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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撤并对县域经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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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是金融业当前乃至今后的重要课题。但是,近年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作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主体的国有商业银行,在机构改革、股份制改造、资金管理体制等方面取得成效的同时,却暴露出资金外流严重、县域金融服务缺失、经济金融互动链条断裂、信用环境恶化、民间借贷抬头等不容忽视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对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意义重大。

一、青海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撤并情况及对县域经济带来的负面效应

(一)青海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撤并情况及分析。近年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步伐明显加快,青海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开始了以机构撤并为主的一系列改革,特别是青海省内县域经济范围内的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因规模小、效益低、发展后劲不足而被纳入撤并行列。2004年至2005年青海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撤并力度较大,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共撤并机构286家,其中:工行73家;农行145家;中行10家;建行58家。需要说明的是,全省农村信用社机构总数近年来有增有减,2003年-2005年机构总数分别为177家、361家、240家,但其中县及县以上机构却-在稳步增加,据调查,2003年-2005年县及县以上机构法人社分别为10家、24家、63家,不难看出,各家国有商业银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柱作用明显削弱的同时,农村信用社县及县以上机构法人社在支持“三农”经济发展中逐渐壮大起来。

(二)青海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投放下降情况及分析。2001年-2005年各家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投放开始萎缩,增长速度放缓。2003年到2004年,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信贷净投放全部下降,其中农行信贷下降幅度最大,减少了约9.3亿元,工行2005年信贷净投放出现了负数。“惜贷”现象非常明显。2001-2005年全省国有商业银行各项贷款净投放分别为350185万元、356876万元、440637万元、235163万元、204961万元,以2003年为界,2001年-2003年期间,全省国有商业银行各项贷款净投放逐年稳步增加,而2003年-2005年期间,全省国有商业银行各项贷款净投放大幅下降,2004年、2005年信贷投放总量同2003年相比萎缩幅度约50%,从2003年的44亿下降为2004年的23亿和2005年的20亿,信贷投放总量不足和增长速度放缓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三)信贷资金向大企业、集团企业和优势行业集中,致使弱势群体贷款更为困难,区域间经济发展不均衡。以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集中表现比较突出的海西州为例,境内二市三县三行委,东部三县以农牧业为主,西部二市三行委以资源开发为主,工矿区相对集中,格尔木市是海西州经济发展中心。2005年末东部三县各项贷款余额仅1.64亿元,占全州各项贷款余额的3.65%,较2001年末下降50%,而格尔木市贷款余额为31.2亿元,占到全州贷款总额的70%,比2000年增长13个百分点,五年问银行新增贷款几乎全部投放于格尔木地区。由于信贷资源的瓶颈制约,欠发达县域经济发展更加艰难。同样,由于州内银行资金的大量上存,信贷资金向发达地区的流动,也进一步加剧了海西地区资金资源的稀缺。据对全州亿元以上贷款企业数据监测显示:2005年末,授信亿元以上大客户有11户,贷款余额27.65亿元,占全州各项贷款总额的61.58%;对关联企业监测数据显示:2005年末,银行对关联企业贷款18户,贷款余额为24.84亿元,占到全州各项贷款余额的55.32%;2006年上半年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州内最大十家客户贷款余额41亿,己占到银行各项贷款总额的81%;据统计,2001年银行投放于盐化、建材、水电、有色金属、农牧业的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5%、5%、13%、13%和4%,到2005年该占比分别为70%、1%、10%、0%和2.5%:由于银行信贷资金向大企业和优势行业的过度集中,使中小企业及其他弱势群体贷款更加因难。

(四)进一步加剧了农村资金的外流,资金供求矛盾更加突出。近年来,随着国家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政策的出台,特别是“三农”经济发展政策的逐步到位和力度的加大,农业生产资金需求日88639万元。由于我省80%以上的邮政储蓄机构设置在农村牧区,目前邮政储蓄资金只存不贷的运做方式无疑加剧了农村资金的外流,资金供求矛盾更加突出。

(五)信用环境进一步恶化。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逐步撤离县域金融市场后,存款基本上划归当地农行或农村信用社,而贷款则上划到市行,由此造成部分县域贷款管理滞后,到期后难以收回,加大了这部分贷款损失的风险。并且由此形成的“示范效应”更加剧了贷户的逃债、赖债心理,在金融机构宣传力度、清收力度、惩治力度不够的情况下,只能任由其泛滥,恶化了县域的信用环境。

(六)民间借贷冲击法定金融信趋旺盛,而与其背道而驰的却是县域资金的不断外流,并呈现上升趋势,主要表现在邮政储蓄只存不贷,各类保险业务不断向农村拓展,基层商业银行大量存款资金上划等方面。调查显示,“十五”期间,青海省仅邮政储蓄外流资金达274380万元,其中2001年-2005年邮政储蓄存款分别为36942万元、30398万元、48292万元、70109万元、用。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撤并,在县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企业和农业生产资金在法定金融机构难以满足的情况下,民间借贷成为缓解其资金紧张的一条重要渠道,在得到大多数企业和农民青睐的同时,以其利率灵活、手续简便、额度宽松等特点冲击法定金融信用。一方面民间借贷的存在和发展,弱化了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等政策的调控力度,弱化了宏观调控的效果,另一方面民间借贷的高利率诱使金融机构筹资成本加大,加大了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

二、产生负面效应的原因分析

青海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撤并给县域经济带来负面效应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激威机制与约束机制严重不对称,导致基层商业银行贷款营销不积极。当前各商业银行普遍强化信贷管理措施,建立了贫款终身责任制等制度,加强对贷款发放各环节特别是信贷人员的风险约束,实行了较为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与强化风险约束机制相比,激励机制较弱化,信贷员承担的风险和收益不对称,使信贷员产生“少贷畏贷”的心理。

(二)“抽血机制”的存在,使得基层商业银行成为超级储蓄所。近年来,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明显体现出集中

经营的特点,不但上收信贷权限,而且通过高利率手段,吸引基层商业银行上存资金,这种“釜底抽薪”的做法,导致金融资源配置和县域经济发展发生错位。

(三)商业银行授权授信制度与县以下的小企业融资需求不适应。由于国有商业银行仍然强调集中、集约经营的战略,信贷权限上收,对县以下小企业信贷零售业务重视不够,且信贷管理依然停留于行政式的上报审批,小企业很难获得贷款支持。按照现行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规定,小企业在财务管理、资本收益率、市场营销等评信指标方面都存在先天不足,且这些企业也不具备为他人担保资格,银行在支持企业发展和防范风险的权衡中,更多地考虑到信贷资金的安全,因而就减少了对小企业的放贷。

(四)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撤并与县域经济环境有潜在的联系和影响。从经济环境分析,目前青海县域经济以农牧经济为主体,普遍缺乏具有一定竞争实力的龙头企业,有效需求不足,金融生态环境欠佳。大部分中小企业生产规模小,技术装备落后,缺乏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经营管理和财务指标难以符合商业银行信贷要求,优质客户偏少。社会信用度不高,县域金融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加强,企业逃废金融债权现象时有发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评级机构不健全,农牧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这些因素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国有商业银行在县域经济的长远发展。

三、促进县域经济与金融协调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要尽可能减少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对我省县域经济的不利影响,人民银行和监管部门、各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社需齐心协力,充分发挥各自在促进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资源配置中的职能作用,加大对县域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

(一)国有商业银行应改革现行信贷管理体制,提高对县域经济的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实现经济金融的良性互动。一是改革现行信贷管理体制,依据当地微观经济主体的信贷合理需求,适当下放流动资金贷款权限,调整和完善授权授信制度,督促县级金融机构合理和充分运用资金,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二是注重提高商业银行对县域经济的金融服务水平。积极开拓适应县域经济特点的信贷品种,扩大信贷投放领域,进一步调整信贷结构,优化信贷投向,防止信贷资金向大客户、大项目、垄断行业、发达地区的过度集中,大力推进中小企业贷款产品和机制创新,开发适应不同需要和选择的金融产品及服务。积极改进贷款方式,合理确定期限,适当减少环节,提供快捷便利的信贷服务;三是现存的国有商业银行县域分支机构要转变经营观念,改变目前这种只吸收存款、上存资金,不发放贷款的局面,通过信贷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二)政策性银行要拓展服务职能和范围。除将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外,还要针对农业和农村经济、产业经济效益低、社会效益高,资金需求量大、期限长、回收慢、风险大等特点,积极开拓创新,将支持重点由目前仅有的粮棉油收购逐步扩大到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小城镇建设和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化、农业结构调整上来,增强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功能。

(三)作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和县域金融体系主体的农村信用社,应继续以支持“三农”发展为服务宗旨,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获得自身发展空间。一是要以改革试点为契机,在国家优惠政策的扶持下,通过大力增资扩股、降低不良贷款、提高资本充足率等措施,积极转换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抗风险的能力,尽快适应市场变化的需求;二是农村信用社要深刻认识到农村发展形势的新变化,及时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把服务的方式从传统的支持农民生产、生活方面向以全面提高农村经济规模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适应市场变化为特征的现代化新农村的发展上来:三是立足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情,加强调查研究,开发适合“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拓宽业务领域,以满足农业和农村经济效益的全面需求:四是农村信用社要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尽快加入全国电子联行清算体系和支付结算体系,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实现银行卡联网,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手段、质量和效率,以填补县域金融服务空白。

(四)地方政府应牵头大力改善县域经济金融生态环境。首先,要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支持中小企业设立互担保机构。其次,启动金融生态建设工程,探索建立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评价体系,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评价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范围,向社会宣传金融生态环境在地方吸引资金、留住资金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争取各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执法部门要帮助银行切实维护金融债权,严厉打击和整治贷款诈骗,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违法行为,借助社会力量共同推进信用社区建设,为引导资金流向、增强区域资金吸引力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人民银行要充分履行管理信贷征信业的职能,加大征信宣传力度,加快以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为服务对象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全面准确地采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探索非银行信用信息的采集工作,扩大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数据来源和适用范围,积极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创造条件,探索改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和具体操作办法,为县域经济运行营造良好的增贷环境。

(六)银监部门应加强县域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管理,规范并引导民间融资,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鼓励引导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在金融资源稀缺的县域设立机构,一并在市场准入、业务设置方面提供支持和便利。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地方性金融机构,目前要积极做好全省邮政储蓄银行筹备的前期准备工作,发挥邮政储蓄机构遍布城乡的网络优势,积极服务“三农”,形成多元化金融机构体系。规范并引导民间融资。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正常的民间金融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增加市场中的竞争因素,提高县域经济金融机构的融资效率和服务质量,进而促使两者都能获得良性发展。填补县域经济金融服务缺位,增大金融投入总量,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县域经济金融生态环境的逐步改善。

(作者单位:人行海西州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