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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农业的迅猛发展,现有农村经营体制形成的一家一户的个体承包生产经营方式,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对现代农业的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的客观要求,束缚着土地规模经营和农机化进程,制约着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升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提高,限制着农业新技术的推广,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制约因素。解除这些制约因素的关键,就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自主管理、自我发展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组织形式)。它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广阔的前景。
1.莱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截至2011年底,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624家,其中:种植业 421家,占67.5%;养殖业156家,占25%;旅游业6家,占 1%;加工业3家,占0.5%;服务业19家,占3%;其他19家,占 3%,注册资金达 10.1亿元,入社成员4.8万余人,辐射带动致富农户8.5万多户,社员平均收入2万元左右,比非社员收入高6000元左右。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莱芜已经成为燎原之势,为推广农业技术、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起到了“建一个合作社,兴一个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百姓”的作用。今年,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捷报频传,明利、益民、岳圣、赢汇、抬头、龙山等6家合作社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明利、益民、岳圣等3家合作社又被评为全省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2.莱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促进了莱芜农村经济的发展。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促进生产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单家独户的小规模分散经营,种养面积小,产量低,农业生产成本高,难以形成规模优势,加上信息不灵,科技含量低,经济实力弱,农业经济效益并不明显。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通过联合生产,规模经营,可以有效地将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和市场组织起来,解决市场“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和适应问题,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进入市场,降低交易费用,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生活富裕的目的。
(2)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促进农业科技推广、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的重要渠道。越来越多的合作社与科研院校和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搞联合、结“对子”,把一批新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到生产实践中去。合作社对成员开展统一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物资服务,较好地解决了分散经营中技术推广难的问题。合作社成员自觉按照合作社制定的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统一使用肥料、农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保障了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引进和应用优良品种,广泛采用先进的种养技术,成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重要载体;努力创建优质农产品品牌,促进全市通过无公害食品认证19个,种植面积19500亩,年产量达97045吨,通过绿色食品认证12个,种植面积4280亩,年产量13245吨,注册优质农产品商标22个。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推进了农业生产经营标准化、专业化、集约化和品牌化,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3)为农民的专业化生产提前、产中和产后服务,有利于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提高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例如,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种植习惯、经济基础等确定适合当地发展的产品以后,可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集体商标、地名商标,通过品牌化经营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3.莱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是合作社成员素质低。从全市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看,高学历从事农业生产的几乎没有,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的青年农民绝大部分已转移到二三产业,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以文化普遍偏低的“老、弱、妇女”为主,合作社成员文化水平偏低,缺乏市场开拓能力和长远发展眼光,只在获得生产经营利润和提高种植养殖技术上有兴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认识,没有合作意识,只想共享利益,不愿共担风险,难以适应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发展。
二是合作社内部运作不太规范。有的创办者有技术但没有管理经验,经营一段时间后,制度不健全,导致局面混乱;有的没有经过市场考察,仓促上马,于己于人都带来了许多不利影响;有的创办合作社只是为了销售自己的商品,如农药、种子、肥料等,没有真正为成员提供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有的合作社民主管理没有很好的体现,合作社章程许多流于形式;有的与成员的利益关系不够紧密,分红返利较小或没有返利,甚至还存有套取政府资金扶持而滥竽充数的现象。
三是合作社发展资金不足。随着合作社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占用资金也越来越多,而合作社组建时入社费用较少,如天泰畜牧专业合作社每户只有400元,21户成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使用的资金只有6000余元,靠部门扶持建起生态养殖场一处,但想拉长产业链,对肉牛深加工还缺乏大量资金。
四是合作社之间交流联系少。一方面种植、养殖合作社与信息服务合作社联系少,缺乏必要的信息、服务支持;另一方面种植、养殖合作社之间联系交流少,缺乏联手创品牌、闯市场的规模化发展条件。
4.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的几项措施
加快推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尽快使一家一户的小生产熔入到现代农业发展的大潮中。
一要转变思想观念,促进规范发展。党与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普及合作社知识,能从社会和谐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合作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扶持合作社就是支持农业、扶持农民的新观念,有效地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业部门主管领导要深入基层,帮助研究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促进其规范发展。(1)是要规范合作社的章程和制度,重点围绕股金设置、民主管理、盈余分配等内容加以规范,建立健全合作社的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等管理制度。(2)是要规范合作社的工商登记,在合作社名称、注册资金、经济性质等方面做好工商登记的规范工作。(3)是要规范合作社的服务内容,按照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根据生产经营和社员的需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统一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统一提供品牌、包装和销售服务,不断开拓农产品市场;要逐步探索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路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更高层次发展提供经验和思路。
二抓好培育、提升及示范带动。依托农村贩销大户、经纪人和生产大户、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农村现代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农业技术推广、供销等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利用各自的优势组建专业合作社。当前,要把培育种植专业合作社作为一个重点来抓,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推动粮蔬规模化经营。围绕做大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一体化经营,根据生产经营和社员需要,开展统一服务。鼓励其按企业化要求,改善办公设施、培训场所、产品收购场地、冷藏设施、加工场地等硬件设施,不断增强和提高为社员的服务水平。
三要搞好政策扶持。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合作社开展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市场信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资供应、农产品质量标准和认证等服务;要帮助合作社融通资金,农村金融机构应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对实力强、资信好的合作社可以授予一定的信贷额度,对参加合作社的农户,可增加农民小额贷款额度,允许合作社依法以不动产抵押贷款;要精心挑选好的示范项目,努力争取项目扶持资金;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申报农业财政补助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以作为项目实施单位,独立申报、承担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安排。
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的合作与联合。引导同类合作社之间联合起来,发展联合社,开展合作经营,形成价格同盟,联手共同开发市场。提高市场谈判力,降低交易成本,实现规模经营。政府重点扶持联合社的基础设施建设,并鼓励、扶持基层社联合投资入股共同建设加工企业,加快以农民为主体产业化模式的发展。让农民专业合作社乘上全国、省、市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东风,促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再上一个新标准,服务再上一个新台阶,发展再上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