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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价格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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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以任何理由所结成的价格联盟,总是有一种内在的自我崩溃的倾向。正是人们经常痛恨的企业的“贪婪”,反而让企业不可能维持那可能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价格联盟――

曾几何时,由行业协会带头掀起的集体涨价潮一浪高过一浪,一直处于零散状态打乱仗的企业们正在以“行会”的方式聚合在一起,试图发出统一的声音,“行会”内的企业利益正以“行业利益”的方式抛头露面,“价格联盟”成为一个新的热点经济名词。

不可否认,价格联盟形成事实垄断,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但同样不可否e 认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价格联盟都能够形成价格垄断,以往的事实告诉我们,竞争行业的价格联盟是只纸老虎,过不了多久就分崩离析。我们更需要警惕的是垄断企业的价格联盟,因为它们的协调成本低,不容易从内部攻破,而且它们提供的是不可替代的民生消费品,对老百姓的生活影响更大。

集体涨价冲动

集体涨价正在变成一种极易感染的“流行病”。集体涨价就如同推倒的多米诺骨牌,已引起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近期最引人关注的集体涨价事件,是方便面企业。占据90%以上市场份额的康师傅、统一、今麦郎、日清、农心等十多家知名方便面生产企业,7 月26 日宣布全面提价,平均涨价幅度在20% 左右。

此前的6 月21 日,三元、伊利、蒙牛、光明和三鹿等14 家国内外知名乳品企业签署“乳品企业自律南京宣言”。签字企业约定,共同取消乳制产品的捆绑、搭赠产品或礼品的销售行为;取消特价、降价销售等促销方式。这实际上也是一种变相涨价行为。

而继麦当劳、肯德基等洋快餐涨价之后,7 月28 日,中国快餐业联盟召集马兰拉面、和合谷、丽华快餐、大娘水饺等20 多家中式快餐企业高层召开会议,商讨行业性涨价事宜,在此前后,该联盟成员中的丽华快餐、大娘水饺、真功夫、味千拉面、吉祥馄饨等品牌已完成提价。

集体涨价的,还包括湖南省和上海市的豆制品企业、兰州市的拉面馆等。

涨价的幕后推手

观察一波紧似一波的集体涨价潮,可以发现,集体涨价的背后往往有着行业协会或联合会的身影。

例如方便面集体涨价,其幕后是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中式快餐企业的背后,则是中国快餐业联盟;牛奶企业集体涨价的背后是奶业协会;蜂蜜行业的后面是养蜂协会。而湖南豆制品集体提价,4 家发起单位中,有3 家是行业协会―省食品行业联合会、邵阳市食品工业协会、平江县熟食企业协会。

面对成本上涨的趋势,厂家与所有人一样,第一个反应必然是试图提高价格。但多数企业又会产生一种担心:自己单独提价,会让竞争对手扩大市场份额。市场份额本身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很多时候企业为了扩大市场份额而宁愿忍受一时的亏损。因此,厂家通常很自然地会想到组成一个价格联盟,统一提价。而作为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第三者”,有些行业协会无疑最适合担当组织者的角色。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认为,绝大多数行业协会成员都是本行业大中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足以赚取暴利的“价格联盟”无疑对他们有着强大的吸引力,规避公平竞争实现暴利追求之余,凭借“价格联盟”,仰仗行业协会,打压挤对“薄利多销”的小企业的做法并不鲜见。

作为连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行业协会的作用本来仅限于信息沟通以及规范行业内企业行为,但现实情况是,“价格联盟”虽然屡见不鲜,却很少因此而承担责任。张文魁认为,这是少数行业协会之所以频频出现在集体涨价事件幕后的原因。

假老虎?真老虎?

价格联盟实质是变相的垄断,违背了市场经济下的公平竞争原则,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退一步说,即使价格联盟在短期内取得一定收效,缓解了联盟企业的燃眉之急,但其潜在和长期的危害却不可忽视。首先,制约了企业竞争,自由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属性,离开了竞争,市场就成为死水一潭,由于不同企业经营成本不同,却执行相同的价格,形成大家平均瓜分市场份额的局面,无形中保护了落后,鼓励不思进取,严重挫伤了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其次,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伤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并且不利于培养消费者成熟的消费理念,最终累及整个行业的长期发展。

不过,价格联盟并非商家屡试不爽的灵丹妙药。早在七八年前,“彩管”联盟和“全国彩电业九大巨头峰会”就已闹得沸沸扬扬,却迅速以失败告终。之后,我们还见识过汽车、钢铁、空调、水泥、电脑、乳业、商场、酒店、证券等各种各样的价格联盟,但这些联盟最终无一例外都摆脱不了夭折的归宿。就在8 月初,重庆洗车行业实行了4 个多月的价格联盟也宣告夭折,而未待国家发改委做出处罚决定,多家大超市销售的康师傅、华龙等品牌方便面价格均有不同幅度的下调,所谓的方便面价格联盟已经名存实亡。

因为在一个竞争充分的行业,任何价格联盟的形成即意味着背离价格联盟者将获得巨大的获利空间,对于价格联盟来说,这无疑是一个致命的诱惑。企业为了自己的利益总是希望压倒竞争对手,人性的基本特征就决定了这一点,企业以任何理由所结成的价格联盟,总是有一种内在的自我崩溃的倾向。正是人们经常痛恨的企业的“贪婪”,反而让企业不可能维持那可能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价格联盟。

兰州市物价部门强行推出“限价令”后,牛肉拉面“只见拉面不见肉”的现象屡见不鲜,原来一碗就能吃饱的拉面现在根本就吃不饱,凡此种种,无一不说明公权强行介入市场,无论有着怎样的行政善意,也难免会起到适得其反的调节效果。反观重庆市洗车行集体涨价,市场的自我调节能力不仅让价格归位,同样也让服务与价格相称。由此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对于市场问题,只有穷尽市场调节并无成效后,吁请公权干预或者公权主动干预才有合法性依据。事实上,正如许多有识之士早已指出的那样,对于那些进入门槛比较低而且市场主体比较分散的行业,所谓的集体涨价不过是“纸老虎”,禁不起哪怕市场任何风吹草动的冲击,以至于堡垒最容易从集体涨价的“同盟者”中被攻克。

在竞争充分的市场条件下,价格联盟的破坏性和剥削性既是有限的也是暂时的。只要市场竞争是充分的,只要进入和退出都是自由的,只要消费者始终保持着消费理性,那么在永远的私利面前,这个貌似坚固的联盟体内部,将始终活跃着强烈的瓦解冲动。然而,一旦这种竞争被窒息,而行业的进入壁垒又那么高,新的竞争者很难及时加入,那就是绝对的垄断。竞争窒息的必然结果,只能是消费者权利的窒息和交易公平的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