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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与古代兵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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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兵器种类繁多,那么,在造字时代,哪种兵器最具有代表性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兵”字的构形中找到答案。“兵”甲骨文写作,左右两边的构件是两只手,中间的构件是“斤”,也就是斧头,整字是通过两只手捧着斧头的形象来表示兵器的。可见,斧头在造字时代是最具有代表性的兵器。以前我们谈到过的取象于斧头的“王”字,也可以作为这一问题的佐证。

《说文》:“斤,斫木器也。”“斤”的本义就是“斧头”,如《孟子》中的“斧斤以时入山林”,成语“运斤成风”,其中的“斤”用的都是本义。斧头的起源很早,在旧石器时代,斧头的使用已经相当普遍了。斧头分量较重,可以用来猎杀动物,分割肉类,砍伐树木,还可以用来制造别的生产工具。可以说,斧头是人类最为原始也最为重要的生产工具之一,在先民征服与改造自然的活动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因此,斧头也成了先民所崇拜的图腾之一。神话传说中,开天辟地所使用的就是斧头,仰韶文化遗址中出土的一只缸上绘有鹳鱼石斧图,金文族徽中有斧形图案。在专门的兵器出现以前,先民们曾用部分生产工具当做兵器(这种形式一直流传到今天)。在石器时代,斧头的杀伤力在众多的生产工具中可谓首屈一指,自然而然地就成了兵器的代表。古人在造“兵”字时选用“斤”作为兵器的代表,正是石器时代文化信息的遗留。

“兵”字在小篆中写作,上面的构件已经发生了讹变,象形性降低,已经难以看出斧头的形状了。隶变后作,上部定形为“斤”,小篆中下面表示两只手的构件简化成了,上的一横又和“斤”粘连在一起变成了“丘”。“兵”的本义是兵器,引申为持兵器的人,也就是士兵。旧社会对兵痞常贬称为“丘八”,正是因为隶楷之后,“兵”字的构形理据变得模糊,人们根据楷书“兵”字的写法而做出了错误拆分。《太平御览》中记载了一个故事,说东晋时期,北方的少数民族政权前秦(皇帝为苻坚)有一个大将叫慕容垂,此人是军事天才,据说一生从未打过败仗。慕容垂有一次行军前梦见自己在赶路,走着走着没路了,突然看见路旁有孔子的坟墓,周围还围着八座坟,他醒后觉得很奇怪,就找占梦的人来解梦。占梦人说:“前方没有路,说明此路不通。孔子名丘,周围有八座坟,丘和八合起来是个‘兵’字,这条路一定有伏兵。”于是,慕容垂就改变了原定的行军路线,后来得知那条路上果然有伏兵。这个故事反映出那时人们已经将“兵”拆分为“丘八”了。

随着兵器的不断改进,用做兵器的斧头逐渐与用做生产工具的斧头分道扬镳,在斧的基础上又衍生出、戚、我等新兵器。这三种兵器的形制与斧大致相同,但各有特点(见下图)。《说文段注》说:“,大斧也。”比斧略大,刃较圆,一般向两边张开,有时柄端还带有金属尖。《诗经》“干戈戚扬”,毛传“戚,斧也”。戚与相比,刃张开度小,略内敛;与斧相比,戚的边缘带有锯齿状槽沟,斧则边缘平滑。“我”与斧相比,特点是刃部呈锯齿状。、戚、我三者都是长柄的斧类兵器。甲骨文中这三个字都是象形字,古人在造字时非常准确地抓住了三种兵器的典型特征,“”字突出了圆刃,“戚”字突出了带沟槽的边缘,“我”字突出了锯齿形的刃部,从而将三种形制相似的兵器区别开了。到了金文中,三个字中像柄的部分均已经类化成表义构件“戈”(戈是古代常见的兵器,我们已在前面的文章中介绍过,不再赘述),“戚”字更是加上了声符“”(戚、古音相近),成了一个形声字,“”和“我”的象形性也有所减弱。后来,“”表示斧钺时添加了表义构件“金”,分化出“”字;“戚”的常用义已不再是武器名,而是被借去表示“亲戚”的意义;“我”的武器义则完全消失,被假借为第一人称代词。

古代斧钺既是兵器,也是用来执行斩首之刑的主要刑具,金文中有个族徽,像执钺刑人之形。《史记•周本纪》记载,武王攻克商王王宫后,用黄钺斩了纣王的头颅,悬于太白旗上。因此斧钺又是主掌生杀大权的权力的象征,常被帝王用作典礼和出行时的仪仗,是威严和国家统治权的象征。“王”字甲骨文作,也取象于斧钺,像一把平置的斧形。《司马法》中记载说,夏朝时执黑色的钺为仪仗,商朝用白色的戚为仪仗,周朝用黄金装饰的黄色钺为仪仗。河南安阳殷墟发现的妇好墓中,出土了两件大型青铜钺。妇好是商王武丁的妻子,她是中国有文字记载的第一位巾帼英雄,曾多次率兵出征,这两件大钺正是她权威的象征。

矛和斧一样,也是较为原始的兵器。矛是一种用于直刺和扎挑的兵器,原始社会时期,人类就用兽骨、竹片、尖形石块刺杀动物,后来加上柄,这大概就是矛的前身。“矛”在金文中作,作为构件参构别的字时也作,是一个象形字,像矛头与矛柄,中间的环是用来挂饰物的。矛上挂的饰物不仅有装饰作用,还有重要的实用价值。刺击时晃动的饰物可以干扰敌人视线;刺中敌人后,血会顺着矛尖流出,饰物可以防止血沿着矛柄流到抓握的位置。战国文字中“矛”作,字形中缠绕的条纹,突出地表现了矛身上的饰物。湖北包山二号楚墓中出土了三件刺矛,矛柄上依次缚扎着三束羽毛,每一束都环绕矛柄。《诗经》中有“二矛重英”的说法,“英”就是饰物,这句诗大意是说两支矛的柄上都有重叠的饰物。这些都能与此战国文字形体相印证。《说文》中还收了一个古字作,是在的基础上又添加了表义构件“戈”。矛的柄很长,出土实物中最长的有四米多,可见小说中常说的“丈八蛇矛”并非太夸张。

两军对阵,还常用到远程型武器。远程型武器中弓和矢配合使用,“弓”、“矢”甲骨文分别作、,均为象形字。射箭的“射”字甲骨文作,像箭在弦上之形,这些均为人们所熟知,此处从略。除此之外,炮也是一种重要的远程型攻击武器。象棋走法口诀中说“车走直路炮翻山”,正是对炮攻击特点的形象描述。象棋中红黑两方之炮一作“炮”,一作“”,二者原本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字义符为“石”,肯定与石有关。《集韵》:“,机石也。”“机石”就是一种发射石块的装置,也叫做“抛石机”,炮弹就是石块,借助杠杆的力量把石块抛到敌人的阵地,达到伤敌的目的,或用来攻城。相传战国时期范蠡著有一部《范蠡兵法》,汉代贾逵曾引用其中的文字:“为机发行二百步,飞石重十二斤。”这是以机发石的较早记录,“”大概就来源于此。《说文》“”字下说:“建大木,置石其上,发其机以追敌。”虽然《说文》中这段话不是解释“”的,但据此可以肯定的是,发石装置的出现最晚也在汉代。“炮”字义符为“火”,本义是一种烹调的方法。《说文》:“炮,毛炙肉也。”就是把带毛的肉用泥裹住之后放到火上烤,类似于今天叫花鸡的做法。火药发明以后,逐渐被应用到军事方面,大约南宋时期出现了火炮。《宋史•兵志》说:“又造突火枪,以钜竹为筒,内安子窠,如烧放,焰绝然后子窠发出如炮,声远闻百五十余步。”这种“突火枪”的功能和抛石机相似,但我们可以看出它已经使用了火药,不再单纯用杠杆原理发射炮弹了。“炮”字从“火”,于是又成了记录“火炮”一词的本字,与表示烹调方法的“炮”同字异词。古代的火炮也多发射石弹,所以用“”字来记录“火炮”依然有理据,但现代武器中炮弹均已为金属所制,此时再用“”字来记录,就没有理据可言了,因此“”也就彻底被“炮”字所取代。从“”到“炮”的转变,正反映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对文字的影响。

前面所述的都是攻击型武器,战场上厮杀,自然要有攻有守,所以防御型武器盾的地位也非常重要。金文中“盾”作,像人持盾之形。其中构件就是盾,盾体呈长圆形或长方形,里面的几笔表示盾牌上所绘的花纹。金文族徽中有个符号,像一人一手执戈一手执盾之形,其中的盾形正与形相似。古代将士作战时,通常左手持盾以掩蔽身体,防止敌人攻击型武器的杀伤,右手持戈击杀敌人,攻击型武器和防御型武器相互配合,才能达到既保全自身、又杀敌制胜的目的。

战争直接促进了兵器的发展,兵器的发展也不断加剧战争所带来的伤害。兵器从一开始就是因战争而产生的,所以《老子》中说:“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在老子看来,除非万不得已,就不要用兵动武。古人将“武”解释为“止戈为武”,就是要表达“能够止战才是真正的用武之道”的思想观念。尽管从文字学的角度看,对“武”字的这种说解无疑是错误的,但它却代表着一种高境界的战争哲学,反映了人们渴望和平、追求和平的美好愿望。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