形势下惩防体系建设的制度创新和有益探索。但是,要使这项制度具有鲜活的生命力并发挥实效,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不断地完善。

(一)将廉政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要基于与各参建单位签署的经济合同和相关协议,建立“廉政风险双向防控机制”。全面排查业务管理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并针对性制定双向防控管理制度和防控措施,避免廉政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两张皮”;要将“教育引导、制度约束、监督制约”全面融入业务管理全过程,通过采取增加工程建设管理行为的透明度、畅通基层监督渠道、建立参建各方监督信息定期通报制度、联合查处有关违规违纪行为等措施,促进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管理行为,进而体现廉政风险防控“源自于业务、服务于业务”的积极效应。

(二)切实落实合同各方的廉政主体责任。要通过推行“工程投标廉政承诺书”、实行经济合同和廉政约定双签制度,以及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中增加廉洁诚信有关条款、建立廉政互评制度等措施,具体约定甲乙双方在廉政工作上的各项权利义务和违约处罚方式,从合同基础上真正落实甲乙双方防范廉政风险的主体责任。同时,甲乙双方在“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的同时,还应负有支持和监督对方做好廉政工作的责任,共同从源头上对廉政风险进行排查防范和综合治理,达到“正本清源”的目的。

(三)强化廉政风险系统防控效应,构建“一体化”防控格局。要进一步细化廉政风险双向防控的操作办法和实施细则,强化合同各方作为一个廉政风险防控主体的协同责任和系统防控效应,彻底扭转以往甲方单打独斗应对廉政风险的被动局面,将过去由甲方“单兵防守、单线应战”转变为甲乙双方“双向防控、多重监督”。要通过联合成立专项工作组、定期通报廉政监督信息和协作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等,把“不同战线”的相关各方组合在一起,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优势互补,建立纵横交叉的廉政风险防控“多重防线”,全面提升全方位监督和源头治理的效能,最终形成甲乙双方“合力防腐、共建诚信”的“一体化”防控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