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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壶理论早就存在,用民间的说法,就是用得着时有你要你,用不着时没有你记不得你。
女编剧六六针对电视剧《宝贝》中的男人出轨,来了一段惊人的“夜壶理论”: “第三者就像一个尿壶,哪个男人没有尿急的时候?痛快完了,却也不可能把夜壶带回家啊!”她把男人出轨的原因归结于一时的生理冲动,认为男人不会当真,小三不会被扶正。六六的夜壶理论在一定程度上道出了男人想出轨,但却没有胆子离婚的普遍现象。“小三夜壶论”抛出后,引发了众多网友的热议,其中有不少网友大赞六六言辞精辟,“不愧是六六,出轨论也这么犀利,一语中的。将夜壶用在小三儿身上太形象了。”
很多时候,男人用下半身思考,女人则思考下半生。在面对欲望的时候,男人往往都容易丧失理智;而回到现实中的时候,又往往变得“势利和清醒”。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当“尿壶”的小三不容易“转正”的原因,因为处于婚姻中的男人知道,一旦自己反抗,必然会失去更多。
但与此同时,有人批评六六的“小三夜壶论”,认为这说法有同情和理解男人“出轨”之嫌,尤其是一句“哪个男人没有尿急的时候”,这就把出轨当成了一种普遍现象,并视为如尿急一样的正常生理现象。尿急找夜壶解燃眉之急,这完全可以理解,但作为丈夫,如背叛婚姻、爱情去找“小三儿”,那就另当别论了。“小三儿”能介入,主要原因是男人不负责任。而“小三夜壶论”却给男人出轨找了个令人难以赞同的荒唐借口。这一理论观点模糊了道德是非,偏离了社会的主流价值判断,形成了一种误导。
我们这里先暂且按下男人出轨的复杂原因不提,只是来看看现实生活中的“小三儿”的悔悟吧。
“小三儿”:18年算计换回一场空
“小三儿”,光鲜的是外表,不安的是内心:睡别人的男人、花别人的钱、住别人的房子,到底图的啥?
林芳菲是个大学毕业生,却心甘情愿地做起了小老板张震的“小三儿”,并为其生下一子。18年的“小三儿”生涯最后却是一场空,孩子被判给张震,曾赠给她的房子也被张震伙同他的妻子一道通过法律程序索回。
替人生子,靓丽“小三儿”获赠二手房
2011年7月5日,林芳菲突然接到当地法院的传票,竟是张震讨要儿子亮亮抚养权的。她全身剧烈颤抖起来,辛酸的泪水奔涌而出。
1994年9月底的一天晚上,刚大学毕业不久进入一家公司工作的林芳菲认识了张震。张震贪图林芳菲的美色,林芳菲希望借助他的钱和权为自己的工作创造便利,两个人经常来往。
一天,在饭店包房里,林芳菲向张震聊起家庭不幸时,惊讶地发现对方眼里噙满了泪水,林芳菲暗暗感动:真是个感情丰富的男人!停了会儿,张震突然凄楚地说:“我和老婆离婚是迟早的事!”说着捋起了袖管,露出手臂上的几道伤疤:“这都是她咬的!”林芳菲也哭了。张震接着说:“小芳,做我的女朋友吧!”
面对这个深情款款的男人,林芳菲想:“张震虽然比我大17岁,对我却是一片痴心,还是个有钱有势的老板。可惜他有老婆和女儿!”就在林芳菲左右为难时,张震张开双臂热吻过来,林芳菲浑身发软没有拒绝。
此后,张震对林芳菲关爱有加:先是替她办了张2000元的美容卡,说坚持美容就会胜过仙女。不久又给林芳菲5000元,让林芳菲与母亲到南京旅游了一周。12月初,又通过关系,把林芳菲安排到当地税务局做协税员,并在人民东路租了套两居室。也就在那一天,林芳菲把自己的身体奉献了出去。
纸终究包不住火!林芳菲母亲得知后气得浑身发抖,要女儿离开张震,林芳菲当然不听,还以绝食相威胁。从那以后,老人索性待在老家不干预,眼不见心不烦。
1996年1月,林芳菲怀孕了,她正式提出了结婚要求,张震却说怕老婆不敢提离婚,但他劝说林芳菲把孩子生下来。林芳菲想:“难道我比不过那黄脸婆?有了孩子就更有了资本,就冒回险吧!”
11月底,他们的儿子亮亮出世。林芳菲再次要求“转正”,但张震百般推诿。但他每月都按时送来儿子的生活费,让林芳菲母子衣食无忧,并在孩子9岁时以11万元买下一套面积123平方米的二手房。
张震继续“家里红旗不倒,家外彩旗飘飘”。每次林芳菲让他离婚,他的理由先是等女儿高中毕业,后来是等女儿大学毕业。
硝烟终起,富翁设计夺走儿子
2008年10月的一天晚上,林芳菲在张震手机上居然看到一张DNA亲子鉴定书照片,上面清晰地写着:(张震与亮亮)生物学亲缘关系成立的可能为99.9999%。天啊!怪不得前段时间张震破天荒地带亮亮去玩,原来是借机做亲子鉴定。忠心耿耿换来的却是猜疑,林芳菲气得赶走了张震。
深夜,林芳菲还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路过一处门镜时,她发现了自己眼角的鱼尾纹以及脸上明显的雀斑,不禁感叹:“岁月不饶人啊!一转眼就老了!”她决定假装卖掉房子,以试探自己在张震心中的分量。她把消息透露出去,张震对她大骂。林芳菲的泪水扑簌簌直掉,伤心地说:“你怎么没替我们想想,多少人指着我的脊梁骨骂我?多少人笑话儿子没爸?”
哪知,张震突然冒出一句:“你走可以,得把儿子留下!”林芳菲惊得兀自张着嘴出不了声,她心里泛起了阵阵酸味:“多狠毒的话语!他对我的所有承诺都是假的?不能这样便宜了他。”遂铁了心要把房子卖了。看林芳菲这样,张震的态度慢慢“缓和”了下来,对她又好了起来,并承诺尽快离婚。林芳菲很高兴,以为苦尽甘来,却没想到这是张震的缓兵之计,一张狩猎她的大网正在慢慢张开。
2011年5月1日上午,张震要带母子俩去南京玩。看到张震十分诚恳,林芳菲的心软了。那天,张震说:“小菲,就是天塌下来我也要娶你。离婚后我至少能得120万元,你辞掉工作,到老家找块地盘,我们在那办厂。”
林芳菲再次被说服,回家后就打了辞职报告。可刚过两个月,张震就了她。2011年7月18日,当地法院作出民事判决:鉴于林芳菲没有工作,无法保证亮亮的学习与生活,而张震是企业老板,有足够的能力给孩子提供良好条件。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亮亮的抚养权归张震。
再失房子,18年“小三儿”一场空
儿子没了,但幸亏她还有一套房子,按照市价已近百万元,这多少给林芳菲一点安慰。她知道自己的专业知识早就荒废了,决定换套小点的住房,把多出来的钱投资开个小店。
可谁也没有想到,2012年5月9日,林芳菲再次收到法院的传票,原来张震的妻子黄敏把她与张震同时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张震赠与林芳菲房产的行为无效。林芳菲不禁倒吸一口凉气,难道这么多年真被白玩了?
林芳菲咨询了镇法律服务所的王军,这才得知:《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均为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未通过另一方同意就擅自向他人赠与财产,其赠与行为无效。王军摇着头说:“现在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让张震替你说话,证明房子是你买的。”林芳菲厚着脸皮给张震打电话,张震说:“你放心,我一定说公道话。”
2012年7月8日,这起官司开庭,与林芳菲一同站在被告席上的张震陈述道:“我赠与林芳菲的房子,是我和妻子黄敏的共同财产,未经妻子同意,此事全是我的责任,我真诚地向妻子道歉!”
林芳菲的律师强调:房子产权在林芳菲名下,当初买房时也是她签订的合同。可是,张震当堂出示了当初买房时打的购房收条,声明是自己付的房钱。林芳菲顿时明白了:这场官司其实是他们夫妻表演的双簧戏。
很快,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张震赠与林芳菲房屋的行为无效。林芳菲狂叫道:“我被玩弄了18年,却落得人财两空,这太不公平了!”她转向律师说:“求你帮我想想办法,我败得好惨啊!”凄怆的声音让许多人叹息。
走出法庭,万念俱灰的林芳菲瘫坐在地上,她对围观的人说:“我要是早知道这样的结果,前面就是有金山银山,也不做‘小三儿’啊!”
六六在电视剧《宝贝》里,以犀利的台词呼吁女性在婚姻中应当自强自立:“如果女人把未来的希望寄托在男人的良心上,无异于把红烧肉让狼看着。”林芳菲的故事就说明了,她将未来寄托在不道德的男女之情上,无异于与狼共舞,这样的悲惨结局,也是她咎由自取。
很多“小三儿”在没有做“小三儿”前,或者是能吃苦耐劳的打工妹,抑或有着高薪水的“白骨精”,而一旦做了已婚男人的情人,她们都会变成不思进取的男人“附属品”。
大多数“小三儿”没能如愿转正,不是因为大房死缠不放,而是出轨男人的立场不坚,这是因为,许多男人当初都是抱着一种“玩玩”心态, 如果想动真格时,他们就会及时“抽身”来抛弃“小三儿”。
女人别犯傻
做男人的“小三儿”并不是一个美好的职业:
1.被抛弃后的“抹布女”
绝大部分的“小三儿”都无法转正,会找“小三儿”的男人有几个是会负责任的好男人?当小三真心想结婚的时候,这些本来就是想玩玩而已的男人自然是逃之夭夭,抛弃她们。这时“小三儿”可就怨不得别人把自己当抹布用完即弃了,本来这就是高风险的“职业”,全社会都不会支持。
2.见光死的“隐形情人”
有这个下场的“小三儿”个个都痴情,她们傻到心甘情愿做出轨男人的“不要名分”的情人,她们也会时常打着“爱情”的旗号入侵别人的婚姻,人非草木,时间长了,出轨男人们确实会为之动容而更加爱她。只是,她们的爱永远都只能生存在没有阳光的阴暗处,一旦见了阳光,就会彻底暴露出她们真实的诉求。
3.腐化成了“职业二奶”
一部分“小三儿”在被一个男人抛弃后,出于一种“好吃懒做”思想的延续,以及自甘堕落、报复男人的心理,她们会从第一次做“小三的”经验中吸取教训,短暂的被抛弃后便会在很短的时间内“东山再起”做下一个男人的“二奶”,极少数贪婪、不知羞耻的“小三儿”更会以此为荣,周旋于几个男人身边,从而操起“职业二奶”的勾当。
4.活受罪的“单身妈妈”
很多80后、90后“小三儿”会饶有兴趣地当“未婚妈妈”。事实上,“未婚妈妈”没她们想象中好当,她们的艰辛非一般人所能承受。那些无知的想做单亲妈妈的“小三儿”们,其下场不好是罪有应得,还会连累无辜的“孩子”。特别是“小三儿”如果生的是女孩,被抛弃的几率会更大。
5.多次流产丧失生育能力
在“小三儿”当中,她们为出轨男人怀孕是一件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流产三四次以上比比皆是。我遇见过一个“小三儿”,她短短三年流产次数高达八次,最后她实在是害怕而主动离开了那个男人。
6.红颜薄命
如果一个未婚的女孩因为贪图一时的荣华富贵而丧失了宝贵的生命,那得不偿失不说,也是一种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