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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下金融会计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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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宏观审慎监管是为了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防止金融系统对经济体系的负外部溢出而采取的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管模式。2009年初,国际清算银行(BIS)提出用宏观审慎性的概念来概括导致次贷危机中“大而不能倒”、顺周期性、监管不足、标准不高等问题。但同时也带来了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不相匹配等一系列问题。为解决现有的相关金融会计问题,笔者提出了会计信息的转换处理、计量模型的改进、披露机制的完善等多种措施,但从长远角度看,应充分发挥中央银行在金融会计领域的宏观审慎监管作用。

【关键词】 宏观审慎监管 动态拨备制度 衍生金融工具

一、宏观审慎监管框架金融会计问题新进展

宏观审慎监管产生的大背景是美国次贷危机。与微观审慎监管不同,宏观审慎监管不仅关注外生性风险,而且重视金融体系的内生性风险特征,即横向与纵向两个维度。在横向维度上,宏观审慎监管应通过自上而下的监管框架,根据系统总体风险水平计算总的资本金要求,然后按照各金融机构对系统风险的贡献度分配资本金要求,从而达到监管目标;在纵向维度上,为抑制金融体系的顺周期特征,监管当局则主要通过逆周期政策实施监管。

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安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金融监管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需要根据宏观审慎监测分析结论和风险预警进行及时调整,统一协调安排,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维护金融稳定;金融监管部门和宏观调控部门建立相应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共享金融监管信息与宏观经济运行信息,协调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宏观审慎政策安排不仅包括金融监管政策的合理实施,而且包括货币政策的有效配合。

为适应宏观审慎监管的需要,国际组织与各监管机构逐步完善了相应的会计准则和国际监管要求,其中最具有影响力的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变更及《巴塞尔协议Ⅲ》的出台,主要是针对拨备、资本补充、资产计量等方面(见表1、表2、表3)。

二、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下依然存在的金融会计问题

会计信息作为金融机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反映载体,除了满足股东等利益相关者的决策需要外,也为宏观审慎监管提供最重要的基础数据信息。在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下,动态拨备制度、资本补充机制和预期损失计量模型等一系列措施构筑了系统性风险防范屏障,但同时也带来了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不相匹配等一系列问题。

1、动态拨备制度与会计确认基础存在冲突

贷款是银行最主要的金融资产,其所依托的实体经济状况会影响本金和利息的可回收性。新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计提减值准备的规定是以“存在的减值迹象影响未来现金流量”为前提的,即必须存在影响贷款未来现金流的客观证据,其计提的金额为贷款的账面价值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所以这项规定没有考虑潜在贷款风险的顺周期效应,即跨时间风险。为解决这一问题,银监会于2011年7月制定了《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动态拨备制度。该制度通过对贷款预期损失作出前瞻性估计,在经济运行的不同阶段动态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从而减少经济繁荣期的风险低估和为经济萧条期提供缓冲垫,达到减弱银行的顺周期信贷行为,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的目的。

尽管动态拨备制度能缓解顺周期效应,但是其做法需要把估计的未来损失包含在贷款减值准备里面,而会计准则是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基础,贷款减值准备应建立在“已发生”的基础上于本期确认,不能按照动态拨备制度的要求进行跨期确认。动态拨备制度是为了防范系统性风险,会计信息是为了服务决策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由于两者目标不一致,导致动态拨备制度不符合发生和确认均应在当期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两者之间存在着冲突。

2、缺乏资本补充机制导致资本结构不均衡

国家注资方式是解决国有银行资本缺口问题的传统模式,其通过使用外汇储备和发行特别国债的方式注资,会造成商业银行对政府的依赖性增强,一旦国家注资受阻,将使得资本充足率持续下降。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国有银行的融资行为也开始市场化。相较于国外先进银行多采用债务化融资的方式,我国资本市场特别是债券市场不够完善,大型银行主要依靠上市融资,地方性中小银行则主要利用政府的行政权力增资扩股融资,所以我国商业银行资本来源单一,绝大部分都是以普通股权益形式存在的核心资本,附属资本占比较小,附属资本充足率严重不足。截至2009年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占总资本高达91.06%。虽然《巴塞尔协议Ⅲ》提到普通股权益的弥补损失能力最强,但是考虑到普通股权益的高成本性,我国银行业机构在金融市场上仍然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此外,通过增加利润留存来补充资本是一种有效、低成本的方式,但我国商业银行显然很少采用。单一化的资本结构使得对资本的配置使用显得粗放,资本供给与资本需求在对接配置上存在偏差。

3、基于预期损失的资产计量模型存在缺陷

(1)现金流量计算的准确性有待加强。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通常应当根据资产未来每期最有可能产生的现金流量进行预测,并采用适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预期现金流模型的应用,需要报告主体为各种类型的金融工具建立评价模型、收集模型所需要的必要数据、对其进行验证、建立预测所需要的信息系统,以及计算合理的实际利率、进行回溯测试等,不仅需要大量的时间和成本,而且面临着历史数据是否完整可靠的现实问题,这些都大大增加了减值会计处理的复杂性,操作难度大。

(2)预期损失模型违背客观真实性会计原则。在强调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国际会计基本准则核心要求是会计信息应真实可靠,金融监管基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也格外强调审慎性。当会计信息的客观性与审慎性冲突时,金融监管要求审慎性优先,并通过预期损失模型来体现,而预期损失模型明显背离了会计目标的客观真实要求,可能引起会计理论的混乱和会计信息质量的下降。对投资者来说,如果缺乏专业的金融知识,很难正确理解报告内容,无法做出有效决策,最终将影响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

4、有关金融会计信息披露无法满足决策要求

(1)公允价值使用和披露不对等影响信息的决策有用性。据统计,在当前39项会计准则中,要求公允价值计量且需要披露的为12项,有7项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但不需要进行披露。对于需要披露的项目,暂行的会计准则没有统一的格式和规范,不同企业对种类、性质、名义金额、持有目的、公允价值等重要信息都是零散的在会计报表附注的不同位置予以披露,而有关估价模型和假设等信息,各个企业计算公允价值的依据也大相径庭,缺乏可比性和透明度;对于不需要披露的项目,则留下了广泛的人为操作空间。总而言之,公允价值对如何计量过于关注,而对如何披露相关信息却不够重视,忽略了对包括系统性风险在内的多种风险因素的披露,在反映收益的同时未能对风险进行有效监督。“重使用,轻披露”的制度性缺陷,使公允价值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大打折扣。

(2)衍生金融工具信息表外披露掩盖了其潜在的风险性。由于当前会计确认原则及计量原则的局限性,衍生金融工具不能作为表内项目在报表中得到反映,只能以表外项目的形式出现,这种处理方法违背了会计报告的初衷,不能充分反映衍生金融工具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衍生金融工具具有很强的杠杆作用,金融合约的价值一般高于保证金价值的数倍,所以这种高风险可能产生的后果显然是任何投资者进行决策时都需要考虑的重要信息。目前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报告主体的普遍重视,有关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信息的披露也有所加强,但是抽象的、定性的风险信息描述仍然不能使报表使用者完全了解衍生金融工具存在的风险,有关衍生金融工具量化的风险信息披露依然不足,这不仅会导致投资者作出错误的决策,也会干扰监管者作出正确的判断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三、进一步解决有关金融会计问题的政策及建议

实施宏观审慎监管,缓解经济的顺周期效应,已经成为国际社会金融监管改革的主导方向,而由此引发的监管要求与会计准则冲突等一系列问题,需要通过会计信息的转换处理、计量模型的改进、披露机制的完善等多种途径予以解决。

1、建立会计处理与动态拨备的转换机制

会计准则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而动态拨备需要覆盖贷款预期损失,两者之间的“已发生”和“预计发生”存在的冲突需要一种转换机制进行协调和对接,将贷款减值准备会计数据作为基础数据,按照逆周期宏观审慎监管要求进行动态调整。2010年3月11日,IASB主席David Tweedie致函FSB主席Mario Draghi,提出建立“监管用损益表”,将银行监管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和目标融入到财务报告中,具体内容是在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列示净损益的基础上,通过调整跨周期损失准备等项目计算得出“监管用净收益”,虽然没有得到FSB采纳,但可以当做解决拨备会计准则与动态拨备监管要求不一致的思路,这样既遵循会计准则需要,又能满足监管者的信息需求。因此,应积极研究和推广金融行业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技术规范,实现会计信息与监管要求信息的转换,从而满足不同投资者、监管者以及中介机构等的需要。XBRL分类标准具有可扩展性,其他政府监管部门可依据相应的监管要求,根据通用分类标准制定和适用于各监管需要的扩展分类标准;企事业单位出于内部管理的需要,也可依据自身要求在通用分类标准基础上进行相应扩展。

2、形成结构均衡的资本补充机制

(1)持续补充核心资本。核心资本补充方式包括内源性和外源性融资两种方式。内源性融资对于银行短时期的盈利能力要求很高,但从长期看,利用留存收益补充银行资本不会稀释老股东的股权比例,银行自主性高,而且自发刺激银行提高资本使用效率,是解决银行资本金压力的最有效途径。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加快业务转型,加强成本管理和内部核算,形成核心竞争力,争取最大利润,形成良性内源融资机制。外源性融资的规模效应优于内源性融资,定向增发、公开增发、配股等再融资方式,顺应投资者认股意愿可以扩张银行资本,但会摊薄每股收益,影响整个大盘的走势。因此,各商业银行应该根据自身业务的特点,选择合理的外源性融资方式,利用最优的资本补充工具,有效补充核心资本。

(2)多渠道补充附属资本。补充附属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发行次级债券、资本混合债券、可转换债券等。由于次级债券和资本混合债券可计入银行附属资本,并且相对于发行股票补充资本的方式来说,发行次级债券和资本混合债券程序相对简单、周期短,是一种快捷、可持续的补充资本金的方式。目前银行所发次级债券和资本混合债券有相当部分在银行系统内认购,银行相互持有次级债导致银行系统抵御风险的能力并未提高,如果能使银行次级债发行对象转移到银行系统外,将大大降低银行系统风险。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化成发债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后,就实现了由增加附属资本到补充核心资本的转变,即可转换公司债券对银行资本有双重补充的作用。随着我国债券市场的逐步发展,银行业的可转债市场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3)优化资本结构。《巴塞尔协议Ⅲ》将银行普通股权益最低要求将从目前的2%提高到4.5%,从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情况来看,大部分银行的普通股权益比例都高于这一标准。这固然能较好的防范银行体系风险,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几乎都是普通股权益,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银行核心资本补充的途径,限制了杠杆率的使用,不利于银行的业务转型。因此,商业银行在满足监管标准要求的同时,应适当增加优先股占比,寻求适合自身发展的资本结构。

3、适时推出操作性强的预期损失模型

以预期损失模型计量金融资产减值还处在尝试阶段,不仅需要一个相对较长的时期来开发支持预期损失模型的软件系统,而且还需要各方面的信息资料,才能作出准确的衡量。新的资产计量准则中关于我国银行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对比较少,而证券和保险业比较多,这需要加强培训和学习,决策研究更好的预期损失模型确定减值。另外,应该留出充足的时间进行减值准备系统转换的筹备工作。企业采用预期损失法,势必会增加财会人员的培训费用、财务软件的升级改造费用等,耗费企业大量的时间进行筹备工作,如果考虑到国别因素和语言差异,还需要开展翻译工作,以及与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协调工作。

4、引入风险价值(VAR)信息披露机制

对于许多衍生金融工具来说,由于杠杆作用的存在,在它们身上所产生的潜在损失额可能大大超过其在报表编制日的名义价值或公允价值。因此,仅靠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价值或公允价值的方法来对衍生金融工具所蕴含的风险进行估计是不精确和不可靠的,引入风险价值(VAR)信息披露机制则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VAR信息披露机制是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表外定量披露,具有公允价值和敏感性分析的功能,可以为决策者提供更完整的相关会计信息。VAR代表在一定置信水平和一定持有期间内某一投资组合所面临的最大潜在损失额,是一种投资组合的风险分析工具。通过投资组合的VAR评估,管理者不仅可以了解到这一投资组合的整体市场风险状况,而且还可以掌握构成投资组合的每一项资产或者其相应的调整、变化对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构成的影响。它实际上是将资产的风险信息量化为具体数字,这样就有助于监管部门根据量化的风险信息来评估资产的风险质量,并以此确定具体的资本要求,控制投资组合的风险。

四、充分发挥我国央行在金融会计领域宏观审慎监管作用

为解决现有的具体的相关金融会计问题,笔者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但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为解决基于宏观审慎的会计管理问题以及应对更多复杂问题出现的挑战,应探讨如何充分发挥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在金融会计领域的宏观审慎监管作用,包括在中国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中,人民银行的地位、宏观审慎管理中的政策工具等。

1、确立人民银行在宏观审慎监管中的主导地位

(1)赋予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一是建立由人民银行负责宏观审慎监管、专业监管机构负责微观审慎监管的金融监管职能构架。二是明确人民银行在宏观审慎监管体系中的职责,包括分析和监测宏观经济变化对金融系统稳健性的影响、评估整个金融系统的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率以及杠杆率状况可能产生的风险,发现金融系统不稳定的来源并发出风险预警。人民银行要从国际经济指标、国内宏观指标、国内区域指标等多个层次上建立起系统性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各类金融机构要按人民银行要求及时提供资料,人民银行据此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监管要求。三是赋予人民银行监管所有可能给金融系统带来严重风险的机构的权力,将宏观审慎监管的范围扩大到所有可能对金融稳定造成威胁的机构,除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外,还包括各类场外金融产品交易场所、资本流动的跨市场投机者以及特殊目的实体等。

(2)完善组织协调,形成更好的政策执行机制。参照目前我国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形式,建立人民银行与各监管当局及其他宏观调控部门的协调机制,成立宏观审慎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常务副总理任主任,由人民银行、各监管当局和宏观调控部门及专家学者参加,并设立研究分析监测机构。这样就能够保证有关宏观审慎监管政策与其他宏观调控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在政策上的一致性,有利于政策的更好落实。通过加强人民银行与各金融监管当局的协调,更好地量化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对系统风险的贡献度,共同确定总体风险的资本要求总量,完成在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分配,并且合理确定各种政策的实施时间和步骤及标准,包括政策调整和政策的退出。

(3)加强人民银行与国际监管机构协调合作。跨境金融风险冲击是产生系统性风险、危害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人民银行履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责时,要高度重视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特别是在完善宏观审慎监管方面。如果缺乏国际协调,鉴于资本的高流动性和趋利性,任何国家都难以在改革银行资本监管标准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要充分利用我国作为金融稳定理事会成员国的地位,授权人民银行加强与国际金融监管机构的合作,防止国际金融风险对我国金融体系稳定的冲击,并借鉴其他国家监管机构、国际金融组织的成功经验和指导原则等,进一步发挥人民银行在我国的宏观审慎监管体系中的作用。

2、强化存款准备金制度的调节功能

为保持经济的平稳发展,需要将存款准备金制度与宏观审慎监管制度结合起来,对于信贷高速增长的金融机构实行更高的存款准备金率。目前,我国存款准备金率在频繁的调整之后已经处于高位,同时根据不同银行的系统重要性采取了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这都是为了实施宏观审慎政策的需要。在此基础上,我们有必要进一步优化存款准备金政策,将其细分为基本存款准备金率和宏观审慎存款准备金率。宏观审慎存款准备金率根据不同银行的信贷增长率以及社会贡献度和资本乘数等等确定,包括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和信贷增量准备金率。实行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制度,将金融机构执行的存款准备金率与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状况、贷款增速等指标挂钩,这可以制约资本充足率不足且资产质量不高的金融机构的贷款扩张,熨平经济周期中信贷的波动幅度,更好地发挥逆周期的调节功能。信贷增量准备金率是以某一时间点信贷总量为基数,商业银行此后所有新增贷款都向人民银行交纳一定比例的准备金,以此达到直接调节的效果。

3、建立逆周期超额资本缴存制度

国务院在2011年“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设置抵御经济周期波动的超额资本,这体现了对于危机的反思与新危机的预防。人民银行应加强对态势的跟踪与应对,及时建立逆周期超额资本缴存制度,规定各银行将资金统一缴存中央银行管理,也就是说人民银行应该进一步增设会计科目,具体管理办法可参照目前的存款准备金缴存制度,并通过在报表中定期向外公布的方式,提高政策的透明度。

4、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步伐

存款保险制度,是保护存款人利益和提升社会公众信心、维护金融体系长期稳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功能、金融监管部门的审慎监管共同构成金融安全的基本要素。目前,国际上约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该制度在抵御金融危机、维护市场稳定和担当处置危机的操作平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因此我国应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并明确人民银行在该体制中的主导地位。一是应及早出台《存款保险条例》,明确存款保险制度的承保范围、保险限额、保险费率等问题;二是要设立由国有非盈利性的存款险公司从事具体事务操作,并赋予其必要的监督管理和资产处置权;三是要建立以人民银行为主导的,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存款保险制度管理体制以及科学有效的信息共享协调机制,为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有效实施提供扎实的监管基础。

【参考文献】

[1] 张强、张宝:宏观审慎监管下的系统性资本要求[J].中国金融,2011(17).

[2] 巴塞尔银行委员会:巴塞尔协议III[S].2010.

[3] 中国银监会: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指导意见[S].2011.

[4] 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S].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