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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嘴锄vs洛阳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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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出于审美上的需要还是政治上的策略,人类社会的好古之风似乎与生俱来,东西方皆如此

在中国,现代化的考古学是一门进口的学问,比西方晚了将近一百年。但是考古这档子事儿却是古今中外共有的现象,河南殷墟发掘的距今3000年的商代妇好墓中,出土很多新石器时代的玉器,是这位王后的心爱之物。这些比妇好生活的年代还要早一两千年的艺术品,在当时也算文物了,或许是各方进献的传世品,也不排除挖掘出土的可能。

西方已知最早的考古工作是由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巴比伦国王纳波尼德进行的。不过他在公元前6世纪的发掘不像我们今天科学的考古工作那样,以追求古代社会的知识为目的,他是要正确复原这些神庙,以强调他帝王权力的合法性和正统性。

不管是出于审美上的需要还是政治上的策略,人类社会的好古之风似乎与生俱来。而蕴藏古物最丰富也最显而易见的地方,首当其冲就是古墓。据学者研究,新石器时代已经有人为破坏墓葬的现象,但那究竟是出于还是为寻求财富,抑或其他什么我们的想像力所理解不到的原因,现在已经不得而知了。中国历史自有文字记载以来,以挖掘古物,获得财富为目的的盗墓行为就不绝于书。最幽默的还得算战国时代老庄的门徒为调侃当时孔孟的弟子而编的段子。

《庄子外物》篇有这样的一段“佳话”:“儒以《诗》、《礼》发冢,大儒胪传曰:‘东方作矣,事之何若?’小儒曰:‘未解裙襦,口中有珠。《诗》固有之曰:“青青之麦,生于陵陂。生不布施,死何含珠为?”接其鬓,压其,儒以金椎控其颐,徐别其颊,无伤口中珠。’”

原来这一老一少儒学师徒二人掏了一夜的盗洞,到天麻麻亮才见着本主儿,老儒在洞口着急,小儒在下头小心翼翼地要把墓主人口中的宝珠取出来。两人一上一下,一面讨论工作,一面还不忘掉掉书袋,对对诗句。短短百十来字,把个盗墓贼兼腐儒的形态写得活灵活现,令人喷饭。

虽然在这个百家争鸣的时代会受到如此的调侃和挤对,但是没过两百年,儒家思想就在众多思想流派中脱颖而出,并且在未来的两千年中,一直占据着主流地位。儒家思想的传统中,对祖先和逝者有着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敬畏之情,这就使得盗墓的行为显得更加阴暗鬼祟。

一向以遍地古迹著称的盗墓大省陕西、河南两地,自古盗墓以父子同行为传统。因为盗墓时为省时省力又要保密,所挖盗洞仅容一人进入墓中,在下者必须将墓中财物悉数用绳索送上,最后自己才能出来。这种情况下,就很容易发生在上接东西的人见财起意,害死同伴的情况。因为父子关系在中国传统伦理观念中被认为是最亲近的,因此能够最有效地减少这种相互戗害。

现代的考古发掘过程中,就曾经在春秋时代墓葬的盗洞内见到大块石头,石头下真蹲着个死于同伴的盗墓者,根据盗洞填土的地层关系看,这一蹲也有个几百年了。

说起中国的盗墓,一件标志性的工具就是相传由洛阳的盗墓贼发明的“洛阳铲”。1928年,卫聚贤的《中国考古学史》一书中第一次正式描述这种工具:“用铁铲曲为多半圆洞形,置长木柄,在地上隔五尺凿一洞,因持铲凿地,土攒入铲中,用手将土取出,看土为活土死土。所谓死土,即天然的地层,活土是地层混乱,地层混乱由于曾掘地埋人,将土翻过所致。遇见活土,凿能容身的大洞而下,十九必得古物。”

其实洛阳铲只是探测工具,是盗墓准备阶段使用的,当盗墓工作切入正题的时候,也就用不上它了。真正的挖掘工具以短把儿的小锄头和装土以运出洞口的笸箩为主,整个工作过程和工作用具都鬼祟得很。

然而西方的盗墓史就大不同了,他们标志性的家伙什儿堂皇得很,是最普通的翻土用的农业工具,长把儿鹤嘴锄。自中世纪晚期到文艺复兴时代以来,好古之潮风靡欧洲的贵族社会,收藏和挖掘古物也成为一时风尚。到18、19世纪,贵族们早已不满足于从古董贩子手中购买现成的古物,闲暇之时,让仆人扛着鹤嘴锄跟在身后去田野挖掘古墓竟成为上层社会的一项休闲活动。

在没有照像机的时代,还留下了不少绘画和版刻画:贵族在一旁监督,工人挥锄发掘,或者有些干脆是贵族手拄鹤嘴锄,在已经挖出的古物旁边作欣赏状。这副公开劲儿,对于与之同时代的中国盗墓者来说,有点不可思议。也许在这些得意洋洋的古物搜寻者看来,挖坟掘墓跟种庄稼、采矿,其实都是一回事儿,反正是地里的“出产”,理所当然应该属于辛勤的挖掘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