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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我一直留着长发,好像从心里拒绝着短发,这缘于琼瑶小说中的女主角几乎毫无例外全是长发。我印象最深的是林青霞,长发披肩,明眸皓齿,我喜欢得心跳,于是也留了长发。
一留就是多少年,自己都不嫌郁闷。也不知道为什么不嫌郁闷,反正就是一直留着想换的念头都没有。有人说,女人如果失恋了,首先会和头发过不去,我没有。每次失恋,就是去吃冰激凌,吃得肚子凉凉的,火气就下去了,甚至冬天,也去吃冰激凌。我上大学的门口常年有卖,我是它们家的常客,店主是个四十岁的胖女人,爱吃瓜子,一年四季的吃。我毕业时,看到她门牙上有两个尖锐的缝隙,分外醒目。
扯的远了,回到短发。
我觉得短发好看是看到梁咏琪,她还出了一个同名专辑。她亦是与我一样,高而且瘦,可是从来是短发示人。她的大眼睛很忧郁,我想象不出她长发的样子。还有一个人,永远的短发,因为后来亦没有看过她的样子。她永远留在了记忆里:小小的虎牙,短发,笑起来,带着明媚的忧伤,很洒然,这个女子就是山口百惠。
我至今有她二十多岁正辉煌时的照片,三寸黑白照片,一头黑黑的短发,浓密,带着爱情的味道。她不笑起来是小说里的,笑起来是电影里的。我没有留短发的勇气,觉得自己这样瘦这样高,应该是长发。何况男人们说,长发啊长发,他们心中的女子,大多应该是长发飘飘。
但这个冬天我忽然感觉到索然。
在风里走时,长发飘起来,乱而纠缠。长期熬夜,头发掉得厉害,烫了之后,发质更差,我是一念之间要去剪头发――简直是迫不及待了,为什么不呢?
不,我没失恋。
一个男人,不足以让我对自己头发动根动基的,我也不惆怅,我就是想换个样子。
说干就干,到门口爱维丽,找楼上师傅,她一劝再劝,和所有给我打理过头发的师傅一样,说我最适合长发。
我不,我坚决的说。
好吧,他同意了。
长发一寸寸的飘落了,我不觉得心疼。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还是那张脸,可是,神奇的改变着,我看到自己的头发一点点短下去,到最后,我成了彻底的短发。
我又把它染成了从前的素黑。
镜子中,连我自己都犹豫不确定,师傅也吃了一惊:为什么比从前好看?显得那样精神,那样动人,那样简洁明快,那样飘逸?是啊,这亦是我没有想到的结果,我一直以为的长发,原来并不适合我。
那留了多少年的长发,原来是一个衡量青春的道具而已。
短发的我,多么年轻,多么清爽,我刹那间被一种莫名其妙的心酸击中。短发,我曾经以为你如此与我遥远着隔阂着,曾经以为我们根本应该是陌路。谁曾想到,多少年后,你与我亲近,贴心贴肺,似失散了的亲人,有说不出的亲。这多么像寻找一个人,千山万水,紧急遍布,却原来,他一直就在身边,如影随形,不离不弃。
看到我短发的人都叹,好看了。
大家说,啊,原来是这样子啊你,黑头发真好看,好像回到十六七岁,好像回到从前。
我惊讶。可是,是真的,连天天与我在一起的朋友都说,黑发好,女孩子味道。这句话更让我伤感,只能证明青春已去,女孩子的年代已去。而我的短发,不过是想紧紧地握住青春的尾巴,做最后的挣扎与妄想,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