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烦人的“家务事”:丧夫媳妇还有赡养婆婆的义务吗?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武汉女人张江凤(化名)的丈夫因病去世,只留下她和女儿相依为命。让她没想到的是,就在她还沉浸在丧夫之痛的时候,婆婆要求她每月支付500元赡养费,态度十分强硬。她顿时傻眼了。张江凤的女儿只有14岁,正在读初中,而她每月工资仅够两人勉强度日,哪有赡养婆婆的余力啊?她当即拒绝。从那以后,张江凤的噩梦开始了……
2011年7月1日,张江凤拨通了本刊司法援助热线,寻求帮助――
事件经过
今年38岁的张江凤出生在武汉市青山区一个普通工人家庭。高中毕业后,她进入汉口一家商场做营业员。1995年,张江凤经人介绍,与在汉口一家家具厂工作的男青年胡小平(化名)相识,并很快组建了家庭。1997年8月,他们的女儿小敏出生了,一家人的日子过得幸福而甜蜜。唯一让张江凤不满意的是,女儿出生后,婆婆王英(化名)对她越来越挑剔。张江凤家离婆婆家只隔一条街,在她怀孕的那段时间,婆婆几乎每天都会炖汤送过来。可是,当她生下女儿后,婆婆就变脸了,说话总是不冷不热。张江凤的个性强,受不了婆婆的冷遇,此后除了过年,平时都不会去婆婆家。
胡小平是家中老大,下面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胡小平的父亲去世得早,他们兄妹三人都是婆婆王英一手拉扯大。因此,王英在家里从来都是说一不二,威信很高。张江凤和婆婆不和,胡小平的弟弟、妹妹自然对张江凤也没有好脸色,虽然胡小平经常从中斡旋,但他们的矛盾依旧越来越深。
2005年5月1日,胡小平的弟弟结婚。作为兄嫂,胡小平和张江凤除了送上5000元贺礼外,还忙出忙进为他操办婚事。不料,就在当天早上,女儿小敏突发高烧,张江凤为了照顾女儿,没能参加婚礼。
当天晚上,婆婆怒气冲冲地找上门来,破口大骂:“我还没死,这个家就要散了,你这个女人就是不愿我们家里好。”张江凤被骂蒙了。从那天开始,她就再也没有踏进过婆家一步。
2010年9月,胡小平在武汉同济医院检查出患有肝癌,已经到了晚期,癌细胞开始扩散了。张江凤生怕检查有误,又拖着丈夫去了协和医院、省人民医院、肿瘤医院等好几家医院做检查。结果别无二样。
张江凤伤心欲绝,第一时间把这个消息告知婆婆一家。那段时间,大家都放下了恩怨,全心照顾胡小平。胡小平在病痛的折磨下,只熬了4个月就去世了。
2011年2月26日,就在胡小平去世的第7天,婆婆王英一大早就来到张江凤家,对张江凤说:“你还年轻,如果你想改嫁的话,我们也不反对。”
张江凤顿时愣住了,木然问道:“我嫁给谁?”王英生硬地说:“我怎么知道?你爱嫁谁就嫁谁。”张江凤这才回过神来,她知道婆婆这是上门来摊牌了。她没有在这个话题上纠缠,直接问道:“你们过来到底有什么事?”王英冷冷地说:“小平是我生养的,我听说他买了商业保险,好像保险赔付里面也有我的一份。”
张江凤瞬间明白了婆婆的意思,她是来要钱的。她强压着心头的怒火说:“行,到时候赔付下来,该给你多少就多少,我一分钱都不会少你的。”
王英听后,点了点头说:“好,那现在我们谈另一件事,小平在的时候,每个月给我500元生活费。现在他的人虽然不在了,但你是他老婆,这个钱我觉得你还是应该给,以后我每个月15日会准时来拿钱。”说完,不等张江凤反应过来,就转身离去。
张江凤很想追出去反驳,但她觉得两条腿像是灌了铅一样,一步都迈不动。看着丈夫的遗像,泪水再也止不住,狂涌而出。她生平第一次感觉到亲情的冷漠。
3月10日,张江凤来到婆婆家,想好好和婆婆谈一次,告知婆婆自己确实付不出赡养费。从丈夫治病到去世,她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而她每月2000多元的工资,仅够她和女儿勉强度日。可是,让张江凤没有想到的是,她的话还没说完,婆婆就激动了,一边哭喊着死去儿子的名字,一边撕扯张江凤的衣服,说她不孝顺。
王英的哭喊声,引来了很多邻居的围观。这些老邻居对张江凤一家的情况十分了解,都知道她和王英不和,于是七嘴八舌地指责张江凤。张江凤百口莫辩,只得狼狈地走了。
回到家后,张江凤越想越气愤,打定主意一分钱不给。
3月15日下午6时,婆婆王英再次来到张江凤家,在大门口大声嚷嚷说:“媳妇啊,我快没钱吃饭了,把这个月的生活费给我吧。”
张江凤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往头上涌,整个头都要炸开了。她歇斯底里地吼道:“我自己都没钱吃饭了,哪还有钱给你?你给我滚!”
王英一听这话,马上往地上一坐,边哭边骂。紧接着,她抛出了“杀手锏”,恶狠狠地说:“你别得意,我告诉你,我问过人,你住的房子是我儿子的名字,就算我儿子不在了,这套房子还有我一份。”
张江凤顿时傻眼了。最后,在邻居的劝导下,王英才悻悻地离开。
此后,王英隔三差五都会到张江凤家里哭闹,就算孙女小敏出来劝她,也无济于事。此时,张江凤还没从丧夫之痛里恢复过来,她真的不知该如何面对强势的婆婆……
本刊援助
2011年7月6日上午,本刊记者在武汉六渡桥见到了张江凤。张江凤显得非常憔悴。刚一见面,她就迫不及待地说:“我快要被逼疯了,如果我有钱给她的话,绝对会给,哪怕是花钱买个清净都行。”
随后,本刊记者随张江凤来到她家所在的社区,见到了居委会张主任。张主任说:“我们也做过王英很多次工作,可是那个老太太就是油盐不进,根本不考虑张江凤现在的处境。将心比心,张江凤丈夫刚去世,还要抚养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收入又不是很高,怎么可能还有余力给赡养费?更何况,王英另外还有两个儿女,我都不知道她到底是怎么想的。”
接着,本刊记者又随张主任来到王英家。不巧的是,王英不在家。邻居告诉本刊记者,她去汉阳女儿家了。
采访结束后,本刊记者留下了本刊司法援助团的电话,告诉张江凤,如果有需要,可以先请教专业律师。
律师点评
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周华、程松亮律师认为,张江凤所反映的问题,涉及两个法律关系。
第一,儿媳妇没有赡养婆婆的法定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但张江凤只是王英的儿媳妇,并非其子女。因此,双方未形成抚养赡养关系。王英要求儿媳承担赡养义务,于法无据。相反,王英另外两个健在的子女对王英有赡养的义务,如果王英要求赡养费,应向另外两个子女主张。
第二,胡小平死亡后,应发生遗产继承的法律后果。胡小平在世时,其与张江凤在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所有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均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如果房产也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即使是胡小平的名字,也应属于胡小平与张江凤的共有财产。在胡小平死亡后,夫妻共有财产首先应该进行分割,然后再进入继承关系。
以房产为例,50%的份额归张江凤,另外50%的份额归胡小平。归胡小平的50%视为胡小平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按法律规定予以继承。依据法律规定,胡小平的妻子、女儿和母亲均属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均有权要求分配遗产。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可以按每人三分之一的比例分配50%的房产份额。由于张江凤的女儿还未成年,其份额应该由其监护人管理,也就是由张江凤本人管理。因此,综合来看,房产最终归张江凤支配的比例有83.33%,剩余的16.67%则应归其婆婆王英享有。
因此,王英对房产有权主张16.67%的份额,这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走到法院,法院一般会将房产判给持有较多份额的一方(即张江凤),并要求得到房产的一方向对方(即王英)支付补偿。考虑到张江凤目前的补偿能力,她可以采取在一定期限内支付补偿的方式。从这一角度来看,王英有权要求张江凤支付的遗产分配的补偿款,而不是赡养费。需要补充的一点是,如果胡小平死亡时存有未清偿的债务的,该债务也应该随财产的分配一并分担。也就是说,王英主张房产份额的时候,也应该承担所遗留的相应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