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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养老院成本过高,要解决这样一个问题,在王小龙看来,中国的养老院未来应该多发展“公办民营”模式。“比如在小区里多建一些养老院,然后让比较优秀的养老院和管理团队来经营。这样,一方面服从市场原则,同时承担社会义务,拿出一定的床位留给‘五保户’、‘军烈属’这些需要特殊保障的老人。”
汇晨的探索
“对这样的养老院,政府还有一定的监管责任在里边。经营这一块完全委托给社会力量(专业的组织)去经营。采取委托经营和合同承包的方式。”北京市民政局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
“而现在是政府全管,政府等于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又做教练员。这个我觉得是不合适的。政府应该就做一个资源和服务的提供者及市场的监督者,而不是市场的经营者。”王小龙说。
事实上,“公办民营”养老模式也是国际社会福利服务的主流趋势。为了改变传统养老院由政府包建包管、财政高额补贴的管理模式,北京市在最近几年也在学习国外的管理模式,并对“公办民营”模式做了一些探索。
受北京市民政局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组织人员于 2005 年 12 月—2006 年 11 月就“北京市社会福利社会化面临的问题与对策”课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早在2006年,在北京市民政局备案的“公办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就已经达到了19家,在数量上占到了全市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总数的8.3%,涉及房山、通州、丰台、门头沟、昌平、海淀、朝阳等7 个区县,床位总数2416 张。
北京市民政局官网显示,2007年的北京汇晨老年公寓就属于“公办民营”,它与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第四社会福利院、第五社会福利院一样,都隶属于北京市民政局。
据北京市民政局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政府投资那么多公办养老院,都是财政全额拨款的编制,编制体制也不好解决。”养老院那么多人,“编办不可能给你那么多编制”。这也是当初建立汇晨老年公寓的原因。
对公办民营养老院的争议,也恰恰因汇晨老年公寓而起。
背道而驰
民办养老院对“公办民营”模式翘首以盼,是希望政府将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等形式,把经营权、管理权、服务权交由企业、社会组织等非政府部门或个人,吸收民间资本,转变经营机制,实现养老服务机构独立法人实体运营,并通过这样的模式,降低社会力量进入养老行业的“门槛”,进而压低养老院的入住价格,吸纳更多老人入住。
然而,入住汇晨老年公寓,费用并不低。记者以家属身份致电汇晨老年公寓,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能够自理的老人入住该老年公寓,一个人每个月也需要5000~6000元的花费。
对此,王小龙直言,“它的收费一点也不比我们低”,而且“承担的社会义务很少”。
2005年年底,北京市就出台的《关于规范养老服务机构“公办民营”模式加强监督与管理的通知》指出,实行“公办民营”模式的养老服务机构应保持福利服务性质,“三无”、“五保”老人和孤残儿童的供养水平要符合政府有关规定,并逐步有所提高;要预留为本区域其他困难老人提供福利服务的空间。
但实际上,据汇晨老年公寓的工作人员介绍,汇晨老年公寓并没有按照《通知》的要求接收“三无”、“五保”老人或其他困难老人,甚至完全自理的老人也不一定接收。保持福利服务性质的要求,成了一纸空文。
“北京市社会福利社会化面临的问题与对策”课题组在名为《加快实现北京市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对策研究报告》(下称“《报告》”)里直言:“部分社会经营者追逐经济利益的行为明显。极端的表现是:养老服务机构‘既不服务本地的老人,也不服务没钱的老人’。从对象选择看,‘公办民营’养老服务机构主要瞄准的是市区老人而不是辖区内的老人,是收入较高且稳定可靠的老人而不是经济拮据的老人。”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等人在《报告》里呼吁:“公办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应担起更多的福利养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