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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手中锋 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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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联盟成立初期,中锋在进攻端的主要任务就是吸引对方火力,为外线进攻球员作掩护和策应。这种局面直到乔治·麦肯这位嗜分如命的可怕中锋出现,才有了本质的改变。但无论篮球世界如何变幻,中锋传球组织绝非越俎代庖之举,他们得天独厚的赛场视野更能催生出心灵手巧,甚至在想像力和创造力上更出色,而下面这些人就是将此项技艺玩到巅峰造极的家伙。

Bill Russell

比尔·拉塞尔

比尔·拉塞尔身边的鲍勃·库西是控球后卫的定义者。库西是比“魔术师”约翰逊早了30年的传球大师,即使在全速前进的时候,他也依然能找到场上空位的球员(包括在他身后的)。他的不看人传球、转身传球、背后传球和半场长传都和他那个时代格格不入。看着库西花团锦簇的运球,匪夷所思的背后传球,拉塞尔竟也学会了其中精髓,当然他老人家玩的炉火纯青的传球技艺是抢下篮板和盖帽后的攻传。

关于拉塞尔每场封盖都过十的传说有鼻子有眼,可惜当时是一个没有统计盖帽数据的年代,这也就没有盖棺定论了。可以肯定的是,拉塞尔滑步进行弱侧封盖的能力是令人惊叹的。他抄截横传球或是展开大鸟一样的臂展封盖和恐吓投篮的手段更是无人能及。

他在篮筐附近压迫对方射手,造成对投篮的破坏的比赛理念使人们开始思考拉塞尔令人难忘的表现。此外,其他一些中锋在拉塞尔之后开始建立自己的防守体系,虽然他们可能并不具备同样的技巧,但却实实在在地改变了比赛风格。有趣的是,拉塞尔的风格也使得波士顿的进攻更加犀利。许多凯尔特人队的得分来自于拉塞尔抓得防守篮板以后快速传递给鲍勃·库西,然后由其开始波士顿人值得自夸的,致命的快攻。

拉塞尔在空中力道十足地将对手投出的球劈落在地,皮球以预计的轨迹直奔库西或者沙曼那里,接着他大步流星速度丝毫不下小前锋迅速跟进前场。“这个大家伙像蜘蛛似的粘着每个切入者,并盖下每个投篮抓下每个篮板,然后就是著名的波士顿快攻。”库西说。

这些助攻数不会记到拉塞尔的头上,可他老人家职业生涯最后八年,助攻数从没跌落4.5以下,1966-67赛季他甚至创造生涯最高助攻数5.8次。

这说明在阵地站时,拉塞尔也是体系里最关键的环节。

他可以与库西打起完美的挡拆,库西可以将他的身体扭转各种角度,绕过拉塞尔为他做的墙,同时摆脱防守。拉塞尔与NBA史上首位将投篮命中率提高到四成以上的后卫沙曼的配合最能展现出他传球的功底。沙曼折返跑动,穿越为他精心安排的层层掩护后,等跑至无人空位处时,拉塞尔福至心灵把球传给沙曼。“对我来说,最美好的事就是看着团队里的人以一个共同目标而倾力合作,交替地服从指挥以及认清自己的职责去完成一个真正的团队合作。 ”拉塞尔说。

Wilt Chamberlain

威尔特·张伯伦

张伯伦的得分能力是震烁古今的,想想他连续七年霸占得分王宝座和波澜壮阔的赛季场均50分及单场百分就能轻易得出这个结局。其实作为一名中锋,张伯伦传球意识和能力也达到至高无上的境界。

1967年以前的张伯伦,把得分王篮板王拿得手软,所以之后他接受了教练汉纳姆的意见,以团队为核心,把更多精力放在篮板球与防守上,还有传球。这一专注就是七年,直到他1973年退役。他转型的第一年(1966-67赛季)就场均送出7.8次助攻,尽管这种助攻次数的激增是以其场均得分下降到24分为代价,但76人还是在这一年以68胜13负的战绩赢得总冠军,成为史上最伟大球队之一。次年,张伯伦又将场均助攻增加到了8.6次,一举拿下助攻王的头衔,成为NBA历史上惟一一位在得分,篮板和助攻三项排名都霸占过榜首的球员,基于这点,张伯伦永远是独一无二的。

事实上,张伯伦助攻能力的突飞猛进是一种刻意改变的结果,在他14年的职业生涯中,由于其所属球队水平及状态存在差异,致使其在传球能力方面的发挥成波浪曲线式推进。比如在1968-69赛季,张伯伦来到湖人。由于洛杉矶在后卫配置上十分合理,因此张伯伦的助攻数在这个赛季下降到了场均4.5次,但这依然是放到现在会让所有内线球员汗颜的数字。

张伯伦最常用的助攻方式是在低位背身拿球以后,用他蒲扇般的大手单手抓球漫天挥舞寻找位置更好的和不断跑位的队友,然后在出其不意之间来一个不经意的传球,恰到好处的洞穿了对手的防守,把球舒服的送到队友的手里,助攻队友轻松得分,这一招在他职业生涯后期尤其是湖人的时候见得很多。

其实早在张伯伦于大学弃学后随以表演取悦观众为主的哈林篮球队周游世界时,他就已经展现了他在传球上的一些天赋和技巧了,后来他在NBA表现出的传球功夫无非是水到渠成罢了。

Wes Unseld

韦斯·昂塞尔德

昂塞尔德的注册身高是2米01,而他退役之后承认,他的实际身高可能还不到1米98,那个在当时最多只能出任小前锋的身高。在绝大多数比赛里,昂塞尔德都要和高出自己几公分、十几公分甚至二十公分的对手争夺,以至于在防守贾巴尔时他甚至自嘲到:我只能看见他的肚脐。好在他仿佛是由一块花岗岩雕凿而成的篮球运动员,体格强壮而有力,球风硬朗得令人胆寒,这造就了他“赛场角斗士”的光辉形象。

昂塞尔德的连续弹跳能力极强。在抢篮板球时,他并不输给任何一名身材比他高大的内线球员。而在抢到篮板球后,他可以和任何高大的对手进行摔跤式的对抗,将对手最终挤出有利位置。他默默无闻地干那些篮下的苦活累活,而且抢到球后总能以激光闪电般的速度将球传给队友,因此他被人们称之为“碎骨机”式的中锋。也可以认为,他是N B A历史上将力量型篮球、篮板意识、顽强意志以及篮球智商相结合的代表人物。正如子弹队的前主教练鲍勃·费里所说:“比赛中的任何细枝末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能准确无误地把球传给正有机会的队友,传球速度完全出乎对手的想像。”

昂塞尔德加入子弹的新秀赛季,球队战绩由34胜立刻提升到57胜,他成为史上仅有的两位新秀包揽最佳新秀和常规赛MVP的球员。他职业生涯中有八个赛季场均助攻在4次以上,这取决于连比尔·沃尔顿都自叹不如的传球意识。

所谓的INSIDE-OUT战术,昂塞尔德是最好的执行者。他第一时间捕捉空位能力以及柔和的传球手感,都能让一些球员自愧不如。也基于此,昂塞尔德抓到篮板的瞬间往往就是对手的噩梦开始,他似乎正在犹豫如何处理手中的球,就在对手不知所措的短短1秒钟内,球已经从昂塞尔德手中飞出来到子弹队空位队友手中,后者轻松把球送进篮筐。

昂塞尔德的传球其实很具欺骗性,比起后卫们的No look pass不遑多让,而且更具速度感,艺术性无与伦比,被人们称为炮弹般长传。1972年埃尔文·海耶斯来到子弹,昂塞尔德与他打起了高低位战术。NBA史上最无私的内线和最自私的内线就这样组成了一对奇妙组合:一个人默默抓篮板、传递、防守,另一个人自由自在施展技巧。1976年昂塞尔德的助攻创下职业生涯最高的5.2次,两年后子弹夺得队史首冠,无私的昂塞尔德成功当选为总决赛MVP。

Bill Walton

比尔·沃尔顿

一眼看上去,比尔·沃尔顿的强壮是显而易见的,再加上他金黄色的胡须和狂傲的性格,给人的印象就像一座无坚不摧的堡垒。这副面相无论如何都折射不出“玻璃人”的形象,但沃尔顿职业生涯所经历的伤病真不比他取得的荣誉少。

动漫或电影里,人物的形象总是这样,身体越强壮,力量越大,速度一般就越慢。沃尔顿这样一个庞然大物看上去或许有些笨重,但他其实就像绿巨人一样,身材高大且反应灵敏。沃尔顿最为人称道的便是全面性,而他以传球为乐这一点早在其大学联赛期间就已露端倪,他在UCLA最后两个赛季的场均助攻数分别是5.6次和5.5次,这对于视得分为本能的中锋来说,简直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以至于约翰·伍登教练说:“在史上中锋里,倘若论及全面性,沃尔顿恐怕毫无疑问是第一。”

沃尔顿刚进入NBA就被认为是联盟有史以来最具团队观念的球员之一,他在新秀赛季就能送出恐怖的场均4.8次助攻,其全面的篮球身手和辽阔的视野让人叹为观止。不过,沃尔顿的这种球风和观念成为常被后人拿来争论的一个话题,作为一名威震江湖的超级中锋,将团队合作当作打球的宗旨,在当时被视作一个异数。不过在沃尔顿当时的主教练,1977年率领开拓者夺冠的拉姆齐看来,这些纯属无稽之谈。他曾这样评价自己的爱将:“拉塞尔的威胁很大,是个伟大的盖帽手,张伯伦威力更大点,贾巴尔是个得分手,瑟蒙德纯粹是个防守家,但沃尔顿却把这么多的球员的优点集中起来,另外他是半场进攻最会传球的中锋,就当时NBA而言,他是我所知道的最出色的中锋。”

在传球技巧方面,由于沃尔顿的手掌大得惊人,因此单手传球对于他来说变得简单易行,传球的效果和威胁性也相当经典。给人留下印象最深的是他的低手传球。他可以自由在高低随意切换,在45度构思进攻路线,指挥全队行动,决定采取勾手终结进攻或是一个精妙绝伦的击地直插内线传球。

沃尔顿的一生飞速崛起随后飞速陨落,可这无碍他的英姿被球迷铭记,引用沃尔顿效力凯尔特人麦克海尔的评价:“他具备铁锤似的身板儿,任何时候都像高中生孩子一样用快乐和激情来打球。每一场比赛都是一次挑战,他让我们中的任何人都难以忘怀。”

Dave Cowens

戴夫·考恩斯

2006年,考恩斯曾给姚明留下过这样一句劝告:伟大的中锋要懂得传球。

作为1970年代延续波士顿王朝的功臣之一,考恩斯继承了前辈无私的球风和传统。身为中锋,他的天分并不很高,2.06米的身高更是他的天然劣势所在。但他的坚韧,敬业,无私,全能和活力充沛的特质使他成为联盟历史上最令人敬畏的中锋之一。为了弥补身高上的缺陷,考恩斯十分注重用脑打球,灵活的运用各种技巧以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传球因此成为他着力下苦功的一个突破口。

考恩斯11个赛季的职业生涯中,共有五个赛季的助攻次数在4次以上,最多的一年甚至在5次以上。考恩斯的传球风格侧重于低位,因此他与小个球员的配合具有很深的默契。1990年他在入选篮球名人堂时曾这样袒露心扉:“我代表的是NBA中典型的蓝领精神,我希望尽自己的微薄之力为球队赢得无上荣耀。” Brad Daugherty

布拉德·多尔蒂

1986年选秀大会仿佛被上帝诅咒过,榜眼秀伦·拜亚斯被凯尔特人选中两天后去世,一个再明

显不过的信号——这一年的选秀变成一场灾难,到处充斥着死亡,伤病,酒精,……首轮的天之骄子成材率之低令人发指,但这一年却是骑士队史上最重要的选秀年份之一。克利夫兰人在得到状元秀多尔蒂,还在首轮第八顺位选中罗恩·哈珀以及二轮秀马克·普莱斯(从小牛换来)为球队披荆斩棘。

身高达到2.16米的多尔蒂在1986到1994年间为骑士队效力八个赛季,是颇有道行的一员篮下大将。他在当时获得了联盟最会传球中锋的美誉,原因?他传中空手切入篮下的本领当属一绝。他的策应能力也如媒体所赞誉的那样。其实他最擅长的是“开后门”——后卫们不断地溜走底线,前锋群空手走位,纵深内切,都源自于高质量的传递,在击地直塞这些传球的处理上极具灵感,即便对手明知他要传球,也无可奈何,只因他对传球的时间方位的精准把握,传球的手法和力道都令人拍案叫绝。

多尔蒂职业生涯中助攻数为3 . 7次,1992-93赛季则达到了最高纪录4.4次。可惜的是,为骑士效力八个赛季后,他不幸被伤病击倒,28岁便匆匆结束了自己的篮球生涯。另外,因为多尔蒂不喜欢呆在肘子横飞的,所以行内人和球迷都觉得他球风太“软”。1991年,梦之队选拔委员会挑选球员是曾把多尔蒂列进25人大名单,后来他落选最终名单,委员会的解释为:“他是NBA最会传球的大个子,但是他无法摆脱‘太软了’的名声。”

Arvydas Sabonis

阿尔维达斯·萨博尼斯

也许是这个地球上最具才华的巨人,最具传奇色彩的巨人,也是最具悲剧色彩的巨人——他的名字叫阿维达斯·萨博尼斯。

如果没有美苏冷战或那该死恼人的伤病禁锢了他30岁以后的身体,他在NBA到底能达到什么程度呢?比尔·沃尔顿告诉了我们:他能跑的时候是我所见过的最好的球员。

他年轻的时候是篮球中锋技术的教科书,拥有了所有位置球员该有的技术。他2米21公分在篮球场上一览众山小,左右勾手炉火纯青,投篮手感不亚于任何一位以射术见长的巨星。他可以轻而易举的摘下每一个篮板球。最为龒称道的还是他传球技术——他背后仿佛生了眼睛,队友永远在他的视野之内。他得球的时候,你不用去管他,只要自己空手跑位,合适的时候,你会发现球就在你手里。好消息是,当撕裂的跟腱和膝盖让他的弹跳高度很难超过15厘米,防守时他总是咬着牙却还成为全队的拖累时,他在进攻端妙到毫厘的传球功夫还在手上。

从数据统计上来看,萨博尼斯的助攻能力并不十分抢眼,NBA生涯最高场均助攻仅是在1997-98赛季创造的3次。不过只要看过这位立陶宛巨人打球的球迷,都会为他那些匪夷所思的传球感慨万千。他的传球在感觉上并非一种临场构思出来的产物,它更像是一种人类本能上的东西,这种潜意识里的灵感在球场上绝对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萨博尼斯手掌超大,因此单手传球对他来说易如反掌,心之所思,球之所至,正因为如此,他的传球也是最具有危险性的,需要队友及时跟得上他的思路。萨博尼斯传球的另一优势在于他的身形庞大,是运动战中的最好掩护,在传球过程中通常能起到迷惑对手的功效。

美国媒体曾这样评价萨博尼斯:他有一双令人称奇的大手,宽手掌,手指粗大而有力。当他抓起篮球就如同三只手抓田螺稳当,挥舞篮球,虎虎生风,仿佛一个埃菲尔铁塔上巨大的探照灯,如同太阳神伊赫里俄斯照亮半场每一个角落,队友像只兔子一般绕着大树状如他迂回游动,他重达132公斤,庞大的身躯是绝好的掩护,后卫的灵巧有了厚实如墙的他,轻松空切鱼贯而入,他是一个巫师,放佛拥有读心术般,他一个先于队友将跑到的位置传了出去,传球位置极其舒服。

我们都知道姚明奉萨博尼斯为自己的第一偶像,在自传中他称萨博尼斯是篮球中锋技术的教科书,简直拥有了所有位置球员该有的技术。姚明新秀赛季曾在球场上碰到萨博尼斯,结果有一次已经年过38岁的“世界屋脊”在场上表现的比“小巨人”更出色,姚明在赛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姜还是老的辣。”其实那个赛季已经是萨博尼斯在NBA效力的最后一年,开拓者在季后赛首轮碰到小牛。前三场比赛,达拉斯人均取得胜利,系列赛呈现横扫之势。但萨博尼斯抵住强压,帮助球队力扳三局,虽然开拓者最终在生死战中功亏一篑,但还是留给了世人无限惊叹。

萨博尼斯在NBA最好的夺冠机会是在1999和2000年,他都帮助开拓者闯进西部决赛,剑指总冠军,但第一年输给马刺,第二年则输给湖人——那场波特兰3比4惜败的系列赛,湖人在第四节一度落后15分时完成大逆转。如果运气好一点,萨博尼斯那优雅灵慧的传球本可以在总决赛上的舞台上展现出来,他的生涯也能用戒指的光芒点缀。

萨博尼斯离开NBA时,留下了一连串并不难以超越的数字,但那个永恒的话题却一再被探讨——如果巅峰期的他加盟NBA,会取得怎样的成就?

Vlade Divac

弗拉德·迪瓦茨

弗拉德·迪瓦茨是传统欧洲中锋的打球风格,他身材高大,行动灵便,视野开阔,头脑也很灵活,同时还具有超强的把握大局的能力。1989年入行NBA加盟湖人队时,他曾接受“魔术师”约翰逊言传身授,说他在当年洛杉矶“Show time”的体系中占据一席之地,并非有名无实。其实他还在前南斯拉夫时,人们便把他称做下一个策应大师萨博尼斯。当然,迪瓦茨真正成为传球大师是后来的事情了。

1996年湖人总经理杰里·韦斯特想在高中生科比身上赌一把,迪瓦茨就这样被交易到黄蜂。两年后,他找到真正属于他的家园——国王队。

得益于普林斯顿进攻体系,迪瓦茨把巢安在了高位。他和克里斯·韦伯珠连璧合,执行双内线高位战术,成为策应中轴,外线球员“白巧克力”威廉姆斯(后来换成毕比),克里斯蒂,佩贾围绕着他身边来回穿梭,交叉掩护,避实就虚的穿插,适时的空切走位。由于他提至高位便真空内线,其余人则饲机反跑深切上篮,这个时候迪瓦茨多年来积累的球场视野,阅读比赛能力以及构思进攻路线都能发挥得淋漓尽致。

迪瓦茨职业生涯有八个赛季场均助攻超过3次,在2003-04赛季时达到生涯最高的5.3次。普林斯顿的发明者卡瑞尔说:“在这种战术中,大个子总要从小个子那里获得球,但是,请记住,最精妙的传球是来自大个子的。”

Tim Duncan

蒂姆·邓肯

关于本世纪初四大大前锋的传球能力,年轻的后辈们喜欢克里斯·韦伯的华丽以及凯文·加内特的灵活。但老气横秋的球迷们会告诉你这样的答案——蒂姆·邓肯。

不要管邓肯是大前锋还是中锋,巅峰时期的他接球后都喜欢从中部发起进攻,因为这个位置最有利于他观察对手和队友的站位。因为他的个人进攻能力实在太强,这就逼迫着马刺的对手们不得不逼迫他们走向另一条他们厌恶的选择,即包夹邓肯。自此,马刺也开始使用邓肯做“炮灰”吸引包夹的战术,从而赢得全队更灵活的战术空间和对手最弱势的整体防守。这是一种全新的模式尝试,如果说到马刺的球星战术如何与众不同,那就是他们一反常态的“欢迎”包夹。

对手可能会从弧顶或侧翼扑过来,也可能从底线发起偷袭,邓肯首先必须判断出陷阱来自何方,然后他就能预知最佳的传球选择。对手有时也会改变包夹的时机以扰乱邓肯的节奏或诱使他进行单打,包夹可能转瞬即至,这就要求邓肯必须快速进行传球。在这个进攻体系中,邓肯的性质发生转变,他的真正价值并不在于得分,而是在于逼迫对手必须为之做出的战术改变。2003年总决赛期间篮网主教练斯科特无奈一言中的——我知道包夹邓肯是最愚蠢的选择,但我别无选择,因为不包夹他,我会死得更惨。

现在的大个子都喜欢找奥拉朱旺学校低位进攻秘笈,殊不知邓肯有不逊色于“大梦”太多的脚步,而他面对包夹时聪明的转移球能力,更是那些内线糙哥们更应该学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