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营改增”提速挑战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营改增”提速挑战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2012年1月,上海最先成为增值税改革的试点地区,开启了对中国现存的间接税系统的改革。而按照今年4月份举办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计划,为有利于解决因局部地区试点导致的政策差异和税收征管风险等问题,增值税改革试点地区将在上海、北京、江苏等省市的基础上,分行业向全国推开。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范围,自2013年8月1日起,部分现代服务业适当扩围纳入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同时,扩大行业试点,将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据官方测算,2013年全部试点地区的企业因“营改增”的影响将减轻税负约1200亿元。

然而,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间接税合伙人梁因乐看来,“由于持续增长的增值税率、受限的进项税抵扣、产业分工细化存在的重复征税成本,以及其他技术问题,增值税在中国可能并不是中性的可转嫁的税收。可以肯定增值税问题是企业可能面临的最大的税务风险之一,能够产生巨额的直接或间接的增值税成本。”

税负反增

“营改增”是税制结构调整中的重要一步,意在解决重复征税、完善税制、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其改革带给企业税负的变化一直备受关注。据财税部门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底,试点企业共减负550亿元以上,95%左右的企业出现减负或税负无变化的情况,5%左右的企业税负有所增加,而这主要集中在人力成本比重较高的企业,如物流企业、文化创意企业等。

“肯定有增有减”,梁因乐强调,“现状是,‘营改增’后,全部试点地区企业整体的税负还是有所降低的,这是‘营改增’一个很正面的效果。”

而部分企业的税负不降反升,这其中由不同的原因导致,梁因乐认为,其主要原因则在于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多,抵扣链条的不完善以及行业自身的特点。“但目前可能也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税制改革同时惠及到每家企业过于理想化。”

“这是时间差的问题”。据他介绍,这次改革中交通运输业的税负上升比较普遍。比如说,企业投资固定资产的时间刚好在“营改增”之后,那么企业可以有进项税额抵扣,但如果“很巧合”地在“营改增”实施之前进行投资,比如,“营改增”前购买的车辆,这种属于“营改增”之前购置的存量资产对于之前为营业税纳税人的试点纳税人来说,无法进行抵扣。

“目前交通运输业的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如果没有大量的进项税额抵扣,那么它的税负很容易上升。”梁因乐表示。

此外,能否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管控企业税负增加的关键。在梁因乐看来,“发票的认证和抵扣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工作。一般来讲,企业从供应商拿到发票后,需要去认证,然后把认证过的进项税填写到申报表上。这期间企业人员要做大量的工作:第一,企业要跟供应商洽谈是否能给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企业要确保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是正确合规的;第三,企业拿到发票后要去认证;第四,企业将认证过的发票填写在申报表上进行抵扣。”

一家大型企业,一个月会产生上万张发票,“因为涉及的会计科目较多,把每一个认证过的发票信息填写在申报表上是很讲究流程的。”而且,梁因乐表示,在企业未能实现增值税自动化管理之前,企业员工必须手工处理成千上万张进项税发票,“工作量是相当惊人的”。

“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程序如此复杂,必然会影响企业的进项税额抵扣的效率。”梁因乐指出,“这会使很多企业,在面对‘营改增’的变化时,因为进项税额抵扣上没有做好准备(如缺乏标准化的有效流程),而容易犯下很多错误,从而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增值税成本。”

节税之道

企业应如何面对“营改增”带来的税负增加的潜在不利后果?面对已经出现的问题,税务部门又应如何提升管理水平?对此,梁因乐提出了一些建议。

据他介绍,有些企业在市场上由于定位的原因不能进行加价,比如公共交通运输业。而有些企业则不敢随意加价,“一是市场竞争比较激烈,二是合同已在‘营改增’之前签订,合同没有一定的条款标明‘营改增’后企业可以涨价。因此,当适用税率调增后,企业收入肯定会减少,税负也就随之上升。”

“然而,当今市场环境赋予了企业经营灵活的空间,”梁因乐表示,“客户、企业和供应商之间可以进行协商,在对方可以抵扣的情况下,价格的调整是有谈判空间的,这种情况我们见过不少。”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涨价不一定能达到税负减轻的目的,这要看企业的议价能力。解决税负增加的问题,涨价并不是一个值得推荐的做法,企业更应从提高运营和财务管理水平方面入手。

在企业各自寻找应对之道的情况下,有的企业选择消极承受,有的企业会凭借较强的议价能力向下游企业转嫁成本,有的企业实行“分拆公司”的办法变成两个或多个小规模纳税人,从而适用3%的征收率。

对于“分拆公司”这种办法,梁因乐认为这可能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多数相对灵活的中小企业会选择‘分拆公司’的办法,但企业会面对未来潜在的税率统一及法律上的很多问题,”他表示,“我建议选择这样做的企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做好自己的品牌上。”

梁因乐认为,税务部门同时也应该在税收管理上做相应改进。第一,提早让企业了解纳税时点和其他相关规定。一般企业为了应对“营改增”带来的变化,通常最短要3个月或6个月的准备时间,有些难度较高的行业,像电讯、金融、房地产、公共服务(比如教育医疗)等,通常会需要9个月左右的准备时间。“多数情况下,为适应‘营改增’,企业需要升级自己的会计系统,甚至需要从第三方购买一些新的软件和配套的信息应用系统。”

“企业购买会计系统后还需要第三方专业服务供应商帮助进行系统调整和配置。所以,时间问题是税务部门提前考虑的。企业只有在得到税务部门的提议后,才能从管理层得到预算,让政策顺利落地。第二,部分政策可以做得更明确。比如某些出口劳务本应是可以免税的,但相关免税细则还未出台,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会感到困惑和为难。第三,政府在整体税率的设计方面可以考虑改进和简化。当前增值税的税率为:6%、11%、13%和17%。简易征收税率为3%。除了此前提到的税收征收模式过于复杂外,政府在整体税率的设计方面,也有简化和下调的空间。”

让企业“看得见”细则

“营改增”试点在8月1日后会扩展到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领域,“这是一件好事情,”梁因乐表示,电视节目需要器材,而电影也需要很多科技支持,购买这些器材都要缴纳增值税。然而,需要注意购买时间,“营改增”之前购买和之后购买的结果会相差很远,“时间性影响可能很大。”

此外,需要从筹划的角度去看企业是属于资本密集型还是创意密集型,“创意是思考后出来的产品,不能作为进项税,但是把思考的内容转变成为一个能看到的影像、图片、照片、网站等,则都需要器材支持,而这些器材也会需要电脑。”梁因乐表示,结合这种情况,未来税务如何发展,还是要从整个行业的结构进行分析。

目前业界普遍认为试点扩大实施后,该行业的税率可能会确定在6%。在梁因乐看来,“如果税率是6%会比较好,可以体现政府对该行业还是有一定的支持力度。如果税率是11%,那么可能会和国家的宏观政策有所冲突。”

即使国家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足够大,也还要看具体执行的效果,“这一点可以从申请和审批的过程变得更加透明化开始着手。”

“这是能够真正帮助到企业的,”梁因乐表示,“征税程序复杂,以及税率设置较高,这些都不是最大的问题,因为企业可以通过价格调整的手段来减轻自己的税负,关键是要让企业‘看得见’细则。比如,一张电影票可能卖50元,如果税涨了5元,那么票价可以涨到55元。梁因乐强调,企业最担心的是‘看不见’。”

“中国大量的重复税收成本阻碍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否则增值税抵扣制度会更加理想。”梁因乐表示。

而目前存在的争议:国税局和地税局的税收管辖范围如何划分、如何调整可接受的中央与地方税收分配机制、如何选择适当的税率,以及对一些特殊行业(如金融服务、农业等)的税务处理等,这一系列问题使得本就艰难的全面改革更加困难重重。如对即将到来的“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将会有不小的挑战。特别是在电信行业面对其服务内容庞杂、业务模式丰富,而铁路运输行业的存量资产庞大以及属性比较复杂的现状下,都将使得“营改增”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巨大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