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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六说,我在车站。我说,我去接你?他说不用不用,我知道路。
当时,我正在厨房里,对付一条活蹦乱跳的鱼,俩手都没闲着,手机是闺女举到我耳朵边的。闺女就问,谁呀?我说,你六大爷。闺女一咧嘴,我家的大爷咋这么多?
我一边刮鱼鳞,一边说,你爷爷那辈儿,有兄弟七个。到你爹这一辈儿,男孩子开始排行,你知道有多少?十五个!排行你懂不?就是咱们家族里面,整个同辈儿的男子,按出生年月排序。闺女说,这我懂。你排第几?我说,我排老九。闺女啊了一声。
老六其实比我大不了多少。准确地说,大五个月零三天。
老六摁门铃的时候,我已经整出一桌菜。老六爱喝啤酒,我早去门口的超市搬来两箱。老六进来,用塑料袋提个西瓜,在客厅转一圈,似乎没找到地方放。我媳妇儿赶忙接过来。老六低下头看脚,说,需要换鞋吗?我摆手,不用不用!他就搓着手站在沙发旁。
闺女从她卧室走出来,老六刚向前弓着身子坐下,又站起来,啊呀,这孩子长这么高啦!闺女说,六大爷好!老六笑得很开心,稍微有点儿夸张,脸上的皱纹更加星罗棋布。他的脸好像更加瘦了,下巴尖尖的。突然又说,忘了洗手了。再次站起来。又说,天真热啊,怎么这么热?
开始喝酒。媳妇儿一个劲儿地让菜,六哥,尝尝这鱼,吃呀,肉末粉丝得趁热吃。老六伸手拿起筷子,在就近的盘子里夹起一点,放进嘴里,随即放下筷子,双手并着夹在两膝间,又沉默了。我说,喝一个。他便举起杯。媳妇儿热络一阵,也就没了话,不住地扭头看电视。老六把手伸进口袋,又抽回来,额角亮晶晶的。我说,你把褂子脱了。他说,没事儿。
一人喝了两瓶,老六要求吃饭,很坚决。
吃过饭,我建议出去逛逛。老六立刻站起身来。
路灯亮了,街边小吃摊摆出来。老六伸手掏出一包烟,递给我一支。我说,我忘记给你拿烟了。老六嘿嘿一笑,我知道你媳妇儿不让。老六吐出一口烟,声音很大。再次说,可把我热坏了!我说,我让你脱了褂子嘛!他说,当着弟妹的面,哪好意思。他把褂子脱下来,搭在肩上。
转过街角,广场上聚满了人,在跳舞。老六停下,看了半天,眼里亮闪闪的。我忽然想到,老六到现在还单身。
又向前走了一阵,老六突然提议,再去哈点儿?
我一愣,怕听错了,哈酒?我这才意识到,老家把“喝”是称作“哈”的。
他像是不好意思,我觉得还没哈够。
我说,想哈咱回家啊,我整了两箱呢!
在你家,哈不起来。
我恍然大悟,那好,去路边小摊儿。于是,我俩在路边一张小桌子旁坐下。我回身招呼,炒两个菜!土豆丝,辣一点儿。肥肠,也要辣。啤酒要冰的。老六一伸手,把背心也脱掉。看着我,你也脱了吧。我一笑,这不好吧,都开奥运会了。老六就又把背心穿上。
啤酒倒上,老六端起来,来,干一个。我举起杯子,笑,你说咱俩这叫什么事儿?老六嘿嘿一笑,伸手去抓碟子里的毛豆。老九,你知道吗?我就想来跟你哈个酒。你一年到头,也回去不了两次。
我叹口气,举起杯,一饮而尽。
你说,就这天气,在这城里,像火炉子一样。咱们山顶上,院子里,呼呼的风刮着,菜园子就在天井里,摘几根黄瓜几个西红柿,拿水一洗,咔哧咔哧啃着,那样哈点儿,多好啊!
两三瓶酒下肚,老六话多起来。而且,有了新建议,划一拳咋样?
我看看四周,不行,警察会抓咱们。
他搔搔头皮,压指头,谁输了谁喝。我说,这主意不错。划响拳,我是不如你。但压指头,我还是略占上风。不一会儿,老六已输掉两瓶。他舌头开始拧。他说,来,剪刀石头布,我就不信我整不过你。我说,那我更不怕,我整天跟你侄女练,不信你就试试?
结果倒出我意料,我开始大输。我们离开的时候,一个小姑娘蹲在那里,数了好半天酒瓶。
回到小区,我跟老六坐在楼下的小花园,胡吹海侃,一直到深夜,说了些什么都忘了。第二天一大早,我还没醒,就听到手机响。迷迷糊糊接起来,居然是老六!老六说,我已经到车站了。
我在城里住了将近二十年。乡下的老六这是第一次到我家里来。
一路评析
宗利华《老六》:“亲情乡情,屋里屋外,借环境变化推进情节发展,人物形象迥然不同,让作者感慨,令读者喟叹。”
阅读林徽因,滋生出一份感佩,惊奇世间果然有这样的女人,集才气、集美质、集傲岸,也集热爱与事业于一体。仰止当世,光照来人。如果不是生不逢时,如果她不是多病的女人,如果她的诗作文集有人编纂整理,或许今人读到的会是一个真正的女诗人,读到的一定会是一个近代建筑史上的泰斗。面对这样的女子,倘若还要纠缠她的情感,那么那个据说为她终身不娶的哲学家金岳霖的真诚最能够说明她情感的品质。倘若还要记起她的才华,那么她的诗文以及她与梁思成共同完成的论著还不足以表现她才华的全部,因为那些充满知性与灵性的连珠的妙语已经绝响。倘若还要记起她的坚忍与真诚,那么她一生的病痛以及伴随梁思成考察的那些不可计数的荒郊野地里的民宅古寺足以证明,她确实是一位不可多得的真正的女人。今天我们在这里怀念――林徽因。
(编 者)