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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工作过程的《国际商法》课程建设与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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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于工作过程的高职课程设计,是高职改革的要求。以《国际商法》为例,探讨了作为国际贸易专业的法律课程,应该如何确定其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改革思路,并对其课程建设改革的实践应用进行了总结。

关键词:工作过程;职业能力;高等职业教育

一、基于工作过程的高职课程建设的内涵

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建设是高职教育改革要求下的产物,是近年来我国高职教育改革的主要内容。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建设,提倡高职教育的教学模式应以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强调企业元素的引入,从工作过程中归纳典型工作任务,以工作任务为引领设计课程内容,鼓励学做一体,理实结合;实行师生互动,成效为本。

基于工作过程的高职课程开发,应该遵守以下原则:

(1)围绕社会需求进行课程开发。高职课程的开发教育、教学内容的设计应该服务于区域经济,以就业为导向,而且还须有一定程度的前瞻性以适应动态的社会需求。(2)凸显职业能力为本位。这是高职课程开发与改革的核心内容。职业能力培养应该作为课程教学的基本目标,对接实践,实现理实一体。(3)以工作任务为教学实施的线索。将课程教学内容与职业岗位工作任务对应,以工作任务为主线,把课程内容有机地串联起来,通过构建行动领域的学习项目,达到提高学生职业能力的目标。

因此,贯彻以上原则,基于工作过程的高职课程开发流程应该包括:首先,进行社会需求调查;其次,进行工作任务分析;第三,进行行动领域归纳;第四,开发学习领域课程结构;第五,设计学习情景或课程内容;第六,教学组织实施。

二、基于工作过程的《国际商法》课程改革思路

(一)明确《国际商法》课程定位

浙江省是我国的外贸大省,其外贸发展体现出以下特点:对外贸易总额占全省GDP的比重较大,出口商品构成以机电产品和纺织服装产品为主,贸易方式以一般贸易为主,中小企业成为浙江外贸出口的主力军。

根据浙江外贸发展的特点,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国际贸易实务专业(下面简称国贸专业)的专业培养目标为:面向各类中小型外贸公司、工贸公司、生产型外贸企业及中小型国际货代企业,培养掌握国际贸易基本理论,熟悉国际贸易规则和中国对外贸易政策法规、具备扎实的外语应用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熟练掌握外销业务、生产跟单、配载与货代、单证业务、报关报检等操作技能,具有国际视野,能够适应外向型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专业人才。

《国际商法》课程建设是围绕着国际贸易实务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而设计的,具有鲜明的针对性与适用性。浙江省是我国的外贸大省,其外贸活动的主体是为数众多的中小外向型生产企业及外贸公司。因而,在深入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国际商法》课程是培养外销员、国际贸易业务员等一线外贸从业人员所需要的专业素养的专业课程,因此,本课程对实现专业培养目标起着重要的作用。本课程根据中小外向型生产企业及外贸公司外贸业务员工作岗位所要完成的典型项目(具体工作任务)组织教学,配置相应的法律知识,完成职业素质的形成和职业能力的培养。通过法律知识的铺垫、真实案例的分析等教学方法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为学生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理清《国际商法》课程性质

根据以上定位,《国际商法》是我院国际贸易实务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主要介绍国际商法的基本理论和主要国家商法的基本规定,旨在培养和提高学生从事国际商事活动法律实务的操作能力。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掌握国际商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国际商事活动的基本法律规定。在此基础上,培养学生熟练运用国际商法理论知识处理有关国际商事活动及国际商事活动中发生的问题和纠纷的能力。《国际商法》的前置课程是《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贸易实务与操作》、《外贸函电》等课程。其后续课程主要是国际贸易实务专业的综合实训课、顶岗实习等。

(三)归纳《国际商法》课程特点

1.《国际商法》是一门综合性和应用性很强的课程。其综合性一方面是指《国际商法》课程的内容包括了多门法学专业知识,如合伙企业法、公司法、法、国际商事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票据法、运输保险法、产品责任法以及商事仲裁法等内容。另一方面,《国际商法》的综合性还表现在其内容的国际性。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不仅涉及到中国国内法的内容,而且还涉及到我国所参加和承认相关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的规定,以及西方国家两大法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一般规定。《国际商法》的应用性是指本课程的内容是围绕外贸业务的主要工作活动而展开的,主要侧重于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和操作。《国际商法》课程的开设,旨在通过理论性和应用性相结合的教学实践活动,使学生初步掌握有关国际商事法律的基本知识,增强法律观念,为毕业后从事对外经济贸易工作,顺利签订对外经济合同和处理对外经济争议打下扎实的基础。

2.体现高职教学中理论够用即可的原则。在本课程的教学内容设计上体现理论够用即可的理念,尽可能减少对有关法律知识的讲授,着重对现行法律规定的介绍。根据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在业务中所遇到的实际情况,本课程遵循“一条主线,两条辅线”原则来安排教学内容。即,在教学内容安排上,以中国法相关内容的介绍为主线,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为辅线,兼顾介绍两大法系的规定。

3.教学内容体现浙江省区域经济的特点。浙江省地处我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是我国对外贸易的主力省份,外向型经济特征明显。同时,浙江省又是民营经济占优势的省份,民营经济的活动主体是中小企业。据有关数据显示,浙江全省各类中小企业总数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9.98%,中小企业完成外贸出口占全省外贸出口总额的81.9%,工业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占全部工业企业从业人员的95.1%。我院国贸专业学生毕业生,在民营中小外向型企业工作的比例较大。因此,《国际商法》课程内容设计兼顾了浙江省区域经济的这一特点,主要以民营中小外向型企业的工作环境为其学习情境,增加来自民营中小外向型企业的实际案例,侧重培养学生具有民营中小外向型企业日常面临的法律事务处理能力。

三、基于工作过程的《国际商法》教学模式的具体应用

(一)围绕国贸专业职业能力要求明确课程培养目标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定位,《国际商法》主要面对的就业岗位是外贸业务员。因此,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对外贸业务员典型岗位职业能力进行归纳,认为合格的外贸业务员应该具备以下职业能力:公司及产品推介的能力、联系供应商和客户、建立贸易关系的能力、进出口价格核算及贸易磋商的能力、拟订外贸合同的能力、履行外贸合同的能力以及规避合同风险的能力。因此,《国际商法》要求培养学生熟练运用国际商法理论知识处理有关国际商事活动及国际商事活动中发生的问题和纠纷的能力:(1)能够正确处理合伙企业、公司企业设立的事宜;(2)能够熟悉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做到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3)熟悉外销合同订立的程序,掌握外销合同失效的要件;(4)能够正确签订外销合同并具备审查外销合同的能力;(5)能够正确运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中的各种违约救济方法,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6)掌握各国产品责任法的主要内容,熟悉各方承担产品责任的条件;(7)能够运用相关法律解决产品侵权问题;(8)能够运用仲裁方式解决商事纠纷。

(二)根据外贸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整合课程内容

课程教学团队与来自企业的技术骨干一起确定了企业外贸经济法律活动的典型工作任务和工作过程。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外贸业务员完成一笔完整的外贸业务要包括以下主要环节:寻找并确定交易对象,交易磋商,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解决争议。与之相对应的其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主要包括:国际商事组织法、商事法、国际商事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法、票据法、产品责任法、工业产权法、国际商事仲裁法等内容。因此,《国际商法》课程打破了以往的以知识传授为主要目的,强调课程体系的完整性、逻辑性的传统课程设计模式。本课程以外贸业务活动所要完成的工作环节为主线,将法律知识有机地融合到工作活动中,根据实际业务的需要来整合法律理论知识。即,本课程的设计以国际贸易专业知识为背景,以现行的中国法律规定为基础,以相关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内容以及两大法系国家的一般规定为延伸内容,从而形成具有整体性、操作性和个性化等特点的课程结构。

(三)教学过程体现学做一体、理实结合

本课程按照外贸业务员一般外贸业务活动所要完成的典型工作流程来安排教学内容,将法律知识有机地融合到工作过程,根据实际的需要整合法律理论知识。即,以国际贸易专业知识为背景,以现行的中国法律规定为基础,以相关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内容以及两大法系国家的一般规定为延伸,形成具有整体性、操作性和个性化等特点的课程结构。

在具体教学过程中,通过选取典型案例,组织学生认真思考,讨论分析等形式,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布置课后作业,让学生自己去选取实际发生的典型案例,经过分析后写出案例分析报告,以培养学生对知识的分析、思考能力。

下面以“国际商事合同订立”教学内容为例,本课程的教学过程可以分解为以下的步骤:

通过以上的教学步骤,学生在参与教学活动过程中,了解订立国际商事合同的有关法律具体规定,形成依法经营、合法交易的法律意识,以及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由于教学过程的仿真性和运营案例的全真性,故使教学活动的组织更具效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大大提高。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或以交易当事人的身份参加交易活动,在实际操作中掌握法律的具体规定;或以旁观者的身份分析问题,判断是非;或以裁判者的身份去处理问题。通过这种分角色的训练,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产生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 尹耕钦.高职基于工作过程课程改革的实践与思考[J].

职业时空,2009,5(12).

[2] 朱昀.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高职经济法教学模式探究

[J].时代教育(教育教学版),2010,(11).

[3] 王俊,徐原.高职经济类专业《经济法实务》课程的改

革与实践[J].职业教育研究,2010,(1).

[4] 杨理连.基于工学结合的工作过程导向式高职课程开发

的再思考[J].职业技术教育,2008,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