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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农民工权益受损现象分析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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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民工权益受损现象分析对策

在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新阶段,构建和谐社会已经是我们当前重要的理念,那么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可现实中,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屡屡遭受侵害,他们的工资待遇低,被恶意拖欠、社会保障、政治权利、文化权利等没有得到充分的实现,由此引发了各种社会矛盾与冲突甚至酿成各种暴力案件的发生。所以笔者认为,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农民工权益受损原因与分析

农民工在城市里处于“二等公民”的地位,他们遭受着太多不公平和歧视,他们的工作环境、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往往还缺乏最基本的劳动保护,工资待遇低还经常被恶意拖欠,有些企业甚至让他们在有毒的环境中工作,采取轮换的办法,使其在尚未发病前被打发走,以逃避责任。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的统计,2000年以来全国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已达1000亿左右。至今仍有10%的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计,全国每年因工伤致残人员近70万,其中农民工占大多数。农民工从业人数较高的煤炭企业,每年因事故死亡达6000余人。工伤和职业病已经成为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尽管国家高度重视,并采取了追讨工资专项行动,各政府花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但成本大、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所有拖欠工资问题,难以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相关权益。那么辛辛苦苦劳动一年的民工们到年末拿不到应有的劳动报酬,况且农民工本身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在无奈的情况下只能向社会发泄他们的不满,这就出现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也是直接导致近年来农民工用暴力解决问题形成犯罪,促使他们犯罪率升高的主要原因。又因为没有相关的合法手续(如劳动合同)而被拒之门外。那么农工的子女上学要学费、维持生活要有钱,凭自己的劳动还不能维持生活,他们在无奈中爆发,自然有些农工因此触犯刑律。还有的农民工“跳楼讨薪”,实际这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反映了对弱势群体的权益维护在制度上得不到保障。他希望政府能够从制度上入手,建立行之有效的措施,保障农民工能按时领到血汗钱,不再用跳楼这一极端的方式讨薪!

由于当前我国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安排以及城市政府和企业的认识差距等因素,绝大多数农工享受不到基本的社会保障。据有关部门调查数据,到目前,农工工伤保险的参保率仅为15%左右,医疗保险的参保率为13%左右,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为20%左右,许多农民工不知道或不愿意参保。许多农工发生工伤事故得不到及时的治疗和应有的经济赔偿,严重的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多少人拖着伤残的身体回到老家,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变得更加窘迫!埋下了和谐社会不和谐的隐患。

有关部门调查显示,农民工缺乏基本的文化娱乐和接受教育培训的机会。现在大多数城市注重文化娱乐生活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可那些“二等公民”收工后基本上蹲在自己的工棚里,有的是居家躲在租赁小房间里,其中主要的休闲方式为打牌的41.7%、看电视的37.46%、听收音机的38、8%、聊天的32.81%看书报的18.83%。大城市的文化娱乐几乎与其无关。那些雇佣农工的企业,漠视生产安全,顾虑农工的流动性只着眼于眼前利益不愿组织培训,由于大多数民工只有初中文化或小学文化,受过技术培训的仅占9.1%,很难适应岗位要求,理应接受教育和培训,但他们自身没有足够的财力和精力,很难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他们的子女本应该同其他城市里的适龄孩子一样有获得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可农民工的子女要想进入城市学校就读,每学期必须交纳一定数额的借读费,许多人只好让子女就读民工子弟学校,这种学校得不到政府的财政支持,只有依靠高收费运转,加重了农民工的子女教育负担,据不完全统计,仅在京的农工子女入学率不超15%,这似乎可以说明农民工又一个权益受到的不公平待遇!

有调查表明,农民工加入工会的比例很低,组织化程度弱,没有组织就没有力量,就很难形成合力,所以不能以组织的力量诉求利益。

当然,农工的其他方面的权益还有受损现象,仅对以上现象思考一下,其权益受损的根本原因是什么?为什么非要等到农工在别无选择时,采取了暴力才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问题才能解决?跳楼讨薪、模版伤人事件说明了这个问题---不得已实施暴力维护了农工的护法权益,却又产生了刑事犯罪的社会现象!那么如果他们的各项合法权益都得到保障,他们也许是每个城市的优秀建设者,其恶性事件必然会降低或避免发生。

二、保障农民工权益不受损害的有效对策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的权益不受损害,首先,我们国家相关机构要制定和出台保护农民工权益不受损害的相关法律和制度规定,建立健全这方面的有效机制。一旦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关部门处理起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次,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具有制约权威的保护农民工权益不受损害的相关机构。尽管现在有劳动仲裁等机构,对于农民工讨薪问题进行仲裁,但是,由于权力范围有限,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第三,要建立农民工生活待遇、福利待遇、子女上学、子女就业等服务性机构。要让农民工在城市里工作安心,生活愉快,成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一积极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