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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我国农村金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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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多样化的农村金融需求需要不同的金融机构提供服务。本文在对农村金融需求进行分类的基础上,分析了满足不同农村金融需求所需的金融供给机构,对农村金融改革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需求;农村金融供给;金融改革

1 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历程的回顾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金融需求的变化,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发展历程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农村金融体系的重建成立阶(1978年至1992年)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村金融需求的变化使得原有城乡合一的金融管理体制无法适应,由此我国开始了第一轮农村金融改革,恢复农村金融并成立了新的农村金融机构。这一阶段的农村金融改革适应了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呈现出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良好互动局面。 然而,农村金融体系中仍存在一些与农村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

(2)“三位一体”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阶段(1993年至 2002 年)。1993 年,国务院了《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要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 标志着农村金融新一轮改革开始。 这一阶段的农村金融改革构建了“三位一体”的农村金融体系, 但是其实践运行与政策意图大相径庭, 农村资金供求矛盾反而日益突出。

(3)新型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阶段(2003年至今)。2003年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的实施,国家将经济发展的重点重新确立在农村,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的需求进一步增强,而农村金融网点覆盖面低,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效率不高、服务不到位以及缺乏可持续发展等一系列问题。

2 农村金融改革面临问题

2.1 资金来源有限

在《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东总额的10%,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这使得非银行机构参股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在限制,在一定程度上也就限制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资金来源。同时,由于银行资本的逐利性,大型商业银行缺乏设立农村金融机构的动力。另外,由于人们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还是比较陌生的,客户认同度较低,因此农民不轻易将存款存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2.2 经营能力不足

由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较为简单,创新能力不足。以河北省为例分析指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业务品种单一,不能很好地满足客户需求,39%的被调查者认为已开办的业务品种不能满足客户实际需求;另一方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风险监管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不足,仍存在监管资源配置不足、监管指标并不完全适合农村金融市场等问题。

2.3 人员素质不高

一般来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从发起方金融机构抽调到各地的资深从业人员,另一种是新聘任上岗的应届毕业生。前者金融从业经验丰富,但对当地情况不熟;后者刚上岗,金融从业经验缺乏。与大型商业银行相比,其选择优秀员工的竞争力更加是相形见绌。鉴于此,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很难招聘到优秀的员工,导致工作人员整体素质较低。

3 农村金融改革几点建议

3.1 适度放开农村金融市场,培育农村金融竞争机制

培育和发展具有多样性、竞争性和高效率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是改善农村金融供给的基础,要适当放开农村金融市场,放宽对农村金融市场准入的限制,扶持多种类型的农村金融组织发展。

3.2 构建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加大支持“三农 ”

合力对农村银行类金融组织进行改革和重新定位,构建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为主,非正规金融为补充,既有竞争又分工协作的农村银行类金融体系。

3.3 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现阶段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之一就是加快和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以新的理念和思路破解农村发展难题。 农村经济发展的多元化和多层次趋向,需要农村金融机构从信贷品种上加快创新,为农村经济主体提供便捷化、人性化和差异化的服务。

因此,农村金融机构应根据农村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和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需求,着重开发一些农民需要的、 适合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如农村住房、教育、医疗、耐用消费品等消费信贷。在金融服务方式上也要不断创新,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新型金融服务,构建农村金融服务网络,以满足农村不同经济主体日趋复杂的金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