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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必要摒弃人类中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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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人类与自然矛盾的日益凸现,许多学者认为人类中心主义是造成环境问题的伦理根源,主张建立“自然中心主义”环境伦理学。文章拟通过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的比较研究,阐述对这一问题的见解。

[关键词]环境伦理;人类中心主义;自然中心主义;道德主体

[作者简介]练新颜,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科学技术哲学专业2006级硕士研究生,广西南宁530004

[中图分类号]B82-0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8)01-0035-03

环境问题是21世纪人类面临的一大问题。20世纪中期以来,各方面的学者、专家站在自己的领域对这道难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在伦理学方面,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受到了最猛烈的批判,许多学者认为人类中心主义是造成环境问题的伦理根源,主张建立以“自然中心主义”为核心的环境伦理学。本文拟通过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的比较研究,阐述自己的见解。

一、人类中心主义

根据传统的伦理学理论,只有人类才有道德身份(moral standing),其他事物只有服务于人类利益时才有伦理价值。

2000多年前,亚里士多德就告诉我们:所有其他动物活着都是为了人类,驯化动物是为了役使它们,当然也可以作为食物;至于野生动物,虽不是全都可以食用,但有些还是可以吃的,它们还有其他用途;衣服和工具可由它们而来。若我们相信世界不会没有任何目的的造物,那么自然就是为了人而造的万物。

从古希腊开始,人类中心主义就一直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准则。人类中心主义为人类开发大自然提供了理论基础。有了这个基础,人类便与自然界隔开并超越自然,人类可以任意处置大自然而不必背负任何的道德压力。人类中心主义传统的确对今天造成的生态环境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人们从来没有想过自然也有自然的发展规律,有一天自然也会对人类“报复”。

二、自然中心主义

自然中心主义主张直接赋予自然道德身份,根据其程度和关注对象不同,我们可以把它分为个体自然中心主义和整体自然中心主义。个体自然中心主义以关心个体生命为立足点,只把道德身份赋予动物,代表人物有辛格和泰勒;整体自然中心主义则把自然看成一个整体,主张把道德身份进一步拓展到森林、河流、草原等非生物,如大地理论、生态学和深生态学。

(一)个体自然中心主义

辛格一直认为,我们将动物排除在道德考虑之外的行为正如早年将黑人和妇女拒之门外一样。辛格使用了“物种主义”(speciesism)一词,他认为物种成员地位是平等的,因而道德身份也是平等的。辛格谴责了许多对动物有影响的人类行为:食用动物、娱乐动物、猎杀动物、拿动物做试验等等。

泰勒认为所有生命都具有道德身份,在固有价值意义上我们对其负有责任,人类与其他生命一样,在同样意义上同样条件下被认为是地球生命团体中的一员。

(二)整体自然中心主义

从整体、系统的视觉出发,生态伦理学认为生命共同体拥有最高的价值,相对而言,作为个体的生命的价值量就要以共同体的利益为标准。利奥波德的名言是:“当某事物倾向于保护整体性、稳定性及生物群体之美时,它就是善的,是正确的,否则就是错误的。”这代表着整体生态学的准则。

三、自然中心主义能取代人类中心主义吗?

自然中心主义的理论具有颠覆性,是对西方2000多年来占统治地位的人类中心主义的严峻挑战,被誉为“一场真正的道德革命”。但是自然中心主义真的可以取代人类中心主义、成为我们指导实践的环境伦理学吗?笔者认为,自然中心主义有着自身的理论矛盾,在实践中更是困难重重。

(一)个体生物中心主义的困境

首先,对辛格的动物权益理论基础进行质疑。辛格的动物权益理论是以“痛苦程度”为基础划分的,这样一来,辛格便把正常人和大猩猩、黑猩猩、鲸鱼、海豚放在同一层次考虑,把大多数动物和新生儿、严重的智障残疾人放在同一个层次考虑。据此,辛格说:“因此可以说同杀死那些天生智障、非人格却不可能成为人格的人相比,杀死大猩猩更恶。”辛格因此被指责为与纳粹相关的“优生主义”、“能力歧视主义”,发生r闻名的“辛格事件”。

泰勒和罗尔斯顿正是为了避免“辛格事件”而论证自然本身就具有“内在价值”。但他们的“自然内在价值论”也是远不能让人信服。从非连续性的角度看,植物、动物的求生本能无论如何不能同人的自我意识、自律等理性能力混为一谈,说自然具有内在价值是荒唐的。

其次,个体生物中心主义对我们太苛刻了。按照动物权利的理论,我们吃肉、饲养动物都是不道德的,我们应该成为素食者。更有甚者,如泰勒所说的,一切生物都有“内在价值”,那我们素食和杀死病毒、细菌也不道德,或许饿死、病死才是我们的义务。

为了走出实践的困境,泰勒补充说,在非人类的利益威胁到人类,或足人类的健康、生命受到威胁时,满足人的利益就成为合法;当人类的非基本利益和非人类的基本利益兼容时,即使这些行为会威胁到非人类,最小失误原则也允许偏向人类利益。可见在实践上,泰勒还是违背了他的“生命平等”原则,承认了人类利益的优先权具有“人类中心主义倾向”。

(二)整体生态伦理的困境

针对个体生物中心主义伦理的困境,一批环境伦理学者提出了整体生态学。的确,整体生态伦理解决了一些个体生物中心主义无法克服的困难。如,由于注重整体,杀死一些物种数量比较多的动物、几乎对整体没什么影响的,于是人类吃肉――只要不是珍稀动物就不是不道德的。

但是整体生态伦理却被指责为“环境法西斯主义”。许多批评者担心在维护生态环境的“和谐、稳定和美丽”的名义下,会使侵害个人权利合法化。贾丁斯尖锐地指出:记住伦理整体主义的重大挑战是为了整体的利益,个体的利益会被牺牲。随着原先只针对个体的内在价值转向整体,个体失去其内在价值的可能性就增加了。随着我们把感情从自我扩展到土地,自我可能完全融入整体之中并失去其道德身份。

当人和非人类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整体生态伦理和个体生物中心主义一样无力。在动物保护问题上,整体生态伦理以物种的濒危程度和对生态系统的贡献为标准,这就引出了一个难题:“射杀人还是射杀蛇?”这个问题在人类中心主义的框架下,根本不是问题,但在整体生态伦理那里成了大问题。蛇的数量濒危,而人的数量却众多,因此,埃德华・阿比在《沙漠的宝石》中毫不犹豫的写道:“与其杀死蛇还不如射死人。”其他一些整体生态伦理的追随者也得出了一些激进的结论:细菌学家勒内・杜博斯主张为了生态的完整,要保留人身上所携带的濒危病毒;哈丁有个著名的“荒野自救理

论”,即人如果在荒野中遇险,要靠自力脱险,如果不能也应该死而无憾,如果派直升飞机去营救,就会“破坏大自然的安宁和美丽”。

这种生态伦理的反人类特征是极大多数人不可接受的,西方批评者称之为“生态乌托邦”,没有太大的实践意义。

基于以上的分析,笔者认为自然中心主义的理论尝试是失败的。自然中心主义不是回归到人类中心主义而是走到了反人类的极端。用自然中心主义来解决环境问题不仅会否定近代的科学技术,甚至会带来文明的倒退。

四、我们不应该摒弃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伦理

自然中心主义在理论上很难自圆其说,在实践上也没有太大的价值。笔者认为我们还是要坚持人类中心主义。但是自然中心主义也有其优势一面。因此,对于自然中心主义我们要采取扬弃的态度,根据新形势的需要,把其尊重自然、珍爱生命的理念扩充到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框架里。人类中心主义经过拓展,就能很好地解决环境伦理问题。

(一)人类中心主义为保护环境提供了伦理根据

在新形势下,传统人类中心主义拓展为“温和人类中心主义”,为我们保护环境提供了伦理根据。

在温和人类中心主义者眼里,除了强调自然传统的经济价值,更强调自然的科学、教育、文化、休闲和艺术上的价值。我们有责任关注自然,但其基础仍在于人类的利益。

“温和人类主义”代表者布莱克斯通把我们的欲望和权利作了比较,认为要认识到新的对生活环境的权利。对干净的空气和水及生态资源方面的利益在今天已非前一辈人时可比,它们变得如此重要而必须用权力来保护。布莱克斯通从人类的角度把环境问题提到了新的高度。他说,若没有安全、健康和可生活的环境,那些缘自我们作为自由和理性的生物的基本人权,如公平性、自由、幸福、生命以及财产权统统无法实现。这样,环境保护就成了生死攸关的事情。

此外,帕斯莫尔提出了“温和”的支配论。《旧约全书》第一章《创世说》写道:上帝创造了人类,为的是让“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爬行的一切昆虫”。据此,帕斯莫尔提出上帝是让我们好好的“管理”自然,而不是活生生的剥削自然、掠夺自然。“托管人精神”就是作为管理人,人就不能光考虑自己的利益,还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必须要考虑管理对象的福利。“托管人精神”的核心在于强调责任,而非对自然的占有。

温和人类中心主义更把道德延伸到了未来的后代。美国环境伦理学家戴斯・贾丁斯在其《环境伦理学》一书中详细地讨论了我们对未来后代的责任与义务,若后代不知道野生区或丰富的生态多样性的复杂,他们的生活就会缺乏精彩。我们会关心未来人类变成什么样子及其生活方式。这种关怀,能够而且确实激励着我们去采取行动。

温和的人类中心主义从人的根本利益出发――这包括人类整体和未来后代的人利益,强调人类对自然的义务。

(二)人类中心主义为解决环境伦理问题提供了伦理准则

人与自然的矛盾归根到底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要解决好环境伦理问题,关键还是要解决好人与人之间的伦理问题。自然中心主义只看到了环境问题的表面,看不到环境问题的实质。解决环境伦理问题,还是要从人类中心主义的传统伦理寻找伦理准则。

正如帕斯莫尔所说的:西方的传统道德教育,基督教或功利主义,总是叫人们不要去伤害他们的邻居。我们现在发现,将废弃物弃置海中或空气中、生态系统的破坏、庞大家族的繁衍、资源的耗竭等对当代人及未来的人都构成了伤害。如此延伸下去,不必补充任何新的东西,传统道德就可调整我们的生态学观点了。

中国的传统伦理以“仁”为核心。“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尊重自然就是尊重人自己,爱惜其他事物的生命也就是爱惜人自身的生命;孔子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求我们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将危机转嫁于他人;传统美德节俭也要求我们物尽其用,减少能耗。

所以,帕斯莫尔说:“(我们)所需要的并不是建立什么‘新的伦理’,大多数情况是需要更加彻底地贯彻和执行人们已经完全习惯的传统理论。”

(三)在保护环境效果上,传统伦理具有明显的优势

环境伦理的目的在于确立人保护环境的责任、义务,使环境保护成为一种伦理习惯、道德规范。有的学者认为,人类中心主义延伸而来的动物保护主义、环境保护主义是有限的,对人类没有强制性,因为它保护的并非自然物本身。但是就大多数而言,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去保护大自然比因为自然有内在价值而去保护它更容易接受,更容易转为内在的义务。实际上,我们的环保标语“请爱护我们的家――地球”、“鸟类是我们的好朋友”等等都是以人类利益为基础的。

总之树立一种新的伦理观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但保护环境则是刻不容缓的事情。传统伦理已深入人心,用传统伦理解决环境问题更容易形成共识,效率更高,效果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