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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财务报告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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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会计目标”、“财务会计目标”、“财务报表目标”、“财务报告目标”和“会计目的”等词语在各种会计文献中经常混同使用。通常解释是:“主要是因为会计虽然被划分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两大分支,但对管理会计目标的研究目前还很少。就财务会计而言,其目标可以在财务报表中得到体现,财务报表又是财务会计的核心部分”。本文通过对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的阐述和评价,提出对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如实反映。

关键词:财务会计目标 受托责任观 决策有用观

一、财务报告目标综述

(一)财务报告目标定位 关于财务报告目标定位主要有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受托责任观认为,随着股份公司的产生和发展,所有权和经营权实现了分离,同时在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形成了委托关系。人(经营者)对委托人(所有者)委托其经管的财产负有受托责任,委托人主要关注企业资本的保值增值,需要了解人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以评价其经营业绩、决定其报酬及是否续聘,因此财务报告的目标在于如实反映人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所以,受托责任观特别强调财务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主张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对财务报表要素进行计量。而决策有用观认为,随着资本市场的高度发展,股权会变得十分分散,投资者主要关注的是投资企业的风险和报酬水平以及整个资本市场的风险和报酬水平,因此财务报告的目标在于为资本市场的参与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所以,决策有用观更加注重财务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主张采用公允价值对财务报表要素进行计量。

(二)财务报告目标研究 美国对于财务报告目标的定位经历了一个从受托责任观向决策有用观转变的过程。从20世纪30年代至20世纪60年代中期这段时期内,如实反映企业管理者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被认为是财务报告的主要目标,即受托责任观。1963年阿罗可能性定理的提出使会计界逐渐认识到,在现实世界中最佳会计原则和会计实务是不可能存在的。在这种情况下,决策有用观便应运而生。1966年美国会计协会(AAA)在《基本会计理论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决策有用观。该观点认为,假如不能提供理论上正确的财务报表,至少应该使财务报表更加有用,财务报告目标的重心开始向决策有用观倾斜。1978年FASB了第1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No.1),该公告采纳了决策有用观,认为财务目标是满足投资者、债权人等报告使用者的投资决策需要,从而使得决策有用观普及开来。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将财务报表的目标定位于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但同时认为受托责任观是从属于决策有用观的。关于财务,报告的目标理论,20世纪40年代以来未受到很大重视,对其研究只是间接涉及而已。美国会计学家斯朵伯斯(GJ.Staubus)第一次将会计目标作为直接研究对象来研究。20世纪60年代后期,美国会计界出现了一个新概念:会计是―个经济系统。此后,会计学术界开始关注财务报告目标的研究,并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受到普遍重视。1970年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的第4号报告来阐述财务会计和财务报表的目标,这是西方国家最早提出财务报告目标的机构和文献。而比较全面和权威的阐述,则见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第1号概念公告(1978)。著名会计学家Eidon.S.Hendriksen(1982)指出:“任何研究领域的起点都是提出研究的界限和确定它的目标”。

二、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研究综述

(一)受托责任观研究综述 在许多情况下,当一方授权另外一方代表其行使某项职权时,委托人和人之间就形成了关系。在任何情况下,委托人都希望人和他的利益是一致的,但人通常是自私的,^对自我利益的追求常常会侵蚀关系。一个重要且和利益相关的关系是股东和管理者的关系。在这一关系中,股东以权益最大化作为目标,希望在变化中保证公司经营的安全。而对经营者来说,除股东权益最大化以外,希望实现销售量最大化,成本最小化,积累权利和威望。因此,这一关系的维持就需要一种监督机制,当财务报告被认为主要用来充当这一监督机制的手段时,就产生了“受托责任观”。井尻雄士和希尔特(1973)认为,会计的基本目标是确保经管责任,是管理当局向有关联的各方面交代受托责任的执行情况。“受托责任观”的主要观点是:(1)财务报告的目标是以恰当的方式有效反映资源受托者的受托责任及其履行情况。(2)会计人员作为独立的第三者介入委托关系之中,以客观的立场反映受托责任及其履行情况,其行为不受任何一方面影响,只接受会计规范的指导。(3)由于最有效地反映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是关于企业经营业绩的信息,故财务报告应以反映企业经营业绩及其评价为重心。受托责任学派的主要人物有: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井尻雄士、恩里斯特*帕罗科(ErnestParlock)等。由于该观点在研究方法上以描述为主,因而也称“描述性目标”。在“受托责任观”下,财务报告揭示的内容应主要是历史的、客观的信息,即信息的可靠性至关重要。

(二)决策有用观研究综述 按照“决策有用观”,财务报告的目标时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而对决策有用的信息是关于企业现金流动的信息和关于经营业绩及其资源变动的信息。“决策有用观”的主要精神:一是会计信息是经济决策的基础,财务报告的目标是提供有助于经济决策的有用信息。二是强调会计人员和会计信息使用者之间关系,而不过多地强调信息使用者与公司经济活动之间的关系。三是重视财务报告本身的有用性,而非编制财务报告所依据的会计准则和会计系统整体的有效性。1971年美国注册会计协会(AICPA)出资成立了特鲁伯鲁德委员会,以特鲁伯鲁德为首开始专门研究财务报告目标。经过两年多的研究,1973年发表了一份题为《财务报表的目标》的研究报告,该报告明确提出了12项财务报表的目标,其基本目标是“提供据以进行经济决策所需的信息”。1966年美国会计学会(AAA)发表了《基本会计理论说明书》,该报告提出了4项会计目标:对有限资源使用所做的决策,包括弄清关键性决策领域和确认目标与方向;有效地管理和控制组织的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记录和报告资源的受托责任;促进(会计主体)的社会职能等,会计为这4项目标提供信息,其实质是将决策与会计信息联系在一起。FASB在第1号概念公告(FSACNO.1)《企业财务报告的目标》中认为,财务报告目标主要应包括以下方面:(1)有助于现在或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信息使用者作出合理的投资、贷款及类似决策的信息。对于那些对企业经济活动有一定理解能力并愿意花费时间研究这些信息的人来说,这一信息应该是可以理解的。(2)帮助现有的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使用者评价来自股利、利息、销售收入、赎回、到期证券或贷款中预期现金收入的数额、时间即不确定性的信息。(3)有关企业经济资源、对这些资源的要求权、改变资源及对资源要求权的交易、事项及环境的影响方面的信息。(4)有关企业如何获得及使用现金、借贷或偿还、资本交易(包括现金股利及其他向所有者分配企业资源)以

及其他影响企业流动性及偿付能力因素的信息。(5)有关企业管理者如何履行对所有者托管其使用资源的托管责任信息。(6)帮助使用者理解所提供财务信息的解释和说明。这6个目标都是紧紧地围绕着决策,“决策有用观”主要采用了规范研究的方法,因而也被称为“规范性目标”。它的主要代表人物有罗伯特.N.安东尼(RobertN.Anthony)、罗伯特.T.斯普劳斯(RobertN.Spruse)、E.s.郭德里克森(E S.Hendriksen)等,FASB和AAA也是该观点的积极倡导者。依此观点,财务报告应主要反映现时的信息,既强调信息的相关性。一般认为,“决策有用观”适用于资本市场发育十分成熟,并对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行具有全面影响的情况。

三、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的评价

(一)受托责任观的不足 “受托责任观”产生于特定的会计环境,具有特定的历史意义,但也存在不足:(1)受托人难以做到客观公正。理论上在关系中,会计是作为独立的第三者,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向委托人报告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实务中会计作为第三者,其客观、公正的立场却很难站稳。因此,将财务报告目标定位报告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可行性不大。相反,可能成为会计造假,操纵利润的一个根源。当然,“受托责任观”也并非处处碰壁,其关键点是对“第三者”的客观、公正要有强力的保证措施。(2)受托人无法完成各类委托人的委托责任。“受托责任可因宪法、法律、合同、组织的规则、风俗、习惯甚至口头合约而产生。一个公司对其股东、债权人、雇员、政府或有关联的组织、公众都承担受托责任。在一个公司内部,一个部门的负责人对部门经理富有受托责任,而部门经理对更高一层的负责人也承担受托责任。就这个意义来说,我们今天的社会时建立在―个巨大的受托责任网络之上(井尻雄士,1992)。”关系多种多样,具体财务报告目标千头万绪,按此观点,实际操作必然是无所适从。(3)受托人难于按不同委托人的要求有效地反映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由于关系多种多样,受托责任的内容和形式千差万别。会计作为客观、独立、公正的第三者要合理有效地反映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财务报告确认、计量、记录的方法、程序以及形式必须以不同受托责任为导向,具体设计操作。这一方面加重了各具体单位内部会计制度的设计工作,同时也有于“对外报告会计”的特性。(4)受托人难于满足所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要求。一般而言,财务报告的作用至少包括这样一些内容:报告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为投资者、债权人等进行有关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为企业个利益相关者分配财富提供依据;为企业内部管理当局改善经营管理提供有关信息;为宏观调控和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提供依据。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既有外部也有内部的,既有全局性也有局部性。而“受托责任观”关注的只是部分使用者,难免有失偏颇。

(二)决策有用观的不足 决策有用观是目前较为流行的一种观点,有其合理之处但也存在不足:(1)财务报告难以确定企业各相关利益集团的重要性并满足其不同决策内容、决策模型和决策偏好的需要。企业有不同的相关利益集团,如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相关部门、职工、供应商和顾客等。不同的利益集团有不同的决策内容,决策模型和决策偏好。其一,这些不同的决策内容、模型和偏好会计能否知晓,有无能力知晓,带有很大疑问,更何况许多内容是变化的;其二,即使知晓上述内容,究竟哪个利益集团是主要的,这也是值得研究的内容,更何况不同企业有不同的主要利益集团。因此,将财务报告目标定位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缺乏可行性。(2)财务报告信息形成模式与决策对信息的要求不相符。现行财务会计采用的是历史成本模型,而且在可预计的未来这一状况不会改变。历史成本模型下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主要是历史信息,它注重信息的可靠性。决策是面向未来的行为,它所需要的信息是未来信息,对信息的相关性要求很高。将财务报告定位在提供决策有用信息与现行的财务会计模型不相符。(3)决策有用观对会计概念结构的认定与国外现行会计机构对此的认定不符。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所构建的财务会计(财务报告)的概念框架来看,他们都将会计目标视为逻辑起点,由其统驭和指导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财务报表要素,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等诸多基本财务会计概念。决策系统是会计信息系统之外的另一系统,如果将会计信息系统的目标认定是为决策系统服务的话,那么依其所构建的财务会计(财务报告)概念结构就难免有“决策系统概念结构”之嫌。这样的概念结构难以“引导出前后一贯的会计准则,并指出财务会计与财务报表的性质、作用与局限性(FASB,1976)”。(4)决策有用观与我国对会计职能的认定不符。在我国关于会计职能的讨论由来已久,其间形成了多种观点。但对于会计的反映职能却已达共识。“会计的本质表明:从会计产生的时候起,不论是原来作为生产的附带工作或是由于分工变成一项专职工作,首先是起反映作用,随着生产的发展和人们对会计信息的进一步利用又发挥间接控制职能。”分析财务会计(财务报告)目标,一定要考虑会计的固有功能,若脱离固有功能谈目标,那只是纸上谈兵。既然会计的固有功能是反映,就要在如何搞好“反映”的思路上去做更深更广的文章。财务会计(财务报告)的目标也只能在怎样做到“反映”的尽善尽美上。如果将目标定在为决策系统服务上,则不利于会计职能的发挥。2006年FAsB和ASB联合了《财务报告概念框架:财务报告目标与决策有用的财务报告信息的质量特征(初步意见)》,将财务报告的目标定位于决策有用观,认为财务报告的目标是提供有助于现在和潜在的投资者和债权人以及其他信息使用者进行投资、信贷和类似资源配置决策的信息。该联合框架认为,决策有用观包括了受托责任观,因为用于评价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本身就属于资源配置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在该目标定位下,联合框架提出了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要求,其基本质量特征依次为相关性、如实反映、可比性(包括一致性)和可理解性。可见,在决策有用观目标定位下更加关注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三)决策有用观与受托责任观的关系 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受其所处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人文环境等多种客观环境的影响。所以,对于财务报告目标的认识和定位必然受客观环境的影响。梁爽(2005)从经济(包括经济体制、资金来源、市场特征)、政治、文化、法律、教育等方面论述了会计环境对会计目标的定位。笔者认为,对于财务报告目标的定位,会受到政治、经济、市场、法律等多种客观环境的影响,而其中受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影响最大。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是对立统一的,不能简单地将受托责任观归属于决策有用观。在资本市场发展初期,股权相对集中,企业所有者关注的是企业管理者能否使其投入资本实现预期增值,因此财务报告的第一要务在于如实反映企业管理者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以便企业所有者据以评价企业管理者的经营业绩。在该阶段,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是统一的,因为企业投资者的经济决策就在于根据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决定其报酬及

是否续聘。此时,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的会计信息可同时确保可靠性和相关性。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步发展和完善,股权变得日益分散,有的投资者更关注管理者经营业绩,而有的投资者更关注整个资本市场的报酬和风险信息,因此不同的投资者一方面仍要依据历史成本会计信息来评价管理者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另一方面还要依据公允价值会计信息来进行面向未来的经济发展。

四、财务报告目标是如实反映

(一)如实反映的必要性 笔者认为,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如实反映。提出这一观点的理论依据是反映是会计的固有功能。既然反映是会计的固有功能,那么怎样做到尽善尽美的反映――如实反映就是财务报告的目标。“反映”和“如实反映”是有严格区别的,“反映”是一种本能,“如实反映”则是其意欲达到的最高境界。认识这一点有助于人们分清会计职能和会计目标的区别,避免将两者混为一谈。对这一观点持反对意见者认为,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能够做到如实反映的经济事实。如企业实际上不存在所谓的真实收益,因为在持续经营的条件下,企业收益总是通经营期间相联系的,期间是人为划分的,由此带来一系列带有主观判断估计成分的递延、摊配、应计等会计程序,所以期间收益不可能绝对真实。这―说法恰好说明了“如实反映”观的意义。因为目标是一种导向,是一种境界,它不是现实,有些目标是可达的,有的则是永远不可及的。更何况无论是主观判断还是估计,有无目标引导的判断和估计结果是不同的,有的差别甚至很悬殊。

(二)如实反映的意义 如实反映作为财务报告的目标具有以下意义:(1)目标具有导向作用。无论是决策有用观还是受托责任观,财务报告均被视作解决会计系统外特定问题的一种机制或决策依据。依决策有用观,就上市公司而言,不同的财务报告信息会引出不同的投资者决策,而不同的投资者决策直接关系企业股价,这也是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因素。依受托责任观,不同的财务信息对财务报告的实际操纵者――管理层有着不同的影响,甚至可以决定其去留。因此,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从导向的层面来说,是会计作假和利润操纵的一个深层诱因。“如实反映”目标不将财务报告视作解决会计系统外特定问题的一种机制,其目的就是尽量做到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与它反映的经济现实相吻合。这样,财务报告的目标就是解决好会计系统本身的问题,没有系统外利害因素的困扰。(2)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的本质都是如实反映。提供决策有用信息,反映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都是建立在“如实反映”目标的达成上。虽然说决策有用的信息主要注重相关性,但具有偏见或不实的财务报告信息是不可能有助于决策的。证券市场上虚假财务报告信息误导投资者决策,给投资者需要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的事例不胜枚举。(3)“如实反映”目标与现行会计模式相符,这为财务报告目标的实现提供了重要基础。现行会计模式主要是历史成本模式,历史成本模式提供的会计信息注重其可靠性。应该说,“如实反映”目标也是立足现实,从实际出发,提出实际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一种典范。(4)“如实反映”目标是瞄准会计系统内,以此而构建的财务会计概念结构是真正意义上的会计概念结构。以决策有用观或受托责任观为起点所构建的财务会计概念结构均有“迎合”他人之嫌。由于“如实反映”目标的提出是从会计的固有功能出发,因此,在概念结构中由其统驭和指导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财务报表要素,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等诸多基本财务概念会更加体现财务会计特色,利于财务会计固有功能的发挥,从而提供更为有用的决策信息和确切地反映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如实反映”目标也有它的不足之处,主要是目标提供会计信息在相关性上会有一定的局域性。当然这并不损其科学性,因为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关于该目标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要素、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等问题的影响是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