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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老汉状告不孝子:还我15年的“带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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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的传统观念里,父母给儿女带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江西省乐安县的一对老人为了向儿子、儿媳索要“带孙费”,竟然一纸诉状将他们告上法庭。一家人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矛盾纠葛?老人的诉求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请看本刊报道――

家逢巨变,

老两口辛苦育孙15

乐安县位于江西省中部,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越,是省林业、蚕桑出产重点县。

时年64岁的陈汉华是乐安县罗陂乡杏园村村民,与妻子王早莲育有两子两女。陈汉华勤劳能干,有一手做红薯粉丝的祖传手艺,除了务农,他还将做好的粉丝到县城出售,老伴则在家养母猪,卖猪仔。在夫妇二人的辛勤劳作下,全家过着幸福安康的生活。早在1991年,陈家就在村里率先盖起两层楼房,让当地村民羡慕不已。

转眼之间,儿女已长大成人,两个女儿嫁到外村,儿子也都成家立室,陈汉华和老伴本该安享晚年,可现实却截然相反。这还得从他们的两个儿子说起。

长子陈步晓生于1971年,次子陈步林比哥哥小两岁。小时候,两个儿子都很听话,兄弟俩的感情也很好。但是,长大之后,两人之间竟渐生罅隙,矛盾也随之出现。

早年,陈汉华夫妇曾收养过一个女孩,取名红梅,和四个亲生子女一起抚养。红梅长大后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姑娘,陈汉华夫妇决定将她许配给其中一个儿子。

哥哥陈步晓头脑灵活,做事有主见,但脾气有些粗暴。弟弟陈步林则性情温顺,为人忠厚,显得有些木讷。二人都对红梅心生爱慕。相比之下,红梅更喜欢陈步晓的男子汉气概,两人经常找机会单独见面。对于陈步林,红梅一直视他为兄长。

陈汉华夫妇哪里知道孩子的心思?见红梅与陈步林相处得很好,两老便暗自做主把两人的婚事给定了。出于对养父母的报恩之情,红梅只好答应这门亲事。

陈汉华夫妇原本以为成就了一段好姻缘。陈步晓却认为父母偏爱弟弟。平时看着红梅和陈步林出双入对,他对弟弟愈加痛恨。

1994年,陈步晓一气之下与本地女子彭香月成婚,随后生下儿子欣欣。尽管娶妻生子,他从未减轻对父母和弟弟的怨恨。1995年年初,陈步林与红梅完婚。成婚后,兄弟俩都和父母住在一起,两家人低头不见抬头见,难免有些磕磕绊绊。

一天,彭香月吃完午饭,碗筷一扔便抱着孩子去邻居家串门。婆婆王早莲看她不做家务,不禁唠叨起来:“现在世道反了,当婆婆的反而要像仆人一样侍候媳妇。”

彭香月不服气,心想:红梅平时也不爱干家务,婆婆怎么没说她却要说我呢?同是儿媳,婆婆这么做明摆着就是偏袒弟弟一家。她跑去向丈夫告状。陈步晓本来就认为父母偏心,当即冲出房门,把厅堂的桌椅板凳砸得一片狼藉。

陈汉华自然不会坐视儿子的无礼,抡起木棍把陈步晓教训一顿。弟弟陈步林闻声出来,也觉得哥哥的行为过分,便说了几句公道话。这让陈步晓愈加觉得父母和弟弟站在同一战线,心里的怨恨更深了。

第二天一早,陈汉华夫妇被孙子的哭声惊醒,出来一看,不满周岁的欣欣竟独自坐在厅堂哭泣,大儿子和大儿媳不见踪影。陈汉华赶紧叫小儿子四处寻找,结果找了一天也没找到。村里有人看到陈步晓和妻子背着行李出门,说是要去打工。

无奈之下,老两口只好带着孙子过活。白天,陈汉华和老伴一边照顾孩子,一边干活,晚上,还得轮流给欣欣喂奶、换尿片。由于劳累过度,几个月下来,陈汉华和老伴都瘦了一圈。

尽管两位老人很辛苦,陈步晓从没给家里寄过一分钱,打过一个电话。半年后,陈汉华收到一封从福建晋江寄来的信,拆开一看,是大儿子写的。在信中,陈步晓没有对父母表示感激之情,反而说要和他们断绝亲子关系。结尾署名写着:仇家陈步晓。陈汉华夫妇万分恼火,直骂儿子不孝。

陈步晓和妻子一走便是四年,这期间从未回过家,对父母和儿子不闻不问。

四年来,除了辛苦,家里发生的变故也让陈汉华夫妇感到难过。大儿子不孝,二儿子的婚姻又出现问题。陈步林和红梅婚后便到福建打工。没过多久,两人因性格不合闹矛盾,于1995年年底离婚。随后,红梅改嫁他人。这时,陈汉华夫妇才意识到当初决策失误,但局面已无法挽回。

1999年,彭香月生下女儿芳芳。在女儿满周岁的时候,夫妻俩终于带着孩子回家。陈步晓和父母的关系一度有所缓和。可是,得知弟弟早已与红梅离婚,陈步晓又心生不满,认为父母和弟弟毁了红梅的青春。

没过多久,陈步晓以出门打工没法带孩子为由,把刚满周岁的芳芳也丢给父母照顾。陈汉华提出让儿子儿媳按月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谁知,第二天,陈步晓带着妻子再次不辞而别,还把他们的房间锁上。

2000年,陈步林再婚,婚后生育一儿一女。为了生计,夫妇俩外出打工,留下两个孩子给陈汉华夫妇照管。两位老人带着四个年幼的孩子,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为了抚养孩子,陈汉华每天拼命干活,即便到了冬天,外面大雪纷飞,他仍然顶着严寒,到县城走街串巷卖粉丝。

天有不测风云。2006年10月,二儿子陈步林被查出患上晚期恶性淋巴瘤,一个多月后撒手人寰。陈汉华夫妇悲痛欲绝,唯有好好抚养陈步林的子女,以告慰儿子的在天之灵。

眼看生活日渐艰难,两位老人曾向大儿子讨要抚养费,陈步晓仍然拒绝支付。他和妻子认为,父母帮弟弟带孩子就心甘情愿,给他们带就要钱,根本没把他们当成家人。

就这样,陈汉华夫妇带着四个孙子艰难度日。直到2010年2月,陈步晓与妻子回到家乡,在村里盖起别墅,还开了一家服装加工厂,才把一对子女接回身边抚养。

知恩不报,

不孝子惹怒老父亲

从1995年到2010年,陈汉华夫妇帮大儿子抚养子女整整15年。陈步晓不仅未给过父母一分钱,甚至连句感谢的话都没有。如果儿子没有经济能力,陈汉华夫妇也不会强求,但儿子儿媳能挣钱盖楼办厂,却不愿支付抚养费,着实令老两口心里不好想。

陈汉华夫妇三番五次找到村委会干部和派出所,希望他们出面让儿子支付“带孙费”或赡养费。陈步晓始终不予理睬。

无奈之下,陈汉华夫妇一纸诉状,将陈步晓夫妇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支付15年的“带孙费”,合计80640.32元,并腾出一直占用的婚房给父母居住。陈汉华在诉状中写道:“被告成家后,原告不仅将自建的新房腾出让其居住,还帮忙抚养被告所生的一双儿女十余年,直至被告搬进自建的新房为止。而被告自建三层半的小洋楼后,置两原告的生活于不顾,不仅不支付十几年来两位老人抚养孙子孙女的费用,甚至不给赡养费,还继续霸占原来的婚房,宁可锁上空置也不让原告居住。”

法官将传票送达陈步晓夫妇手上后,二人十分气愤,还上门和父母争吵。邻居纷纷指责陈步晓夫妇对父母不孝。

2010年12月30日,迫于舆论的压力,陈步晓勉强腾出婚房,却不顾村委会干部和派出所民警的劝说,拟定一份“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协议约定:“陈汉华的所有财产包含宅基地,都与陈步晓没有任何关系,陈汉华自愿放弃被陈步晓赡养的权利,其生养、死葬均与陈步晓无关;如果今后陈汉华要求陈步晓赡养,陈步晓有权继承其财产,赡养费从2010年开始按人民币每年1400元的标准计算,以后按当年实际生活水平相应增减。”

陈汉华在愤怒之下签了字,表示从此与儿子断绝来往。协议签订后,陈汉华撤诉。从此,陈汉华夫妇与儿子、儿媳一家形同陌路,王早莲为此常常闷闷不乐。

2011年下半年,王早莲咳嗽不止,陈汉华陪老伴到县医院住院治疗。十几天后,老两口回到家里,发现陈步晓竟然将婚房内的洗澡间锁上。

陈汉华气愤不已,上门找儿子讨说法。父子俩没说几句就吵了起来。脾气暴躁的陈步晓从屋里甩出一盏矿灯,差点砸中父亲的脑袋。眼看两人就要打起来,邻居赶紧上前劝阻,这才避免一场灾难。

见父子不和,本来就有心脏病的王早莲急火攻心,病情加重。两个女儿连忙带她到南昌大学附属医院检查,结果老人被诊断为胰腺癌晚期。

这一噩耗犹如晴天霹雳,将陈汉华推向痛苦的深渊。他既担心老伴的身体,又为老伴的医疗费发愁。这么多年来,为了照顾4个孙子,老两口几乎没有多余的钱。王早莲这次住院不到半个月,便花光家里三万余元的积蓄。

王早莲住院期间,都是女儿女婿和陈汉华在医院照顾,众亲友还帮忙筹集医疗费。大儿子陈步晓既不出钱也不出力,甚至没有到医院看过母亲一眼。见哥嫂如此不尽孝道,三妹陈淑花多次上门,要他们出钱给母亲治病,却遭到哥嫂的冷漠拒绝。

几个月后,王早莲出院回家,儿子和儿媳仍不见踪影。陈淑花看不下去,直接打电话到电视台报料,江西电视台《都市情缘》栏目组记者闻讯赶来,对陈步晓的不孝之举进行曝光。

这让陈步晓夫妇大为光火,一致将矛头指向三妹,认为当初父母将他们告上法院也是妹妹指使的。当着记者的面,夫妻俩一个抡起板凳,一个举着扫把,追打陈淑花。陈汉华气得狠狠打了儿子一巴掌。一怒之下,陈步晓当场表示拒绝看望母亲,更别说出钱给母亲治病。

不久,江西电视台都市频道以《恩怨父子》为题报道陈家的事。全村老少看罢节目,气愤地谴责陈步晓和彭香月不孝。两人只要一出门,人们就戳着他俩的脊梁骨唾骂,就连一双儿女也对父母非常不满。陈步晓夫妇承受不了舆论的压力,干脆关了服装加工厂,悄无声息地跑到浙江打工。

讨要“带孙费”,

花甲老汉再次状告亲儿

2011年10月,王早莲的病情再次恶化。为了筹钱给老伴治病,陈汉华再次将儿子陈步晓及儿媳彭香月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支付15年来原告抚养孙儿孙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八万余元。10月20日,此案开庭。经法院传票传唤,被告陈步晓夫妇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

25日,王早莲病危,陈步晓这才赶到医院探望母亲。看着生命垂危的母亲还在生自己的气,陈步晓跪地乞求母亲原谅。可是,王早莲吃力地说:“就当我没生你这个儿子。”然后,抓住老伴的手说,“我走后,你无论如何都要将小儿子的孩子带养成人。”说完,含恨离开人世。

出于愧疚,陈步晓拿出4000元钱,料理母亲的后事。一个月后,他没跟老父亲辞行,又悄悄离家去浙江打工。

老伴的离世对陈汉华打击很大,他无心干活,每天看着老伴的遗像落泪。唯一让他感到欣慰的是,孙子欣欣和孙女芳芳经常打电话回来安慰他。

2011年11月11日,乐安县人民法院对陈汉华夫妇陈步晓夫妇索要带孙费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抚养教育子女是其法定义务。作为祖父母,没有抚养孙辈的义务,其帮助儿子儿媳抚养子女,形成无因管理之责。因此,陈步晓、彭香月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当对陈汉华抚养教育孙子女而支出的费用予以补偿。根据近几年江西省统计部门公布的农村居民年度消费支出等有关数据,法院判决陈步晓夫妇按月支付陈汉华抚养孙子孙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34590元。

拿到判决书时,陈汉华情不自禁地想起离世的老伴,顿时,泪如雨下。回到家,他把判决书摆在老伴的遗像前,哽咽道:“官司打赢了,你就瞑目吧!”

2012年1月,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陈步晓夫妇尚在外地打工没有回来,三万余元的补偿费还没有兑现。陈汉华说,目前,他不急于跟儿子儿媳要这笔钱,毕竟打这场官司的目的主要不是为了钱,而是想讨个公道,让儿子儿媳明白道理,珍惜亲情。对次子陈步林留下的一对子女,老人表示将继续帮助二儿媳抚养。

【前卫拍案】

有偿带孙可遏制“啃老”

有关调查显示,目前75%以上家庭都由双方父母帮忙照看孩子。通常,老人不仅无偿看护,而且会主动贴补一些家用,减轻子女的经济负担。

需要明确的是,老人帮忙带孩子,是对子女的关心和爱护,并不是应尽的义务。老人带小孩很辛苦,应该获得相应的回报。如果年轻人对此视而不见,那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有偿带孙,既是对儿女们善意的提醒,更是对老人们自身权益的保障,可在一定程度地遏制“啃老”。

在传统观念里,祖辈带孙辈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从法律角度讲,老人对孙辈没有直接抚养义务。作为子女,把自己的孩子交给父母照看而不支付任何报酬,是一种变相“啃老”,更是对老人的“剥削”与压榨。此案中的陈汉华状告儿子儿媳追索“带孙费”,挑战了传统观念,是社会的进步,是老人对自我价值的肯定,更是对子女啃老行为的纠偏,应得到全社会的理解与认同。

老人从“免费保姆”的身份中解脱出来,是其自我意识的觉醒与回归,也是提醒年轻人,不要把老人的付出当成理所当然的事。

有偿带孙,乍一听有点伤感情。其难能可贵之处在于,它在亲情与权利的博弈中,发出维护老人自身权利的强音。不管有偿带孙能否实现,它都向人们廓清这样一个事实:老人没有替子女带孩子的义务,但有向子女索要相应报酬的权利。因此,老人索要的不仅是“带孙费”,而且是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