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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卫星干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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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9日,“中星9号”直播卫星在西昌发射成功。6月25日,星上已开通测试信号。6月27日,直播星公司的技术人员向我们透露,目前卫星运转良好,下一步就等广电总局传送节目信号了。奥运会之前开播,在技术上已经没有问题了。

我国的卫星电视直播时代就要开始了。寄托了太多人期望的直播卫星离我们越来越近了,他终于来了,直播卫星干嘛来了?想到这个问题,我自己都吃了一惊,怎么会冒出这个想法?短暂的诧异之后,我知道,这的确是个问题。

回顾中国直播卫星的发展历程,业内人士无不感叹其命途多舛。早在1978年和1983年,国家高层领导就曾经两次批示过广播电视卫星发展计划,但都因当时环境和政策的影响而流产。1993年,时任国务院总理的签发国务院第129号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禁止个人接收卫星电视,对卫星设备生产单位实行许可制度。在此后15年中,129号令作为一份具有法律意义的政策条文,一直是之后十几年间国家广电总局和信产部陆续实施细则以及各种通知、办法的法律基础。一位广电总局的离休官员曾经就直播卫星的事说过这样的话:“我已经从30多岁等到了60多岁”。也是在6月27日,我们还从广电总局副总工杜百川那里得到证实:“截止到今天,129号令仍旧没有通过修改,也没有任何重新解读129号令的文件出台。”

那么,直播卫星干什么来了?也许,我们需要从源头说起。

我们都知道,电视直播卫星属于地球静止轨道(GSO)卫星,而地球静止轨道卫星都要定点在赤道上。如果每1度安排1颗卫星位置,那么赤道上就只有360个卫星位置。如果0.5度安排1颗卫星位置,也不过720个卫星位置。所以,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国防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是世界各国必争的一种宝贵的战略资源。就目前国际电联(ITU)登记情况看,地球静止轨道上C频段通信卫星已近饱和,Ku频段通信卫星也很拥挤。近年来,包括日本、印度、韩国、马来西亚在内的亚太地区的一些国家,纷纷自行或联合制造通信卫星,抢占轨道资源。各国卫星之间出现“撞车”和需要协调的情况时有发生。据资料显示,目前全球在太空的卫星约有800颗。其中美国在轨卫星400多颗,其它国家300多颗。俄罗斯拥有近百颗卫星;欧洲国家共有卫星约70颗;日本目前约有在轨卫星28颗。

在我国上空东经50度至东经180度范围内,有90多颗卫星。我国自1970年发射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东方红1号”以来,我国相继发射了东方红2号和3号、中卫1号、中星6号、鑫诺1号、亚洲4号、亚太6号等卫星。我国在轨静止轨道卫星数量达到18颗,非静止轨道(NGSO)卫星达到11颗,今后3~5年还计划发射各类卫星30~50颗。在现行卫星广播业务规划中,我国有4个静止轨道卫星位置(即东经62°、92.2°、122°和134°),每个轨位2个下行波束,每个波束12个27MHz带宽的频道,即共有96个27MHz带宽频道。中星9号直播卫星就定点在东经92.2°上。

国际规则中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的主要分配形式为“先申报就可优先使用”的抢占方式。国际规则还规定,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在登记后的7年内,必须发射卫星启用所申报的资源,否则所申报的资源自动失效。今年是拥有东经92.2°轨位的最后期限,从抢占资源的意义上讲,如果今年中星9号直播卫星还不发射,那么,我国就将失去东经92.2°的轨道位置。所以,中星9号必须在今年发射。

当然,仅仅跑马圈地是不够的,直播卫星必须要“运营”起来。更确切的说法是要“使用”起来。在129号令没有解除前,广电总局为直播星的“使用”找到了非常好的落点,那就是为广大农村提供服务。

截止到2007年底,全国共有播出机构2587家(电台263家、电视台287家、教育台44家、广播电视台1993家)。开办节目3760套(广播2477套、电视1283套)。此外还开办了155套付费节目(付费电视138个、付费广播17个)。目前,我国的卫星上行站34座、卫星收转站3000万座、微波站2749座、发射台和转播台6.6万座。请注意,3000万座卫星收转站是2007年广电大转星时的统计数字,这里面包含了全国“村村通”个人卫星接收套站的数量。1998年以来,为解决我国部分农村地区收听不到广播、收看不到电视的突出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广电总局共同组织实施了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截止2005年底,国家共投入建设资金34.4亿元,运行维护费0.4亿元,完成了11.7万个行政村、10万个5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建设任务,并修复了1.5万个“返盲”行政村“村村通”工程,解决了近1亿农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问题。

但是,目前农村广播电视建设总体上还处于较低水平。在自然条件比较差的偏远农村还存在广播电视覆盖“盲区”。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测算,全国新通电行政村和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中还有广播电视覆盖“盲村”总数为716,663个,其中西部地区488,083个,中部地区192,342个,东部地区有36,291个。想要消灭以上的“盲村”就要靠直播卫星了。根据发改委、财政部以及广电总局的测算,完成上述建设任务共需投资107.5亿元,其中西部地区73.2亿元,中部地区28.9亿元,东部地区5.4亿元。我们从发改委和广电总局已的规划案中看到,以上的任务需要在2010年完成。看来未来几年,100多亿元的政府采购大单,要让那些卫星电视接收设备生产商赚得盆满钵满了。

自直播卫星发射成功后,在百度里搜索“直播卫星”几个字,可以找到260多万条结果。其中有很多是涉及媒体探讨直播星和有线电视之争的内容。这毫不奇怪,从其它国家的情况看,卫星电视和有线电视的竞争是彼此逃避不了的宿命。我国近5年来,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进程逐步加快。数据显示全国已有2600多万有线数字电视用户。直播卫星的到来,是否会打乱广电总局的有线电视数字化进程规划?是否会掀起与有线电视的大战?

探讨这个问题,我们还需要回到直播星运营的源头来分析。直播卫星的运营分空间段运营和地面段运营。空间段指的是卫星上下行信道的运营,地面段是指节目源组织,客户服务管理的运营。从其它国家的经验看,空间段和地面段的运营关系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模式:空间段和地面段合一运营、空间段和地面段独立运营。美国的运营模式是空间地面统一式管理:卫星的正常运营、用户管理、售后服务各环节都是运营商独立运作。欧洲的模式则是空间段和地面段分开独立运营。由于欧洲各国疆域较小,且各国对卫星的限制法规有所不同,因此一般都是各国卫星公司租用国际卫星组织的转发器,然后自行运营地面段用户系统及服务。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采用的空间段和地面段分别运营的方案,与欧洲的模式基本一致。空间段运营由中国直播卫星公司管理。其未来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出租转发器。而地面段公司目前还没有成立。恰恰是这一点,在我们随后采访的几个有线电视运营商时,被他们反复提起。他们一致认为,卫星直播产业需要形成空间段、地面运营网络、节目源、设备供应商、设备维修服务等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卫星地面段运营主体不确定,相关产业链个体就无法介入,组成闭合的结构。其中一位强势的有线运营商甚至说,“即使有一天卫星地面段运营公司成立了,3年内我们也不会担心直播卫星对地方有线电视运营商造成重大影响。尤其是卫星地面段运营公司要是以中央电视台为主导成立,我们就更放心了,直播星就一定不会对有线电视造成负面影响。”

《中国直播卫星产业报告》预测,到2010年,中国直播卫星用户将超过1 5 0 0万,约占有线电视用户总数的11%,预计将占到数字电视用户总量的17%,终端设备市场以及收视费的总体规模在百亿元左右。该报告预计,到2010年1500万中国直播卫星用户中将有80%来自于农村市场。中国现有3.4亿电视用户,其中1亿户为城市有线电视用户,近2.5亿电视用户为农村用户。

直播卫星来了,就目前的情况来说,也许仅仅是来了而已。

直播卫星来了,更为确切的说,是农村直播卫星来了。对于我们的大多数读者来说,没有直播星的时候,我们看卫星电视,有了直播星,就会有更多的我们看卫星电视。这不是很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