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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整治撬动“农村内需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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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5月19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在北京分别与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北、广西等10省(自治区)举行了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协议签字仪式。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加大投入,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正式启动。张少春副部长在签字仪式上指出,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工作有利于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有利于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有效地搭建聚合各类涉农资金发挥综合效益的平台,支持和带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大量荒芜与城市用地逐年紧张的矛盾日益显现。因此,加快农村用地整治,释放用地空间已刻不容缓。这一举措,事关国家战略,利国利民。

我们认为,此次由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推进的10省农村土地整治行动,保守估计有望带动农村近5万亿元的内需市场,如果将这一活动向全国铺开,有望带动全国农村约12万亿元的内需市场,进一步刺激建材、家电、家具、装修材料等行业需求,极大提振农村内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10个试点省份具有典型代表性

就这10个与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签署协议的省份而言,这10个省份作为土地整治的样本具有以下3个方面的典型意义:首先,从经济实力的角度来看,这10个省份GDP占全国经济比重近41%,农村人口占全国农村人口的比重为42%。从这个角度上来看,这10省份的试点有望对全国带来明显的示范效应,特别是对全国经济的影响比较显著。其次,从试点风险控制的角度来看,这10个省份的城市化程度在全国处于中游左右的水平,平均在40-50%。这样的城市化水平不会太高,如果太高就失去了土地整治的试点意义。同时,这些城市的城市化水平也不太低,使得这些省份有足够的财政力量和经济实力保证试点的成功概率,进而总结经验向全国推广。

土地整治事关国家战略

2010年中央关于“三农”的一号文明确提出,“继续增加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土地整治投入,有计划分片推进中低产田改造”。近年来,中央做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乡统筹的战略决策,“三农”问题不断得到管理层的重点关照与扶持,中央和地方不断加大投入支持农村建设,以改变农村面貌,其中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跃升为国家战略,正式写入2009年中央1号文和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国土资源部2009年印发的《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也已对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到2010年,中央1号文延续了上述精神,并逐渐加大了执行力度。

随着我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启动,许多地方的工作思路已经由单一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向“田、水、路、林、村、房”综合整治转变,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以村、镇为单元全面考虑,统筹规划,综合整治,有效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出现这种转变的一个重要因素是,随着我国城市化和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土地越来越成为地方发展经济的瓶颈,城市可供利用的土地逐渐减少,使得地方政府有足够的动力在尊重“18亿亩耕地红线”的条件下,通过综合整治农村居民宅基地来获得新的工业用地空间。另外,农村土地整治潜力巨大,我国不少地方村庄散乱、空心村多,村庄建设用地的存量巨大。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的测算,如果按照新农村建设人均上限标准120平方米测算,通过整治可置换出600多万亩建设用地指标。从这个角度上理解,我们认为,“迁村并点、整村搬迁、旧村改造”有望成为此次土地整治行动的重点内容。

农村土地整治:一“整”三“得”

我们认为,通过对农村土地整治,特别是农村宅基地的整治,将带来3个方面的效果。

其一,正如上文所提到的,通过对农村土地整治,特别是对农村宅基地的整理,将带来大量的建设用地指标。从某种程度上说,地方政府极力发展经济而受制土地的“瓶颈”,通过这一途径便可迎刃而解,因此地方政府愿意并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整治,以满足地方政府的用地需求。

其二,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耕地的数量,甚至提高耕地的使用效率。因为以前农村耕地缺乏统一的规划,耕地零散限制了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和普及,进而限制了我国的农业劳动生产率。从国际对比来看,我国农业机械化程度不仅落后于日本、意大利、德国和法国等发达国家,而且也落后于埃及、越南等发展中国家。因而,通过土地的整治,有望使得耕地连接成片,便于大型农业机械化作业,进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加我国农产品产量,提高我国粮食的供给率。

其三,农村土地整治,特别是宅基地的整治和农民的旧村改造、搬迁,有望成为我国新一轮拉动内需特别是农村消费需求的重要动力。与2009年政府启动的“家电下乡”等刺激消费的政策相比,农村土地整治对农村消费的推动覆盖面更广,刺激的力度更大。因为“家电下乡”和“汽车下乡”等刺激消费的政策,是一种基于改善性的需求愿望,其主要得益于政府的财政补贴,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产品的价格,增加了消费需求。但农村土地整治,将是非常切实而且是必须的消费需求,在消费的弹性上趋于刚性,推动的消费空间将更加宽广。一方面,从全国的层面来看,我国农村人口权重和其经济地位不匹配是成为扩大消费需求的主要障碍。2008年我国农村人口占比为54%,而农村消费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占全国25%和15%。因此,要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应对经济的不确定性,充分挖掘农村消费空间尤为重要。而要尽快推动农村消费启动并带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通过土地整治带来农村的住宅拆迁进而增加建设新居的需求成为拉动农村消费的主要途径,或者说启动农村的“房地产开发周期”。另一方面,从微观层面来看,特别是从每百户家庭拥有的耐用消费品数量来看,农村家庭的配置程度要低于城镇家庭。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的耐用消费品数量,洗衣机是城镇家庭的50%,电冰箱是城镇家庭的32%,照相机是城镇家庭的11.3%,而空调器仅是城镇家庭的9.8%。从这个角度看,通过推动农民乔迁新居,就有望刺激农民的消费需求,带动整体消费市场的快速扩张。

投资策略

按照一定的假设条件,我们把农民乔迁新居分为房屋建造、房屋装修和房屋配置三个项目,土地整治特别是宅基地整治有望增加lO个试点省份农村市场的需求近5万亿元,占2009年中国GDP的比重为15%,规模上几乎相当于2008年出台的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如果把这一试点向全国推广,我们初步估计总共拉动中国农村内需市场近12万亿元,占2009年中国GDP的比重为37.5%。从行业来看,建材、家电、汽车、家具和装修材料等行业有望受益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