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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系统的发展脉络与信息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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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已于2009年5月22日在全国范围内停止使用,宣告着以贷款卡为标志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时代的结束。本文从新旧系统发展脉络、功能差异以及两大征信系统(企业及个人)等多方面对我国金融信息化进程进行全面梳理及回顾,以期为下阶段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的推进提供经验。

关键词:征信系统;发展脉络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F83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10)03-0084-03

一、征信系统信息化进程

我国征信体系建设主要是从银行信贷信用管理起步的,具体是以网络共享平台为依托。当前已建成包括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简称企业征信系统)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简称个人征信系统)在内的两大征信系统。

1、依托于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企业征信渠道。人民银行推进企业征信系统建设,从信息化进程看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一是1992年~1996年,以纸质媒介为标志的“贷款证”时代;二是1997年~2004年,以贷款卡为标志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时代;三是2005年~至今,以一级数据库为标志的“企业征信系统”时代。2005年。人民银行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进步,对原有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在此基础上,启动了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2005年12月15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顺利实现主要商业银行联网试运行,并在上海、天津、浙江、福建4省市提供实时查询服务;2006年上半年实现了全国所有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的全国联网运行。该系统主要采集企业的基本信息、在金融机构的借款、担保、欠息等信贷信息,以及企业主要的财务指标。随着系统的进一步完善,借款企业的环保违法信息、拖欠工资信息、法院执行信息、欠税、电信欠费信息等非银行信用信息也逐步纳入到系统中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项由原有的300多项扩展到800多项,信息容量大幅度提升,加之“一级数据库”的数据管理模式。将使该系统逐步建成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全面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2、依托于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个人征信渠道。个人征信系统是征信体系建设中的又一重要项目。该系统是由人民银行总行组织开发建设、各商业银行共同参与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该系统于2004年12月中旬在北京、重庆、深圳、西安、南宁、绵阳、湖州等7城市开始试点运行,并于2006年1月16日实现全国正式联网运行。当前,个人征信系统收录6.6亿自然人基本信息,其中有信贷记录的自然人1.7亿,个人贷款余额7.87万亿元,开通查询用户数17.3万个,日查询量超过83.2万笔,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全社会的诚信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金融机构通过该系统可以查询到贷款申请者在全国跨地区、跨系统中的所有银行信用记录,使失信者无所遁形。作为商业银行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重要决策依据,该系统对不守信用者的失信惩戒机制及社会威慑作用正逐步形成并日益凸显,并与企业征信系统共同构成银行信贷风险的重要“双防线”,对形成良好的信用文化和社会诚信、促进消费信贷健康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二、企业征信新旧系统差异性分析

1、管理模式由分散到集中。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是以城市为基础,贷款卡为媒介,采集、整合与银行有信贷业务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基本信息及信贷业务数据,采用的是总行、省域及城市中支“三级数据库”管理模式。由于采用的是分散式的数据库管理模式,数据更新无法保持同步实时,查询服务的时效性也有待提高。随着系统查询量的不断攀升与应用范围的日渐扩大,金融机构对数据的及时性与准确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旧系统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实时查询需求,在此前提下,人民银行启动了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升级改造工程。与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原有的在级数据库不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用的是全国统一的“一级数据库”管理模式,即实行全国集中建库、各金融机构一口接入的集中式管理模式,从而实现了全国所有金融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的信息共享与实时查询,信用信息统一共享平台框架初成。

2、征信模式从单一到联合。较发展初期仅采集企业的金融信贷情况等的单一征信局面而言,新系统除注重信息量的不断扩容之外,更致力于打破藩篱,构建税务、环保、电信、法院等多部门共享的信息联合征集平台。当前,除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卡的过程中收集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财务信息、人民币结算账户信息以及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业务信息外,企业征信系统还将从技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税务局、工商局、法院、电信局等非银行机构采集组织机构代码信息、企业外债信息、税务信息、工商注册信息、法院诉讼信息以及企业欠费等相关信息。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方位,全社会不同部门共同参与建设并多方共享的联合征信局面。

3、业务内容从简单到复合。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以提供包括本外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担保,以及企业基本概况、财务状况和欠息、逃废债、被等情况在内的企业简单资信情况为主。企业征信系统则通过对已征集数据进行数据质量控制以及关键字段的整合管理等环节,除提供上述资信情况以外,还提供包括信息查询、数据汇总、统计分析、信用报告、风险信息提示等的信用产品服务。以不断满足不同使用主体的征信需求。

4、应用领域从贷款“准入卡”到经济“身份证”。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日益发展。征信系统除履行信贷业务“把关人”职能之外。其在金融经济的应用领域也不断拓宽。人民银行以现有的两大征信系统为基础,向其他信用领域延伸,逐步融入税务、环保、法院、公安等部门的信用信息,提高信用体系的建设水平及覆盖面,同时地方政府在政策扶持、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也推行使用企业信用报告,信用记录作为交易主体的经济“身份证”,逐渐渗透并日益影响到经济主体的融资、经济行为,并通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促使全社会诚实守信良好氛围的形成。

5、认知程度从“要我查”到“我要查”。与系统建设初期的强制性查询规定不同,由于系统不断提升的时效性与日益拓展的大容量信息内容,当前各商业银行已将查询企业征信系统作为贷款决策的重要程序,系统在防范企业信用风险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成为金融机构挖掘潜在客户、提供信用额度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系统还在企业之间的商业交易、金融监管、宏观调控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征信系统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

1、提高审批效率。两大征信系统减轻银行收集、审核贷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的繁杂劳动。降低银行的贷前调查成本。节约发放信用卡及贷款的成本。同时简

化申请人的各种申办手续。以个人征信系统为例,据统计,相比系统上线前,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平均审批时间由5天缩短为3.5天,工作效率得到大幅度的提高。

2、提供决策参考。在发放贷款及贷后管理时,通过查询两大征信系统,商业银行可以了解每一个贷款客户在各银行的贷款状况,并据此准确评价客户的还款能力。信贷决策更趋客观、准确,同时也消除商业银行间的“信贷盲区”,多头贷款的现象得到了遏制。

3、提升预警能力。借助两大征信系统可以在贷后管理阶段动态了解客户信用状况,并据此及时采取催收手段或增加信贷产品和服务。有的银行要求信贷员按季查询借款人的信用报告,了解借款人在其他商业银行的还款情况及新办贷款情况,重点关注抵押物的变动情况,并据此做出贷后管理决策。此外。在资产保全阶段,还可以帮助商业银行查找借款人的有效资产,查询借款人在其他商业银行的信用活动,重新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并据此制定资产保全措施。

4、创新信贷产品。两大征信系统极大地丰富了商业银行的信息来源渠道,商业银行积极借助两大征信系统拓展金融产品,支持企业和个人发展创业。民生银行的“民易贷”、建设银行的“个人信用贷款”、邮政储蓄银行的“小额信用贷款”,均是借助个人征信系统推出、以个人信用记录为贷款准入条件的新型金融产品。而农村金融机构亦借助个人征信系统积极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确保农户农业生产和农民创收的合理资金需求得到满足。

四、征信系统对商业银行信息化发展的带动性

近几年来,两大征信系统成为银行业信息化的重要推动力,强力带动着商业银行的信息化发展进程。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1、统一系统建设标准。近年来,围绕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人民银行先后制定和了个人、企业征信系统数据接口规范等数十项业务及技术规范,明确了数据库与外部系统进行信息交换时应遵循的信息格式和数据管理规定,从根本上改变了各商业银行系统平台、计算机接口以及数据标准不统一的局面,为实现系统资源跨行整合和信息共享奠定了基础。

2、引领数据大集中。中国人民银行将两大征信系统建设成为功能强大的全国性、集中式应用系统,使之成为银行业业务运作的核心基础。国内的银行业借鉴两大征信系统的管理、运行模式,积极推进数据大集中。如中国工商银行把分散在全国各地的36个计算中心合并为南北两大数据中心,集中处理全行的各项业务,同时完成海外分行集中式数据中心的建设,实行海外分行业务的集约化处理,充分发挥全行国内外业务的整体优势。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也大大推进了农村信用社省域联网运行的综合业务系统建设步伐,目前全国已有许多省份实现了信贷数据通过省联社集中统一报送方式。

3、提供系统建设经验。由于在数据集中处理方面的实践时间不长、历史累积不够,我国银行业对于大型数据处理中心的管理、灾难备份机制和应急处置等业务经验并不充分,现实中存在系统监控、分析与故障诊断等自动化程度不高,应对突发事件、系统风险能力不强等问题。而作为全国性的超大型集中、统一数据库,两大征信系统近年来的平稳运行与应急机制建设,有关部门在系统开发、运维与风险防范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为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数据大集中和业务大一统提供了宝贵的实践性借鉴意义。

4、强化信息安全意识。两大征信系统上线后,基于公众对自身信息安全迅速攀升的显著关注度。国内银行业纷纷构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并通过应急能力建设、内控管理机制完善等举措,不断加强对计算机系统、网络技术的安全研究,在确保业务数据与客户信息安全的同时,也使我国计算机安防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5、提升系统建设水平。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运行。大大推动了全国性和地方性金融机构在本单位信贷管理系统上的信息化建设进程。近年来,各商业银行积极加大科技投入,全力打造基于征信体系,涵盖数据资源、业务核发、授信环节、信息管理在内的全流程现代IT管理平台,以此实现信息资源、业务资源、客户资源、资金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信息技术应用从业务操作层面向管理决策层面的有效转化,为银行业的全面信息化管理提供科学、必要的决策依据。

6、推动信息共享格局。两大征信系统通过接口定义、数据存储、处理、传输以及交换管理等关键模块,实现对公用事业、政府以及金融机构等分散不同部门间信息资源的挖掘、传载及整合,为信用信息的无间共享及无缝交换提供了有效平台,进一步推动了全国大一统信息共享格局的形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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